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支撑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泗县档案馆工程
高支撑模板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编 制: 总 监:
宿州市峙恒建设监理事务所
2017年 08月 01日
目录
一、 工程概况⋯⋯⋯⋯⋯⋯⋯⋯⋯⋯⋯ 二、编写依据⋯⋯⋯⋯⋯⋯⋯⋯⋯⋯⋯ 三、 监理控制要点⋯⋯⋯⋯⋯⋯⋯⋯⋯ 四、高支模工程检测及安全检查⋯⋯⋯⋯ 一、工程慨况:
1. 工程名称:泗县档案馆工程
2. 建设单位: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3. 工程地点:泗县汴河大道与丹凤路交叉口东北侧 4. 设计单位: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5. 施工单位:马鞍山钢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6. 总建筑面积: 7218.47 平方米 7. 施工工期: 180 天
8. 施工合同总造价: 3000 万元(人民币)
泗县档案馆工程为四层框架结构,结构高度 23.05m。其中档案馆主要由 + 7.5m、
+14.1m、+18.3m 和+22.5m 平台结构组成。
大框架柱(型钢混凝土柱)截面尺寸主要为 1000mm× 1000mm、1000mm×90
0mm,柱净高均为 6.6m。
大截面梁主要有 +7.5m 平台梁(型钢混凝土梁) KLa(500×1200),支撑高 度
为: 6.6m;KL2(400×1200),支撑高度为: 6.6m;KL28(400×900),支撑 高度为: 6.9m;+14.1m 平台梁(型钢混凝土梁) KLa(500× 1200),支撑高度 为:
5.4m。
+7.5m平台板厚为 120mm,支撑高度为: 7.68m。+14.1m 平台板厚为 140mm,
支撑高度为: 6.46m。
1、《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BJ128-2010)。 2、《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BJ130-2011 )。 3、《钢结构工程施工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2001)。 4、《钢结构设计规范》( GB50017-2003)。 5、 建设部(建质【 2004】213 号)文件。
6、《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建质【 2009】7、由业主提供的设计图纸等技术资料。
三、监理控制要点
( 一) 施工工艺流程
(二) 高支模工程专项治理有关规定:
254 号 二、编写依据:
1、 高支模的定义: 高支模板系统 (以下简称 “高支模” )是指高度 ≥4.5 米 的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
2、 凡采用高支模的工程项目,必须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编制高支模专项施 工技术
方案。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签字,并加盖企业技术和安全部门的公 章,再将方案报送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实施。
3、 在完成高支模安装工序后,进行混凝土浇筑之前,必须由施工企业组织 项目的
有关 建设各方, 并通知工程受监的工程安监机构监督员, 对该高支模体 系进行专项验收 并签字;如有在验收过程对高支模体系的承载能力提出疑虑, 可考虑在进行必要的 静载试验后浇筑混凝土。
4、 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 现场监
控混凝土浇筑施工全过程。
5、高支撑模板系统应采用钢支撑作立柱,不得使用竹木作立柱,不得使用严 重锈
蚀、变 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搭设支撑。立柱底部应使 用配套的底托或 设钢垫板,垫板尺寸不小于 100×100×8 毫米 。 (三) 事前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对于高支模施工应该着重控制以下四个环节:
1) 施工前由施工单位将通过审批的专项方案报监督站备案; 2) 进场支撑用结构材料要提供产品合格证及进场检测报告。
3)高支模工程在完成搭设后由施工单位组织验收并通知监督员现场监督。 4) 凡有以下条件之一的高支模工程,施工方案应报市 建设主管部门审查 。
① 高度超过 8m; ② 跨度超过 18m;
③ 施工荷载大于 10KN/m2; ④ 集中荷载大于 15KN/m。
5)有上第 4 )点中各条件之一的,要由 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委托检测单位 进行变
形、沉降 观测,并由设计单位或监测单位根据工程的情况设置报警值。
2、高支撑模板系统的技术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1)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设计,搭设与拆除; 2)混凝土浇筑方法和有关施工注意事项;
3)支模监测要求,应明示变形预警值及安全控制要求; 4)应急预案
3、高支撑模板系统技术方案的编写应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标准和 规范,
结合工程和 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并应遵循以下原则:
1)方案应有计算书,计算书应包括:
