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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范围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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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专利管理机关可以处理的专利纠纷范围如下: 1、专利侵权纠纷; 2、有关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专利权授予前,他人实施发明的费用纠纷; 3、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属纠纷; 4、关于对职务发明人奖励和报酬的纠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六十七条 为了制止专利侵权行为,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申请保全证据。

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人民应当自接受申请之时起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执行。

申请人自人民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应当解除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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