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目 录
1. 总则; 2.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3. 会计及会计估计; 4.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5. 存货管理制度 6.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7. 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8.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制度; 9. 清产核资管理制度; 10. 涉税业务管理制度; 11. 会计核算及报告; 12. 会计稽核制度; 13.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4.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母公司范围内所有分支机构。子公司、合营及联营公司可参照执行。
各事业部、分子公司可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管理细则。 本制度由财务管理部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原伊利字[2002]第91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办法(修订稿)》、《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内蒙古伊利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二、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由以下管理制度组成。 1、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2、会计及会计估计; 3、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4、存货管理制度 5、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6、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7、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管理制度; 8、清产核资管理制度 9、涉税业务管理制度 10、会计核算及报告; 11、会计稽核制度; 12、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3、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三、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应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及时做好完整的经营活动原始记录,公司各项经营活动,都应当做到手续齐全、计量准确,并定期进行财产清查。
四、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应做好各项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依法合理筹集、运用资金,有效利用各种资产,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五、各级财务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制度及标准,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缴纳各项税金。
第二章 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一、内部控制制度,是为了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确保会计记录的正确性和可靠性以及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的计划、控制和评价而制定的制度、组织、方法和手续的总称。
二、集团各单位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结合部门或系统的内部会计控制规定,建立适合单位业务特点和管理要求的内部会计控制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各单位经营者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四、内部会计控制的目标和原则
1.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2.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3.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五、内部会计控制应该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范,以及公
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会计控制应当约束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 拥有超越内部会计控制的权力。
3、内部会计控制应当涵盖公司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及相关岗位,并应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4、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5、内部会计控制应当遵循成本效益原则,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控制效果。
6、内部会计控制应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六、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
1、内部会计控制的内容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费用、担保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
2、对货币资金收支和保管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应当分离,相关机构和人员应当相互制约,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
3、建立实物资产管理的岗位责任制度,对实物资产的验收入库、领用、发出、盘点、保管及处置等关键环节进行控制,防止各种实物资产被盗、毁坏和流失。
4、建立规范的对外投资决策机制和程序,通过实行重大投资决策集体审议联签等责任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立项、评估、决策、实施、处置等环节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5、建立规范的工程项目决策程序,明确相关机构和人员职责权
限,建立工程项目投资决策的责任制度,加强工程项目的预算、招投标、质量管理等环节的会计控制,防范决策失误及工程发包、承包、施工、验收等过程中的舞弊行为。
6、合理设置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机构和岗位,建立和完善采购与付款的会计控制程序,加强请购、审批、合同订立、采购、验收、付款等环节的会计控制,堵塞采购环节的漏洞,减少采购风险。
7、加强对筹资活动的会计控制,合理确定筹资规模和筹资结构,选择筹资方式,降低资金成本,防范和控制财务风险,确保筹措资金的合理,有效使用。
8、在制定商品或劳务等的定价原则,信用标准、收款方式等销售时,充分发挥会计机构和人员的作用,加强合同订立,商品发出和账款回收的会计控制,避免或减少坏账损失。
9、建立成本费用控制系统,做好成本费用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制定成本费用标准,分解成本费用指标,控制成本费用差异,考核成本费用指标的完成情况,落实奖罚措施,降低成本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10、加强对担保业务的会计控制,严格控制担保行为,建立担保决策程序和责任制度,明确担保原则,担保责任等相关内容,加强对担保合同订立的管理,及时了解和掌握被担保人的经营和财务状况,防范潜在风险,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损失。
七、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
