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驻外使领馆代办诉讼事项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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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驻外使领馆代办诉讼事项委托书 ____人民 委托书 ( ) 民初字第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我院受理________一案,因________居住在________国,特委托贵馆________________ 附件: ____年____月____日 (院印) 注: 一、首部 依次写明以下事项:制作文书的名称、文书名称、文书编号。 二、正文 1.抬头写明我国驻外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驻在国的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驻____国大使馆(或领事馆)”。 2.“我院受理____________一案”的空白处写明双方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 3.简要说明委托的原因。“因”后写明被调查人或受送达人的姓名、性别和年龄,“居住在____国________”,的空白处详细写明其在该外国的详细地址,并用括号注明外文地址。 4.“特委托贵馆”后写明委托代为办理的事项和要求。 委托代为办理的事项和要求,要写得明确具体。例如:委托代为送达诉讼文书的写:“请代向____送达执行通知书一份,由送达人和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后,将送达回证寄回我院;不能送达的,请注明原因退回。”委托代为询问(或调查)的,写:“请按照所附询问提纲(或调查提纲)进行询问(或调查),由询问人(或调查人)制成笔录,并由询问人、被询问人(或调查人、被调查人)在笔录上签名后,将笔录寄回我院;不能代办的,请注明原因退回。” 三、尾部 1.附件应当写明随文附送的文书名称及件数。 2.正文右下方注明制作本文书的日期。 3.制作本文书的人民的院印,应端端正正地加盖在制作日期的年、月、日中间,俗称“掩年盖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