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有关工作制度
(一)实行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由县分工领导任组长,县办公室、环保局、发改局、经信局、、监察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安监局、公用事业局、工商局、质监局、供电公司等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定期召集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参加的环保工作联席会议,研究当前环境执法的工作重点;确定各部门环保联合执法工作计划,组织开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整合各部门执法资源,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及时依法协调、解决有关问题;研究重点案件的查处工作,通报联合执法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二)实行联络员例会制度。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具体负责环保联合执法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担任联合执法联络员。县环保局负责定期召开联络员例会,调度了解各单位对环保工作联席会议安排事项的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听取各单位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三)实行环境保护违法案件移送制度。为确保环境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县环保局要加强与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做好重点环境违法案件的督办和移送工作。凡使用国家规定应淘汰的落后工艺、设备造成环境污染的违法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需县下达关停决定的案件,向县发改局、经信局移送;凡涉及未依法经审批而办理营业执照的建设项目,向县工商局移送;凡涉及应当停止供电的违法建设项目、依法取缔关闭的排污企业和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向县供电公司移送;凡违反环境保律法规需要追究管理人员行政责任的,向县监察局移送;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向县、移送;有可能引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向县安监局移送。案件移送时,由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相关要求以书面形式转交给相关成员单位。。
二、细化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全县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确保形成环保联合执法的强大合力。
1、县环保局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的相关规定,严把环境准入关。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对未批先建、不执行“三同时”等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2、县发改局、经信局要认真落实节能减排要求,统一部署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同时,对新、扩、改建项目需要审批、核准的,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审批、核准;按规定程序经备案的项目,环保部门依法办理环评手续。
3、县、监察局负责涉嫌重大环境污染犯罪或者环境监管失职犯罪的调查、处理工作。
4、县水利局要把好地下水采水关,对未经批准、无环保设施超标排放废水的违法企业,要吊销其地下水采水许可证,查封自备井。
5、县国土资源局要严查违法建设占地行为,在办理用地审批时,项目未经环保审批不得批准用地有关手续。
6、县安监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7、县公用事业局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积极推进环保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建设进度要定期调度和通报,督促其尽快形成治污能力。要加强对建成后污水处理厂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达产达标和稳定运行。同时,积极协助环保部门制止违法排污行为。
8、县工商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注册登记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手续。对无营业执照非法生产的企业要给予关闭、取缔。
9、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在办理对环境有影响的生产性企业生产许可证时,要按要求查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关于项目建设的审批文件(环保验收合格证、排污许可证),未经环保部门审批,不予办理其生产许可证发放手续。