1、内部会计控制的方法主要包括: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授权批准控制、会计系统控制、预算控制、财产保全控制、风险控制、内部报告控制、电子信息技术控制等。
2、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3、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4、授权批准控制要求明确规定涉及会计及相关工作的授权批准的范围、权限、程序、责任等内容,各级管理层必须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和承担责任,经办人员也必须在授权范围内办理业务。
5、会计系统控制要求依据《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制定适合本公司的会计制度,明确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处理程序,建立和完善会计档案保管和会计工作交接办法,实行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督职能。
6、预算控制要求加强预算编制、执行、分析、考核等环节的管理,明确预算项目,建立预算标准、规范预算的编制、审定、下达和执行程序,及时分析和控制预算差异,采取改进措施,确保预算的执行,严格控制无预算的资金支出。
7、财产保全控制要求单位未经授权的人员对财产的直接接触,采取定期盘点、财产记录、账实核对、财产保险等措施,确保各种财产的安全完整。
8、风险控制要求单位树立风险意识、针对各个风险控制点,建立有效的风险管理系统,通过风险预警、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报告等措施,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控制。
9、建立和完善内部报告制度,全面反映经济活动情况,及时提供业务活动中的重要信息,增强内部管理的时效性和针对性。
10、电子信息技术控制要求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建立内部会计控制系统,减少和消除人为操纵因素,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有效实施;同时要加强对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数据输入与输出、文件储存与保管、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控制。
八、 内部会计控制的检查
1.重视内部会计控制的监督检查工作,由专门机构或者指定专
门人员具体负责内部会计控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内部会计控制的贯彻实施。内部会计控制检查的主要职责是: (1)对内部会计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
(2)出具检查报告,对涉及会计工作的各项经济业务、内部机构和岗位在内部控制上存在的缺陷提出改进建议。
(3)对执行内部会计控制成效显著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表彰建议,对违反内部会计控制的内部机构和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2.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对本单位内部会计控制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进行评价,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或相关专业人员应当对委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中的重大缺陷提出书面报告。
九、现金内部控制的内容
1.公司库存现金收支与保管应由出纳人员负责。出纳人员应与会计岗位分离,即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等帐簿的登记工作以及会计稽核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填写银行结算凭证的有关印鉴,不能集中由出纳人员保管,应实行印鉴分管制度。
3.领用的收据和必须登记数量和起讫编号,由领用人员签字。收回收据和存根,应由保管人员办理签收手续。对空白收据和应当定期检查,以防止短缺。
4.对现金收讫的交易必须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收付款凭证,并要在原始凭证与收付凭证上加盖 “现金收讫”与“现金付讫”章。
5.对公司的库存现金,出纳人员应做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对发现的现金溢缺,必须查明原因,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十、应收及预付款内部控制制度
1.对已核销的坏帐,应在备查簿上登记,加以控制,严格保密,对此类客户也应核对帐目,避免回收时被有关人员纳入私囊;
2.定期与有关客户对帐,以保证帐帐相符;
3.定期按应收帐款的帐龄、金额等重要程度列表。 十一、应收票据内部控制的内容
1.保管应收票据的人员不得经办会计记录;
2.票据的接受、贴现和换新须经保管票据以外的主管人员书面批准;
3.违约票据应置于会计部门的控制之下并在以后采取有效的追踪措施;
4.部分付款的票据,收到货款时应将收款日期、金额、余额等记录在票据背面,并在票据登记簿上及时记录。
十二、存货内部控制的内容
1.财务管理部门应保存经营过程中的各种记录如出库单、领料单、入库单等文件资料;
2.制定成本控制目标,搜集、审核各有关单证,严格控制成本费用的发生;
3.设置相应的总分类帐户和明细分类帐户,进行会计核算; 4.选择恰当的成本计算方法,归集并分配生产费用,确定生产成本;
5.进行各种成本分析;
6.每月盘点存货、保证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十三、固定资产内部控制的内容
1.固定资产的取得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认可; 2.固定资产的帐簿记录必须完整、合理,且帐帐相符; 3.固定资产分部门归口管理;
4.固定资产的取得、记录、保管、使用、维修、处置等,均应明确划分责任;
5.固定资产的处置,要有完整的申请报批程序; 6.每半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一次。
第三章 会计及会计估计
一、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本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二、会计年度: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三、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四、会计计量属性:
本公司对会计要素计量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如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取得并可靠计量。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本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持有的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小的投资作为现金等价物。
六、金融工具的核算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如实际利率与票面利率差别较小的,按票面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年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
投资损益;同时,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
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部分直接参考年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部分采用估值技术等。 5.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年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6.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1)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占应收款项余额10%以上的款项(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控股子公司的款项)。
