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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点作业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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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盘点目的
1、经由存货固定资产之定期盘点,发现存货及固定资产管理之各项缺失,提出改进方法。 2、比较财务报表上存货单价与实际存货单价之差异。 3、配合法令依据,达成良好管理控制。 二、盘点规范:
所有属于公司之资产,不论其存放地点或行态均属之。
1、存货:包括原材料(电子、五金塑材、包材)、在制品、半成品及制成品。 2、委外加工品:包括原料、物料、在制品、半成品及制成品。
3、所有其他列管之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生产器具、模具、 治夹具等(采用不定期盘点)。 4、所有外借品。 三、盘点人员职责:
1、总盘点组长:由总经理指派。
(1)根据盘点区域及人员分组,来完成任务分组。 (2) 主导负责对相关人员的教育训练培训。 (3) 盘点期间异常事项处理。 (4) 盘点资料汇总跟催。 2、区域组长:
(1) 督导该区域之盘点所有事宜。
(2) 复核《盘点票控制表》、《盘点清册表》、《盘点票》。 3、初盘人员:
(1) 清理现场物料,并堆放整齐。
(2) 确实点数,并记录于《盘点票》、《盘点清册表》、《物料卡》上。 4、复盘人员:
(1) 复核初盘人员点数及《盘点票》、《盘点清册表》、《物料卡》填写是否正确。 (2) 如有问题,需会同初盘人员修改并签名确认。 5、单位汇总报表人员(由单位主管制定):
(1) 存货盘点票之控制发出、收回,按联别及序号整理。 (2) 填写《盘点票控制表》。 (3) 盘点资料输入。
(4) 将上述资料于抽盘前一天交给总汇总报表人员。 6、总汇总报表人员:
(1)协助总盘点组长处理相关事宜。
(2)《盘点票》发出及收回,填写《盘点票控制表》。 (3)各组《盘点票控制表》汇整。 (4)各组《盘点清册表》汇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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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上述资料于抽盘前一天提交给总盘点组长。 四、盘点前准备之工作
1、准备盘点所需资料
事先备妥存货《盘点票》及《盘点清册表》,《盘点清册表》依存货存放地点编制,目的是防止漏盘。《盘点清册表》可事先列明盘点存货项目,以供核对实际盘点项目,并准备好《盘点票》供初盘人员于初盘时填写。
2、组训盘点人员
总盘点组长于盘点前应安排存货盘点讲习会,并依本规范充分说明,使盘点人员确实了解盘点工作组织、工作指令及表格填写,以便存货盘点之执行正确可靠。
3、清理仓库及现场(盘点二天前)
(1)各类存货应按同一地区,同一存货分类及同一计算单位分别排列整齐,以免漏盘或重复盘点,不同物品之存货间须有足够空间间隔,以利区分。
(2)存货名称应明确显示,使易于辨认,《盘点票》须明显粘于所盘存货上,以免盘点人员误认或辨认费时,耽误盘点进度。
(3)不属于本公司所拥有之存货分别标示及排放,并注明为[非公司所有],及由该区域负责人签名。
(4)存放公司外存货或外借品,在盘点时其所有权属于本公司者,应于盘点前列备妥清单,并按要求列入盘点。
(5)各种存货进出单据如月底已开立,但因故月底无法成交时,在盘点前必须将该单据作废,存货归属原单位盘点时,并需将各种表单最后一张单据之影印本送总盘点组长,以提供给抽盘人员员参考使用。
(6)现场未使用之原物料(良品),应尽量还原成原始包装数量办理退库,各种在制品应尽量做成成品,各种不良品应重工或报废处理完毕。 4、盘点票控制:
(1)盘点票仅有一联,由总盘点组长统一发放给各单位,并由各单位主管指定专人控制其发出及
将相应《盘点清册表》收回。
