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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租房申报方式应该选哪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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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主观:

个人所得税租房申报方式:

1、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在单位按月发放工资预扣税款时办理扣除;

2、综合所得年度自行申报:纳税人自行在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可以选择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清缴申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第一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第二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三条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

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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