10、县供电公司要加强对环境违法企业的供用电管理,在项目单位申请建设用电时,要核查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环保部门的审批文件,对无环评及审批文件或逾期未完成限期治理任务的企业,采取不予供电、停止供电、拆除供电设施等强制措施。
三、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环境保护联动查处工作机制,切实做好环境保护联合执法工作,对于制止各类违法排污行为,有效保护生态环境意义重大。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严格按照各自的职责任务和执法权限,细化工作方案,狠抓措施落实,确保联合执法取得扎实效果。
关键词 棕地开发;环境管理;工作程序;污染场地;老工业基地
文/邓博 洪焰 胡俊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与产业结构的调整,出现了大量的待开发棕地,而棕地开发往往存在环境风险,部分棕地需要进行环境修复,因此应强化棕地开发利用环境管理,通过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土地开发流程,建立有效的管理体系,减少棕地开发后不良环境对人体与生态的危害。棕地开发应从企业搬迁时启动,避免造成二次污染,并且对棕地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发现存在严重污染的地块应及时进行修复,以达到居住与商住的用地条件。环境主管部门应该发挥各自的技术特点,全程对棕地开发过程进行跟踪管理。
结合我国实际,棕地定义:为市区内工业用地或者存在污染风险的商业用地(如加油站)搬迁后遗留下来的土地。本文以武汉市老工业基地的转型发展为依托,结合土地资源管理、土地市场管理及环境管理多个方面,对我国的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建立的一般程序进行研究与探索。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
建立与执行棕地开发再利用管理体系是一项极具挑战性的工作,其目的是清除城市中污染因素,使棕地具有造血功能,恢复土地的经济价值,体现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的原则,对管理水平、专业知识等因素具有较高要求。若管理体系不健全、技术水平落后、把关不严,将严重影响百姓身心健康和环境安全,为、企业、人民带来重大经济损失。
棕地再利用开发环境管理体系包括:企业搬迁前管理、企业搬迁过程管理、场地环境调查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以及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企业搬迁前管理是指在工厂停产前,环保主管部门建立搬迁企业档案,收集详细的企业生产历史资料,并根据所收集的资料为下一步搬迁过程做好监管准备;企业搬迁过程管理主要针对企业停产后遗留的固体废物,尤其是危险废弃物处置的监管,以避免污染物转移造成的二次污染及危险废弃物引起的环境安全事故;场地环境调查管理主要任务是审核环境调查单位的资质及调查单位的调查方案设计是否合理,并结合场地环境调查的各个阶段展开现场取样、检测数据管理;场地污染修复管理则根据场地调查结果,确定是否要修复,审核环境修复单位资质或能力,组织修复方案的可行性评审,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进行环境监督性检测,控制棕地在修复过程中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最终监督验收单位对修复工程的验收工作;棕地再利用开发管理指在棕地开发项目实施前,配合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污染场地环境修复工作回顾,并提供环评所需的相关环境修复工作验收结果。
棕地再利用开发工作的一般程序
基本情况调查阶段
。
固体废物处置工作阶段
环保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固体废物处置相关法律规定及技术规范,要求搬迁企业完成场地拆除前原址固体废物处置工作,并将处置结果报送环保局备案。按环保部门要求,企业对危险废物进行清理及集中堆放,并协调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企业进行处置。环保局进行现场监督指导,避免了土地二次污染及消除了发生环境安全事故的隐患。
场地环境调查阶段
一般在企业拆迁完毕后,调查单位开始场地环境调查。此阶段环保部门对调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选择具有环评资质与国家认可的计量认证资质的单位,并要求调查单位编制调查方案,在调查取样工作前期,组织专家对调查方案进行评审。在调查取样时,环保局监测部门对取样、测试、数据分析进行监督。要求调查根据企业生产背景资料对场地进行环境调查,包括水文地质调查、土壤环境、地下水环境等,分为初步调查、详细调查。
初步调查时,按照国家技术规范设置具有代表性的取样点位,进行取样,监测涉嫌污染物质,发现场地被污染,立即启动详细调查工作,场地未受污染,则可以直接进入土地开发阶段。
详细调查时监督调查单位结合企业生产背景、初步调查数据,进行场地取样点位加密设置,对污染物质重点监测,确定污染强度、污染范围,分析对人体及环境的危害程度,根据污染物质的危害级别制定修复目标。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方案进行专家评审,经专家评审后报市环保局备案。
详查报告编制阶段