年末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 单项金额不重大但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后该组合的风险较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确定依据:对于年末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采用与经单独测试后未减值的应收款项一起按账龄作为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年末余额的一定比例(可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计算确定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除已单独计提减值准备的应收款项外,公司根据以前年度与之
相同或相类似的、具有应收款项按账龄段划分的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实际损失率为基础,结合现时情况确定坏账准备计提的比例为应收款项(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应收控股子公司的款项)的8%。 坏账的核算方法:公司的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期末公司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应收款项的计提比例为8%,年末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应收款项发生减值,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可收回金额是通过对其的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信用损失)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确定,并考虑相关担保物的价值(扣除预计处置费用等)。原实际利率是初始确认该应收款项时计算确定的实际利率。短期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与其现值相差很小,在确定相关减值损失时,不对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
七、存货核算方法: 1.存货分类
存货的分类:原材料、包装物、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低值易耗品等。
2.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的取得按照实际成本计量;发出时原材料、库存商品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低值易耗品领用时单位价值300元以下的,一次计入成本费用,单位价值300元以上的采用五五摊销法核算。 3.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预计的存货跌价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期未,以前减计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存货跌价准备在原已计提的金额内转回。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
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八、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 1.初始计量
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以初始投资成本计量。初始投资成本一般为取得该项投资而付出的资产金额、发生或承担的负债金额、发行的权益证券公允价值,并包括直接相关费用(如税费、手续费)。但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为合并当日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的帐面价值份额。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股权投资,以应收债权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2.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对下列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1)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报表时按权益法调整;
(2)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本公司在按权益法核算时,先对被投资单位的净损益进行取得投
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会计和会计期间方面的调整,再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净损益份额确认当期投资损益。
3.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准备
确认标准:对被投资单位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经营状况恶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且这种降低的价值在预计的未来期间内不可能恢复时,按其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可能发生的损失,逐项提取长期投资减值准备,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九、投资性房地产核算方法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
1.投资性房地产确认条件:
该投资性房地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2.投资性房地产计量:
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后续计量分别适用“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准则 十、固定资产的核算方法: 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单位价值较高的有形资产。
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并且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才能予以确认。
固定资产以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帐。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成本以购买
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折现率以同期的银行贷款利率为准(如分期三年付款,则计算现值的折现率为三年期银行贷款利率)。确定固定资产成本时应当考虑预计弃置费用。
2.固定资产分类及折旧
本公司采用年限平均法(直线法)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的估计残值率、折旧年限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 别 房屋及建筑物 其中:框架结构 砖混结构 轻钢结构 附属建筑 机器设备 电子设备 大型运输车辆 小型货车及轿车 其他工器具 生产性生物资产 折旧年限(年) 20-45 20-40 20 8-15 10年 5年 10年 5 5 3 残值率(%) 5 5 5 5 5 5 5 5 5 5 年折旧率(%) 4.75-2.11 4.75-2.38 4.75 11.88-6.33 9.5 19 9.5 19 19 31.67 注:(1)生活服务公司的设施执行快速折旧:房屋建筑物20年,
设施、设备5年。
(2)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采用与自有资产相一致的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
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汽、通水、通讯、输电线路、卫生设施等。其中,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当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计算折旧率及折旧额。
