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剂中心各岗位人员职责
第一条 主要负责院内临床和门急诊治疗所需的各种制剂配制工作。
第二条 必须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记录所做,作有所依。
第三条 配制前,应认真阅读了解所配制剂的处方组成、配制方法和操作规程,掌握其中的注意事项,认真填写配制单和投料单。准确计算投料量。
第四条 配制时,应认真核对原辅料名称和规格,按配制量准确称量。
第五条 配制过程应经过二人核对,包括原辅料名称和称量等,并在配制单的相应项下签名。
第六条 保持工作区内卫生整洁。
第七条 购进原药时,质检人员应坚持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药品入库,并做好检查验收登记。
第 质检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库房、门诊、药柜检查药品质量,并向领导和有关人员汇报,协助药学部各部门搞好药品质量。
第九条 质检员对本院制剂产品,包括中药饮片炮制加工品,也应按有关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书。凡出现不合格品种应与生产部门取得联系,以便
及时作出处理。
第十条 搞好药品质量,人人有责、药检员及本科人员发现有损害药品质量的不当行为,有权制止。
第十一条 质检员应定期给药学部人员宣传质量工作,开展与药品有关的业务知识学习,以提高对药品质量的管理水平。
第十二条 质检员应坚持原则,定期报表。
第十三条 按照制剂室的生产计划对药品的原辅料进行及时准确的采购。
第十四条 对采购的原辅料的厂家、品种、生产日期等做好准确记录。
第十五条 定期对仓库中的原辅料进行保养,防止霉烂变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