完成样品分析以及相关地块详查报告的编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详查报告进行论证后报市环保局备案。污染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场地污染风险评估。
编制污染土壤修复方案阶段
根据调查和风险评估确定的污染范围、污染物种类、污染程度、验收标准及用地规划等确定污染土壤修复方案。并编制修复工程可研性报告,进行修复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环保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并进行备案,将处理意见进行通报。
实施污染土地修复阶段
施工中要严格按照修复方案的时间和技术要求组织施工。污染场地使用权所有人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机构对修复工程实施情况进行全程环境监理,监理单位应选择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环评资质机构和具有项目工程监理资质的单位。一般环境工程监理分为工程监理和环境技术监理两部门,由环境技术监理主导工作。监理机构在治理和修复工程完工后,要提交环境、工程监理报告,环保部门全程监管。
武汉市老工业基地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
武汉是我国传统的老工业基地之一,作为工业发展的重点区域,历史上有大型工业企业上百家,为共和国的工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城市的发展与变迁,工业区面临产业结构调整、经济发展模式转型的挑战,因此工业区内众多不符合产业结构要求的企业需要转产、搬迁等,遗留的土地将作为开发用地。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工作程序
武汉市某大型制药企业占地297亩,厂房占地面积130000平方米。其生产历史悠久,于1949年秋进驻武汉。1956至今产品有肾上腺素、副肾素、安络血、胃复康、二巯基丙醇、甲硝唑、氯霉素、安乃近等,产品涵盖原料药、原料及中间体、医药制剂、生物制药、食品添加剂等多类别、多品种。
;在拆迁过程中也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预防环境突发事件的发生,直至拆迁结束。目前,企业搬迁完毕,项目已经进入场地环境调查详查报告编制阶段。场地环境调查开始时,环保局法规科对调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评审调查方案;在实施调查方案时,环保局监测站派专业人员监督取样过程,并进行抽样检测,确保数据准确,防止调查单位数据造假;至调查结束,环保局法规科组织专家对调查报告及风险评估结论进行评审。如场地环境存在污染,则启动土壤及地下水修复程序,环保局法规科组织专家对修复技术方案进行论证,将实施方案的环境影响评价报环评主管科室审核、备案。污染场地修复工程实施时,环保局监测站应对修复过程进行监督,包括场地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环境监测、施工场地的水气声的监测、污染场地内的防尘措施等内容,如发现存在污染转移,由环境监察部门进行处理。污染场地修复完毕,业主委托具有第三方检测资质单位进行验收,环保部门组织专家对验收方案及结果进行验收;污染场地通过验收方可进入土地市场流转,在建设项目报批环评文件时,环保部门应明确环评单位对场地原用途、修复过程、结果进行回顾。
企业搬迁遗留场地环境管理经验与启示
通过此案例,我们不仅可以清楚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程序,还可以根据开发流程,清晰地了解地方环保部门关于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的职能与工作流程。;第二,地方环保部门聘请专家,建设专家库,实施专家评审制度,为各项方案的实施提供了保障,为的下一步工作计划提供了技术支撑;第三,地方环保部门在企业搬迁前进入企业,收集资料,并对固废的处置情况进行了监管,有效避免了因企业拆迁造成的污染;第四,企业拆迁与环境调查协同进行,互不干扰,确保了调查工作的进度,也保证了调查结果的准确。
以上几点对于传统的环保管理工作是一种创新,同时也是理解与结合国家相应的文件要求,由地方环保部门归纳而成,在现实工作中是极其可行的,是值得推广的工作经验。由于我国现有相关法律规范不完善,全国范围内无统一管理标准,因此在本项目中一些管理构架有待优化,一些技术问题值得研究,如拆迁前进场调查取样与拆迁后进场调查取样的优劣比较、场地的取样点位布设、样点的取样频度如何确定等问题。
结论与展望
武汉市老工业区地方环保部门积极探索新型环境管理模式,为武汉的棕色地块开发再利用提供技术服务、提速老工业区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做出了一定的贡献,规范了棕地开发流程与污染场地环境调查与修复市场。
我国针对污染场地土壤及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连续出台相关文件,为老工业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的环境监管提供了依据,表明对此项工作的重视。但在法制建设方面,国家应该出台适合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或是根据各个省份土壤类型按区域编制房地产开发的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为棕色地块的开发再利用环境管理提供技术与保障。
主要
参考文献
[1]段菁春,柴发合,谭吉华,等.钢铁行业氮氧化物控制技术及对策[J].环境污染与防治,2013,35(3):100-104.
