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
甲方:哈尔滨格门科
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2012 年 月 日
大庆市肇源县有线电视数字网改分包合同
总包方:哈尔滨格门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总分包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 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有线电视数字网改工程
二、工程地点:大庆市肇源县
三、分包工程期限:2012年 月 日至2012年 月 日有效。
第二条 工程内容
《建筑安装工程 、
有线电视的光缆分配网工程;有线电视电缆分配网工程;有线电视户线工程;有线电视抢修工程等其相关的其它工程。
第三条 工程费用和结算
每月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合同的50%结算,剩余50%验收合格后结算。
第四条 工程质量。
达到有线电视工程施工的技术规范,满足大连天图
第五条 安全生产
一、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施工中发生一切事故,其损失由乙方全权负责。
二、劳动保护用品及施工中属个人使用的带电操作用具如绝缘手套、胶靴等用品工具,乙方自行解决。
三、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因违反消防条例和法规造成的火灾事故,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 材料供应管理
一、乙方自行解决材料运输。
二、乙方设专人向甲方办理安装工程所需的材料。乙方领取的工程材料必须妥善保管。如
发现人为损坏、丢失都应照价赔偿。
第七条 施工工具:
手持操作工具,由乙方负责。
第 现场管理
一、乙方人员要严格遵守现场各项管理制度,按照工程进度和质量组织施工。
二、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遵纪守法和安全生产,爱护财产的教育,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保卫工作,严禁偷拿现场用料,如违反现场管理制度和不法行为,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乙方应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九条 维护与保修责任
本系统竣工验收后保修一年,并负责使用期间的系统维护。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经检验达不到安装施工标准,不能保证工程质量,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返工造成的损失情况,乙方应予赔偿。
二、合同签订后,不经双方协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如乙方不经甲方同意,单方解除合同时,应由乙方赔偿甲方因影响施工计划安排造成的经济损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应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三、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及质量要求按期完成,否则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分包工程人工费2%的逾期违约金。
四、甲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欠不付,按银行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双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十一条 附则
一、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直接向人民起诉。
二、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合同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哈尔滨格门电子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
乙方:
地址: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表:
2012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