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天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2 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 ··········································································································································· 3 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 3 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 4 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 6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 7 第七章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 8 第八章 建筑规划控制 ·············································································································································· 9 第九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 10 第十章 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 12 第十一章 河流水系规划控制 ··································································································································· 13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控制 ··································································································································· 14 第十三章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 14 第十四章 场地竖向控制 ········································································································································· 16 第十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 17 第十六章 环保控制 ··············································································································································· 19 第十七章 防灾控制 ··············································································································································· 19 第十八章 附则 ····················································································································································· 20 附 录 ································································································································································ 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规划目的
为指导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镇区的建设,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天涯镇的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三亚市天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原则 1. 可持续发展原则
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战略和大三亚湾发展战略的推进,天涯镇的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的规划文件进行指导。本规划将承载上位规划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将新的发展要求带到天涯镇的实际建设中。
2. 特色精品原则
基于上位规划定位和发挥天涯镇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的优越性,认识规划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弘扬大美天涯文化、打造特色街区、发展综合旅游、塑造城镇特色。
3. 法制科学原则
本规划通过建立完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解决天涯镇在城市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力图建立科学的、合法的条文法规,严肃而又科学的规划管理体系,以指导今后天涯镇的城市建设。
4. 以人为本原则
本规划立足于天涯镇居民的实际需求,对原规划中与现实需求相矛盾的规划内容、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等进行调整,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而实现规划设计与近期建设、远期目标和城市生活紧密相关。
第三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
(6)《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 (7)《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8)《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
(10)《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
(11)《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版》(2011.3) (12)《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11) (13)《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2012.10)
(14)《三亚市中心城区与滨海地区停车专项规划》(2012.10)
(15)国家、海南省、三亚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划和技术规范
第四条. 规划范围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确定的天涯镇镇区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天涯海角风景区,南至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和南海,北至西线铁路,规划总用地规模约238.8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28.59公顷。
第五条.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12-2020年,与《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一致。
第六条.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三亚市天涯镇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天涯镇镇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第七条. 规划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强制性内容以下划线(加粗)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第二章 功能定位和规模
第. 规划定位
综合天涯镇的现状条件及周边环境分析,依据上位规划对天涯镇的规划定位要求,以及天涯镇在各项条件下的功能要素补充,天涯镇区承担着周边风景区、旅游区的旅游公共服务职能;作为天涯镇的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着一般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兼具天涯镇自身的历史和文化积淀所应体现的职能,因此,规划将天涯镇区定位为:
“大天涯”区域的旅游服务基地,以天涯文化、热带滨海、田园、山林风光为特色的风情旅游名镇。
第九条. 功能组成
天涯镇镇区的功能主要包括风情小镇、旅游配套、特色旅游、公共服务、购物餐饮、休闲居住等六大功能。
第十条. 规模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238.8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228.59公顷。(附表1) 规划范围内建筑总量控制在168.01万平方米以内。(附表13) 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容量为1.5万人。
第三章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第十一条. 规划结构
规划在充分研究规划区现状及发展要素、并与周边地区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确定规划区未来空间发展和功能布局结构。规划形成:“一老一新多组团、三横四区环网联;双轴三港内延展、山水海景一线连”的规划结构。
(1)一老一新多组团
新镇区位于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北侧,西线铁路以南,是天涯镇未来的城镇中心。老镇区位于红塘湾东侧,由北部老镇区与南部风情小镇组成。
(2)三横四区环网联
规划以西线高速、海榆西线、天涯路作为天涯镇东西向重要骨架,形成沿滨海带型展开的镇区空间;并形成新镇区核心区、西部居住社区、老镇区、风情小镇四个功能区。
(3)双轴三港内延展
规划以火车站广场轴线作为天涯镇未来的山海景观轴线,建设天涯路,串联镇区重要的公共设施群落。同时,以高速公路出入口与老镇区连接的广场路作为旅游门户轴线。连接老镇区、风情小镇、高速公路及腹地旅游资源。
规划以西部码头、中部码头和东部码头作为主要的水上活动码头,组织滨海旅游项目。各码头即为水上活动码头,同时也是滨海各景点水上交通的联系通道。码头的建设可以纳入三亚滨海游览线路中,开展海上旅游线路。
(4)山水海景一线连
天涯镇滨海区域有丰富的山水海景景观。东部的天涯海角是世界知名景点,马岭建立了滨海与内陆山地的联系,风情小镇传统街道传达了历史与民俗的印记,红塘湾开阔的沙滩与海面是天涯原生态海岸的代表,塔岭与三美湾与南海观音紧密联系。天涯镇滨海景观线串联起了诸多著名而富有地方特色和人文精神的景区,成为天涯镇最为美丽和独具代表性的风景线。
第十二条. 用地布局 (1)居住用地
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包括二类居住用地25.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11.07%,
其中住宅用地面积24.01公顷,服务设施用地面积1.30公顷,规划结合居住用地布局,将规划范围内居住用地分为两个基层居住社区。
(2)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32.31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4.13%。 (3)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34.9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27%;公共设施主要包括:天涯镇行政中心、天涯镇文化中心、天涯镇体育中心、天涯中心医院、天涯镇福利院等。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包括:社区中心、社区商业设施、中小学校等。这类设施主要以东西两个社区作为配套单位,布置于各社区中心。
(4)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35.2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5.42%,主要指在新镇和老镇社区中心设置的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主要包括天涯镇商业中心、社区商业、菜市场、特色餐饮街等。
(5)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67.30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29.44%; (6)公用设施用地
公用设施用地面积1.77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0.77%。 (7)绿地与广场用地
