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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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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规范性文件可以设定行政处罚。

规范性文件,一般是指属于法律范畴即、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部门规章和地方规章的立法性文件和除此以外的由国家机关和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非立法性文件的总和。规范性文件里面的法律、行规、地方性法规等可以制定行政处罚。其他团体、组织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则不可以制定行政处罚。故本题判断错误。

规定违反该规范的行政制裁措施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通过法律的形式设定各种税务行政处罚;

2、可以通过行规的形式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税务行政处罚;

3、国家税务总局可以通过税务行政规章的形式设定警告和罚款。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批准。

综上所述,税务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有: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权,收缴或停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法律可以设定各种行政处罚。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能由法律设定。

第十条

行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行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第十一条

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除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法律、行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必须在法律、行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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