每年期末,本公司对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预计净残值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预期实现方式有重大改变的,应当改变固定资产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改变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
3.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对于因市价持续下跌,或技术陈旧、损坏、长期闲置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按单项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固定资产,应当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长期闲置不用,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再使用,且已无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2)由于技术进步等原因,已不可使用的固定资产; (3)虽然固定资产尚可使用,但使用后产生大量不合格品的固定资产;
(4)已遭毁损,以至于不再具有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固定资产;
(5)其他实质上已经不能再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一、在建工程的核算方法:
1.取得的计价方法
在建工程采用实际成本核算,包括该项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时,先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待办理了竣工决算手续后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需要调整原已计提折旧。 2.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
本公司对期末在建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三年内不会重新开工的在建工程;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计提时,按单项在建工程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减值准备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十二、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1.计价及摊销办法
本公司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并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为有限的,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采用能反映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的摊销方法,在预计使用年限内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的,应当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作摊销。
公司内部研发项目,符合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开发阶段支出,确认为无形资产核算。
2.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期末对无形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出现以下情况产生可收
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单项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减值准备一经确定,以后各期不得转回。
(1)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所替代,使其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的能力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某项无形资产的市价在当期大幅下跌,在剩余摊销年限内预期不会恢复;
(3)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但仍然具有部分使用价值;
(4)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实质上已经发生了减值的情形。 (5)当存在下列一项或若干项情况时,应当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某项无形资产已被其他新技术等替代,并且该项无形资产已无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
某项无形资产已超过法律保护期限,并且已不能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其他足以证明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的情形。
十三、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实际成本计价,按预计受益期限平均摊销。其中:
1.预付经营租入固定资产的租金,按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限或其它合理方法(结合公司特殊情况加以说明)平均摊销。
2.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按剩余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限平均摊销。
十四、借款费用的核算方法: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1)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
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借款费用只有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时,才应当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只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c)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为购建或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利息应予以资本化。
(3)当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的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连续三个月或以上时,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正常中断期间的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当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后,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4)当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或销售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5)普通借款的借款费用和不符合资本化规定的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均计入发生当期损益。
(6)允许资本化的辅助费用、汇兑差额按实际发生额直接资本化。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按季度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 十五、预计负债的确认原则: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公司将其列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2)该义务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3)该义务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六、收入确认原则: 1.销售商品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公司不再对该商品实施继续管理权和实际控制权;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营业收入实现。