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31.75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的13.%。 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构成见附表1。
第四章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第十三条. “六线”控制
结合国内先进城市的规划管理体系,三亚市建立“控制线”管理体系,通过“六线”控制,保证城市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确定和实施。三亚市“六线”指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保护兰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文物保护紫线。本规划涉及到的六线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1)道路红线的控制
道路红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边界控制线。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
本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和现状建设,对规划区的道路红线予以界定。具体控制参见附表8。道路红线内的道路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
(2)绿地绿线的控制
绿地绿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边界控制线。划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的控制线。
本规划依据现状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各类绿地绿线进行界定。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对于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执行。
(3)河道保护兰线的控制
河道保护兰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水域边界控制线,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本规划依据现状水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河道保护兰线进行界定。主要包括担油河和规划河两条水系的河道保护兰线界定。规划河道保护兰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河道保护兰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
河道保护兰线内严厉禁止进行下列活动:
(一)违反河道保护兰线保护和控制要求的建设活动; (二)擅自填埋、占用河道保护兰线内水域; (三)影响水系安全的爆破、采石、取土; (四)擅自建设各类排污设施;
(五)其它对城市水系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4)高压走廊黑线
高压走廊黑线是确定35kV及以上等级的高压线位、高压走廊保护范围,确定控制要求。 规划根据现状高压走廊情况,对穿越天涯镇区的高压走廊进行改线,进行高压走廊黑线的界定,主要集中在西线铁路北侧。规划高压走廊黑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高压走廊黑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高压走廊黑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5)轨道交通橙线的控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和安全保护区,提出有关控制要求,确定在海榆西线路面设立8.5米宽的有轨电车橙线范围,以及TY04-15-02和TY04-16-02地块有轨电车车辆站橙线范围。
第十四条. 地块编号
根据《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规划区内地块按区块、街坊、地块三级编号。区块以规划区功能片区划分,将整个规划区分为四个区块,各区块分别为TY01、TY02、TY03、TY04区。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用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一个用地编码只代表一个地块,一种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表地块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区块代码+街区代码+地块编号”组成。如TY01—01-01即表示规划天涯镇01区块第1街区第1号地块。
第十五条. 地块细分
规划范围内城市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分类代号采用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的规定。规划地块用地性质划分至中类和小类。(附表2)
第十六条. 开发强度控制
开发强度涉及容积率(净容积率,指标为上限)、建筑密度(指标为上限)和绿地率(指标为下限),其中容积率对城市开发的控制意义最大。本次规划根据规划区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综合地块的交通区位、地块空间环境质量、城市设计要求等因素来划定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附表3)
本次规划根据规划区内各地块的使用性质,综合地块的交通区位、地块空间环境质量、城市设计要求等因素来划定规划区内各地块的土地开发强度。规划区内各类用地开发强度(附表13)。
第十七条.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为了使规划适应今后镇区发展的要求和各种开发要素的变化,使规划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具有灵活性和应变性,确保土地用途在保证环境标准的条件下具有合理的调整可能,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的兼容范围。分为兼容、不兼容和有条件兼容三类。规划区范围内在下述情况下,不宜改变地块使用性质。(附表4)
(1)改变后对相邻地块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如带来环境污染等; (2)改变后用地规模、开发强度有很大突破,导致该区规划目标失控; (3)改变后带来严重的交通问题,如大量车流影响城市干道的交通;
(4)改变后侵占了城市市政设施和非盈利性的公益设施,如占用供水、供电设施,中小学或公共绿地。
第十. 地块合并开发管理
当几个地块合并统一开发时,合并后地块开发总体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 (1)用地构成比例与原规划一致;
(2)绿地、市政公用设施、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用地必须得到充分保证; (3)建设开发总量不应大于原各地块开发量之和;
(4)建筑平均高度不应大于原各地块建筑平均高度,同时建筑限高应小于等于原各地块建筑限高。
第五章 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第十九条. 居住用地规划原则
依据《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指引(暂行)》关于居住社区划分的规模要求,结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版)中关于居住区等级、规模的要求,将规划区内居住用地按照“居住社区(居住区)和基层社区(居住小区)”两级划分,以引导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
第二十条. 居住用地布局规划
规划天涯镇区居住用地面积共计56.32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24.63%,规划总人口规模约1.5万人。考虑到镇区行政区划和功能的性,规划将镇区作为一个的居住社区来统筹考虑,并结合镇区居住用地的分布特点,将镇区内居住用地划分为两个基层社区,即新镇居住社区和老镇居住社区。其中,规划新镇居住社区容纳人口约5000人,老镇居住社区容纳人口约10000人,合计总人口约为1.5万人。
(1)新镇居住社区:规划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约13.74公顷,为天涯镇新兴的城市化区域。主要承载农村撤村并点及外来人口居住区域,是城市主要的新兴常住人口社区;
(2)老镇居住社区:规划居住用地(住宅用地和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42.58公顷,为道德村、马岭村拆迁安置社区。主要以风情小镇人口外迁为主,为天涯镇常住人口社区。
第二十一条. 村庄整治改造安置规划
规划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中关于农村居民点综合整治规划的相关要求。规划对区内两个村庄结合现状实施差异化的整治改造工作。结合改造规划地实施,结合三亚市的安置,在原有村庄外围形成两个拆迁整治安置区——马岭安置区和道德村安置区。
其中,马岭安置区规划居住用地11.96公顷(包含五龙街片区居住用地),其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1.96公顷,主要安置马岭社区内整治改造疏解出来的居民。现状马岭社区的改造重点为结合区内“五龙街片区”的改造规划,实施整体功能环境的提升,打造天涯镇的特色风情片区。规划对现有“五龙街片区”进行综合整治,将片区内的居民
有序疏解到外围安置区内,保留部分原居民,以保证街区的原有韵味。
道德村安置区规划居住用地面积24.1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4.50公顷,主要安置道德村拆迁安置居民。规划道德村结合镇区整体环境的提升要求,实施整体拆迁改造,按照新的城市住区的建设。
第二十二条. 保障性住宅用地规划
结合有关保障性住房的法律法规,规划结合新镇居住社区和老镇居住社区分别设置保障性住宅用地。其中,新镇居住社区保障性住宅用地设置于TY03-03-02地块,用地面积1.公顷;老镇居住社区保障性住宅用地设置于TY02-08-02地块,用地面积1.24公顷。
第六章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第二十三条. 配套分类
天涯镇的公共服务设施主要考虑两大因素,其一是为构建周边重大景区的旅游接待服务,要求根据环境情况发展旅游用地、文化娱乐用地以及商业餐饮用地;另一个重要因素是要满足天涯镇区及周边区域城乡发展的需要,为天涯镇域的居民服务,要求行政管理、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科研教育、商业服务等公共服务设施有一个合理的发展规模。
规划根据公共服务设施服务等级和服务对象的不同分为镇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
第二十四条. 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构
规划形成“两心两片,六点四带”的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结构。其中,两心为行政文体中心、老镇商业中心;两片为新镇公共服务片区、老镇公共服务片区;两点为教育科研中心、西部的社区中心;四带为新镇公共服务带、老镇公共服务带、天涯公共服务联系纽带、海滨酒店设施带。
第二十五条. 城镇服务配套设施规划
城镇服务设施主要是为满足天涯镇域内人民服务的设施,主要分为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文化娱乐设施、体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商业金融服务设施等。主要布局在天涯镇新镇中心位置,采用集中式布局的方式,形成天涯镇未来的公共服务中心。
行政管理与社区服务设施:总用地面积4.31公顷。天涯镇行政中心位于规划区的中心位置,综合了天涯镇所有的行政管理部分,包括天涯镇、水务所、卫生所、土地所、计生所等,总用地面积为4.06公顷。另一处天涯税务所位于海榆西线和市场路交叉口,占地面积0.25公顷。
文化娱乐设施:在天涯镇的新镇中心位置规划文化中心,总用地面积为1.43公顷。 体育设施:在天涯镇的新镇中心位置规划体育用地,总用地面积为1.30公顷。 医疗卫生设施:在天涯镇新镇中心的西侧规划天涯中心医院,总用地面积为2.16公顷。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在天涯镇新镇中心的西侧规划社会福利院,总用地面积为1.09公顷。
商业金融服务设施:主要集中在两个区域,分别是天涯镇的新镇中心位置和天涯镇老
镇中心位置,主要为天涯镇区居民以及天涯镇域的居民服务。
第二十六条. 城镇旅游服务设施规划
规划区东侧旅游服务设施:为了使天涯镇更好的融入大天涯的发展,为天涯海角风景区提供便利的旅游接待服务,以及更好的发挥天涯老镇区的海滨一线景观资源,规划在海榆西线南侧布置旅馆用地,实现和天涯海角景区的旅游对接服务。规划区内旅馆用地总占地面积为12.27公顷。同时,依托天涯老镇区的现状资源,在天涯老镇区的基础上规划娱乐设施用地、特色餐饮业用地,以及旅游购物用地。
第二十七条.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依据《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指引(暂行)》的要求,结合规划内居住社区布局,将区内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按照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和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两个层级配置,合理确定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要求。
各级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规模及标准应符合《三亚市城市社区级公共设施配套标准控规落实指引(暂行)》的要求。(附表7)
