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回收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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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 业 指 示 文件编号: KS01/EMS4.4.6-07-WI-23 生效日期:2010年9月10日 版 本 号: A/1.0 页 数: 第 页,共 3页 文件标题: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回收作业指导书 1. 目的 为了规范对固体废弃物的分类、标识、回收与处置途径,以防止其对环境的污染。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各部门。 3. 职责 3.1品管部负责制定《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回收作业指导书》经环境管理者代表批准后交各部门执行。 3.2行政部负责接收各种固体废弃物,并按要求监督各部门做好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的管理,负责对固体废弃物的回收与处置,并负责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3各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进行收集、分类、标识的管理工作,按规定将固体废弃物移交到指定放置地点。 3.4供应部负责与化学危险品的供货商联系,要求收回其化学危险品的固体包装容器。 4. 废弃物分类 4.1生活垃圾:废弃食品、茶叶渣、果皮(核)等; 4.2建筑垃圾:土、石、木、砖、混凝土等; 4.3一般工业垃圾:金属屑(渣)、废金属零件、金属下脚料、废包装纸、废塑料部品、废塑料袋等; 4.4可利用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天拿水、废洗模水、废塑料原料、废金属零件、金属屑(渣)、金属下脚料、废包装纸(箱)、废塑料袋等; 4.5危险废物:化学品包装废弃物(如油漆(墨)空罐、脱模剂(防锈剂)空瓶)、1. 作 业 指 示 文件编号: KS01/EMS4.4.6-07-WI-23 生效日期:2010年9月10日 版 本 号: A/1.0 页 数: 第 页,共 3页 文件标题: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回收作业指导书 废油漆、废弃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油布(抹布)等。 5. 废弃物分类收集标识 5.1 生活垃圾:标识『生活垃圾』;各车间以的垃圾车装载,以绿底白字进行标识。 5.2 建筑垃圾:标识为『建筑垃圾』;暂放于建筑工程附近的地上,以20*60cm的木牌竖立在建筑垃圾上,以白底黑字进行标识。 5.3一般工业垃圾与可利用废物:分别以计算机打字的白底黑字标识为『废金属』(含废金属零件、金属下脚料、金属屑(渣));『废塑料』(含废塑料袋、废废塑原料、废塑料部品、废塑料包装盒);『废纸』(含废包装纸、废包装纸箱、废办公用纸); 5.4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天拿水、废洗模水、油漆(墨)空罐、脱模剂(防锈剂)空瓶、废油漆、废弃灯管、废电池、废墨盒、废油布(抹布)分别按照名称进行标识;其装载容器以红色油漆油成红色,并以白色不小于12cm的字体进行标识。 6. 分类回收方法 6.1各部门(车间)在部门(车间)内设置一个固定的地点,放置适当大小与数量的废弃物容器,并在容器显眼处按要求作好标识。 6.2各部门(车间)按废弃物分类的要求,将产生的废弃物收集于所标识的废弃物容器中。 6.3当废弃物容器装满24小时,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将其送到行政部设置的废弃物指定的储存点﹐与行政部作好交接签收才可离开。 6.4各部门(车间)的储存点的管理由各部门(车间)负责;厂级的储存点的管理由行政部负责。 7. 废弃物的处置方法 1. 作 业 指 示 文件编号: KS01/EMS4.4.6-07-WI-23 生效日期:2010年9月10日 版 本 号: A/1.0 页 数: 第 页,共 3页 文件标题:固体废(弃)物分类.标识.回收作业指导书 7.1生活垃圾由行政部转交附近的环美公司处理; 7.2建筑垃圾由工务课负责监督承建商按地方的规定填埋; 7.3一般工业垃圾与可利用废物由行政部负责集中,卖给有回收资格的企业或有关部门; 7.4危险废物: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天拿水、废洗模水、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天拿水、废洗模水、油漆(墨)空罐、脱模剂(防锈剂)空瓶、废油漆等交还给供货商处置或卖给有回收资格的回收商;废弃灯管、废电池、废墨盒交有资格的部门或环保公司进行有偿处置;废油布(抹布)由设备部集中焚烧; 7.5 行政部要记录所有废弃物的处理数量与有关的内容.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