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技术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技术规范

来源:99网


国家电投博爱48MW风电场110kV预装式变电站

电气设备采购技术文件

附件72-4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

编制时间:2016年1月

目录

一、通用技术规范 ································································································ 1 1总则 ················································································································ 1 1.1 一般规定····································································································· 1 1.2 标准和规范·································································································· 1 1.3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 2 1.4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 2 2 技术要求 ········································································································ 2 2.1 环境条件····································································································· 2 2.2 工作条件 ······································································································ 2 2.3 基本技术条件 ······························································································ 2 2.4 技术性能要求 ······························································································ 3 3 试验 ·············································································································· 9 3.1 型式试验····································································································· 9 3.2 出厂试验····································································································· 10 3.3 现场试验····································································································· 10 4 其他要求 ········································································································ 10 4.1 质量保证····································································································· 10 4.2 技术服务····································································································· 11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 13 4.4 包装运输和储存 ··························································································· 13 二、专用技术规范 ································································································ 13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 13 2 项目需求部分·································································································· 17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 ···················································· 17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 19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 19 2.4 工程概况····································································································· 19 3 投标人响应部分 ······························································································ 19 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 19 3.2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 20 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 20 3.4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 20 3.5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 20 3.6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 21 火警附图1~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通用技术规范

1总则 1.1 一般规定

1.1.1 投标人及所投产品制造商必须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9001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应具备消防设施专项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施工承包一级资质。投标人及制造商应已设计、制造和提供过同类设备,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比规定的条件更严格。如发现有失实情况,招标人有权拒绝该投标(详见招标文件商务部分)。

1.1.2 本技术规范要求卖方需负责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方案报批、消防审查及验收,并要确保火警系统的消防部门验收一次通过。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费用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

1.1.3本规范提出的是基本技术要求,未尽的相关技术细节可在技术谈判中商定,投标人应提供符合DL、GB、IEC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要求的产品。

1.1.4 本技术规范分为通用部分、专用部分,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1 标准技术参数表”、“2 项目需求部分”和“3 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招标文件投标人响应部分的表格。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相应试验报告。

1.1.5 投标人必须逐项响应本技术规范中的要求,如有与本技术规范要求不一致的地方,必须逐项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偏差表”中列出。

1.1.6 本规范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7 本规范中涉及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招标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 1.1.8 本规范未尽事宜,由招标人或买方和中标人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

1.1.9 如果卖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书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卖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是多么微小,都应在报价书中以“对规范书的意见和同规范书的差异”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1.1.10 投标产品应具备国家或电力行业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1.1.11 本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中通用部分各条款如与技术规范专用部分有冲突,以专用部分为准。 1.1.12 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进行逐条应答,还应包含以下内容:系统型号、总体技术方案、系统结构图、性能指标、试验报告(有效期内)、产品说明书、质量承诺书等。

1.2 标准和规范

1.2.1 合同中所有设备、备品备件,包括卖方从第三方获得的所有附件和设备,除本规范中规定的技术参数和要求外,其余均应遵照最新版本的电力行业标准(DL)、国家标准(GB)和IEC标准及国际单位制(SI),这是对设备的最低要求。投标人如果采用自己的标准或规范,必须向买方提供中文和英文(若有)复印件并经买方同意后方可采用,但不能低于DL、GB和IEC的有关规定。 1.2.2 执行的标准

表1 卖方提供的设备和附件需要满足的主要标准

标准号 GB50016-2006 GB50116-201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标 准 名 称 1

标准号 GB50229-1996 GB50166-2007 GB4717-2005 GB16806-2006 GB 11920- GA61-1993 DL5027-1993 标 准 名 称 《火力发电厂与变电所设计防火规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火灾自动控制器通用技术条件》 《消防联动控制系统》 《电站电气部分集中控制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固定灭火系统驱动,控制装置通用技术规范书》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注 本技术规范使用的电力术语定义及中英文解释见GB/T 14429。

1.3 投标人必须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1.3.1 技术参数响应表、技术参数偏差表及相关技术资料。 1.3.2 投标产品的特性参数和特点。

1.3.3 与其他设备配合所需的相关技术文件和信息。

1.4 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

1.4.1 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将主要由卖方负责,买方配合。

1.4.2 合同设备的性能试验、试运行和验收根据本规范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 1.4.3 完成合同设备安装后,买方和卖方应检查和确认安装工作,并签署安装工作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4 设备安装、调试和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投入试运行。试运行后买卖双方应签署合同设备的验收证明书(试运行时间在合同谈判中商定)。该证明书共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4.5 如果安装、调试、性能试验、试运行及质保期内技术指标一项或多项不能满足合同技术部分要求,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商务部分有关条款执行。

2 技术要求 2.1 环境条件

见总的部分。

2.2 工作条件

2.2.1 工作电压

交流220V,50Hz。

2.3 基本技术条件

卖方提供的火灾报警系统的产品,必须能在环境、抗干扰等方面满足在强电磁场干扰环境下使用的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供国家、消防或电力行业检验检测机构颁发的合格证书。火灾报警控制器的控制、显示菜单应采用中文字体。

卖方应根据本技术规范中的各项要求及招标文件所附图完成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的设计,投标书中的供货清册应包括本站火灾报警系统所需的所有软、硬件及安装材料。 2.3.1 系统先进性要求