第二十. 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规划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以镇区内全体居民为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较为综合、全面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规划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及规模参见附表5。
第二十九条.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标准
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以服务半径500米内的3000-4000户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为居民提供最基本的日常生活服务项目,同时考虑度假游客的基本服务需求。在交通便利的中心地段集中设置基层社区级公共设施(除少数设置的设施外),与基层社区公共绿地共同形成基层社区中心,实现居民在步行5-10分钟内可达。规划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及规模参见附表6。
第三十条. 居住区教育设施配套规划
规划区内共规划两个居住社区,分别是新镇居住社区和老镇居住社区。在每个居住社区内各布置的居住社区教育设施,同时规划区内的小学和中学的设置还需承担红塘湾
旅游度假区和周边村落的服务要求。
幼儿园:规划按照按36名/千人,30人/班配建,设置规模为6班、9班、12班,用地规模指标为6班≥2700平方米、9班≥3800平方米 、12班≥4700平方米。本次规划结合服务半径和小区布局在居住用地中统筹考虑,规划共设置2处9班幼儿园,每处服务半径约300米,占地设置。另外,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内设置有2所幼儿园,能满足其自身的需求。
小学:规划小学按70生/千人,45人/班配建。每处18-24班,服务半径500米,规划天涯镇区共设置2处小学,分别为:天涯小学——占地面积2.61公顷,规划保留改造为24班小学;红塘湾小学——占地面积2.65公顷,为规划新建24班小学。
中学:中学按70生/千人,50人/班配建,服务半径1000米,设置规模宜为24班和36班中学。本次规划结合新的天涯中学选址处建设45班完全中学,占地面积12.94公顷。
第七章 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第三十一条. 地下空间开发基本原则
地下空间规划遵循空间立体化、功能复合化、价值商业化、开发弹性化的总体思路,力求实现地下空间的集约和高效开发。地下空间利用应与地面建筑、人防工程、地下地上交通、管网及其他地下构筑物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并符合地下文物保护要求。同时,地下空间利用应考虑平战结合、综合防灾、保护地上环境景观、完善城市功能、构筑现代化城市交通和市政设施系统,实现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的协调、统一、完整。
第三十二条. 地下空间权属
规划区内地下空间权属如不做相应说明则和地上建筑为同一权属。地块地上部分权属所有者拥有按规定建设的地下空间部分权属。需要与其它地下空间对接的,其对接部分的权属归所有。
规划控制进行权属管理区分类。
(1)同一权属:由同一主体结合地表建筑一并开发的地下空间,其使用权与地表土地使用权一并出让。
(2)权属:地上与地下空间产权分离,采用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地下空间使用权,经营性地下空间建设项目。
(3)复合权属:特别地块的地下空间根据实际需求划分出一定比例的权属地下空间。
第三十三条. 地下空间规划
(1)规划区内鼓励地下空间的合理开发利用,对经营性用途的地下空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有偿使用规定。
(2)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基础埋深在三米以上(含三米)的应配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基础埋深小于三米的民用建筑,不论是一次修建或分期建设的,按不小于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三配建防空地下室;规划建议建设结合地人防地下室集中建设地下停车库。人防地下室建设具体要求应符合三亚人防部门相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地下空间控制要求
(1)依据专业相关要求,地下建筑物的离界距离(包括退让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在确保施工安全、地下管线敷设等要求,原则上不小于地下建筑物深度的70%,且不得小于3米,在满足相关规范的前提下,相邻基地的地下建筑物可毗邻建造。
(2)地下人防工事与地面应有便捷的交通联系。的防空地下室应设置两个以上出入口,主要出入口应设置在城市支路附近。防空地下室的出入口、进排风口等应结合地面建筑物和周围环境合理布置,有利于防空、排水和隐蔽。
(3)地下公共人行通道:结合人防地下工程建设,并与地上、地下建筑物密切配合,出入口应考虑人流集散。
(4)地下公共停车库应方便出入并设置明显的导向标识,并采取必要措施,满足安全、舒适、通风、防火、防护设施以及降低噪音的要求。地下车库宜布置在人行通道及商业设施的下层。
(5)与防空地下室无关的管道,不宜穿过其维护结构。如因条件,允许管径小于70毫米的供水、采暖管道穿越,并应采取防渗措施。
第三十五条. 地下空间的建设与运作
地下空间开发在满足必要功能的基础上,其余面积方可作为建筑的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商议确定。
第八章 建筑规划控制
第三十六条. 建筑间距控制
建筑间距必须满足当地日照、通风、卫生、防火、防灾及市政管线敷设、建筑保护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第三十七条. 建筑退界控制
(1)建筑后退绿线:建筑后退绿线不应小于5米;
(2)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建筑后退城市主次干路道路红线不应小于8米,后退城市支路道路红线不应小于5米;
(3)建筑后退相邻地块边界:相临地块建筑后退地块边界距离必须满足相临建筑间距要求的一半,但最小后退距离不应小于3米。
第三十. 高度控制
建筑高度需满足日照、通风、城市景观、历史文物保护、高压线等限高要求。 针对天涯旅游风情小镇的定位,建筑高度控制十分重要,规划在不破坏背景山体的山脊轮廓线和满足旅游风情小镇的条件下,在综合地块的分析因子中,选取了风貌因子、功能因子、环境因子、交通因子以及水体因子五大因子来确定各个地块不同的建筑高度,详见附表13。
第九章 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第三十九条. 对外交通联系
(1)铁路:规划区北侧为西线铁路,为了进一步加强天涯镇同其他地区的旅游联系,在天涯新镇中心北侧规划天涯镇旅游小镇式的火车站,使得天涯站成为城镇中心区主要的对外铁路交通门户,满足游客多样化的交通选择以及天涯镇区居民对外交通的需求。
(2)高速公路:天涯镇公路主要有西线高速公路。规划西线高速在现状省道314互通立交的基础上,规划预留布山路互通立交,以满足今后天涯镇区和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交通需求。
(3)天涯公交枢纽:天涯镇在区域发展中承担着三亚市旅游名镇以及天涯镇城乡发展的核心服务功能,规划天涯公交枢纽站加强天涯同周边景区以及三亚市的联系,同时也能满足天涯镇城乡发展的需要。
(4)对外联系通道:对外联系通道主要涉及海榆西线的改线问题。现状海榆西线从天涯镇区中心通过,作为过境交通性质的海榆西线会对天涯未来的发展造成安全、分隔等方面的影响。规划将海榆西线改线从镇区北侧、西线铁路南侧通过,重命名为天涯路。
第四十条. 路网系统规划
天涯镇区路网规划需要充分协调好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控规道路路网体系,在结合现有的道路基础之上,在天涯镇区内形成“两横三纵,道路成网”交通网路结构。
“两横”是在镇区北侧的天涯路以及现状海榆西线,主要承担着天涯镇东西方向主干路的交通以及对外的联系通道。
“三纵”分别是西侧的文昌路,镇中心的站前路以及东侧的广场路,主要承担天涯镇南北方向联系通道的作用。
第四十一条. 道路横断面规划
天涯路:天涯路是天涯镇区今后东西向最主要的道路,是天涯火车站的站前道路,门户型道路,在道路定位上天涯路是景观型、交通性的主干路,道路红线宽度为30米,采用两块板的道路横断面形式,靠近西线铁路的一侧规划两车道,不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少量的人行交通可以结合铁路绿化带设置。
海榆西线:海榆西线是天涯镇和红塘湾旅游度假区的联系通道,在道路的定位上属于
城镇内部生活性、景观性主干路,同时根据《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需设置现代
有轨电车。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采用两块板双向六车道的道路横断面形式,设置有轨电车。
广场路、站前路、文昌路:广场路是原省道314线在天涯镇区改造道路,承载着西线高速至天涯镇区路网的过渡功能,在道路横断面设计上不仅要满足交通的需求,还要满足入城形象景观的需要。站前路和文昌路道路横断面与南侧红塘湾旅游度假区道路横断面相衔接。规划道路红线的宽度为34米,采用两块板双向四车道的道路横断面形式,设置10米宽的绿化景观带。
其余道路横断面与上位总体规划和红塘湾旅游度假区控规的道路横断面相衔接,具体参见附表8。
第四十二条. 旅游公交系统规划
规划范围的旅游及公交线路应落实总体规划的相关要求,根据现有的公交线路情况以及规划范围内的实际交通出行需求进行线路布置,使其客运能力与线路上的客流量相适应,线路的走向应与客流的主流向一致;主要客流的集散点应设置不同交通方式的换乘枢纽,方便乘客停车与换乘。
第四十三条. 公共交通规划
(1)有轨电车: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和《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在规划区中部的海榆西线设置现代有轨电车线路,作为城市特色公共交通系统。规划在海榆西线与天涯路交叉口处,设置有轨电车车辆站,用地面积6.91公顷,成为有轨电车交通枢纽站,并结合城镇中心由西向东依次设置五龙街现代有轨电车站、布曲现代有轨电车站、布山现代有轨电车站、红塘河现代有轨电车站四处现代有轨电车站点,与城市公交线路相接驳。
(2)常规公交:规划在保留现状25路公交的基础之上,另外设置一条联系新老镇区的公交线路。25路公交由现状的3个公交站点的基础上,另增加4个公交站点。另设的公交线路由东向西沿着老镇路向北接天涯路、天涯路向西接新镇路,由此来串联新老镇社区中心区,以此来满足内部公共交通的需要。
规划公交站点按照300米服务半径布局。公交站点在路段上同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50米,异向换乘距离不应大于100米;对置设站,应在车辆前进方向迎面错开30米;在道路平面交叉口两侧设置的车站,换乘距离不宜大于150米,并不得大于200米。
(3)公交设施规划:规划区内根据功能需求以及客流的走向设置公交枢纽站1处,公
交站点14处。天涯公交枢纽站布置在中科院对地观测与数字地球科学中心的北侧,规划占地面积为2.48公顷。
第四十四条. 静态交通规划
规划用地多以公共设施用地和居住用地为主,在策略上应采用“配建停车为主、路外公共停车为辅、路内停车为补充”,合理布局停车设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规划结合公共交通以及城市功能来综合确定,形成4处社会公共停车场,总用地面积1.53公顷,具体位置参见下表。
社会停车场名称 位置(地块编号) 占地面积(hm2) 天涯公交枢纽社会停车场 TY03-10-03 0.39 老镇商业中心社会停车场 TY02-06-01 0.38 天涯老街社会停车场 TY01-02-22 0.36 新镇居住社区社会停车场 TY04-02-05 0.40 第四十五条. 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
规划区内新建建筑物配建停车标准参照《三亚市中心城区与滨海地区停车专项规划》,结合三亚市天涯镇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设置标准参见附表9。
第四十六条. 道路交叉口规划
规划区内道路交叉口均采用平面交叉形式,在交叉口处的建筑后退线需满足视距三角形的要求(附表10)。
第四十七条. 出入口方位设置
规划区各个地块都应设的交通出入口,建筑基地及单位机动车出入口除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相关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位置距城市主干路交叉口(自缘石半径的端点向后量起)不小于80米,距离次干路交叉口不小于50米,距离支路交叉口不小于30米,距桥隧坡道的起止线不宜小于30米。基地位于两条以上道路交叉口处的,出入口应设置在级别较低的道路上。
(2)各类建设用地的出入口应有良好的交通条件,出入口通道与城市道路应尽量采用正交布置,如斜交则不宜小于75º;与道路连接坡度较大时,应设缓冲段与用地外道路连接;
(3)交叉口视距三角形内的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广告设施不得阻挡视距三角形内的视线,该范围内的绿化植物不得高于0.7米;
(4)城市干路以上建筑基地及单位机动车出入口进出交通组织应采取右进右出方式; (5)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行车视距要求和人行出入口分开设置,并应右转出入车道,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米以远,少于5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可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宜采用双车道,50-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应设两个出入口,大于300个停车位的停车场,出口和入口应分开设置,两个出入口之间距离宜大于20米;
(6)停车场(库)出入口应当设置缓冲区间,起坡道和闸机不得占用规划道路和建筑退让范围,严格控制直接正对城市主干路设置停车场(库)出入口。
