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枣庄市城市房屋拆迁树木补偿标准
树种
补偿标准备(元)注
胸径小于5cm(幼树,松柏树小于3-4元/
3cm)株
30-40元
胸径胸径5~10cm(松柏树3—6cm)
/株
为地面至
45-55元
胸径10-20cm(松柏树6-10cm)1.2m处的
/株
树干直径
胸径大于20cm(松柏树10cm)以上成
60元/株。
材树
1.50元/
花椒、香椿小苗
株
地径
花椒、香椿地径在2cm以上10元/株
为地面至0.2m处的
花椒、香椿地径在5cm以上30元/株
树干直径
3-4元/果树包
苗木地径在1.5cm以上
括:苹果株
40-50元、梨、桃
幼龄期地径在3cm以下
/株、杏、核
初果期地径在6cm以下,冠幅直径在260-300桃、樱桃 1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上)元/株、柿、枣盛果期地径超过6cm以上,冠幅直径400-500、板栗、 在2cm以上的(定植三年以元/株李子等树
260-120种。石榴
衰老期(区分树种)
元/株树补偿标20-60元
葡萄(区分生长期)
/株
4-5元/ 每墩
一年生以内
出条数按墩
5-7元/10~20根
一年生以上
计算。墩
规 格1、以上均为成活树木
说明
2、补偿标准为移栽费用,树归原主
乔木
果木
灌木
注:基价为货币补偿的价格或新建普通商品房市场评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