2

机柜、火灾报警控制器、电源等设备可采用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外围火灾探测器、模块、报警按钮等应选用国内先进水平的产品,并出示国际认证和国内检验机构的合格证书,系统应充分考虑可升级性。

2.3.2 系统可靠性要求

为保证系统正常运行,系统设备必须具备如下可靠性保证: 1) 系统的使用不能影响升压站其他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 系统的局部故障不能影响整个火灾报警系统的正常工作。 3) 系统设备采用模块化结构,便于故障排除和替换。 4) 系统要有具备处理同时发生的多个事件的能力。 5) 系统具备防雷和抗强电磁干扰能力。 2.3.3 系统扩展性要求

由于风电场建设阶段性特点,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要求具备良好的可扩展性。

1) 系统主要设备的配置按照终期规模设计,在风电场将来扩建时,火灾报警系统的软硬件勿须改变。

2) 系统各项功能和运行状态不受扩建影响。

3) 系统具备主从组网和对等组网的能力,以便组建更大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3.4 系统运行、安全性要求

1) 系统所有重要操作均应有操作记录,系统可对操作记录进行查询和统计,所有操作记录具有不可删除和不可更改性。

2) 系统保存的重要数据,具有不可删除和不可更改性。

3) 系统应具有自诊断功能,对设备、网络和软件运行进行在线诊断,发现故障,能显示告警信息。

4) 系统应具有与控制中心系统连接的能力。

5) 系统可接入多种智能设备,通信协议为标准的远动标准协议。 6) 应采用全中文图形化界面。

7) 自动生成系统运行日志,可查询及以报表方式打印输出。

2.4 技术性能要求

2.4.1 主要功能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来自火灾探测器及其他火灾报警触发器件的火灾报警信号,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指示火灾发生部位,记录火灾报警时间,并予以保持,直至手动复位。

火灾报警控制器在火灾报警状态下应有火灾声和/ 或光警报器控制输出,并可设置其他控制输出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等设备的控制,每一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

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向控制中心报警系统发送火灾报警、火灾报警控制、故障报警、自检以及可能具有的监管报警、屏蔽、延时等各种完整信息,并应能接收、处理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的相关指令。

火灾报警系统应具有消防专用电话。 2.4.1.1 火灾报警功能。

1)当有火灾探测器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10s 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对来自火灾探测器的火灾报警信号可设置报警延时,其最大延时不应超过1min,延时期间应有延时光指示,

3

延时设置信息应能通过本机操作查询。

2)当有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信号输入时,控制器应在10s内发出火灾报警声、光信号, 并明确指示该报警是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报警。

3)控制器应有专用火警总指示灯( 器) 。控制器处于火灾报警状态时,火警总指示灯( 器) 应点亮。火灾报警声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当再有火灾报警信号输入时,应能再次启动。

4)控制器应采用数字显示,能显示当前火灾报警部位的总数。持续显示最先火灾报警部位。 2.4.1.2 消防设备联动功能。

控制器应设置有火灾声、光警报器控制输出,并有其他控制输出,用于火灾报警传输设备和消防联动设备等设备的控制,每一控制输出应有对应的手动直接控制按钮。控制器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3s内应启动相关的控制输出(有延时要求时除外),控制器应能手动消除和启动火灾声、光警报器的声警报信号,消声后,有新的火灾报警信号时,声警报信号应能重新启动。

控制器发出消防联动设备控制信号时,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指示,该光信号指示不能被覆盖且应保持至手动恢复; 在接收到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反馈信号10s内应发出相应的声光信号,并保持至消防联动设备恢复。

2.4.1.3 火灾信息显示、查询、打印的功能。

控制器信息显示按火灾报警、监管报警及其他状态顺序由高至低排列信息显示等级, 高等级的状态信息应优先显示,低等级状态信息显示不应影响高等级状态信息显示,显示的信息应与对应的状态一致且易于辨识。发生报警时,应有光指示,并保持至复位并打印事件,并能够事后查询。 2.4.1.4 与升压站安保及视频监控系统联动功能。

能够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进线通讯,当发生火灾时,能够联动与火灾发生地点最近的摄像机。 2.4.1.5 与图形显示装置接口功能。

应提供以太网接口,可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通信连接。 2.4.2 火灾自动报警配置原则。

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等级为二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探测器要根据升压站建筑结构,机电设备数量、性质和初期火灾形成的特点以及环境特征,对不同的场所选用不同类型的探测器及数量。重要部位采用不同原理的探测器双重化配置。

升压站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按照如下原则配置:

(1) 本升压站设置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包括:火灾报警控制器、探测器、控制模块、信号模块、手动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消防专用电话等。

(2) 火灾探测区域按房舱划分。根据所探测区域的不同,配置不同类型和原理的探测器或探测器组合;

(3) 火灾报警控制器安装在二次预制舱。当火灾发生时,火灾报警控制器可及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显示发生火警的地点。

(4) 在各预制舱出口处,设置手动报警按钮和声光报警装置。 (5) 在火灾报警控制柜内设置消防电话总机,在建筑物主要出入口设置带消防电话插孔的手报按钮。

(6) 在电缆沟、变压器等处设置感温电缆,感温电缆等处设置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 (7)在站用电馈线屏设置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安装于站用电馈线屏附近模块箱),在火灾确认后联动切断有关部位的非消防电源,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火灾报警后,应停止有关部位的空调送风、关闭电动防火阀,并接收其反馈信号;应启动有关部位的防烟和排烟风机、排烟阀等,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4