a. 施工荷载计算; b. 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抗倾覆等 方面的
验算; c. 支承层承载力的验算;
2)模板及支撑的设计应考虑下列各项荷载: a. 模板及其支架自重; b. 新 浇筑混
凝土自重; c. 钢筋自重; d. 施工人员及施工设备荷载; e. 泵送混凝土 产生的施工荷载。
3) 对已重复使用多次的模板,支撑材料,应作必要的强度测试,技术方案应 以材
料强度实测 值作为计算依据。
4) 技术方案应有支撑平面布置图,模板及其支撑的立面图和剖面图,节点大 样等
施工图。
5) 高支撑模板立柱 4.5 米以下部分,应设置不少于两道的纵横水平拉杆; 立柱 4.5
米以上部 分每增高 1.5 米应相应加设一道水平拉杆。 剪刀撑应纵横 设置,且不少于两道,其间距不得 超过 6.5 米;支撑主梁的立柱必须设置剪 刀撑。
6) 对于特殊的工程结构,当模板面非水平面或施工荷载不均衡时,应按整体 稳定
性和抗倾覆 能力计算确定水平拉杆、剪刀撑的设置。
7)在沿海地区 和台风季节,还应验算模板及其支架在自重和风荷作用下的抗
倾倒的稳定性。
(四)事中过程监理控制要点与方法:
1、施工单位应明确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安全责任人,负责施工过程的 安全管
理工作。 施 工现场安全责任人应在高支模搭设、 拆除和混凝土浇筑前向 作业人员进行质量、安全、技术 交底,并将书面交底记录交监理单位备案。
2、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应按经审批的技术方案进行,技术方案未经原审批 部门同
意,任何人 不得修改变更。
3、支模立柱基础必须坚固,按设计计算要求严格控制支架沉降量。支架的 压缩变
形值或弹性 挠度,不得超过相应的结构计算跨度的 1/1000 。立柱的支 承面是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并应在平整、夯实后加设满足承载力要 求的垫块支承立柱。
4、支模分段或整体搭设安装完毕,经企业技术和安全负责人或其书面委托 人主持
分段或整体 检查合格,报监理公司验收合格后方能进行钢筋安装。
5、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现场应搭设工作梯,作业人员不得从支撑系统爬上 爬下。 6、支模搭设、拆除和混凝土浇筑期间,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支模底下,并由 安全员
在现场监护。
7、混凝土浇筑时,施工单位应派安全员专职观察模板及其支撑系统的变形 情况,
发现异常现 象时应立即暂停施工,迅速疏散人员,待排除险情并经施工 单位安全责任人检查,报监理公 司同意后方可复工。
8、监理公司应指派监理工程师对高支撑模板系统施工技术方案的实施和各 安全措
施的落实情 况进行抽查, 发现问题应及时发出监理通知, 通知施工单位 限期整改;施工单位整改完毕后, 将整改情况书面报送监理单位备案。
9、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监理工程师应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复检合 格后方可
继续施工。
1) 施工单位未编制高支撑模板技术方案或将未经审批的技术方案交付现场 施工。 2) 高支撑模板施工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 五 ) 模板支架体系的检查与验收
1.高支模工程的模板支架体系及其地基基础应在下列阶段进行检查与验收: (1) (2) (3) (4) (5) (6) (7)
基础完工后模板支架体系搭设前; 作业层上施加荷载前; 每搭设完设计要求的高度后; 整体或分段达到设计高度后;
设计要求预压的模板支架体系的预压过程中及预压加载完成后; 遇六级大风或大暴雨后; 停用超过一个月。
2.模板支架体系使用中,应定期检查下列项目: (1) (2)
承载杆件,加固杆件,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孔洞通道的构造是否符 合要 场地地表是否积水,底座是否松动,立杆立柱是否悬空,外侧立杆立柱 是否车
辆、船 只冲撞过;
(3) (4) (5)
立杆立柱的沉降与垂直度的偏差是否符合要求; 扣件、连接件是否松动; 是否超载。
3 .模板支架体系验收时应具备下列文件:
(1) (2) (3) (4) (5)
专项施工方案及技术交底文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评审或咨询意见; 构配件的产品质量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 高支模工程的施工记录及质量检查记录;
模板支架体系搭设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及处理记录; 模板支架体系的验收申请报告。
4. 支架工程的验收,除查验有关文件外,还应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应着重 如
下项目,并 记人支架验收报告中:
(1) (2) (3)
构配件和加固件是否齐全,质量是否合格,连接和挂扣是否紧固可靠; 基础是否平整坚实、支垫、底座是否符合规定;
立杆(立柱)的纵距、横距的步距 (步距为重点检测项目 )垂直度及水平度 是
否合格。
(4) (5)
纵横向剪力撑和横向斜撑的设置和支架系统整体稳定性是否符合要求; 立杆与水平杆同一截面上相邻杆件的对接或搭接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6) 杆件的受力是否在同一轴线上。 5.支架验收主要项目的允许偏差 (1) (2)
底座的沉降量不大于 10mm;
支架搭设的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的要求:
支架搭设垂直度与水平度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每步架 支架整体 h/1000 及±2.O H/600 及±50 一跨距内水平架两端高差 支架整体 ± 1/600及+3.0 ±L/600 及± 50 注: h-步距; H-支架高度; l -跨距; L-支架长度
(3) (4) (5)
立杆间距的允许偏差步距;± 20mm;横距± 50mm;纵距± 20mm; 扣件螺栓拧紧力矩用扭力扳手检查,要求在 40-60N · m; 剪刀撑斜杆与地面的倾角为 45 。~ 60。;
(6) 可调底座调节螺杆伸出长度不宜大 300mm,可调托座(含可调底座 )的螺栓
伸出长度超 过 300mm 时采取的固定措施是否可靠。
四、高支模工程检测及安全检查
( 一 ) 高大模板监测制度
l 、高大模板工程施工之前,必须将经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确认的监测方 案
连同高大模板 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一起报送市建设主管部门审查备案。 监测方 案应包括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沉降观测,监测点布置、监测频率、 监测时间、报警值及信 息反馈系统等。
2、高大模板工程施工过程中 , 由业主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单位监测
每次监测结 果必须及时经监测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签字,提供给施工、监 理、设计、业主等各方。
3、当各方对高大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存在分歧时,可由监理方选定试验 段
做静载试验。
4、监测结果报告必须包括监测项目及其允许值、报警值、监测数据处理分 析、
监测结果 评述。
5、监测数据接近或达到报警值时,应组织有关各方采取应急或抢险措施, 同
时必须向市 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 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市建设科技委办 公室、市建委建筑业管理处 报告。
( 二 ) 高大模板监测项目、测点布置和监测要求
1 、监测项目:支架沉降、位移和变形,以及地基稳定性沉降观测。 2 、测点布设:根据支架规模确定,一般情况下每 10 ~ 15m 应布设一个监 测
剖面,每个监 测剖面应布设不少于 2 个支架水平位移监测点、 3 个支架沉 降观测点及 3 个地基稳定性沉降 观测点。监测仪器精度应满足现场监测要求, 并设变形监测报警值。
3 、监测频率:在浇筑混凝土过程中应实施实时监测,一般监测频率不宜超 过 20 ~ 30 分 钟一次。
( 三 ) 高支模工程的安全巡视与检查
1.搭拆支架 (或小圆钢管 ) 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特 种
作业人员安 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 ( GB5036)考核合格,持证上岗。上岗人员 应定期进行体检,凡不适于 高处作业者,不得上支架操作。
2 .搭拆支顶架时工人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
3 .作业层上的施工荷载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超载。不得在支架上集中堆 放
模板、钢筋 等物件。
4 .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雨、雪、雾天应停止支架的搭设与拆除及支架上 的
施工作业。
5 .施工期间不得拆除下列杆件: (1)
门式调管脚手架的交叉支撑,水平杆件;
(2) (3)
加固杆件:如剪刀撑、水平加固杆、扫地杆、封口杆等; 栏杆。
6 .当支架基础下有设备基础、地下管线时,在支架使用过程中不应开挖, 否
则必须采取 加固措施。
7 .在支架基础或邻近严禁进行挖掘作业, 否则应采取安全措施, 并报主管
部门批准。
8.临街搭设的支架外侧应有防护措施,以防坠物伤人。
9.支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支架接地避 雷
措施等应按 现行行业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46- 2005) 的有关规定执行。
10.在支架上进行电、气焊作业时,必须有防火措施和专人看守。 11.沿支架外侧严禁任意攀登。
12.对支架应设专人负责进行经常检查和保修工作。对高层支架应定期作 立
杆基础沉降 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
13.施工中对支架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必须及时解决,危及人身安全时必 须
停止作业。
14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高处作 业
中所 用的物料均应堆放平稳。 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物件, 传递物件禁止 抛掷。
15.雨天进行作业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 筑
物应事先设 置避雷设施, 遇有台风暴雨后应对支架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发现 有
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 等现象应立即修理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