(2)总盘点组长与各单位之间的《盘点票》收、发应填写《盘点控制表》,本单位汇总报表人员发放给各区盘点负责人应使用《盘点票控制表》,以控制各仓库或营业场所之盘点票的使用动向。 (3)盘点票填写错误作废者应由负责人核准签字后和已使用部分一并交回盘点票控制人员。 5、存货截止控制:
盘点截止日以后所有存货之进出应暂时停止作业,以利盘点控制,若因紧急情况必须进出货时,须经总盘点组长核准后并填写相关表单(相应数据应填写下一个月的日期)后方可进行。
五、盘点票据及报表使用程序: 1、盘点票:
《盘点票》分为固定资产盘点票(打印版本)和非固定资产盘点票(印刷版本)二种,且为连续编号之单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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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盘点票》一式一联,并根据盘点结果填写《盘点清册表》。 (2)、所有《盘点票》应根据盘点基准确实填写。
(3)、盘点人员将盘点数量及状况填于《盘点票》上,并核对资料是否正确。
2、盘点差异处理明细表:会计人员汇总盘点结果,编制盘点差异处理明细表,便于易追查差异原因! 六、实施盘点之进行 1、初盘人员:
(1)、了解负责盘点区域,确实所有存货均列入《盘点清册》,且当天存货不允许进行移动。 (2)、盘点时初盘人员先将盘点结果计录于《盘点票》、《盘点清册表》、《物料卡》上,并由初盘人员签名确认。
(3)、《盘点票》上记载事项仅可使用原珠笔,禁止使用铅笔。 (4)、作废盘点票序号使用,不可跳号,不准私自作废。
(5)、作废盘点票必须加盖“作废”章或由本单位负责人签名确认,并与其他盘点资料送回总盘点组长处,禁止撕毁丢弃,以免序号不连贯。
(6)、相同品之存货堆放一起,填一张盘点票,无法堆放一起则分别填写不同盘点票,确实依照“有物必有单”,“有单必有物”一物一单的原则,且盘点票必须确实固定在明确位置,避免掉落(可有小胶带粘贴)。
(7)、存货物料名称规格确实填写清楚及正确,不知名称规格必须向仓库人员或研发人员查询并上报各组负责人。
(8)、盘点数量之更正,须于数量上划线盖章或签名,并将正确数量填写于单上,禁止使用修正液。 (9)、盘点票数据一经收回,不得再更正盘点结果,务必确实盘点。
(10)、利用适当方法点数,如点数、磅称单位重量或包装的数量标注清楚于盘点票上。 (11)、注意各个角落是否存货,若有必须全部清出并纳入盘点。
(12)、利用专业判断或请品保载定,注意存货状况,区分良品、不良品或待报废品。 (13)、盘点票粘贴于存货上。
(14)复点,抽点时须有相关人员在场批备查询。 2、复盘单人员:
(1)、复盘人员须自行盘点,不可以与初盘同时进行,严禁复点人员未经点数即签章。 (2)、确定初盘人员所填盘内容与实际品名,数量及存货状况一致。 (3)、复点所有存货及固定资产,确定所有存货及固定资产列入盘点清册。 (4)、复点人员发现初盘人员点数有误,须会同初盘人员共同点数,确认正确数量。 (5)、更改抽点数量时,初、复盘人员须在数量旁共同签名。 (6)、抽点时必须有相关人员在场备询。 3、抽盘人员:
(1)、初、复点相关人员即应在场,观察初、复点人员是否按规定确实盘点。 (2)、抽点比例为所有货30%,并抽点价格较高者为主。 (3)、确定每一盘点票上仅有一项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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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抽点发现初、复点数量有误须会同初,复点人员共同点数,确认正确数量并加以修正。 (5)、更正初,复点数量时,抽点及初,复点人员须于数量上共同签名。 (6)、如发现抽点错误比例过高,须提高抽点比例。 (7)、抽点完毕后,再巡视盘点区域一带,确定无漏盘存货。 七、盘点完成之事项
1、各盘点区域负责人于复盘完之后,取回《盘点清册表》,汇总填写《盘点票控制表》,《盘点票控制表》上登记之已使用,空白及废号码需一一核对无误,经单位主管签核,并将此控制表、未使用的盘点票、作废之盘点票及《盘点清册表》于盘点完成之日,送总汇总报表人员核收。