(9)在事故照明配电箱旁设置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在火灾确认后联动启动火灾应急照明灯,并接收其反馈信号。 2.4.3 系统结构要求

系统应采用标准化、网络化、免维护式的系统结构,具有高度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同时符合ISO/OSI开放系统互联标准。

1) 系统要具备软硬件的扩充能力,支持系统结构的扩展和功能升级。 2) 系统应为其他系统提供标准接口,以利于其他系统调用及二次开发。 3) 系统所提供的支撑软件能支持用户进一步开发应用软件。

4) 系统的软硬件接口应采用国际标准或工业标准,支持与其他标准硬件、其他网络及不同生产商的设备互联,可以达到信息资源共享。

5) 系统具有灵活的组网能力。

6) 系统具备开放的二次接口,可以为第三方提供进行连接的接口。 2.4.4 站端硬件要求

2.4.4.1 站端硬件总体要求。投标商提供的设备应具备良好的屏蔽功能和抗强电磁干扰能力,并具备过电压保护措施,能够有效地应对变电站场地等区域中的强电磁干扰的环境。所有设备应具有很强的抗干扰能力,在变电站内的电磁感应、静电、电器操作及雷电过电压环境中,应不损坏,能正常工作。

投标商应对设备及电缆屏蔽层的接地,系统抗干扰措施作重点说明,证明其产品能适用于变电站的电磁环境。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各设备的安装、使用应不影响和妨碍站内一、二次电气设备及其他装置的性、正确性、可靠性。

与其他厂家智能设备及控制中心数据通信,保证数据接收及传送的正确性、实用性。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中的设备有液晶显示屏的其显示的信息必须为中文。

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多线联动控制盘、消防电话主机、系统电源等等均应组屏安装。

系统电源故障、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等装置故障报警信号应能以硬接点信号传送至其他系统。告警信号硬接点2路输出。 2.4.4.2 火灾报警控制器主机

1) 主机系统具有自动巡检功能,当有火警发生时,报警系统有声光信号,且通过主机的彩色液晶显示屏提供报警位置。

2) 主机系统采用计算机高级语言,软件程序灵活可编,确保系统功能可靠。并可根据用户要求现场修改、完善。

3) 主机系统具有自动测试功能,能及时排除系统自身故障并报警。

4) 主机系统配带打印机,可记录每次报警时间、地址及系统内所有设备状态变化和值班人员发出的指令。

5) 主机系统提供标准RS-485通信接口,与视频监控系统连接,当发生火灾时,应联动火灾发生点处附近的摄像机跟踪拍摄火灾情况,通信规约应标准、开放。

6) 液晶图文汉字显示,具有提示的汉字菜单和提示信息。

7) 控制器需设有不掉电设备,为DC24V,容量根据地址编码的容量确定。当控制器接有被控设备时,需另外设置DC24V电源系统,容量根据被控负载确定。

8) 配置不少于8路多线控制卡及手动盘。

9) 2回路无极性二总线,每回路不少于200个地址编码点。

5

10) 控制器能够自动联动或者通过手动盘控制排烟风机、消防水泵等重要设备,并接受相应的反馈信号;

详细性能参数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1“标准技术参数表”。 2.4.4.3 智能型报警探测设备

智能型报警探测器可随时提供火灾情况,通过模拟信号远传至主机液晶显示屏,动态显示报警区域内烟雾浓度或温度变化,有利于值班人员及时正确地判别火灾的发生。主机可对智能式报警探测器进行污垢、老化、故障、探头脱落检测,另外智能式报警探测器灵敏度可人为设定。各类探测器应符合如下要求: (1) 智能型光电感烟探测器

1) 内置微处理器,能够对自身采集的数据进行存储、分析和判断,并具有自诊断功能; 2) 采用电子编码方式,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 3) 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传输距离可达1500m;

4) 灵敏度可调,能实现用户对不同探测环境灵敏度的要求,具有白天/夜晚的灵敏度定时调整功能;

5) 6) 7) 8) 力强;

9)

污染自动补偿,能根据自身的污染程度进行零位漂移,最大程度减少误报;

探测器上电后能自动检测光学迷宫,污染程度超出补偿范围,可自动报出探测器污染故障; 适用范围广,对不同材质燃烧后产生的白烟或黑烟均可响应;

稳定性高,抗灰尘附着、抗电磁干扰、抗温度影响、抗腐蚀、抗外界光线(电源)干扰能抗潮湿能力强,具有防水处理,可适应不同气候环境的要求。

(2) 缆式线型定温火灾探测器

1) 探测器由微机调制器,终端盒及感温电缆三部分共同组成,用于电缆沟及电缆层的动力电缆与控制电缆的火灾探测,以及用于变压器的火灾探测;

2) 抗干扰能力强,采用隔离检测以及软件抗干扰技术,可以较好的应用于强电磁干扰的场所,使用温度为-20℃至+50℃;

3) 探测器总线可以延长1km正常工作,感温电缆最大长度可接200m正常工作,可以应用于室内场所;