经县委、研究,决定今天召开全县环保工作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的环保工作成绩,安排部署的环保工作任务,动员全县上下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全面完成“十一五”期间各项环保目标任务,确保全县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出席今天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副,副主任。参加会议的有:、政协的环保工委主任,法检两院的分管领导,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领导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各乡镇乡镇长、社区管委会主任,涉及环保治理的企业、单位,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企业和个人以及环保局中层以上干部职工,共计200余人。今天的会议很集中,主要有两项议程。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
请副作全县环保工作报告,并对环保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
为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优秀企业颁奖,颁奖分两批进行。
下面为乡、办、、监察局、环保局、城建局、国土局、运管所等11个环保工作优秀单位进行颁奖。
首先请段乡、办的代表上台领奖。
………………………………………………………
请、监察局、环保局、城建局、国土局、运管所的代表上台领奖。
………………………………………………………
下面为有限公司的代表上台领奖。
………………………………………………………
请的代表上台领奖。
………………………………………………………
获得环保工作的优秀个人请在会后现场领取荣誉证书。
同志们,今天会议的议程到此就全部结束了。在今天的会议上,副对的环保工作做了认真回顾,可以说是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成效明显,对的环保工作做了总体安排,并就如何完成今年的工作任务提出了具体意见;会议还对环保工作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企业进行了表彰。希望大家能以这些先进为榜样,并按照的安排部署,全力以赴地做好今年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环保工作。为确保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一是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从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环保工作的重要性。会后,要及时召开不同层次的会议,尽快把精神传达到基层,调动起全社会的积极性,决不能只停留在会议上、文件上,要真正把思想统一到这次会议的精神上,把措施、责任落实到人头,落实到基层,落实到每个工作面,在全县上下形成“抓环境保护就是抓经济、促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是严格落实工作职责。县与各乡镇、各部门签订的目标责任书的内容,都是从县与市签订的目标责任书中分解出来,并结合县今年的总体工作而制定的,既有长期的工作计划,又有今年的目标任务。因此,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各自今年环保工作的具体任务,明确完成这些任务的时限和要求,统筹安排,合理计划,及早动手,确保各项目标任务按期完成。今年县将对目标责任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兑现,以严格的考核和责任追究,确保环保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环保部门要切实履行统一监管职能,积极与相关部门加强协调沟通,认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各职能部门要 牢固树立协作意识,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各自责任,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工作的强大合力,建立起“环保部门统一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共同责任机制。
一、考核内容
考核对象为全市所有工业企业。分别从环保能力建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建设项目管理、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环境和风险源管理共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二、考核标准
(一)环保能力建设(15分)。1、自身能力建设(10分)。按照企业环保能力建设“四有”、“四化”要求,将环保工作纳入企业日常工作调度的重要内容,根据环保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有固定的环保工作分管领导、工作机构,按要求足额配备环保管理人员,有完善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未确定分管领导、专职机构、按职数和职级配备人员的,扣3分;无工作计划、工作措施的,扣1分;未制定完善的环保工作管理制度的,扣1分;未逐项逐级落实责任,无考核计划的,扣1分;工作开展不力的,扣4分。2、参加各项环保活动(5分)。单位分管领导、环保工作人员按时参加环保会议及业务培训,及时参加各项环保活动;按要求完成各项临时性工作,及时办理有关事项、上报有关材料;在环保部门日常检查中现场准备完善、细致。未按时参加环保会议、业务培训和各项环保活动的,1次扣1分;未按时上报文件、材料的,每件(次)扣1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件(次)扣3分。