2.提供劳务
在同一年度内开始并完成,在劳务已经提供,收到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依据时,确认劳务收入的实现;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年度,在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情况下,在资产负债表日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相关的劳务收入。 3.让渡资产使用权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确认为收入。
十七、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利益,应当减计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帐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的金额应当转回。
十八、外币业务核算方法: 1.外币交易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发生外币业务时,按业务发生当日的市场汇价(中间价)将外币金额折合为人民币金额记账。年度终了,将各种外币账户的外币年末余额,按照年末市场汇价(中间价)折合为人民币金额。外币
专门借款账户年末折算差额,在所购建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特定时间段内,按规定予以资本化,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其余的外币账户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不同货币兑换形成的折算差额,均计入财务费用。
2.外币会计报表的折算方法:
(1)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2)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3)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并入后的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部分,并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
十九、合并会计报表合并范围的确定原则及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将可实际控制的全部子公司,列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合并报表以母公司和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为依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权益法调整后,由母公司编制。母公司应当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与母公司保持一致。充分抵销内部投资、内部交易及内部债权债务等事项后编制而成。
二十、罚则
未按公司会计标准进行经济业务确认、计量、报告、帐务处理等,按对公司批露信息产生影响程度处以相应公司财务负责人100元以上罚款;对主观故意编制虚假信息(如虚列收入、资产、负债、瞒报费用等),造成重大影响及损失的直接责任人予以解聘处理,直接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章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一、依据伊利字[2007]202号《内蒙古伊利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营销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开展赊销业务。
二、 应收帐款按帐龄进行管理,具体帐龄分为3个月以内、3-6个月、6个月-1年、1-2年、2-3年及3年以上。
三、 对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报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后作为坏帐处理,同时建立备查簿,销售部门仍要积极回收。
四、 对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及时转入应收帐款并进行管理。
五、发货凭证管理 。 各种发货凭证、回执单(因是回款及诉讼的主要证据),由销售部门全部回收整理、归档。
六、收账 :汇款情况的监督和收账的制定
1.事业部销售部门应及时办理销售收款业务。销售收入及时人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擅自坐支现金。
2.建立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制度和逾期应收账款催收制度。销售部门应当负责应收账款的催收,财务部门应当督促销售部门加紧催收。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账款可通过法律程序予以解决。
3.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及时登记每一客户应收账款余额增减变动情况和信用额度使用情况。
对长期往来客户建立起完善的客户资料,并对客户资料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对以下客户及时停止信用发货:
支票结算时透支 汇票发生退票 多次超信用期限付款
4.对以下客户,进行重点催收
(1)货款逾期,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2)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3)有恶意拖欠、骗货、逃债迹象的。
5.财务管理部门对于可能成为坏账的应收账款应当及时向经营者预警,减少坏帐损失风险。发生的各项坏账,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在履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后作出会计处理。
6.已注销的坏账应当进行备查登记,做到账销案存。已注销的坏账又收回时应当及时入帐,防止形成账外款。
七、应收票据的管理按《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补充规定》执行 。 八、财务对帐
1.财务每月与业务部门进行帐务核对,避免虚列或少列应收款项。
2.每月与往来客户通过函证等方式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往来款项。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不对帐或无法对帐的客户应及时通知业务部门进行核实,据实际情况处理。
九、监督检查
1.建立对赊销与收款内部控制的监督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检查赊销与收款业务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2.赊销与收款内部控制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包括:
赊销与收款业务相关岗位及人员的设置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赊销与收款业务不相容职务混岗的现象。
赊销与收款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授权批准手续是否健全,是否存在越权审批行为。
赊销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信用、赊销的执行是否符合规定。
收款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销售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应收账款的
催收是否有效,坏账核销和应收票据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销售人员的监管。 重点检查销售人员是否存在私自赊销及挪用货款现象。销售人员调离应对其管理的赊销客户帐款进行清理后方可离职。
3.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赊销与收款内部控制中的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加以纠正和完善。
