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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高作业安全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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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作业安全规程

1 目的: 为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特制定此规程。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的一切高处作业。

3 高处作业的定义:

化工企业内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两米以上(含两米)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为高处作业。在化工企业内下列情况为化工工况高处作业:

3.1凡是框架结构化工生产装置,虽有护栏,但工作人员进行非经常性作业时有可能发生意外的视为高处作业。

3.2在无平台、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设备、架空管道、汽车、特种集装箱上进行作业时视为高处作业。

3.2作业下部或附近有排液沟、排放管、液体贮池、熔融物或在易燃、易爆、易中毒区域等部位登高作业视为部位登高作业。

4 化工企业高处作业必须做到:

4.1登高作业人员要熟悉掌握高空作业工种专业技术及规程。

4.2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精神病和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的人,禁止登高作业。

4.3作业前先检查所用的登高工具和安全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4.4脚手架搭设符合规程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作业前检查稳定性。

4.5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按要求穿戴整齐个人防护用品,安全带的栓挂不得低挂高用。不得用绳子代替,酒后人员不许登高作业。

4.6距地面2米及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并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同时应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件上或金属结构架上,不准系在活动物件上。

4.7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有关人员,其他人不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保护,防止落物伤人。

4.8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得拿物件;必须从指定的路线上下,不准在高处掷材料工具或其他物品;不得将易滚、易滑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工作完毕应及时将工具、零星材料、零部件等一切易坠落物件清理干净,防止落下伤人,上下大型零件时,须采取可靠的起吊工具。

4.9凡高处作业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必须同时遵守所有的有关安全作业的规定。交叉作业,必须戴安全帽,并设置安全网;严禁上下垂直作业,必要时设专用防护棚或其他隔离措施。

4.10登高作业严禁接近电线,特别是高压线路。应保持间距2.5m以上。避免人体或导电体触及线路。(低压)

4.11使用各种梯子时,首先检查梯子要坚固,放置要牢稳,立梯坡度一般以60度左右为宜,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钩,梯脚不能稳固时必须有人扶梯。人字梯拉绳须牢固。金属梯不应在电气设备附近使用。大风中使用梯子必须戴安全帽,并有专人监护。

4.12冬季及雨雪天登高作业时,要有防滑措施.

4.13在自然光线不足或者在夜间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有充足的照明。

4.14在化工危险物品生产的界区内或附近有放空管线工作时(即化工危险部位),要与操作者建立联系信号,设置突然发生异常现象所带来危害的防护用品,以便突然停车、发生故障、突然大量排放有害物质,便于自然防护及迅速撤离现场。

4.15上石棉瓦(或薄板材料、轻型材料)、瓦楞铁、塑料屋顶工作时,必须铺设坚固、防滑的脚手板,如果工作面有玻璃时必须加以固定。

4.16进行高空焊接、氧割高空作业时,必须事先清除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器。

4.17非生产高处作业如:打扫卫生、贴刷标语,擦玻璃等需要登高也要按高处作业要求去做,系好安全带,并且要把安全带栓在牢固的构筑物上。

------学习资料------

2009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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