4) 自动识别工作模式:只接控制器总线时工作在编码模式,只接DC24V电源时工作在非编码模式;

5) 感温电缆动作温度88℃,响应时间 t≤15s。 (3) 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

1) 内置微处理器;

2) 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 3) 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1500m;

4) 输出模块具有信号反馈输入端,当受控设备动作后被控设备上的常开无源触点闭合,由输

出模块通过二总线将动作应答信号反馈给控制器; 5) 稳定性高,抗干扰能力强; 6) 插拔式结构。 (4) 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

6

1) 内置微处理器;

2) 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 3) 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1500m; 4) 5) 6) 7)

可接入被控设备动作后提供的常开无源触点信号,输入模块报警时确认等闪亮; 具有断线监控功能;

稳定性高,抗干扰能力强; 插拔式结构。

(5) 手动报警按钮

1) 2) 3) 4) 5) 6)

内置微处理器;

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

二总线,无极性。功耗低,最远传输距离1500m;

手动推进弹簧按钮后,内部开关动作,报警信号传送至控制器,采用专用工具进行复位; 设双灯显示,报警时确认灯常亮; 带电话插孔,可配合电话手柄使用。

(6) 编址型声光报警器

1) 电子编码方式,可以通过电子编码器编址;

2) 可直接接入二总线,由火警控制器联动逻辑编程设定其联动条件,在火灾发生区域及相邻区域发出声、光报警信号;

3) 在1m距离以内有超过90dB声级。 (7) 安全栅

1) 能够与本系统的探测器等相关参数匹配; 2) 本安侧的工作电流在安全范围内; 3) 适用于ⅡCT1,具有防爆合格认证; (8) 本安防爆型火灾探测器配套模块箱

1) 内含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 2) 内含安全栅。 2.4.4.4 消防电话系统

各防火区域设手动报警按钮并配带电话插孔,手提电话听筒插入后,即可与值班人员通话,报告现场情况,值班人员还可以通过电话对现场进行指挥。 (1) 消防电话主机

1) 2) 3) 4)

多线制,连接不少于8门消防电话;

每门可接入1只电话分机或多达30门的并联电话插孔。 每门消防电话的电话线长度可达1500m;

液晶图文汉字显示,具有提示的汉字菜单和提示信息;

5) 消防电话分机摘机或插孔式消防分机插入消防电话插孔中可直接呼叫总机。总机可通过地址操作与多部分机呼叫和通话;

6) 可自动记录呼叫或通话情况,通话时自动录音。具有电话线路断路故障判断能力,并有声光报警。 (2) 消防电话分机

7

1) 能够接入多线制消防电话主机。 2) 固定式或者手提式,摘机或者插入电话插孔即呼叫电话总机。 2.4.4.5 系统电源。

应设有主电源和直流备用电源。直流备用电源采用专用的蓄电池,设置在火灾报警控制柜中。蓄电池组的容量应保证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在火灾状态同时工作负荷条件下连续工作3h 以上。 2.4.4.6 线缆线路。

1)火灾报警系统使用阻燃耐火电缆,分为:回路总线和消防电话线(NH-ZC-RVSP-2x1.5)、24V电源电缆和联动电源电缆(NH-ZC-KVV-2x4)、消防控制电缆(NH-ZC-KVV-7 x 1.5)等。

2) 所有电缆敷设时,均套穿镀锌钢管。当金属管、线槽明敷时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 2.4.4.7 屏柜。

1) 柜内所安装的元器件应有型式试验报告和合格证。装置结构模式由插件组成插箱或屏柜。插件、插箱的外形尺寸应符合GB3047.1的规定。装置中的插件应牢固、可靠,可更换。屏柜包括所有安装在屏柜上的插件、插箱及单个组件应满足防震要求。插件、插箱应有明显的接地标志。所有元件应排列整齐,层次分明,便于运行、调试、维修和拆装,并留有足够的空间。对装置中带有调整定值的插件,调整机构应有良好的绝缘和锁紧设施。

2) 柜体下方应设有接地铜排和端子,接地铜排的规格为25×4mm2,接地端子为压接型。屏间铜排应方便互连。屏柜工作地和保护地宜分设接地铜排,若共用接地铜排,应保证不影响人身及屏内设备安全。

3) 屏体尺寸为宽600mm、深600mm、高1800mm。屏的形式、颜色等参数应与变电站内其他的控制保护屏柜一致。门轴设置在右侧。

4) 结构为屏前后开门、垂直自立式的柜式结构。柜内主要设备为固定安装方式,要求与屏正面平齐美观。应提供由柜门而自动开启的柜内照明设备,以便于对柜内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接线。柜内应设有横向及竖向导线槽,所有设备安装的位置都应方便外部电缆从屏柜的底部进入。

5)屏内端子应采用菲尼克斯接线端子,普通端子的必须能接2.5mm2 以上的电缆芯,电源端子的必须能接4mm2 以上的电缆芯,交直流电源进线必须经小型断路器。端子排直列安装在屏两侧,连接外部电缆的端子口靠屏内侧并考虑电缆安装固定所需要空间,供用户连接的端子应单独排列和标识。屏内走线应设走线槽,布线应整齐美观牢靠,绝缘良好。导线应用铜质多股阻燃软导线。