(二)污染物总量减排(25分)。1、减排工程建设运行(17分)。认真落实年度重点污染物减排工程建设任务要求,按期完成工程建设。年度减排工程未建成的,根据工程进度给予不少于5分的扣分;延期建成的,每延期一个月,扣3分;企业减排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持续发挥减排效益,不能持续发挥效益的,扣3分;减排工程未配套安装在线监测设备或DCS、中控系统的,一项扣2分;工程建成但不能正常运行发挥减排效益的,扣2分;年度减排工程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分。2、年度削减任务(8分)。严格执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企业应通过实施产业结构升级、工程治理、清洁生产等措施,努力实现“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确保完成市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年度削减目标。年终经核算超年度总量控制计划的,根据权重平均扣分。
(三)建设项目管理(20分)。企业新改扩建项目及时办理环保审批、验收手续,确保环评审批和“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存在“未批先建”项目的,每个扣5分;出现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生产或久拖不验的建设项目,每个扣5分;以上两项如属较重污染或排污总量较大的项目,每个再加扣3分;因未批先建和未执行“三同时”被市环保局通报的,每次扣5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不得分。
(四)污染治理和设施运行(25分)。1、污染治理(15分)。落实年度重点污染治理计划,按期完成治理工程建设任务。年度治理工程未建成的,根据工程进度给予不少于5分的扣分;延期建成的,每延期一个月,扣3分;工程建成但不能稳定达标的,扣5分;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分。2、设施运行(10分)。加强对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管理,设施正常运行率达到98%以上,工业企业废水、废气排放达标率达到100%。企业减排设施运行不正常、在线监测、DCS或中控系统不完善的,一项扣2分;废水、废气超标排放的,一次扣2分;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一次扣2分;企业应健全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应急处置措施,未落实的扣3分;因超标排放被市环保局通报的,一次扣3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一次扣5分。不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和排污费或出现偷排偷放行为的,不得分。
(五)环境和风险源管理(15分)。1、环境(10分)。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处理好涉及本企业的环境污染和纠纷,防止出现越级和重复事件。发生各类环境,经调查属实的,根据受理单位为、和省级以上,相应扣1分、2分和3分(同一根据最高受理单位级别扣分);因处理不力,造成重复的,加倍扣分;。2、风险源管理(5分)。加强危险废物、放射源、重金属等环境风险源的规范化管理,杜绝污染事故发生。企业现场危险废物、放射源警示标志、标识不完善的,扣2分;危险废物暂存设施不规范的,扣2分;发生危险废物违规转移的,一次扣3分;被市环保局通报的,一次扣3分;被省环保厅以上通报的,不得分。
(六)加分项(25分)。1、率先建成治污减排示范工程的,加5分。2、建成的治污减排工程每完成投资200万元,加0.5分,最高不超过5分(不足200万元的计0.5分)。3、率先按“四有”、“四化”标准要求实施企业环保规范化管理的,加5分。4、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加2分。5、承担省以上环保工作现场会或在国家、省组织的减排核查中,现场准备完善、细致,表现突出的,加2分。6、积极开展污染物总量控制,在燃煤新增量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加2分。7、在淘汰高污染、高排放产业或企业升级改造等方面有较大贡献的,加2分。8、承担市环保工作现场会的,加1分。9、企业或职工获得级以上环保方面奖励的,加1分。
(七)每项工作扣分扣完本项总分为止。
三、表彰奖励
根据对企业的考核结果进行表彰奖励。设“市治污减排奖”,分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5个,20万元/个;二等奖10个,10万元/个;三等奖20个,5万元/个。奖励资金从市环保治理专项资金中列支。
四、考核奖励原则
1、考核奖励采取客观、公开、公正原则,根据工作实绩,择优确定。
上半年,我局在市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环保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精神和各级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态文明建设为主线,以服务“冲刺全国百强”为主旨,以加强污染防治为重点,以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落脚点,全面推进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上半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积极推进污染减排工作。
