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竣工图及工程竣工文件(D、E类)
学习目标:
1、了解竣工图的相关概念。
2、掌握竣工图的分类、来源及保存方式。 3、熟悉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4、熟悉竣工图的编制方法和要求。
5、掌握工程竣工文件的分类、来源及保存方式 6、熟悉各类工程竣工文件的编制。 7、熟悉竣工验收资料的编制。 能力目标:
1、能够编制建筑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文件。 2、能够收集及整理建筑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文件。 3、能够对建筑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文件进行归档。
工程竣工阶段竣工文件、竣工图形成图 工程竣工阶段 (工程竣工文件、竣工图) 工程竣工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勘察、设计单位质量检查报告 工程接收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 竣工图编制 工程竣工备案 竣工验收备案文件 竣工图编制单位移交竣工图 监理单位移交监理资料 施工单位移交施工资料 工程准备阶段文件 工程竣工文件组卷 工程资料汇总 工程档案移交 工程资料移交书等资料 城市建设档案移交书
第一节 竣工图(D类)
三、竣工图的编制要求
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以下几项要求:
(1)竣工图应真实反映竣工工程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的专业类别应与施工图对应。
(3)竣工图应依据施工图、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洽商记录等编制。
(4)竣工图的编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5)凡是施工中按图施工没有变更的工程,可以以施工图作为竣工图,并由竣工图编制单位在原施工图图签附近空白处加盖“竣工图”印章后方可作为竣工图。
施工中有一般性设计变更,可由编制单位负责在原施工图新蓝图上加以修改补充,但修改后需要标明变更修改依据,注明变更或洽商编号,加盖修改专用章和“竣工图”印章后作为竣工图。
凡遇到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超过原图的三分之一,或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发生了重大改变或变更部分不能在原施工图上改绘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加盖竣工图章。
(6)编制竣工图时,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作废的图纸在目录上划掉,补充的图纸必须在目录上列出图名和图号,并加盖竣工图章和由相关人员亲自签名。
(7)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8)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褪色的绘图墨水。 四、竣工图的绘制方法和要求
竣工图有以下4种绘制方法:利工施工蓝图改绘、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重新绘制以及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
(一)利工施工蓝图改绘竣工图
在施工蓝图上改绘竣工图,一般可采用杠(划)改法或叉改法。局部修改可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变更处都必须画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
常见的改绘方法说明如下: 1、取消内容
尺寸、门窗型号、设备型号、灯具型号、钢筋型号和数量、注解说明等数字、文字、符号的取消,可采用杠改法,即将要取消的数字、文字、符号等用横杠杠掉,从修改的位置引出带箭头的索引线,在索引线上注明修改依据。
隔墙、门窗、钢筋、灯具、设备等的取消,可采用叉改法和杠改法,即将要取消的部分在图上打“×”,若需取消的部分较长,可视情况打多个“×”,并从图上修改处以箭头索引线引出,注明修改依据。
2、增加设计内容
在建筑物的某一部位增加隔墙、门窗、灯具、设备、钢筋等,均应在图上绘出,并注明修改依据。与此同时,改绘部分剖面图及其他图纸中相应部分应同时进行改绘。
若增加的内容在原位置绘不清楚,则应在本图空白处按需要补绘大样图;若本图上无可绘位置时,应另外硫酸纸绘补图,并晒成蓝图,或用绘图仪绘制白图后附在本专业图纸之后,此时,应注意在原修改位置和补绘图纸上均注明修改依据,补图要有图名和图号。
3、修改设计内容
数字、符号或文字的变更,可在图上用杠改法将取消的内容杠去,在其附近空白处增加更改后的内容,并注明修改依据。
设备配置位置、灯具、开关型号等变更引起的改变;墙、板、内外装修等变化均应在原图上改绘。
若图纸某部位变化较大或在原位置上改绘困难,可以采用下列方法改绘:
(1)画大样改绘,即在原图上标出应修改部分的范围后,在需要修改的图纸上绘出修改部位的大样图,并在原图改绘范围和改绘的大样图处注明修改依据。
(2)另绘补图修改,即把应改绘部位绘制硫酸纸补图,晒成蓝图后,作为竣工图纸补在本专业图纸之后,具体方法是:在原图纸上画出修改范围,并注明修改依据和见某图(图号)及大样图名,并在补图上注明图号和图名,同时注明是某图(图号)某部位的补图和修改依据。
(3)重新绘制竣工图,若某张图纸不能清楚地进行修改时,则应重新绘制整张图作为竣工图。
4、添加说明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的内容应在竣工图上修改的,均应用绘图方法改绘在蓝图上,不必再加说明。如果修改后的图纸仍然有内容无法表示清楚,可用精炼的语言适当加以说明。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图纸上某种设备型号等内容的改变涉及多处修改时,要对所有涉及的地方全部加以改绘,其修改依据可标注在一个修改处,但必须在此处加以简单说明。
(2)混凝土强度等级的改变,墙、板、内外装修材料的变化等难以用图示方法表达清楚时,可加注或用索引的形式加以说明。
(3)涉及说明类型的洽商记录,应在相应的图纸上使用设计规范用语反应洽商内容。 (二)利用翻晒硫酸纸底图改绘竣工图
在原硫酸纸图上依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内容用刮改法进行绘制,即用刀片将需要修改的部位刮掉,再用绘图笔绘制修改内容,并在图中空白处做修改内容备注表,注明变更、洽商编号和修改内容,晒成蓝图。
若修改的部位用语言描述不清楚,可用细实线在图上画出修改范围。修改后的硫酸纸图应加盖竣工图章,没有改动的底图做竣工图也应加盖竣工图章。
(三)重新绘制竣工图
若需要重新绘制竣工图,则新图应与原图比例相同,符合相关的制图标准和竣工图的要求,并有标准的图框和内容齐全的图签,图签中应有明确的“竣工图”字样或加盖竣工图章。
(四)利用电子版施工图改绘竣工图
在电子版施工图上依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的内容进行修改时,需用云线圈出修改部位,并在图中空白处做修改备考表,出图后,由原设计人员签字,加盖竣工图章。 五、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的基本内容包括“竣工图”字样、施工单位、编制人、审核人、技术负责人、编制日期、监理单位、总监、现场总监等,图章尺寸为50mm×80mm,如图5-1所示。
图5-1 竣工图示例
所有竣工图均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并签字。竣工图章签名必须齐全,不得代签。
由设计单位编制的竣工图,其设计图签中应明确竣工阶段,并由绘制人和技术负责人在设计图签上签字。
竣工图应加盖在图签附近的空白处,并应使用不易褪色的印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