第四十. 道路竖向设计
(1)道路竖向标高须满足防洪排涝需求;
(2)在满足城市防洪与排水安全的情况下,考虑土方平衡的需求,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时应尽量降低场地土方工程量;
(3)在满足防洪与排水需求的前提下,在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时,避免大填大挖,尽量减少土方工程量;
(4)综合考虑工程管线埋设和降低场地土方工程量的需要,确定道路控制点标高; (5)根据场地坡向,道路纵坡设计以有利于道路排水为原则,根据场地排水走向设计道路纵坡。规划范围内道路规划横坡为1—2%。机动车车行道最小纵坡0.20%,规划道路纵坡基本控制在8%以下;
(6)道路竖向设计充分考虑景观要求。
第四十九条. 慢行系统
规划区自然景观条件优越,慢行交通系统以城市道路体系、绿化系统为基础,所有的道路系统都提供慢行通行,保证慢行交通系统的连续性和可达性,满足内部人群欣赏风景以及康体健身的需求。
公共活动场所、人行道、过街天桥、地下通道等地段必须考虑无障碍设计。
第五十条. 各地块周边道路网系统、交通设施、配建停车位标准、机动车出入口方向应符合分图图则的规定。
第十章 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第五十一条. 绿地分类
规划将绿地划分为公园绿地、防护绿地和广场用地三类。
第五十二条. 公园绿地
规划公园绿地面积29.17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12.76%。规划区公园绿地主要由综合公园和带状公园等类型组成。综合公园是规划区中部的天涯中心公园,面积2.90公顷。带状公园主要是沿城市道路、滨水区和主要公共服务设施区等具有一定游憩功能的狭长形绿地。
第五十三条. 防护绿地
规划防护绿地面积0.32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14%。规划区内的防护绿地设置在红塘湾110kV变电站和规划污水泵站周围。
第五十四条. 广场用地
规划广场用地面积2.26公顷,占规划区总建设用地面积的0.99%。规划区主要的广场用地有两处,分别为:火车站广场和天涯广场,另外结合五龙街现状滨海渔船码头,设置小型公共活动广场,延续历史文脉和空间要素,成为天涯老镇区的重要历史标识。
第五十五条. 附属绿地
单位附属绿地指各类城市建设用地中的绿化用地,不参与城市建设用地平衡,但对于完善城市绿地系统、美化城市环境作用重大,规划对区内各项建设用地提出绿地率控制要求。(附表11)
第五十六条. 规划总体景观系统结构为“四区两点四廊道,两轴一带一走廊”。 (1)四大景观风貌区:田园景观风貌区、城市新区景观风貌区、风情小镇景观风貌区、红塘湾旅游度假风貌区。
(2)两个主要景观节点:天涯中心公园和天涯广场是主要的公共活动空间和观景点,也是人气聚集之处。
(3)四条景观廊道连通:基地与周边山体、海水景观环境。 (4)两条景观轴线:引领城市轴线和东侧门户轴线。 (5)一条水系景观带:新镇路南侧的水系景观带。
(6)一条海景景观走廊:成为连贯东西滨海岸线的载体,也是片区特色的体现之处。
第五十七条. 水系规划原则
(1)综合考虑城市防洪、排水及景观要求,保护、整理、疏浚现状河道,禁止各类建设占用、填埋河道;贯通部分不连贯的水系,完善城市河道系统。
(2)通过加强河道控制、水质治理和岸边环境建设,突出水系与绿地交融的空间特色,利用水系保存片区生态环和景观特色。
第五十. 水系控制要求
(1)规划严格保护现状水面、低洼地和湿地,原则上除必要的市政工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划定的兰线与绿线内地块。
(2)规划鼓励在规划区内进行水体、绿化建设,以增加水体面积,应重视水体保留、保护与水土涵养。
(3)规划鼓励进行生态驳岸建设。现状水体周边的人工驳岸可通过改造进行绿化与亲水设计。
第五十九条. 水系控制规划
规划区通过两条水脉的控制,连通片区内的排洪渠,做好区内防洪排涝工程措施。(附表12)
第十一章 河流水系规划控制
第十二章 历史文化保护控制
第六十条. 历史保护规划原则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突出特色原则;物质形态与非物质形态文化遗产保护并重原则。
第六十一条. 历史街区保护
(1)保护范围: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天涯镇区范围内应当保护的主要内容为天涯老镇区内的集镇空间格局、街道尺度、特色绿化等物质载体所携带的真实性历史信息,即天涯历史街区的保护。保护范围东至马岭路、南至南海海岸线、西至道德路、北至海榆西线。
(2)保护内容:
①保护历史街区的整体景观风貌。包括城市轮廓线、建筑群体特征等; ②保护街区、街道、巷弄形成的历史空间格局、建筑风格、尺度与结构; ③保护文物古迹、文物建筑、历史建筑、传统居住商业建筑与历史环境要素。 ④保护历史文化内涵。包括历史事件、历史人物、历史变迁、民俗风情等;保持历史地段内的活力。
(3)保护措施
历史街区内的各种修建需在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文物管理部门依据保护规划的要求下进行审批。严格控制建筑的性质、高度、体量、色彩及形式。保持原有的空间尺度,清除一切污染源点,建筑体量宜小不宜大,不得建设高层建筑物及现代建筑;门、窗、墙体、屋顶、材质、色彩等形式应与历史建筑相和谐。古井、树木及反映居民生活特色庭院、特色空间(如街头广场、井台等)要予保留,不符合风貌要求的建筑应予以改造或逐步拆除。拆除后空地原则上应留作绿地,不再加建新建筑物,以降低建筑密度,扩大公共空间。
第十三章 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第六十二条. 目标和原则 (1)目标
结合天涯镇得天独厚的资源优势,秉承天涯文化和黎族文化,在上位规划确定定位的基础之上,紧紧把握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着重塑造片区特色环境和独有文化。总体城市设计目标如为“空间渗透、显山露水;特色风貌、人性尺度;宜居宜游、活力小镇”。
(2)原则
1)交通引导原则——天涯镇区现状的发展主要沿海榆西线呈东西向带状发展,未来天涯镇区的发展需要加强调天涯镇同三亚市区的联系、天涯镇区同周边重要景区的联系,并加强天涯镇镇域内的城乡联系。
2)空间组织原则——天涯镇区群山环抱,南面临海,有着非常丰富的景观资源背景。天涯镇区的建设不应该破坏山水之间的关系,城市空间的组织原则应该使得山、水、城三者共融。
3)特色塑造原则——天涯镇老镇区空间肌理和人们交往,已形成一些特色,规划在现有特色的基础之上,融合天涯文化和黎族文化,把天涯镇打造成为独具特色的旅游小镇。
第六十三条. 城市设计框架
规划从整体层面考虑城市形态,创造富有特色、富有活力与魅力的城市空间。将自然景观与人造环境有机结合,塑造富有场所感的活动场所。突出重点设计的地标、节点、轴线、通廊及开放空间要素。天涯镇区总体城市设计框架为“双核引领、新老交替;三横四纵、山海联动;三向主题,五区共荣”。
第六十四条. 开敞空间控制
通过对广场、公园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设计引导,综合考虑人的活动的需求和视觉景观效果,对公共空间设计进行积极引导,创造富有活力的城市公共环境。
广场设计引导——较大规模的公共建筑宜设置相应的休闲广场,广场宜设置小品、绿化、休息座椅等配套设施;在人流较大的道路交叉口宜设置集散广场,应注意人流线路的规划和引导,方便行人通行。
绿地设计引导——道路两侧绿带宽度大于8米的,可以设置为开放式绿地,其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滨水绿地注重水岸的生态性及游人亲水性需求。
各公园绿地的建设应注重文化特性的体现,力图将天涯的历史文化内涵融汇于现代景观设计中。
第六十五条. 主要景观界面
天涯镇的界面主要是城市形象界面和商业建筑界面,城市形象界面主要集中在海榆西线、天涯路、广场路,这三条道路是城市对外的展示界面,城市设计方面要处理好界面的形象展示作用、天际线的控制要求以及街道的空间组织。同时广场路也与五龙街两侧是城市的特色商业建筑界面,规划要求商业建筑界面连续且富有变化,形成具有当地特色的商业街道空间,汇聚人气。
第六十六条. 主要轴线、廊道和路径
交通性路径要处理好路径两侧的景观关系,如建筑的裙房、沿街广告牌的立面效果、城市家具等,宜采用分段统一风格的引导方式,不宜变化过多、杂乱或尺度差异过大;生活性路径两侧可增加沿街商业等为居住社区居民配套服务的设施;景观性路径是体验天涯特色风情的路径,是以步行体验为主的路径,从步行者的需求出发,为出游者提供一个舒适的环境和宜人尺度的街道空间,天涯镇的景观性路径主要有老镇区天涯老街和五龙街片区。
第六十七条. 主要景观、门户节点
形象地标的塑造主要集中在天涯路和广场路交叉门户节点区域、海榆西线门户节点区域和新镇核心区区域。
城镇综合型节点有老镇区中心节点和新镇行政文体中心节点,是服务于全镇的功能核心,老镇区核心节点引领老镇区周边地块的发展,新镇节点引领新镇区的发展。特色功能型节点主要为居住社区提供配套服务,或提供特色功能服务,天涯镇的特色功能型节点包括火车站、社会福利院、社区中心等。
第六十. 建筑风貌分区
将规划区内建筑风貌划分为五区:风情小镇特色区、老镇区特色居住区、新镇核心特色区、西部现代宜居区、田园景观风貌区。
(1)风情小镇特色区:滨海风情旅游小镇、天涯镇历史文化街区、滨海民俗文化体验景区
总体特征:本区域建立在天涯老镇区基础之上,结合原有老镇区的空间肌理,融入天涯镇地方特色,打造成为一个旅游度假、休闲娱乐、游客和地方人民共荣的区域。
风貌控制:强调与周边环境的融合和地方特色的发掘和塑造,形成以旅游服务接待为主要职能的天涯镇特色展示区。滨海地区展现现代休闲的城市风貌,五龙街和天涯老街片区用现代手法重塑传统特征,街巷空间格局和尺度延续传统,新建筑设计在手法和细部上体现五龙街老建筑骑楼、雕花等样式,整体色调采用黑白灰配以小面积彩色标识点缀。
(2) 老镇区特色居住区:常住人口城镇化集中区域、天涯新镇区居住社区 总体特征:本区域规划建设与南部五龙街老镇区片区相呼应,形成传统特色街巷空间的延续,融入天涯特色,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配备及特色商业街区发展。
风貌控制:强调与周边山体环境的融合,海榆西线和广场路沿线形成城市展示界面和连续商业界面,老镇路沿线形成尺度和环境宜人的商业居住街道空间,居住社区内部有较多商住综合开发,形成较统一立面形式的商业群房,广告、标识、店招等进行片区统一规划设计。
(3)新镇核心特色区:旅游小镇公共服务中心,行政管理、商业中心,统一管理下的城镇经济发展区
总体特征:本区域完全是新建区域,需要高起点、高标准建设好该区域,使其成为天涯镇发展的新的展示窗口。该区域的特征主要是居民生活区、文化体育行政服务区以及商业设施区。
风貌控制:本区域从空间特色上强调海榆西线城市界面的展示,公共服务设施建筑舒展大气,广场、公园等绿地景观设计美观大方,体现天涯新城的时代风貌,
(4)西部现代宜居区: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功能延伸区,多样化民俗特色商业、餐饮休闲娱乐发展区,度假型物业发展区
总体特征:本区域基本是新建区域,根据功能定位,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和生态环保的理念建设,使其成为现代宜居、休闲度假、餐饮娱乐等功能齐备的新型大型居住社区。
风貌控制:本区域从空间特色上强调现代化和生态化,注重生活的品质的提高以及服务配套的完善。注重滨河绿地等景观设计,营造生态健康绿色的居住环境。
(5)田园景观风貌区:田园旅游度假区。原生态村落,田园风光农业区
总体特征:以广阔的田园风光为背景,以散落的田园度假村落为点缀,构建一幅“绿
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优美田园风光风貌区。
风貌控制:强调乡村田野风光,注重地方特色的保留、打造和展示,形成一个田园旅游度假区。
第六十九条. 建筑设计引导
(1)建筑形式:强调建筑之间形式的协调与对话,重点关注主体、裙房。 (2)建筑材料:建筑材料质地与纹理的须协调;鼓励使用新技术与新材料。 (3)建筑色彩:建筑总体基调以淡雅的浅色、暖色为主,各风貌片区可以各自选定一、二种不同的主导色调。
(4)建筑屋顶:建筑群中相邻建筑的屋顶形式应协调、呼应,反对各自标新立异;住宅建筑屋顶主要采用坡屋顶为主,适当搭配具有地域符号性的其他形式;鼓励太阳能技术和屋顶绿化在本区域的使用。
(5)建筑立面:建筑立面的控制和引导主要是沿街建筑立面(街墙立面)的控制和引导,从而形成空间特色统一,空间秩序连续的街道空间。
第十四章 场地竖向控制
第七十条. 场地标高
道路竖向规划结合用地中的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并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规划区内场地竖向要充分考虑防洪排涝要求,按照城市防洪排涝工程规划。规划区内用地竖向规划在满足各项用地功能要求的条件下,应避免高填、深挖,减少土石方、建筑物基础、防护工程等的工程量。
第七十一条. 道路竖向控制
(1)道路竖向规划应结合用地中的高程、沿线地形地物、地下管线、地质和水文条件等综合考虑,并与道路两侧用地的竖向规划相结合。
(2)道路规划横坡为1—2%。机动车车行道纵坡:干路最小纵坡0.2%,最大纵坡3.0%;支路最小纵坡0.3%,最大纵坡不超过8.0%;
第七十二条. 用地地面竖向控制
(1)地面排水坡度不宜小于0.2%,坡度小于0.2%时宜采用多坡向或特殊措施排水。 (2)地块的规划高程应比周边道路的最低路段高程高出0.2米以上。 (3)用地的规划高程应高于多年平均地下水位。
第七十三条. 广场竖向控制
广场竖向规划除满足自身功能要求外,尚应与相邻道路和建筑物相衔接。广场的最小坡度为0.3%;最大坡度不超过1%。
第十五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第七十四条. 给水工程规划
(1)水源: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天涯镇位于三亚市城镇集中供水的中部供水区域,规划由崖城水厂供水,崖城水厂设计供水规模10万m³/d。
(2)给水量:本次规划镇区用水量采用单位用地用水量指标法预测。各类用地用水量指标依据《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应要求,结合天涯镇区现状情况取值。由此预测,天涯镇镇区远期最高日用水量为1万m³/d。日变化系数取1.2,则平均日用水量为0.83万m³/d。
(3)给水管线:本次规划区水源由海榆西线引出供水干管至规划区内给水管网,引出供水干管管径DN400毫米。规划在本次规划区内沿主要城市道路敷设DN300毫米给水干管,其余道路敷设DN150—DN200毫米支管。给水管网采用环状管网与枝状管道相结合的方式布置,给水管道原则上沿规划道路东侧或南侧敷设,规划区内给水管网管径按用水量计算、一次铺设到位,避免重复建设。
(4)给水设施:相对较大的地块结合项目实际情况自行设置变频加压设备,以满足供水水压的要求。
第七十五条. 污水工程规划