1.2013年,全市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是在2012年的基础上,化学需氧量和氨氮减少4.47%和4.65%(其中农业减少2.30%和2.30%),二氧化硫减少5.83%,氮氧化物(不含机动车)减少5.85%。
2.按照市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13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的通知(府办发[2013]28号)要求,市年初与各有关单位签订了《2013年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与各乡镇、各环保目标责任制单位签订了《2013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2013年我市计划实施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17个(其中实施工业和生活减排项目9个,实施农业减排项目8个),淘汰落后产能项目1个。工业和生活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326.47吨、氨氮234.34吨、二氧化硫3432.5吨、氮氧化物2185.3吨。农业项目计划削减化学需氧量144.71吨、氨氮28.91吨。
3.目前项目进展为:1-6月工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633.25吨、氨氮削减133.25吨、二氧化硫削减4282.48吨、氮氧化物削减879.91吨;农业完成化学需氧量削减量101.73吨、氨氮削减20.32吨。市玉兔毛巾有限公司年度落后产能淘汰任务已按期完成。
(二)持续推进“创模”工作和“绿色创建”活动。
1.“创模”工作扎实推进。2013年,全市召开“创模”工作推进会,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上半年根据市“创模”主要责任单位档案资料整理责任分工,已收集水利局、卫生局、住建局等11个主要责任单位的档案资料,对各责任单位上交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汇总,对27个指标中的17项完成情况进行了说明。充分利用电视新闻媒体、车站和小区等公共场所媒介、的士、客运线路和固定LED屏进行“创模”宣传。上半年开展宣传活动6次,参加人员20余人次,现场发放环境宣传图画400余张、宣传手册500余本。联合中小学开展“环保征文”宣传活动,取得良好宣传效果。
2.“绿色创建”活动初见成效。自开展创建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和生态乡镇、生态村以来,通过不断加强对学校社区和乡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广泛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动了我市的环境建设,提升了人们的环保意识,改善了城市居住环境。至目前我市共有各类绿色社区5个;新增一中为省级绿色学校后,各类绿色学校(幼儿园)共计11个;各类生态乡镇6个,生态村8个。2013年,申报省级绿色社区和市级绿色社区各1个,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1个,申报市级生态乡镇2个、生态村4个,现已有5个单位通过了现场验收核查。
(三)严格项目审批和建设项目环保验收。
1.我局本着既严格程序、又热情服务的原则,认真做好环评审批,切实加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工作。一是严格总量控制,建设项目新增污染物总量必须要求明确指标,为减排把好关口;二是完善项目科学审查机制和项目管理公众参与机制,从受理、审查、批准等各环节严格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予以纠正,直至做出不予审批的决定;三是实行提前介入,施行项目建设环保预审制。对新上项目会同相关部门先期论证,及时提出环境污染和治理方面的建议,为决策提供参考,将环保关口前移,减少不必要的前期投入,减轻事后监督和处罚的被动局面;四是严格依法依规审批。对所有应进行环评的项目按环评要求办理审查审批手续,严格执行环评“十不批”的原则,不违规、不越权审批;五是实施“绿色通道”,努力为项目业主简化手续、缩短审批时间,推动项目尽快发挥效益。上半年共解释有关咨询达190件次,协助21个单位到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办理了审批手续,及时申报了上级专项资金。上半年共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共97件,分别为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6件、报告表31件、登记表60件。项目总投资额达到427041.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408.77万元。
2.切实加强对环保建设项目的规范管理和验收工作,“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100%。一是优化项目全程跟踪管理机制,完善项目捡查上下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局各科室和环境监察机构的作用,加强对新建项目的检查,完成我市区域已建项目的现场排查,进一步完善了已建项目的动态档案管理;二是严查未批先建项目和久拖不验项目,加强对已审批建设完成未验收项目的清理,督促这些项目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上半年共办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36件,其中,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8件,登记卡28件。“三同时”验收项目总投资达到583.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25.61万元。
