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单
施工单位:隆百高速公路九标 编 号:
工程名称施工队(组)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1)
凡属高度2米以上施工的工作面,必须执行《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
桥涵工程
作业工种名称施工人数
桥涵施工
程》。
2) 开工前对基础工程的地质资料要进行安全技术审查,在确认安全可靠方能施工。
3) 做好开工前安全技术、安全防护设施的工作,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4) 人工挖基坑应检查、测定地质资料、土层情况,在安全可靠的条件下开挖,严禁挖“神仙土”,防止坍塌。
5) 桥梁、涵洞施工所搭的排栅(脚手架、支撑、桁条)、贝雷架、钢轨等应符合安全质量标准,施工员、中队长(带班)安全员应经常检查所搭的脚手架是否牢靠(木架、角架是否松动,如有问题应及时处理)。
6) 桥面(涵洞)混凝土灌注时,须指定专人负责观察桥下(涵洞)、脚手架(支撑)的承受能力,发现危险(隐患)时应立即停止施工。
7) 吊车(吊机)吊物应遵守《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应检查吊机的安全可靠性,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并指定专人指挥。
8) 拆除模板时,要按层次、顺序进行拆除,所设置的防护网、防护栏须牢固可靠。
9) 桥梁、涵洞施工应设置“安全标志”。危险地段(点)应悬挂反光标志或挂彩色(红色、黄色)灯光。
10) 桥梁、涵洞施工的“临时用电”及电气设备,应由持证电工安装,严禁其他人乱拉乱接。
11) 坚持上、下班施工作业的人员检查制度。
交底人签字接受交底人签字
交底时间安全员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