6) 所有屏面应清洁,并涂有一层底漆和两层面漆,以防止在运输、仓储和运行中的腐蚀和锈蚀。屏与屏的内外应清洁,应无灰尘、划痕及油污等。

7)屏上的所有设备(包括继电器、控制开关、熔断器、空气开关、指示灯及其它安装的设备),均应有铭牌或标签框,以便于识别。

8)屏柜标识应统一美观,满足用户要求。 2.4.5 系统软件要求 2.4.5.1 总体要求。

1) 所有软件应符合国际公认的标准。 2) 应配置已经现场考验的、成熟的软件。

3) 所配置的软件应当支持用户开发新功能,开发后的软件应能在线装入系统,所有软件安装简单方便。

4) 软件应能支持系统的扩充,当系统改造或扩充时,不必修改程序和重新组装软件,只需要对新增设备进行配置。

5) 应有汉字功能支持所有画面显示、运行报表,应提供二级汉字库并具有汉字编辑功能。 6) 应充分考虑到计算机软件的飞速发展,软件供应商应在3年内,提供最新版本软件。

8

2.4.5.2 应用软件要求。应用软件为管理和值班运行的核心,对系统的火灾报警设备进行统一的管理和维护。要求采用全中文图形化操作界面。应用软件能提供标准软件接口,即二次开发手段。

具体要求详见系统功能要求。 2.4.6 系统接地要求

火灾报警系统不设置单独的接地网,但应设专用的接地汇集点,遵照“一点接地”原则,接地点应接于变电站的主接地网的一个点上,消除“地电位差”的影响。

机箱、机柜以及电缆屏蔽层、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接地引线应并同建筑物绝缘。 2.4.7 系统抗干扰要求

由于探测器等设备安装在高压设备附近,回路总线、电源电缆、联动总线等并行敷设,静电影响及电磁干扰较为严重,卖方对设备应采取屏蔽及过电压保护、抗浪涌等措施,当发生操作过电压及一次设备出现短路故障时,不致被损坏,卖方应提出具体的抗干扰措施,证明其产品能适用于110kV变电站的电磁环境。

1) 系统采用的硬件设备均按工业标准设计,能抗强电磁干扰。

2) 系统中所有的设备均装有看门狗电路,能自动恢复程序异常出错故障。 3) 所有的设备均为三防(防水、防火、防尘)设计。 2.4.8 与其他系统联动控制及接口要求

1) 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接口功能。能与现场安装的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通过数据接口(RS 485)进行连接,能够与视频及环境监控系统联动,应采用标准通信规约,并应提供通信规约文本给视频监控厂家。

2) 与图形显示装置接口功能。能与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通过以太网进行连接,应采用标准通信规约,并应提供通信规约文本给图形显示装置厂家,使得图形显示装置能显示建筑物内设置的全部消防系统及相关设备的动态信息和消防安全管理信息。 2.4.11 系统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火灾报警系统在建成投运后应达到如下基本性能: 1)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大于50000h。 2)系统具备自诊断功能。 3)系统可用率:大于99.9%。

4)系统硬件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大于100 000h。 5)系统平均维护时间MTTR:小于0.5h。

3 试验

试验标准参照国标及IEC相应标准进行。若火灾报警装置是第一次在国内同类变电站中采用,则卖方应按国内标准进行试验。

3.1 型式试验

3.1.1 绝缘性能

1) 绝缘电阻; 2) 介质强度; 3) 冲击电压。 3.1.2 耐湿热性能

根据试验条件和使用环境,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中一种。 1) 恒定湿热; 2) 交变湿热。

9

3.1.3 抗电气干扰性能

1) 承受辐射电磁场抗干扰的能力; 2) 承受快速瞬变干扰的能力; 3) 承受脉冲群干扰的能力; 4) 承受静电放干扰的能力。 3.1.4 直流电源影响

3.1.5 静态模拟、动态模拟 3.1.6 连通通电

1) 振动(正弦); 2) 冲击; 3) 碰撞。 3.1.7 结构和外观

装置机箱和探测器等应采用防静电及防强电磁辐射干扰的措施。装置机箱和探测器等的不带电金属部分应在电气上连成一体,并可靠接地。设备应满足发热元件的通风散热要求。

设备应有安全标志。

3.2 出厂试验

出厂试验应在按合同供货的全部设备上,在制造厂家的试验场地里进行,试验时应有买方的代表在场,验收试验的结果应与由型式试验所得到的结果相似,满足GB标准、IEC标准及本采购标准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出厂试验也应由与型式试验相同的方法进行。

3.3 现场试验

卖方应派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投产试验和检查,费用由卖方自理。在开箱检查和试验中发现元件、部件损坏,卖方应负责调换,机械结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理。

至少应进行下列试验和检查: 1) 直观检查。 2) 通入电源检查。 3) 回路检查。

4) 所有接线正确性的检查及试验。 5) 绝缘试验。

6) 性能试验。由买方确定必要的重复试验。 7) 整组试验。

8) 其他必要的试验及买方要求的其他必要做的试验等。

4 其他要求 4.1 质量保证

4.1.1 订购的新产品除应满足本采购标准技术规范外,卖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4.1.2 卖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卖方的外构件在内)均应符合规范书的规定。若买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卖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卖方应积极配合。

