山西省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明确南沟公司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的
通 知
公司所属各部(室、队、组):
为了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搞好安全工作、促进安全发展,使安全监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真正落实到位,根据上级要求,经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先将南沟公司安全监管责任“三落实”进一步明确,请认真执行。具体如下:
一、南沟公司各分管领导是承担分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分管责任领导。
二、南沟公司各职能部门是承担各自安全监管责任的主要责任单位。
三、南沟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领导,是部门承担安全监管责任的主要责任人。
(一)安全监管工作职责
1.生产部门责任对的公司的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并落实好生产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2.安监部门责任对公司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并落实好安全方面的安全监管责任。
3.通风部门责任监督指导公司的通风工作,并落实好通风的安全监管责任。
4.机电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机电、运输工作,并落实好机电、运输的安全监管责任。
5.地测防治水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地测防治水工作,并落实好地测防治水的安全监管责任。
6.调度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调度工作,并落实好调度安全监管责任。
7.劳动用工部门负责监督指挥公司的劳动用工、资格准入工作,并落实好劳动用工、资格准入的监管责任。
8.职业卫生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职业卫生、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好财务的监管责任。
9.财务部门扶着监督指导公司的财务工作,并落实好财务的监管责任。
10.供应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物资供应工作,并落实好物资供应的监管责任。
11.培训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公司的安全培训工作,并落实好安全培训的监管责任。
(二)安全监管工作要求
1.切实落实责任。要认真贯彻落实党、和省、市、县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工作安排充分认识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和煤矿
安全生产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不断强化防范措施,加大监管力度,认真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2.突出工作重点。要加大安全监管工作力度,重点监督指导瓦斯。火灾。水害和采空区塌陷等灾害存在的矿井的监督指导检查,突出查大系统、治大隐患、防大事故,督促公司严格落实瓦斯防治相关措施,强化水害、自然发火和采空区塌陷防治工作,凡发现公司未按规定实施防瓦斯、防灭火、防治水、方才空区塌陷等措施,存在重大隐患仍继续生产的,必须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3.强化联合综合安全检查。建立完善公司主导、部门联动、公司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安全综合监管工作机制。安全综合监管监察组要及时召开检查汇总落实会议,向有关部门和煤业公司通报综合监管检查情况,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和综合监管合力。
4.强化责任追究。对隐患排查不认真、未按规定报告、整改措施不落实、违法违规组织生产、拒不执行综合监管检查的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要严肃查处。对发现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而未进行查处的安全监管人员,要追究责任。
5.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制度,强化现场管理,定期组织、深入排查治理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的安全隐患。发现重大的安全隐患的,要坚决停止生产,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措施
、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并按规定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管部门和上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6.安全监管检查存在的问题的落实。公司接到安全综合监管检查组和有关部门下达的现场检查存在的问题落实表后,公司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制定整改方案,按要求确定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制定并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预案及落实整改资金。整改方案要报集团公司备案。整改完成后,公司主要责任人要按照安全隐患整改验收标准组织自检,自检合格后,按规定向集团公司提交书面验收申请。集团公司安全综合监管检查组和各职能部门要认真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要按相关规定对公司和相关负责人进行处罚。
特此通知
宁武大运华盛南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