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包括积极遗产和消极遗产。积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个人享有的财物和可以继承的其他合法财产性权益,消极遗产是指死者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等。
我国法律对遗产明确了定义,是指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根据该规定,可见我国遗产是指积极遗产。但遗产不限于被继承人死亡时已经存在的财产,被继承人死亡时尚不存在但基于其生前行为而在死后获得的财产性利益也属于遗产的范围。
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的范围是:
1、公民的收入。
2、公民的房屋、家具和生活用品。
3、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5、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遗产的保管
继承遗产的人,应当妥善保管遗产,任何人不得侵吞或者争抢。人民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份额,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因保管遗产而支出的必要费用,应当从遗产中扣除或由继承人支付。人民对故意隐匿、侵吞或争抢遗产的继承人,可以酌情减少其应继承的遗产。
遗产的确定
1. 共有财产中属于其他人的财产。
2. 承包权。
3. 使用权
4. 房屋租赁权。
5. 复员
6. 抚恤金、保险金。
我国《继承法》第3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作为继承权的客体,它是指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所有财产和继承法规定可以继承的其他财产权益。
根据《继承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遗产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公民生存时的个人合法财产不能作为遗产。
2、遗产是公民遗留的财产。
3、遗产是公民死亡时尚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