(四)加强环境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1.切实加强辖区内污染源环境监察。上半年,共出动1082人次分重点、按区域对各重点企业进行现场监察达368家次。重点对东阳光化成箔有限公司等7个在建项目进行了环境监察,对10家国控污染源企业和17家涉及总量减排项目的企业,实行每月一次的现场监察制度。针对现场监察发现的环境问题,共约谈了兴发化工等7家企业负责人。
2.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上半年我局对兴发化工、楚星化工共7家企业下达了责令改正、整改通知书。分别对正大畜牧有限公司、市威德水质净化有限公司陆城污水处理厂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处罚,罚款10941.46元,已执行完毕。目前正在对楚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兴发化工有限公司、市欣龙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废水总磷超标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依法征缴排污费,妥善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一是严格执行排污费征收制度,上半年完成了排污申报核定工作,共核定排污费221万元,入库排污费154万元。二是积极稳妥地处理环境件。上半年共受理各类件197件,其中废气76件、废水46件、噪声71件,其它4件。处理率、办结率均为100%,满意率达99%。
(五)加强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
我局继续严格遵循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加强辖区环境质量监测,为决策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按要求完成了清江、渔洋河入境段面的水质监测、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和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工作。结果表明,清江断面水质符合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水体标准;陆城一水厂、二水厂取水口水源保护区水质符合饮用水源地水质要求。上半年共收集雨水样32个,上半年酸雨出现频率68.9%;1-6月,我市陆城监测点环境空气质量监测共取得543个有效日均监测数据。监测有效天数181天,其中空气质量优的天数20天,良的天数154天,轻微污染天数6天,轻度污染天数1天。首要污染物为PM10,空气质量类别Ⅱ级,优良天数百分率为96.1%。上半年共出具环境质量监测报告12份,监测简报12份,共出具污染源监测报告30份。完成污染纠纷监测8起,出具监测报告8份。
(六)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1.今年以来,通过制定《环保局2013年度工作要点》,修订各项规章制度,加强监察、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干部职工理论学习,认真参加市工作评议活动,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2.扎实开展新“三万”活动。。争取省市环保部门支持,将驿马冲村等10个村庄纳入了全省2013年“三万”活动“千村环境整治”示范村项目计划。
二、存在的问题
面对新形势和新任务,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环保工作与我市“冲刺百强”的发展目标、与构建“两型”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一是环境监管能力和监管水平还不能满足污染减排形势的需要,致使群众反映的热点环境问题得不到理想解决,给环境监管和污染减排造成了一定的压力。
二是我市环保硬件设施、工作队伍与日益繁重的环保工作任务、经济社会发展对环保工作的更高要求还不相适应。
三是农村环保形势不容乐观。当前,全市农村环境污染加剧的趋势尚未彻底改变,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仍很严重,已对广大农民的生产生活和健康造成了影响,同时也对城市的发展构成了威胁。
三、下半年工作思路及工作计划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此次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是以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为基础,按有关要求调查收集和污染源数据实现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为实现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与环境统计工作的顺利衔接,将“十一五”各项环境管理工作成果为“十二五”各项环境管理和污染减排奠定良好的基础。