(1)排水: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区内排水采用雨、污完全分流的排水。规划对镇区现状排水管网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在区内形成完善的雨、污水排放系统。
(2)污水量:规划镇区污水量按平均日用水量的85%计,日变化系数取1.2,由此预测远期镇区最高日污水产生量为0.85万m³/d。
(3)污水设施: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天涯镇规划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位于西线高速和铁路之间,占地面积2.00公顷,设计污水处理规模1万m³/d,服务范围为天涯镇区、红塘湾、三美湾和天涯海角风景区。
受现状地形影响,现状天涯镇区一侧地势较低,规划在海榆西线与海景东路的交叉口西北角,设立一处污水泵站——天涯污水泵站,规划区东部区域内的污水经汇集加压后,沿天涯路污水压力管向西送入污水处理厂。
(4)污水管线:污水管网采用枝状管网,管网布置考虑近、远期结合和分期实施的可
能,污水管道尽量沿规划道路一侧敷设,原则上为西、北侧方向,以利施工维护。污水管
起始管道管径不小于DN300毫米,最小坡度为3‰。覆土深度控制在0.7米以下,覆土深度不足0.7米的管段需作加固处理。污水主管道尽量避免过河、穿铁路等工程。规划污水干管位于天涯路、海榆西线。污水管道以重力流为主。
第七十六条. 雨水工程规划
(1)采用三亚市暴雨强度公式:q=1085(1+2.575lgP)/(t+9)^0.485 (L/s•ha),其中:重现期P采用1年;径流系数φ,绿地取0.3,其余地块取0.6。
(2)雨水管网系统充分利用地形条件,雨水排放以“分区汇集,就近排放”为原则,雨水管渠布置满足重力流要求。
(3)镇区雨水干管主要沿东西向道路布置,就近排入河道。雨水管道应平行道路布置,原则上位于道路东侧或南侧。管渠的覆土深度控制在0.7米以下,覆土深度不足0.7米的管段需作加固处理。管材宜采用塑料管材或钢筋混凝土管。
第七十七条. 供电工程规划
(1)依据《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的相应要求,参照《建筑电气专业设计技术措施》和《城市电力规划规范》,并结合本地区用电特点,取定各类建筑用电负荷指标,得出本次规划区内各类建筑预测总负荷约8.91万千瓦。
(2)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扩建110kV天涯变电站,主变容量50+40MVA,主要供电范围为天涯镇以及凤凰镇西南部。规划新建1座110kV红塘变电站,位于西线铁路以南、布甫安置区东北角,占地0.67公顷,主变容量2×40MVA。红塘110kV变双“T”接崖城--鸭仔塘线路。
(3)10kV中压配电线路由110 kV变电站出线沿规划沿路敷设,规划10kV电缆采用地下埋设,中压配电网根据地块负荷值及其分布组成环网,开环运行。环网电源取自110kV变电站的不同10kV母线段。规划共设5个10kV开闭所,每所10kV开闭所转供容量不大于15000kVA,开闭所尽量与10kV配电站联体建设。
(4)规划区内中压配电网由10kV电缆线路、开闭所、箱式配电站或其他型式配电站组成。10kV配电网形成环网供电,采用电力电缆沿电缆沟或电力排管进行敷设。配电站建设或与公共建筑合建,式配电站用地一般为150平方米。配电站应位于负荷中心。公用配电站供电范围以干路为界限,除个别重要负荷的备用电源外,原则上不应该跨主干路供电。
第七十. 电信工程规划
(1)根据有关通信规划规范标准及同类地区电信规划指标,结合规划区实际情况取定。镇区固定电话需求量约0.9万门。
(2)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区内配置电信分局1处,即红塘湾电信分局;保留电信分局1处,即天涯电信分局。
(3)通信管道的建设应与市政道路建设、改造同步进行。管材以PVC管为主,管孔数主要根据所经过区域的用户数目决定,规划通信主干管道18孔为主,通信次干管道6—9孔,通信交换机房出局路段可适当增加管孔。
第七十九条. 邮政局所规划
规划保留现状天涯邮政所,结合旅游服务中心的建筑底层设置,建筑面积控制在150平方米左右,对周边的居民提供函件、包件、汇兑、储蓄在内的多种邮政服务。
第八十条. 燃气工程规划
(1)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 规划区在西线铁路北侧建设一处高中压调压站,从现有天然气输气干线接一条次高压管道,经高中压调压站调压后向本次规划区内供气。
(2)按照规划区管道气化率远期达到100%计算,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内人口按1.5万人计,居民生活用气量按2512MJ/人• 年计,天然气低热值35.11 MJ/Nm3,则居民年用气量为107.32万 Nm3。公共建筑用气量按居民生活用气量的30%考虑,则为32.20万 Nm3,其它用气量和未可预见用气量按总用气量的5%考虑。则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内年用气总量为146.50万Nm3。
(3)规划在本次规划区外,西线铁路北侧新建1座天然气高—中压调压站,占地0.3公顷。
(4)镇区天然气管网采用中压一级系统,中压管网设计压力0.4MPa,通过箱式调压器或专用调压器调压后,实现向最终用户供气。
第八十一条. 环卫设施规划
(1)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规划期末按1.0千克/人日计,规划期末人口1.5万人,垃圾日产量为15吨。
(2)垃圾收集站、转运站的规模按10吨每座设置,每座服务半径约800 米,在规划
区内共设置设2 座垃圾收集站,所有垃圾经垃圾收集站收集后统一转运至天涯垃圾转运站,最后通过省道314运输至三亚垃圾处理厂统一处理。
(3)规划在居住区内设置固定的生活垃圾容器、袋装垃圾堆放点,利于垃圾的分类收集和机械化搬运,生活垃圾的收集点服务半径不应超过70米。.
(4)规划区内共设置公共厕所12座。
第八十二条. 管线综合
(1)各类市政管线工程应沿道路敷设。尽可能将管线布置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下;充分结合地形特点,合理布置工程管线位置。
(2)各种地下管线从建筑红线向道路中心线布置的顺序为:电力、电信、燃气、给水、雨水、污水,有线电视可与电讯线同沟敷设。
(3)各种地下管线埋深由上而下的垂直顺序为:电信、电力、燃气、给水、雨水、污水。
(4)管线交叉的原则是 ①未建管线让已建管线; ②临时性管线让永久性管线; ③支管线让主干管线; ④可弯曲管线让不可弯曲管线; ⑤小管道让大管道; ⑥压力管让重力管。
第十六章 环保控制
第八十三条. 环境保护目标
环境保护应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力争保持良好的生活、生产环境,保护自然生境和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循环,创造一个环境质量优良的城市空间。
第八十四条. 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规划
规划区大气环境质量均能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
第八十五条. 水体污染防治规划
积极保护水体:沿河设置10米以上绿化控制带,规划范围内的河流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II类水标准。
第八十六条. 噪声污染整治规划
依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镇区声环境质量确定为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城镇区达到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噪声值昼间55dB,夜间45dB;交通干线两侧噪声达到4a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噪声值昼间70dB,夜间55dB。
第八十七条. 固体废弃物整治规划
建立城市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运输体系,并集中进行无害化处理。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建成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危险废物和医疗垃圾处理率达到100%。同时,要控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建立垃圾转运站和垃圾处理场所。
第十七章 防灾控制
第八十. 消防工程规划
(1)消防站规划: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及消防站布局原则,规划一座消防站服务该片区,位于规划海榆西线北侧,天涯中学东侧,占地面积为0.97公顷。
(2)消防水源及管理:规划按同一时间内火灾次数为三次,一次灭火用水为95升/秒的标准来考虑消防用水量。规划消防用水以城市自来水水源为主,由城市给水管网供给。规划城市供水管网形成环状供水结构,沿主次干路敷设相应的供水干、支管,保证足够的水量和水压,负有消防给水任务的管道管径不宜低于150毫米。市政消火栓的设置间隔应不超过120米,保护半径不大于150米。
(3)消防通道:消防通道间距不宜大于160米。消防车道的宽度不应小于3.5米,道路上空如有障碍物时,其净高不应小于4米。尽端式消防车回车场尺寸不应小于15×15米。
第八十九条. 防洪规划
(1)防洪标准:参照《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天涯镇区防洪按20 年一遇标准设防,主要河流镇区段按20 年一遇设防标准;防潮标准为100 年一遇,用历史最高潮位进行校核,确定为2.55米。
(2)河道综合整治:加大力度实施担油河和规划河河道的疏浚、护岸和清障工程,泻湖段综合整治包括清淤、清障及恢复水系改造盐田等。同步结合城市建设,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建设,拓宽河道、兴建防洪堤,恢复上游滞洪区,改造占用水道和滞洪区内的天然池塘水面,确保城市防洪排涝顺畅。
第九十条. 防风规划
根据台风登陆或影响三亚地区时,多为西和西南风,且风速较大,东/东北风时受到陆地山体的阻碍,一般风速较小等特点,首先应在临海空旷地带建设防护林带。防护林带可与滨海园林绿化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对沿海山地林木的保护,对防风和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的积极作用。所有新建筑、构筑物设计均应考虑抗风要求。
在建设高楼和各种塔台、杆柱时要充分考虑到台风影响;城市市政管网设施亦尽可能
在地下敷设。
第九十一条. 防震减灾工程规划
(1)建筑工程抗震防灾: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01)及《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的相关内容,新建民用建筑按7度抗震标准设防,重要工程、生命线工程按8度设防,重大建设工程需做地震安全性评价并进行相应地设防。
(2)避震疏散场所:规划利用公园、绿地、广场、空地等作为避震疏散场地,按规范避震疏散场地疏散半径在1公里以内,场地应远离次生灾害源,地质条件良好,对外交通方便,并有利于设置供水、供电、通讯设施。
(3)抗震疏散通道:抗震疏散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5 米,以镇区的主、次要交通干路为主要疏散救援通道,要在疏散通道上设置醒目标志。
(4)生命线工程:对生命线系统的建筑物、构筑物,按乙类及甲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一般按7 度设防。对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可采用环状网络,采取多源、分区供给。对供水、供气设施节点作防灾处理,提高抗震性能。
(5)次生灾害防御:对镇区加油站、液化气站等存有易燃、易爆、剧毒等物质的单位,应进行抗震性能评价,并采取有效措施,制定抗震救灾预案。
第九十二条. 人防工程规划
根据《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的相关要求,战时留城人口按届时镇区人口的40%计,人员隐蔽工事按战时留城人均1.0平方米的标准计算。预测至规划期末,规划区内人员隐蔽工事总面积应达到0.6万平方米。
第十八章 附则
第九十三条. 成果组成
本规划的成果由文本、图件(规划图纸和图则)、附件(说明书)组成,文本、图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本规划的文本、图件结合三亚市天涯镇的实际和今后发展制定,未涉及的指标,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三亚市的有关技术规定。
第九十四条. 本规划经三亚市批准后生效。 第九十五条. 规划修改
本规划经批准后的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确需修改本规划的,应当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包括对修改的必要性进行专题论证,采用多种方式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必要时应当组织听证,向原控规审批机关提出专题报告,经同意方可组织修改,修改后应按法定程序审查报批。对本规划修改涉及上位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的,应当先修改总体规划。
第九十六条. 本规划由三亚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附 录
附录一:使用说明
由于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法定性文件,故对其文本中的用词的严格程度和相关规定性用于予以说明。
1. 表示严格程度的用词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正面词采用“必须”或“须”;反面词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该”或“应”;反面词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或“可”;反面词采用“不宜”。
2. 表示相关规定的用语
(1)条文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或规范执行时,写法为“应按照(或遵照)……执行”或“应符合……的规定(或要求)”。