4.1.3 卖方应遵守本采购标准技术规范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GB/T 19000质量保证体系,该质量保证体系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4.1.4 在质保期间,因制造质量问题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时,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修理或更换零部件(质保期按设备投运日算起三年)。

10

4.2 技术服务

4.2.1 项目管理

合同签定后,卖方应指定负责本工程的项目经理,负责协调卖方在工程全过程的各项工作,如工程进度、设计制造、图纸文件、制造确认、包装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验收等。 4.2.2 任务和责任

4.2.2.1 买方任务和责任。

1) 买方负责提供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所需的现场设备布置图,确定报警范围及内容。 2) 买方配合卖方协调与其他系统互联的接口工作。 3) 买方负责场地准备,并配合现场调试。 4) 买方负责提供工程安装所需的安全条件。

5) 买方按照商务合同和技术协议进行各阶段验收。 4.2.2.2 卖方任务和责任。

1) 卖方指定的工地代表,应在合同范围内与买方工地代表充分合作与协商,以解决有关的技术和工作问题。双方的工地代表,未经双方授权,无权变更和修改合同。

2) 卖方技术人员应按合同规定完成有关设备的技术服务,指导、监督设备的安装、调试和验收试验。

3) 卖方技术人员应对买方人员详细地解释技术文件、图纸、运行和维护手册、设备特性、分析方法和有关的注意事项等,以及解答和解决买方在合同范围内提出的技术问题。

4) 卖方技术人员有义务协助买方对运行和维护的人员进行免费的系统培训。

5) 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应是正确的,如因错误指导而引起设备和材料的损坏,卖方应负责修复、更换和(或)补充,费用由卖方承担,该费用中还包括进行修补期间所发生的服务费。买方的有关技术人员应尊重卖方技术人员的技术指导。

6) 卖方代表应充分理解买方对安装、调试工作提出的技术和质量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使设备的安装、调试达到双方都满意的质量。如因卖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工作拖期,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且费用由卖方自理。如因买方原因造成安装或试验拖期,买方根据需要有权要求卖方的安装监督人员或试验工程师继续留在工地服务,并承担有关费用。

7) 在产品质保期内有制造质量的设备,由卖方负责修理或更换。对非卖方责任造成的设备损坏,卖方有优先提供配件和修理的义务。

8) 对买方选购的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配套设备(如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等),卖方有提供技术配合的义务,并不由此而增加任何费用。

9) 卖方提供的设备及附件规格、重量或接线有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买方。

10)卖方应向买方介绍装置整定内容及整定方法。如某些装置整定范围或灵敏度不能满足运行条件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改进。

11)卖方在合同签订后设备供货前应免费提供通信规约和解释文本及装置调试软件和后台分析软件,以便与监控系统联调并应参加联调。

12)卖方所供设备应提供投运时的最新软件版本,并应负责今后运行过程中的免费软件升级。 13)卖方负责协调与其他系统互联的接口工作。 4.2.3 资料管理

投标人应提供站端系统所有设备的图纸、技术文件、用户手册、维护手册等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全部技术资料的准确性负责,资料和图纸应提供电子版1套,书面材料3套。具体包括:

11

1) 全部设备的配置和构成图, 包括系统配置、功能框图、逻辑电路图纸、安装尺寸图和基础图等。

2) 全部设备的技术说明书,包括型号、技术特点和性能参数等。 3) 所有主要部件和连接电缆的连线图。 4) 设备和机柜的布置和连线图。 5) 与招标人设备连接的详细端子图。

6) 所有软件的说明书、使用手册、功能设计文件及画面定义指南等。 7) 备品备件清册。 8) 设备的安装手册。 9) 诊断维护手册。

10)培训教材、培训的建议日期、时间表和课程表。 11)设备的例行试验报告。 12)设备的出厂检验报告。 13)工程竣工资料等等。 14)资料和图纸提交进度。

15)操作系统及应用软件应注明版本号。

16)按合同制订出设计、材料供货、制造、培训和设备交货各阶段的详细计划和现场试验的建议计划。

17)投标人负责在合同签字生效后一个月内提供所供设备的配置图和有关技术资料和培训资料; 设备出厂前一个月内提供设备安装的所有资料;工程验收后一个月内提交全部设备运行及维护的软、硬件竣工图(包括电子版的CAD(2004)图纸)。 4.2.4 工程设计

技术协议签定7日内,根据招标人的技术要求、监视点数量、提供的系统图和埋管图,根据规程规范进行整体复核设计,并提供设计图纸和与原设计的差异说明。 4.2.5 设计联络会

为了确认本系统的设计方案,确定各互联系统软硬件接口界面,交换必需的设计配合资料,协调工程进度,投标人应在设计联络会召开前2周,提交给招标人需要确认的图纸和资料。

设计联络会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测试单位等参加。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为:

1) 确认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 2) 确认系统的项目实施方案。 3) 讨论/确定培训计划。 4) 讨论/确定工程进度要求。 5) 讨论/确定现场安装计划要求。 6) 讨论/确定现场验收计划。 4.2.6 培训

1) 卖方负责对买方技术人员及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2) 买方将选派技术人员在卖方工程师的指导下参加升压站火灾报警系统培训。 3) 由卖方负责免费提供培训,买方选派人员参加。