3月5日,县在环保局召开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启动会议,以会代训的方式,对全县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进行培训和安排部署工作。会议由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组长、县环保局王副作动员讲话,传达了国家环保部《关于开展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环发〔〕162号)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文件《云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全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的通知》云环发〔〕20号精神,认真学习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6个技术规定和报表指标解释说明。通过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对更新调查工作现实重要性,长远影响性,时间紧迫性的认识,从而统一思想,形成共识。
二、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的污染源动态更新调查工作,落实机构和人员,为全面完成污染源的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提供组织保障,我县成立了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长由县环保局副竑担任,副组长由农业局副李云辉担任,成员由县环保局、农业局共7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按照整合职能,提高效能原则,成员由环保局和农业局抽调8名骨干组成。我县做到了办事机构落实,形成了统一领导、统一协调的普查工作机制,为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强部门协调,明确分工
为落实我县更新调查工作,根据《云南省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我县制定了《县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工作方案》,明确了此次污染源普查动态更新调查的对象、范围和内容。此次更新调查,环保部门具体负责完成工业源、生活源的调查及数据录入任务;农业部门具体负责农业污染源的调查任务。办公室还成立了四个工作小组,即:工业源小组、生活源小组、农业源小组、数据录入小组。对各组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也作了具体要求和分工。
(三)认真做好筛选普查对象、数据填报和数据录入工作。
1、筛选普查对象。此次调查工作,我县共筛选出重点调查对象:工业源39家(其中:采矿业5家,制造业9家,农林、牧、渔业23家,有两家采矿业—处于停产状态),农业源重点调查对象8家(其中: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户,养殖小区2户);非重点调查对象:工业源1个、生活源1个(共7个建制镇)、农业源1个(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
2、认真调查,严格审核,保证质量。 )的原则,根据实际产生产排放情况进行填表报,严把数据质量关,保证工作时效,做好数据填报,认真填报报表和回收工作。为顺利开展更新调查工作和工作质量做好铺垫。
3、克服困难,加快数据录入。数据录入工作作为普查上报数据的关键一环,我县克服了人员少,时间短等困难,积极组织普查数据录入工作。从股室抽调电脑操作熟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3名同志担任数据录入员。我县的数据录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州环保部门对此次更新调查的具体要求,按时、如实地录入调查数据,做到录入数据和调查表统一结合,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不重不漏。
(四)更新调查基本情况
县此次调查涉及对象为:工业源、农业源、生活源三大类。其中工业源和农业源包括重点调查单位和非重点调查估算单位;生活源全部为非重点调查估算单位。重点调查单位采用发表调查方式逐一核算排放量,非重点调查单位采用估算方法核算排放量。重点调查对象与非重点调查对象各项指标总计如下:
1、工业源
工业源(重点)总产值18572.88万元,废水中用水总量1267.2593万吨(其中:取水量1082.8511万吨、循环用水量184.4082万吨),废水产生量398.1316万吨,污染物产生量:化学需氧量12215.25吨、氨氮177.714吨、 石油类0.09吨、生化需氧量2857.03吨、砷35.08千克、铅4.42千克、铬0.202千克,排放量369.0128万吨,污染物排放量:化学需氧量5911.982吨、氨氮50.504吨、石油类0.09吨、生化需氧量2849.58吨、砷10.13千克、铅1.71千克、铬0.061千克),废水治理总投资00.2万元;废气中综合能源消耗量58076吨标准煤,废气产生量74606.22万立方米,污染物产生量:烟尘5059.41吨、二氧化硫556.69吨、氮氧化物158.23吨、工业粉尘2458.98吨、氟化物446.17千克,废气排放量73232.18万立方米,污染物排放量:烟尘631.51吨、二氧化硫538.15吨、氮氧化物158.23吨、工业粉尘50.26吨、氟化物446.17千克,废气治理总投资1378.3万元;固体废物产生量6522467.99吨(其中:粉煤灰4308吨、炉渣1085.65吨、尾矿866533.3吨、其它5650541.04),综合利用量2266181.17吨、本年储存量866533.3吨、倾倒33753.52吨。
2、农业源
畜禽养殖业中,猪类年存栏11882头、年出栏15019头,肉鸡类年存栏48000只、年出栏74000只;水产养殖业中,鱼投放量51.36吨、产量1027.15吨,其它投放量22.01吨、产量440.21吨;种植业中,旱地17407亩、水田115021亩、园地面积1607562亩。
3、生活源
辖区内城镇常住人口(7个建制镇)4.81万人,生活用水总量397.万吨,煤炭消费量0.13万吨,液化石油气消耗量0.86万吨,生活垃圾清运量0.69万吨(均属简易填埋)。
三、存在的问题
1、普查工作经费不到位;
2、企业对此次更新调查认知不够,数据填报缺乏逻辑性和准确性,数据报送不及时等。
四、下一工作计划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