(2)非必须按所指定的标准或规范执行的用语为:“参照……执行”。 (3)表示指导性推荐意见的用语:“建议……”、“最好……”或“……为宜”。
附录二:名词解释
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技术用语予以技术诠释和规定。
(1)地块:在规划范围内,被街坊道路或由用地性质或权属划分的最小城市用地单元。地块是规划用地强度赋值的基本单位。
(2)街坊:由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围合的城市用地。
(3)用地性质(土地使用性质):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确定规划地块的土地使用功能。
(4)土地使用的兼容性:在地块土地使用性质被确定后,为适应城市建设灵活性的要求,在一定条件下,地块土地使用性质可变更的特性。
(5)规定性(强制性)指标:对建设项目、规模、用地定点、定界实行强制执行的控
制方式,是必须严格遵照的指标。规定性指标一般包括: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容积率、
建筑密度、绿地率、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及配套公共服务设施。
(6)指导性(引导性)指标:为进一步贯彻规划和开发控制的意图,将控制要素具体为布局引导,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的重要参考指标。指导性指标一般包括:人口容量(主要用于居住区规划)、建筑形式、体量、色彩、风格要求和其他环境要求。
(7)容积率:在地块内,地上建筑总面积与地块用地面积的比值,是表述地块开发强度的重要指标。该指标为上限指标,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
(8)建筑密度: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地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该指标为上限值,必须小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
(9)绿地率:地块内各类绿地总面积占地块面积比例,为下限值,必须大于等于规定数值。单位:百分比(%)。
(10)建筑控制高度(建筑限高):地块内建筑物地面部分最大高度值(包括建筑物上的构筑物),是城市空间利用和轮廓线控制的要求。单位:米(m)。
(11)禁止开口路段:指为保证交通秩序不得设置机动车开口的路段。 (12)建筑后退红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道路红线及用地红线的距离。 (13)建筑后退绿线距离:地块内建筑后退各类绿地的距离。
(14)建筑间距:一般指两栋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分为正面间距和侧面间距两方面。
附录三:附表
附表 1 规划用地汇总表
序号 用地性质代码 大类 中小类 用地名称 用地面积(hm2) 比例(%) 居住用地 25.31 11.07 1 R R2 R21 住宅用地 24.01 10.50 R22 服务设施用地 1.30 0.57 2 R/B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2.31 14.1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34.90 15.27 A1 行政办公用地 4.31 1. A2 A22 文化活动用地 1.43 0.63 3 A A3 A33 中小学用地 18.21 7.97 A35 科研用地 6.40 2.80 A4 A41 体育场馆用地 1.30 0.57 A5 A51 医院用地 2.16 0.94 A6 社会福利用地 1.09 0.48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5.25 15.42 B11 零售商业用地 14.98 6.55 4 B B1 B13 餐饮用地 2.22 0.97 B14 旅馆用地 12.27 5.37 B3 娱乐康体用地 5.42 2.37 95.71 B4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0.36 0.16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67.30 29.44 S1 城市道路用地 56.38 24.66 5 S S3 交通枢纽用地 2.48 1.08 S4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6.91 3.02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1.53 0.67 公用设施用地 1.77 0.77 6 U U1 U12 供电用地 0.67 0.29 U2 U21 排水用地 0.13 0.06 U3 U31 消防用地 0.97 0.42 绿地与广场用地 31.75 13. 7 G G1 公园绿地 29.17 12.76 G2 防护绿地 0.32 0.14 G3 广场用地 2.26 0.99 城市建设用地面积 228.59 100.00 8 H14 村庄建设用地 8.67 3.63 9 E1 水域 1.58 0.66 总用地面积 238.84 100.00
附表 2 用地分类和代码一览表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居住用地 R 1 其中 住宅用地 R21 服务设施用地 R22 2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R/B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 行政办公用地 A1 文化设施用地 A2 其中 文化活动用地 A22 教育科研用地 A3 3 中小学用地 A33 其中 其中 科研用地 A35 体育用地 A4 其中 体育场馆用地 A41 医疗卫生用地 A5 其中 医院用地 A51 社会福利用地 A6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B 商业用地 B1 零售商业用地 B11 4 其中 餐饮用地 B13 其中 旅馆用地 B14 娱乐康体用地 B3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B4 其中 加油加气站用地 B41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 城市道路用地 S1 5 交通枢纽用地 S3 其中 交通场站用地 S4 其中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S41 社会停车场用地 S42 公用设施用地 U 6 其中 供应设施用地 U1 其中 供电用地 U12 序号 用地性质 用地性质代码 环境设施用地 U2 其中 排水用地 U21 安全设施用地 U3 其中 消防用地 U31 绿地与广场用地 G 7 公园绿地 G1 其中 防护绿地 G2 广场用地 G3 8 村庄建设用地 H14 9 水域 E1 注:规划根据三亚城市管理的实际情况,新增R/B类混合用地,其中商业服务业设施建筑面积与二类居住建筑面积的比例详见地块图则。
附表 3 开发强度控制一览表
建设类别 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 容积率 多层(4—6层)24米 ≤ 30% 1.0 < FAR≤1.2 小高层(11层)36米 ≤ 28% 1.0 < FAR≤1.2 住宅建筑 ≤ 35% 1.0 < FAR≤2.0 高层(18层以下)50米 ≤ 28%、25% 1.0 < FAR≤1.8 ≤ 25% 1.0 < FAR≤1.5 低层10米 ≤ 40% ≤1.2 小高层36米 ≤ 40% ≤1.5 商住混合建筑 ≤ 40% ≤1.2 ≤ 35% ≤2.0 高层50米 ≤ 35%、45% ≤1.5 ≤ 35% ≤1.2 ≤ 30% ≤1.2 ≤ 30% ≤1.0 办公建筑 低层、多层24米 ≤ 25%、30% ≤0.8 ≤ 25%、30% ≤0.6 ≤ 25% ≤0.5 小高层36米 ≤ 35% ≤1.5 商业建筑 低层、多层20米 ≤ 45% ≤1.5 小高层36米、高层50米 ≤ 40% ≤1.5 宾馆建筑 小高层36米 ≤ 30% ≤1.3 建设类别 建筑高度 建筑密度 容积率 ≤ 30% ≤1.0 ≤ 30% ≤0.8 ≤ 30% ≤0.6 注:1)综合类建筑按不同性质建筑面积比例折算。
2)不同类型住宅混合组成的住宅用地控制指标,按不同类型住宅面积所占比例折算。
3)旧城改造中,单个建筑项目,符合详细规划,且满足日照间距、绿地率、停车率等要求的,可以突破容积率控制指标。
4)本表不计地下部分建筑面积。
附表 4 建设项目兼容性规定表 道居住路用地公 居与/商商业服务交用 序用地类别 住业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业设施用通设绿地与广号 用务业设施用地 施场用地 地 地 设设施施用建设项目 用地 用地 地 R2 R/B A1 A2 A3 A4 A5 A6 B1 B3 B4 S U G1 G2 G3 1 低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 × × × × × 2 多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 × × × × × 3 高层居住建筑 √ √ × × × × × × × × × × × × × × 4 居住配套教育设施 √ √ × × ○ × × × ○ × × × × × × × 5 居住小区商业服务设施 √ √ × × × × × × ○ × × × × × × × 6 居住小区文化设施 √ √ × ○ × × × × × × × × × × × × 7 居住小区体育设施 √ √ × × ○ ○ × × × × × × × × ○ ○ 8 居住小区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 × × × × × × × × 道居住路 居用地与公/商商业服务交用 序用地类别 住业服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通设绿地与广号 用设施用地 业设施用 地 务业地 设施场用地 建设项目 设施施用用地 用地 地 R2 R/B A1 A2 A3 A4 A5 A6 B1 B3 B4 S U G1 G2 G3 9 居住小区市政公用设施 √ √ × × × × × × ○ × ○ × ○ × ○ × 10 居住小区行政管理设施 √ √ × × × × × × ○ × × × ○ × × × 11 小型农贸市场 √ √ × × × × × × × × × × × × × × 12 小商品市场 ○ √ × × × × × × ○ × × × × × × × 13 居住区级以上商业服务设施 ○ ○ × × × × × × √ × × × × × × × 14 居住区级以上文化设施 ○ ○ ○ √ × × × × ○ ○ × × × × × × 15 居住区级以上娱乐设施 × ○ × × × × × × ○ √ × × × × × × 16 居住区级以上体育设施 ○ ○ × × ○ √ × × × ○ × × × × × × 17 居住区级以上医疗卫生设施 ○ ○ × × × × × × × × × × × × × × 18 商住综合楼 ○ √ × × × × × × √ × × × × × × × 19 社会停车场、库 ○ ○ ○ ○ × ○ ○ × ○ ○ × × ○ × × × 20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 × × × × × × × × × × ○ × √ × × × 备注:1)√表示兼容;×表示不兼容;○有条件兼容,由规划部门根据具体条件和规划要求确定。 2)表中未列出的其他建设用地不能设置与其他用地性质不同的建设项目。
附表 5 居住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内容及标准
序用地规号 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模(m2) 模(m2) 设置要求 包括小型图书馆、科普知识宣教;文化文化活影视厅、舞厅、游艺厅、球棋类1 娱乐动中心 活动室;科技活动、各类艺术训4000~5000 设施 (☆) 练班及青少年和老年人学习活动场地、用房等 体育活室外健身场地、慢跑道、2 体育动 篮球场、10000~设施 中心 羽毛球场、小型足球场、健身房1500 可结合居住社区级公共(☆) 和游泳池等设施项目 15000 绿地设置。 街政管如人口规模较小,根据理中心包括事处及市政、环卫等1200~1000~行政管理需要,可两个(☆) 管理用房 1700 1500 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共行政同设置一处 管理社区服务 提供家政服务、就业指导、中介、1000~3 与社 区服中心咨询服务、代客定票等服务 3000 务设(☆) 施 宜有专用院落,应有对派出所外、对内方便的出入口;(☆) 1500 600 如人口规模较小,可两个或两个以上居住社区共同设置一处 社会福利4 与保养老院 为老年人综合福利设施,提供老(☆)1500 应可容纳30名左右老障设 年人全托、日托服务。 人 施 医疗社区卫卫生服务机构项目构成包括房屋建筑、场地和附属设施。房屋建设在交通便利、环境安5 卫生 生服务1400~1000~设施 中心筑包括临床科室用房、预防保健(☆) 科室用房、医技科室用房和管理2000 2000 静地段,应有对外方便的出入口和无障碍通道 保障用房等。 邮政邮电设提供电报、电话、信函、包裹、应设在建筑一层,宜结6 电信 施 兑汇和报刊零售等服务的邮电综250 合建筑平面布局提供一设施 (☆) 合业务服务设施 定面积的停车场地 宜设在底层(若为生鲜超市也可设在地下一层菜市场包括蔬菜、肉类、水产品、副食室内);运输车辆易于进(☆) 品、水果、熟食、净菜等售卖 2000 出的相对地段;与商业住宅有一定间隔;应配7 金融 置停车场 服务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店、设施 社区商洗染、美容美发、综合修理;服应布置在二层以下,超业金融装、鞋店、礼品、鲜花、照相、17200~服务设音像制品、日用杂品、五金电器、23200 市在底层设置的出入口,有一定面积的停施 文具、洗浴等其他商业服务设施,车场地 银行储蓄所等金融服务设施 合 计 32700~30000~43200 40000 注:1)设置项目后带“☆”号的设施(一类公共设施项目和菜市场),其内容和标准为刚性规定。其余项目内容和标准具有一定弹性,在保证基本服务的前提下可适当扩充调整。
2)具体可根据人口规模和居住社区定位取较高或较低指标。其中,在保证用地面积的前提下,开发建设强度(建筑面积)可根据服务范围内住宅的开发强度做适当调整。
附表 6 基层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设置内容及标准