4) 培训内容为变电站火灾报警系统的系统结构、设计原理、设备接口、网络接口、现场安装、调试、维护、使用、故障诊断等。

5) 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应能熟悉站端系统的运行,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能够应用投标人提

12

供的软件平台进行火警及相关信息的浏览、调阅、备份及生成运行日志等。

4.3 工厂检验和监造

4.3.1 买方有权派遣其检验人员到卖方及其分包商的车间场所,对合同设备的加工制造进行检验和监造。

4.3.2 如经检验和试验有不符合技术规范的合同设备,买方可以拒收,卖方应无偿给予更换。 4.3.3 合同设备运到买方后,买方有进行检验、试验的权力,不得因该合同设备在原产地发运以前已经由买方或其代表进行过监造和检验并已通过作为理由而受到。监造人员参加工厂试验,包括会签任何试验结果,既不免除卖方按合同规定应负的责任,也不能代替合同设备到达买方后的检验。

4.3.4 卖方应在开始进行工厂试验前 1 个月,通知买方其日程安排。根据这个日程安排,买方需确定要见证的项目,并在 10 天内通知卖方。监造人员前往卖方和(或)其分包商生产现场,观察和了解该合同设备工厂试验的情况及其运输包装的情况时,若发现任一货物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标准,或包装不满足要求,监造人员有权发表意见,卖方应认真考虑其意见,并采取必要措施以确保合同设备的质量。

4.3.5 若买方不派或未按时派遣监造人员参加上述试验,卖方应在接到买方相关通知后,自行组织检验。

监造范围: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 系统组件组装及试验。 3) 整体组装、试验。 4) 出厂试验。 5) 包装、装运。

4.4 包装运输和储存

4.4.1 4.4.2 4.4.3 4.4.4 4.4.5 4.4.6 4.4.7

装置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他防护措施,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买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各种包装应等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提供份额符合GB 11032的要求。

二、专用技术规范

1 标准技术参数表

投标人应认真逐项填写标准技术参数表(见表1)中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请填写表6投标人技术偏差表。本表提供型号为最低参数要求。

13

表1 火灾报警系统标准技术参数表

序号 一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二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三 1 2 3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转换盒) 存储温度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探测器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制式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保护面积 供电主电 巡检周期 显示方式 线制 历史记录 备电蓄电池容量 工作温度 公共继电器 通讯接口 通信规约 回路数 打印机 多线手动控制盘 V S ℃ 回 个 名 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火灾报警控制器 AC220V 50Hz 3 液晶 中文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保证值 无极性信号二总线,最大长度不小于1500(投标人填写) 米 2000条 3小时以上 -15-50℃ 至少2个,故障信号和火警动作,无源 1个RS485,可与视频联动; 1个以太网接口,可与图形显示装置连接通信。 标准、开放 2回路, 每回路200点 1 多线制,不少于8路 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V ℃ ℃ mA mA m2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光电探测器,灵敏度可调,污染自动补偿 (投标人填写) 小于0.3mA 小于3mA 二总线制,无极性 监视状态瞬时闪亮,报警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33 60-80 m2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感温电缆(含转换盒、终端盒) V ℃ ℃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5-50℃ -20-50℃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4

序号 4 5 6 7 8 四 1 2 3 4 5 6 7 8 9 五 1 2 3 4 5 6 7 8 9 10 六 1 2 3 4 5 6 7 名 称 报警模式 工作场所 最大使用长度 探测响应时间 防护等级 单位 m S 标准参数值 定温 88℃ 电缆沟、电缆槽盒 不小于200m ≤15s IP66 编址型声光警报器 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报警音量 警灯频闪周期 线制 防护等级 V ℃ ℃ mA mA dB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小于1.5mA 小于50mA >90dB ≥1.5S 四总线制 IP33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手动报警按钮(带电话插孔)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操作方式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制式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V ℃ ℃ mA mA 信号输入模块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输入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制式 V ℃ ℃ mA mA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常开无源接点 小于0.3mA 小于3mA 二总线制,无极性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手动,弹簧按钮,专用工具复位 小于0.3mA 小于3mA 二总线制,无极性 监视状态瞬时微亮,报警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33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5

序号 8 9 10 九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十 1 2 3 4 5 6 7 8 十二 1 2 3 4 5 6 7 8 名 称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单位 标准参数值 监视状态瞬时微亮,报警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33 总线输入\\输出模块 投标人保证值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输入 输出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制式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V ℃ ℃ mA mA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常开无源接点 DC24V/2A,具有信号应答输入端 小于0.3mA 小于3mA 二总线制,无极性 监视状态瞬时微亮,报警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33 总线隔离模块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隔离器动作电流 制式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V ℃ ℃ mA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270mA 二总线制,无极性 隔离动作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3X 消防电话主机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制式 容量 话线电压 事件记录 故障报警 V ℃ ℃ V 总线DC19~28V -15-50℃ -20-50℃ 多线制 不少于8门 DC15V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自动记录呼叫和通话情况,通话自动录音, (投标人填写) 具有电话线路断线故障判断能力,声光故障报警 (投标人填写) 16

