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审查批捕阶段发现漏罪是可以退回到下一级的机关或者人民进习补充侦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第一百四十六条 人民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一般的交通事故,均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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