序设置项目 内容 建筑规用地规号 模(m2) 模(m2) 设置要求 1 文化娱文化活动包括书报阅览、书画、文娱、乐设施 站(☆) 健身、音乐欣赏、茶座等主要250~ 可结合建筑物配建 供青少年和老年人活动 600 包括篮、排球及小型球类场结合与社区绿地设置,用2 体育设体育活动施 站(☆) 地,儿童及老年人活动场地和 600 地中应保证不小于150平其他简单运动设施等 方米的全民健身点 行政管社区管理3 理与社 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老区服务服务设施 年之家、社区居民学校、社区350~ 可结合建筑物配建 设施 (☆) 警务室等 600 社区卫生 健康促进、卫生防病、妇幼保4 医疗卫生设施 服务站 健、老年保健、慢性病防治和220 可结合建筑物配建 (☆) 常见病诊疗 商业金小型商业5 融服务金融服务便利店、早点店等小型商业服设施 设施 务设施,储蓄所等 500 可结合建筑物配建 合 计 2000~2000~2900 3000
附表 7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一览表
数量 所在地块号 规设施类别 项目名称 总划备注 量 增现状保留 规划 加 幼儿园 2 2 —— TY04-01-03 TY02-09-02 教育设施 小学 2 1 TY02-09-01 TY04-02-01 中学 1 1 —— TY03-10-08 完全中学(已批待建天涯中学) 医院 1 1 —— TY04-06-01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 1 —— TY04-06-01 结合镇中心医院设置 社区卫生服务站 1 1 —— TY02-02-01 医疗卫生设施 综合文化1 1 —— TY03-07-01 文化娱乐设施 活动中心 文化活动中心 1 1 —— TY03-07-01 结合综合文化活动中心设置 文化活动站 1 1 —— TY02-02-01 影剧院 1 1 —— TY03-07-01 图书馆 1 1 —— TY03-07-01 区级体育中心 1 1 —— TY03-01-02 体育设施 体育活动中心 1 1 —— TY03-01-02 结合镇体育活动中心设置 体育活动站 1 1 —— TY02-02-01 社会福利与保障设施 敬老院 1 1 —— TY04-10-04 事处 1 1 —— TY04-02-06 行政管理与社区社区居委2 2 —— TY03-05-02 会 服务设施 TY02-02-01 派出所 2 1 TY02-11-01 TY04-02-06 社区服务中心 1 1 —— TY04-02-06 社区服务站 1 1 —— TY02-02-01 商业金融服务设社区肉菜TY04-02-04 施 市场 2 2 —— TY02-04-02
附表 8 道路控制一览表
道路名称 起止点 道路性质 长度(m) 红线宽度(m) 断面形式 海榆西线—布道路 1326 30 两块板 天涯路 布甫路—布曲路 主干路 1491 30 两块板 道生路—海景东路 1446 30 两块板 海榆西线 天涯路—布曲路 29 40 三块板 道生路—海景东路 主干路 1406 40 三块板 文昌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主干路 236 34 两块板 布山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主干路 614 30 一块板 站前路 站前环路—海榆西线 主干路 497 34 两块板 广场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主干路 446 34 两块板 合计 10451 主干路密度(km/km2) 4.38 老镇路 道生路—海景东路 次干路 1430 18 一块板 布道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次干路 571 18 一块板 布水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次干路 591 18 一块板 布曲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次干路 550 14 一块板 道生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次干路 620 24 一块板 海榆西线—海景路 次干路 381 18 一块板 马岭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356 24 一块板 海榆西线—海景路 次干路 211 18 一块板 合计 4710 次干路密度(km/km2) 1.97 新镇路 海榆西线—布道路 586 14 一块板 布甫路—布水路 支路 843 14 一块板 中科院路 布道路—布水路 支路 1230 14 一块板 天涯老街 道德路—马岭路 支路 593 7 一块板 海景路 道生路—海景东路 支路 1297 18 一块板 农贸路 中科院路—海榆西线 支路 158 14 一块板 布甫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支路 607 14 一块板 体育路 新镇路—海榆西线 支路 386 14 一块板 站前环路 天涯路—天涯路 支路 382 14 一块板 市场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支路 515 12 一块板 小学路 天涯路—海榆西线 支路 408 12 一块板 学前路 天涯路—老镇路 支路 182 12 一块板 道德路 海榆西线—海景路 支路 273 18 一块板 红龙街 海榆西线—海景路 支路 263 7 一块板 白龙街 天涯老街—海景路 支路 173 7 一块板 青龙街 海榆西线—海景路 支路 260 7 一块板 黑龙街 天涯老街—海景路 支路 173 7 一块板 黄龙街 海榆西线—海景路 支路 245 7 一块板 合计 8574 城市支路密度(km/km2) 3.59 城市道路密度(km/km2) 9.94
附表 9 各类建筑停车位配建标准一览表
用地性质 分类 配建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甲类居住小区车位/户 0.8 1.2 住宅 (多、高层) 乙类居住小区(别墅式) 车位/户 1.4 / 市机关、主要外贸、金融、合资车位/100㎡建筑面积 0.9 1.5 办公 企业办公楼 普通办公、写字楼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2.0 普通旅馆(招待所) 车位/客房 0.2 0.8 中高档旅馆(宾车位/客房 0.4 0.3 商业、餐饮、馆、招待所) 酒店 商业大楼、商业区、大型超市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 1.5 肉菜、农贸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2.5 饭店、酒家、茶楼、歌舞厅 车位/100㎡建筑面积 1.0 2.5 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0.5 2.5 医疗、教育 幼儿园 车位/100㎡建筑面积 0.2 1.0 中学 车位/100师生 0.5 50 小学 车位/100师生 0.5 20 用地性质 分类 配建单位 机动车 自行车 中专、职校 车位/100师生 0.7 45 影剧院 车位/100座位 3.5 4.0 文化设施 展览馆、图书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0.7 2.5 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位 3.0 22 景区 城市公园、游乐场 车位/1公顷占地面积 2.5 12 交通枢纽 汽车站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量 3.0 1.5 火车站 车位/千名旅客设计量 3.0 1.5 公交站点 有轨电车站点 车位/高峰小时乘降量 — 0.1
附表 10 道路交叉口形式一览表
相交道路 主干路 次干路 支路 规划区主干路 B B B、C 规划区次干路 B B B、C 规划区支路 B、C B、C B、C 注:A为展宽式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B为信号灯管理平面交叉口;C为不设信号灯的平面交叉
附表 11 规划地块绿地率指标控制一览表
序号 用地类型 用地代码 类别名称 绿地率(%) 1 居住用地 R21 二类住宅用地 30、25 R22 服务设施用地 35 2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R/B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30、25 A1 行政办公用地 30 A22 文化活动用地 35 A33 中小学用地 35 3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A35 科研用地 ——已批 A41 体育场馆用地 35 A51 医院用地 35 A6 社会福利用地 35 B11 零售商业用地 25 4 商业服务业设施B13 餐饮用地 25 用地 B14 旅馆用地 30 B3 娱乐康体用地 25 B41 加油加气站用地 25 S3 交通枢纽用地 25 5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S41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25 S42 社会停车场用地 —— U12 供电用地 25 6 公用设施用地 U21 排水用地 30 U31 消防用地 25 G1 公园绿地 —— 7 绿地与广场用地 G2 防护绿地 —— G3 广场用地 ——
附表 12 规划河道控制一览表
序河道 号 名称 走向 规划区内长度 河口控制宽度 两侧绿线宽度 (米) (米) (米) 1 担油河 南北 428 20 两侧各控制15米 2 规划河 规划区内东西向,上游南北向 785 10 两侧各控制10米
附表 13 地块控制指标一览表
用地性质 街坊编号 地块编号 TY01-01-01 TY01-01-02 TY01-01-03 TY01-01 TY01-01-04 TY01-01-05 TY01-01-06 TY01-01-07 TY01-01-08 TY01-02-01 TY01-02-02 TY01-02-03 TY01-02-04 TY01-02-05 TY01-02-06 TY01-02-07 TY01-02-08 TY01-02-09 TY01-02 TY01-02-10 TY01-02-11 TY01-02-12 TY01-02-13 TY01-02-14 TY01-02-15 TY01-02-16 TY01-02-17 TY01-02-18 TY01-02-19 TY01-02-20 用地性质代码 G1 R21 B14 G1 B14 B14 B14 G1 B13 B3 G1 G3 G3 R/B G1 G3 R/B G1 G3 B13 R/B G1 G3 R/B G1 G3 S42 R/B 用地性质名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旅馆用地 公园绿地 旅馆用地 旅馆用地 旅馆用地 公园绿地 餐饮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 广场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 餐饮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广场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用地面积(m2) 2962 17116 33281 3423 8110 19146 4043 4738 12654 26376 6817 597 8014 10011 1936 660 8636 17 711 9547 9306 1825 621 12888 2676 612 3633 15710 建筑面积(m2) —— 30809 43265 —— 8110 15317 3234 —— 182 31651 —— —— —— 12013 —— —— 10363 —— —— 14321 11168 —— —— 15466 —— —— —— 18852 容积率 —— 1.8 1.3 —— 1.0 0.8 0.8 —— 1.5 1.2 —— —— —— 1.2 —— —— 1.2 —— —— 1.5 1.2 —— —— 1.2 —— —— —— 1.2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m) (%) —— 50 50 —— 50 30 20 —— 12 12 —— —— —— 10 —— —— 10 —— —— 12 10 —— —— 10 —— —— —— 10 —— 28 30 —— 30 30 30 —— 40 45 —— —— —— 40 —— —— 40 —— —— 40 40 —— —— 40 —— —— —— 40 绿地率(%) —— 30 30 —— 30 30 30 —— 25 25 —— —— —— 25 —— —— 25 —— —— 25 25 —— —— 25 —— —— —— 25 市政设施 —— —— —— —— —— —— —— —— —— 公厕 —— —— —— —— —— —— —— —— —— —— —— —— —— —— —— —— —— 10kV开闭所、公厕 公共服务设施 备注 地块建筑高度控制参见分图图则分级控制 三亚金沙国际酒店 规划动态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建设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用地性质 街坊编号 地块编号 TY01-02-21 TY01-03-01 TY01-03-02 TY01-03-03 TY01-03-04 TY01-03-05 TY02-01-01 TY02-01-02 用地性质代码 G1 G1 B14 G1 B14 G1 G1 R21 用地性质名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旅馆用地 公园绿地 旅馆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m2) 3222 8869 259 6315 32155 4048 11843 96554 建筑面积(m2) —— —— 20771 —— 19293 —— —— 173797 容积率 —— —— 0.8 —— 0.6 —— —— 1.8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m) (%) —— —— 20 —— 20 —— —— 50 —— —— 30 —— 30 —— —— 25 绿地率(%) —— —— 30 —— 30 —— —— 30 市政设施 —— —— —— —— —— —— —— 10kV开闭所 公共服务设施 