序号 十三 1 2 3 4 5 6 7 8 十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十五 1 2 3 4 名 称 单位 标准参数值 消防电话接口 投标人保证值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监视电流 动作电流 容量 编码方式 容量 线制 V ℃ mA mA 总线DC19~28V -15-50℃ 小于5mA 小于90mA 不少于8门 电子编码 最多连接100只电话插孔 四总线制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本安防爆型火灾探测器配套模块箱 工作电源 工作温度 存储温度 输入 监视电流 报警电流 制式 确认灯 编码方式 外壳防护等级 安全栅参数 V ℃ ℃ 总线DC19~28V 控制器提供,调制式 -15-50℃ -20-50℃ 常开无源接点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mA 总线电流小于0.3mA,电源电流小于4mA (投标人填写) mA 总线电流小于2.2mA,电源电流小于40mA (投标人填写) 四总线制 监视状态瞬时微亮,报警红色长亮 电子编码 IP66 Lo≤4mH,Co≤0.083uF 连 接 电 缆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双绞屏蔽电缆 24V电源电缆 控制电缆 消防电话线 NH-ZRC-RVSP-2x1.5 NH-ZRC-KVV-2x4 NH-ZRC-KVV-7*1.5 NH-ZRC-RVSP-2x1.5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注 投标人应对该差异表响应。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

2 项目需求部分

2.1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

表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包含但不限于)

序号 名 称 单位 数量 招标人要求 投标人响应 17

序号 1 名 称 集中火灾报警控制柜,主要包括以下设备: 单位 面 数量 1 招标人要求 (1800*600*600) 1个RS485,可与视频联动; 投标人响应 (投标人填写) 1.1 火灾报警控制主机(联动型) 1.2 1.3 3 4 5 电源模块 消防电话主机 消防电话手柄 总线隔离模块 编码点型光电感烟火灾探测器(含配件、底座) 编码手动报警按钮(带消防电6 话插孔,含配件、底座) 编码型声光报警器(含配件、7 底座) 编码型信号输入模块(含配件、8 底座) 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含9 10 配件、底座) 消防电话接口 台 套 台 只 只 只 1 1 1 2 2 30 1个以太网接口,可与图形显示装置连接通信。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只 12 (投标人填写) 只 10 (投标人填写) 只 15 (投标人填写) 只 只 米 套 只 只 只 米 米 米 米 套 项 米 米 20 4 1000 10 20 1 5 850 400 160 350 1 1 30 1750 DC24V,输出接点容量AC220V/1A 至少能安装30只编码型总线输入/输出模块和30只中间继电器 至少含20对端子 NH-ZRC-RVSP-2x1.5 NH-ZRC-KVV-2x4 NH-ZRC-KVV-7x1.5 NH-ZRC-RVSP-2x1.5 SC50,土建预埋 SC25,土建预埋 为满足整个系统完整实施投标人认为所必需的设备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投标人填写) 11 感温电缆(含调制器/转换盒)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感温电缆终端盒等 中间继电器 模块箱 接线端子箱 双绞屏蔽电缆 24V电源电缆 控制电缆 消防电话线 系统软件(正版光盘) 设备试验、调试 镀锌钢管 镀锌钢管 其它 注:1、采用单价承包方式,数量在施工图阶段会有变化。

18

2、任何属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范围的元件和装置如果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到,但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安全

可靠运行是必需的,也应包括在内,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属于本招标文件提供的设备或要做的工作在本工作范围中没有特别提到,投标人仍有责任提供全套供货,以保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备的完整性。

2.2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表3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1 2 3 4 名 称 单位 招标人要求 型号和规格 数量 投标人响应 型号和规格 数量 2.3 图纸资料提交单位

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应由卖方提交表4所列单位。

表4 卖方提交的须经确认的图纸资料及其接收单位

提交图纸 资料名称 认可图、最终图 说明书 试验报告 (附电子文档) 认可图、最终图 说明书 试验报告 (附电子文档) 接收图纸单位名称、地址、邮编、电话 提交份数 提 交 时 间 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技术协议签订后2周内,供货商应提供认可图纸。 2)工程师在收到认可图纸后2周内,应将经确认的1份图纸寄送给供货商。 3)供货商收到经确认的图纸2周内提出最终图 2.4 工程概况

见总的部分。

3 投标人响应部分

投标人需填写专用部分的第1和第2部分的相应表格。标准技术参数表和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要求值不同时,以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为准。投标人保证值,不能空格,也不能以“响应”两字代替,不允许改动招标人要求值。如有差异,应填写投标人技术差异表。“投标人保证值”应与型式试验报告及其他性能试验报告相符。

3.1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投标人提供的产品技术规范应与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要求一致。若有偏差投标人应如实、认真地填写偏差值;若无技术偏差则视为完全满足本技术规范的要求,且在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填写“无偏差”。

表6 投标人技术偏差表

19

序号 1 2 项 目 对应条款编号 技术招标文件要求 偏 差 备 注 3.2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表7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序号 产品型号 运行单位 投运数量 投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 注 3.3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

表8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序号 1 2 3 4 名 称 型号和规格 单 位 数 量 3.4 最终用户的使用情况证明

表9 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序号 1 2 3 4 5 6 产品型号 运行单位 投运数量 投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备 注 3.5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表10 投标人提供的试验检测报告表

20

序号 产品型号名称 试验报告类别和内容 依据标准 试验时间 试验单位 3.6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表11 投标人提供的鉴定证书表

序号 鉴定产品型号名称 组织鉴定单位 依据标准 鉴定时间 21

22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