2、抽盘当天由公司负责人召集各单位主管,提供各组之《盘点清册表》、控制表,由抽盘点工作量作任务编排,相关单位主管即可陪同会计人员前往现场抽盘。
3、各盘点区域负责人于盘点完成后,需依盘点号制印《盘点清册表》,复核无误并经主管签核后,交给总汇总报表人员。 八、其他盘点应注意事项:
1、存货盘点系本公司年度大项目之一,各同仁应通力合作。 2、盘点应确实清点,不得有短漏或重复盘点之事。
3、有关《盘点票》、《盘点清册表》等相关表单应详细填写有关资料。
4、其他未尽明嘹之处,请与盘点的各部门负责人协商,或于盘点会上提出讨论 。 九、盘点缺失奖罚条例:
1、遗失盘点票,每遗失一份盘点票,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元,当事人罚款20元,累计总和。 2、漏盘,每漏盘一项,该区域负责人罚款10元,当事人罚款20元,累积总和。
3、重量,数量与实际有误差,初盘人员错误一项罚款10元,复盘人员罚款20元,累计总和。 4、材料名称、规格与书写错误,每错误一次当事人罚款10元,累计总和。 5、每组以上缺失发生件数每超过5次,该区负责人罚款50元,累计总和。 6、所有盘点区域上述缺失件数每超过5次,总负责制人罚款50元,累计总和。
7、以上缺失在盘点完成、后未发生,相关人员奖励20元一次,该区域负责人记奖励30元一次,单位负责人奖励50元一次。
制定:冯绍勇2006/12/26 小学少先队组织机构 少先队组织由少先队大队部及各中队组成,其成员包括少先队辅导员、大队长、中队长、小队长、少先队员,为了健全完善我校少先队组织,特制定以下方案: 深圳市圣达威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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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员的确定 1、大队长由纪律部门、卫生部门、升旗手、鼓号队四个组织各推荐一名优秀学生担任(共四名),该部门就主要由大队长负责部门内的纪律。 2、中、小队长由各班中队公开、公平选举产生,中队长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长担任,也可以根据本班的实际情况另行选举。小队长各班各小组先选举出一名(共8个小组,就8名小队长)然后各班可以根据需要添加小队长几名。 3、在进行班级选举中、小队长时应注意,必须把卫生、纪律部门的检查学生先选举在中、小队长之内,剩余的中、小队长名额由班级其他优秀学生担任。 4、在班级公开、公平选举出中、小队长之后,由班主任老师授予中、小队长标志,大队长由少先队大队部授予大队长标志。 二、成员的职责及任免 1、大、中、小队长属于学校少先队组织,各队长不管是遇见该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发现任何人在学校内出现说脏话、乱扔果皮纸屑、追逐打闹、攀爬栏杆、乱写乱画等等一些违纪现象,都可以站出来制止或者报告老师。 2、班主任在各中队要对中、小队长提出具体的责任,如设置管卫生的小队长,管纪律的小队长,管文明礼貌的、管服装整洁的等等,根据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应职责,让各位队长清楚自己的职权,有具体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让各位队长成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让学生管理学生。各中队长可以负责全班的任何违纪现象,并负责每天早上检查红领巾与校牌及各小队长标志的佩戴情况。 3、大、中、小队长标志要求各队长必须每天佩戴,以身作则,不得违纪,如有违纪现象,班主任可根据中、小队长的表现撤消该同学中、小队长的职务,另行选举,大队长由纪律、卫生部门及少先队大队部撤消,另行选举。 4、各班中、小队长在管理班级的过程中负责,表现优秀,期末评为少先队部门优秀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