社区卫生服务站、文化活动站、体育活动站、社区居委会、社区服务站 菜市场 天涯小学 幼儿园 备注 规划动态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TY01-03 TY02-01 TY02-02-01 TY02-02 TY02-02-02 TY02-02-03 TY02-02-04 TY02-03-01 TY02-03 TY02-03-02 TY02-04-01 TY02-04 TY02-04-02 TY02-04-03 TY02-05-01 TY02-05-02 TY02-06-01 TY02-06-02 TY02-06-03 TY02-07-01 TY02-07 TY02-08 TY02-09 TY02-07-02 TY02-08-01 TY02-08-02 TY02-09-01 TY02-09-02 R/B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83955 125933 1.5 50 35 30 —— 规划 R/B G1 A1 G1 R/B R/B B11 G1 G1 B11 S42 B11 G1 G1 R/B G1 R21 A33 R22 TY02-05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行政办公用地 公园绿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零售商业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中小学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23197 3386 2570 4886 30424 7411 20248 1551 3257 13482 3783 11268 1460 1901 15001 3399 12350 26131 4852 34795 —— —— —— 60848 14821 30372 —— —— 20223 —— 16901 —— —— 30003 —— 24700 13065 2426 1.5 —— —— —— 2.0 2.0 1.5 —— —— 1.5 —— 1.5 —— —— 2.0 —— 2.0 0.5 0.5 50 —— —— —— 50 50 20 —— —— 20 —— 20 —— —— 50 —— 50 20 12 45 —— —— —— 35 35 45 —— —— 45 —— 45 —— —— 35 —— 35 25 30 25 —— —— —— 25 25 25 —— —— 25 —— —— —— —— —— —— —— 天涯税务所 规划 规划 现状保留 规划 规划 规划 TY02-06 垃圾收集站 —— —— 公厕 —— 邮政所、电信25 局 —— —— —— —— 25 —— 25 35 35 —— —— —— —— —— 天涯镇农贸市场 现状保留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保障性住房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现状保留 规划 用地性质 街坊编号 地块编号 TY02-09-03 TY02-10-01 TY02-10-02 TY02-11-01 TY02-11 TY02-11-02 TY02-11-03 TY02-11-04 TY03-01-01 TY03-01-02 TY03-01-03 TY03-02-01 TY03-03-01 TY03-03-02 TY03-03-03 TY03-04-01 TY03-04 TY03-04-02 TY03-05-01 TY03-05-02 TY03-05-03 TY03-06-01 TY03-07-01 TY03-07 TY03-07-02 TY03-08 TY03-09 TY03-10 TY03-07-03 TY03-08-01 TY03-09-01 TY03-10-01 TY03-10-02 TY03-10-03 TY03-10-04 R/B G1 G1 G1 G1 B41 S42 S3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加油加气站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交通枢纽用地 用地性质代码 G1 G1 R21 R/B G1 G2 U21 G1 A41 B11 G3 G1 R/B B11 G1 A1 B11 B3 G1 G1 A22 用地性质名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防护绿地 排水用地 公园绿地 体育场馆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广场用地 公园绿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行政办公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娱乐康体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文化活动用地 用地面积(m2) 1610 91 35237 48033 8161 835 1306 5951 12974 12032 11337 4670 18885 4808 3751 40579 15045 27795 2886 297 14318 建筑面积(m2) —— —— 42285 72050 —— —— 784 —— 7784 18048 —— —— 22662 7213 —— 60869 22567 41693 —— —— 11455 容积率 —— —— 1.2 1.5 —— —— 0.6 —— 0.6 1.5 —— —— 1.2 1.5 —— 1.5 1.5 1.5 —— —— 0.8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m) (%) —— —— 36 36 —— —— 12 —— 12 20 —— —— 50 20 —— 36 20 36 —— —— 12 —— —— 28 40 —— —— 30 —— 30 45 —— —— 35 45 —— 35 45 40 —— —— 30 绿地率(%) —— —— 30 25 —— —— 30 —— 35 25 —— —— 30 25 —— 30 25 25 —— —— 35 市政设施 —— —— —— 公厕 —— —— 污水泵站 —— 公厕 公厕 —— —— —— —— —— 公共服务设施 派出所 区级体育中心、体育活动中心 备注 规划动态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TY02-10 TY03-01 保障性住房 TY03-02 TY03-03 TY03-05 TY03-06 天涯镇行政办—— 公 —— —— —— 10kV开闭所 综合文化活动中心、文化活公厕 动中心、影剧院、图书馆 —— —— —— —— —— —— —— 公厕 10617 4700 1495 1374 22074 3594 3902 24829 12740 —— —— —— —— 2156 —— 148 1.2 —— —— —— —— 0.6 —— 0.6 36 —— —— —— —— 12 —— 24 40 —— —— —— —— 30 —— 30 25 —— —— —— —— 25 —— 25 天涯公交枢纽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用地性质 街坊编号 地块编号 TY03-10-05 TY03-10-06 TY03-10-07 TY03-10-08 TY03-11 TY03-12 TY03-10-09 TY03-11-01 TY03-12-01 TY04-01-01 TY04-01-02 TY04-01 TY04-01-03 TY04-01-04 TY04-01-05 TY04-01-06 TY04-01-07 TY04-02-01 TY04-02-02 TY04-02-03 TY04-02-04 TY04-02-05 TY04-02-06 TY04-03 TY04-04 TY04-05 TY04-06 TY04-07 TY04-08 TY04-09 TY04-03-01 TY04-04-01 TY04-05-01 TY04-06-01 TY04-06-02 TY04-07-01 TY04-07-02 TY04-08-01 TY04-09-01 TY04-09-02 TY04-09-03 TY04-09-04 用地性质代码 A35 U31 A35 A33 G1 G1 G1 G1 H14 R22 R21 U12 G2 R21 A33 G1 G1 B11 S42 B11 G1 G1 G1 A51 G1 B11 G1 G1 G1 R21 G1 R21 用地性质名称 科研用地 消防用地 科研用地 中小学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村庄建设用地 服务设施用地 住宅用地 供电用地 防护绿地 住宅用地 中小学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零售商业用地 社会停车场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医院用地 公园绿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用地面积(m2) 539 9659 103 129413 3842 2390 438 23925 86686 8149 22065 6711 2408 79 26514 5225 11681 9041 4023 11171 2006 191 2802 21593 4463 1 2220 2810 3615 15901 70 20293 建筑面积(m2) 539 5795 12437 778 —— —— —— —— —— 5704 278 4027 —— 7775 21211 —— —— 13561 —— 16757 —— —— —— 32390 —— 28349 —— —— —— 23852 —— 30440 容积率 1.0 0.6 1.2 0.6 —— —— —— —— —— 0.7 1.2 0.6 —— 1.2 0.8 —— —— 1.5 —— 1.5 —— —— —— 1.5 —— 1.5 —— —— —— 1.5 —— 1.5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m) (%) 24 24 24 24 —— —— —— —— —— 12 24 12 —— 24 20 —— —— 20 —— 20 —— —— —— 36 —— 50 —— —— —— 50 —— 50 30 30 30 25 —— —— —— —— —— 30 30 30 —— 30 25 —— —— 45 —— 45 —— —— —— 30 —— 40 —— —— —— 25 —— 25 绿地率(%) 35 25 35 35 —— —— —— —— —— 35 30 25 —— 30 35 —— —— 25 —— 25 —— —— —— 35 —— 25 —— —— —— 30 —— 30 市政设施 —— 消防站 —— 10kV开闭所、公厕 —— —— —— —— —— —— 公厕 110kV红塘变电站 —— —— —— —— —— —— —— 公共服务设施 规划完中 备注 红塘湾开发区布浦安置区 红塘湾小学 规划动态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已批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幼儿园 TY04-02 小学 菜市场 事处、10kV开闭所 派出所、社区服务中心 —— —— —— 医院、社区卫公厕 生服务中心 —— —— —— —— —— —— —— —— 用地性质 街坊编号 地块编号 TY04-10-01 TY04-10-02 TY04-10-03 TY04-10-04 TY04-11-01 TY04-11-02 TY04-12-01 TY04-12-02 TY04-13-01 TY04-13-02 TY04-14-01 TY04-15-01 TY04-15-02 TY04-16-01 TY04-16-02 TY04-17-01 TY04-18-01 TY04-19-01 TY04-20-01 用地性质代码 G1 G1 R21 A6 R/B G1 B11 G1 B11 G1 G1 G1 S41 G1 S41 G1 G1 G1 G1 用地性质名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住宅用地 社会福利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公园绿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零售商业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公园绿地 公共交通场站用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 用地面积(m2) 509 1531 14123 103 29069 3749 16561 1858 17275 4327 2532 11007 11555 14472 57498 700 1914 1209 184 建筑面积(m2) —— —— 21185 13072 34883 —— 24841 —— 25913 —— —— —— 6933 —— 34499 —— —— —— —— 容积率 —— —— 1.5 1.2 1.2 —— 1.5 —— 1.5 —— —— —— 0.6 —— 0.6 —— —— —— —— 建筑限高 建筑密度(m) (%) —— —— 50 24 36 —— 50 —— 50 —— —— —— 24 —— 24 —— —— —— —— —— —— 25 30 40 —— 40 —— 40 —— —— —— 30 —— 30 —— —— —— —— 绿地率(%) —— —— 30 35 25 —— 25 —— 25 —— —— —— 25 —— 25 —— —— —— —— 市政设施 —— —— —— —— —— —— —— —— 公厕 —— —— —— —— —— —— —— —— —— —— 公共服务设施 备注 社会福利院 有轨电车车辆站 有轨电车车辆站 规划动态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规划 TY04-10 TY04-11 TY04-12 TY04-13 TY04-14 TY04-15 TY04-16 TY04-17 TY04-18 TY04-19 TY04-20 社区居委会 注:1)这里高度控制采用控制上限值,即最高不得超过控制高度;
2)重点地块在征得相关部门的同意情况下,可适当提高建筑高度,但必须符合《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要求。
3)在有气象台、电台和其他无线电通讯(含微波通讯)设施周围的新建、改建建筑物,其控制高度应符合有关净空高度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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