4.财务管理部门按月制作帐龄分析表,对应收帐款总量、帐龄、坏帐率、逾期帐款比率进行分析,进行实时动态监控,并及时提供预警信息。
十、罚则
未按要求制定信用管理制度、赊销授权审批制度、催收制度的,扣除事业部总经理工资额5000元以上,并由事业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意见。
未严格执行信用管理制度、赊销授权审批制度 ,扩大赊销范围及额度的, 扣除事业部总经理工资额5000元以上,并由事业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帐龄超过6个月的应收账款,视为呆帐,按其价值的50%考核扣减当年经营利润完成值,并组织专人清理。确认坏帐的按规定报批后,计入该企业当期损益,并按损失价值的1-10%扣减事业部总经理工资,造成严重损失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发生坏帐的,按坏帐金额的1- 10%,扣减事业部总经理工资额,并由事业部对营销部门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在其当月销售提成中首先扣除,如果后又收回货款的,再予补发。
收款凭证管理不善,出现丢失损毁,影响回收货款(或诉讼)的,按票据金额1-10%扣减事业部经理工资,并由事业部提出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罚。
对已发生的坏帐,重新收回的,按回款额的1-20%奖励相关人员。
第五章 存货管理制度
一、存货是指公司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存的各种资产,主要包括各种原材料(原料及包装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修理用备件)、燃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外购商品、在产品、自制半成品、产成品、委托加工材料等。
二、存货的范围的确认,以公司对存货是否具有法定所有权为依据。凡在盘存日,法定所有权属于公司的一切物品,不论其存放何处或处于何种状态,都应作为公司的存货。凡是所有权不属于企业的物品,即使存放于企业,也不应作为企业的存货。对于企业已收到但尚未收到对方结算的物资及企业已确认购进而尚未到达的在途物资,企业应作为存货处理;对于按销售合同的规定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买方并已确认销售,而尚未发送给买方的商品,企业不再将其作为存货。受托代销或受托管理的存货,按自有存货管理。
三、存货管理包括计划、采购、生产、保管、发出、盘点、记录及报告。
四、存货管理不得由同一部门或个人办理存货业务的全过程。 五、存货的计量:
1.购入、盘盈、投资者投入的存货入帐价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存货》的规定确定。
2.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债务重组》的规定确定。
3. 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非货币性交易》的规定确定。
4.接受捐赠的存货,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实际成本:
(1)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如、报关单、有关协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2)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如下顺序确定其实际成本: 同类或类似存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存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同类或类似存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接受捐赠的存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 六、存货的进货管理
按照物资采购制度进行合理有序的采购,严禁无计划的盲目采购。各生产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特点制定合理的库存指标及预警指标。
七、材料的验收入库
1.材料入库,仓库管理员要作好清点、质量检查、单据齐备三个环节,只有数量准确、质量合格、手续清楚的存货才准予入库,按实收数量入库;
2.材料采购必须按规定取得专用,存货用于非应税项目除外。
3.财务管理部门会计人员审核的合法性、正确性及价格的合理性,并进行相应的帐处理。对超储备、超计划采购,财务管理部门有权拒绝付款,并追究采购部门责任。
4.材料验收中,如有数量、质量、型号规格不符及破坏、毁坏等情况应查明原因,属产品质量问题的拒绝入库,进行退货。如数量不符,采购部门应提出索赔等处理意见。
5.对未到的货物,月末应估价入库。次月冲减估价入库额,待收到时办理入库手续,或者收到时调整价差。
6.车间退回的废料、边料,应有车间填制废料交库单(一式五份),由仓库保管员验收签字,废料、边料处置按金额重要性进行招标或比价,处置收入交财务管理部门入帐。
7.委托外单位加工存货入库,经与委托加工协议、合同核对无
误后,由质检员检验签字,库管员办理验收入库手续,财务管理部门按协议、合同和验收入库手续进行帐务处理。
八、原材料的发出
1.各部门根据生产计划按需要编制领料计划;
2.部门领料员可根据领料计划填制领料单(含日期、名称、规格、数量、单价、用途)。
3.仓库管理员要审查领料单是否填写清楚,印章齐全,对私自涂改的领料单、和“白条”领料,不得发料。
4.要坚持按领料单限额发料,不得随意克扣、超发或改变规格品种。
5.材料领用顺序为先进先出,后进后出。
6.领料人员要把好质量关,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存货有权拒绝接收,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如果知情不报,日后由于存货质量导致的损失由领料人员和使用部门共同承担。
7.月终未用的材料要办理假退料库手续,以便冲减成本。 九、在产品和产成品的管理 1.在产品的管理
⑴在产品是处在生产过程中尚未加工完成的各项产品和虽已完工尚未检验、包装、入库的产品。要严格按照成本费用管理办法,把生产成本在完工产品和在产品之间及时结转,不得多转或少转完工产品成本。
⑵各单位应按月、季、年组织盘点,核实实物数量,车间应作好实物管理,防止丢失、损坏等现象,做到帐物相符。
⑶各工序转移半成品要管理到位、转移有序、有签收、有检查。 2.产成品的管理:
⑴产成品入库经质检员检验盖章,车间负责人签字后,库管员办理验收入库,财务人员据此进行帐务处理。
⑵销售产品由仓库根据签字(印章)齐全的提货单办理发货手续。 ⑶发生销售退回时应由销售部门通知财务管理部门按税务机关规定开具红字,库管员验收入库,分别签字后到财务管理部门办理退货结算手续。
⑷来料加工产成品的出库也按正常产成品出库办法执行,不能直接将产品发给委托方。
⑸仓库保管员每月与财务管理部门对帐,做到帐帐、帐实相符,不得以“白条”抵库。
⑹存货发生被盗、被毁、水淹、火灾等非常损失,由其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上报公司相关部门,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办理保险赔款事宜,并追究有关单位、个人责任。
十、广促物料的管理
加强各事业部的广促物料实物管理,加强对大额促销品管理。分发出去的促销品各大区由专人登记台账,出入库办理相关手续,事业部、集团公司定期对促销品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
十一、废旧物资的管理
1.各公司应确定废旧物资回收范围:包括各种包装物、各种容器、金属料尖、边角余料、不能再修复的工具、量具、其它各种有用物资的回收。
2.仓库应设置废旧物资回收帐。实行交旧领新(工具、电器,电机等)。
3.员工工种变动调离时,所领(借)的工、器具应退回仓库,办理退料手续。
4.报废物资、仓储容器、废料的变价收入管理。任何部门、任何人不能擅自处理,应由物资管理部门负责人指定专人处理,收入均归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入帐。
十二、存货的仓储
1.存货存放地点应符合防火、防盗、防潮、防尘标准,大宗商品仓储如有货架应达到安全要求。
2.仓储商品应严格按照规定存放,并分类挂卡。
3.应禁止无关人员进入仓库,并保持库房的清洁、卫生,库容整齐。
十三、存货移交
仓管人员如有变动,应依规定填具移交清册,由交接双方会同部门主管或监交人实地盘点无误后签字,双方各留存一份,若有差异则由移交人填具存货盘点差异报告逐级上报,及时查明原因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十四、存货的盘点
公司存货盘点实行永续盘存制,详见《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十五、盘点结果的处理
1.盘点发现盘盈、盘亏、毁损、变质、报废等情况,应由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提交由技术人员、质检人员等组成的小组进行鉴定,并由其部门予以确认,提出报废申请,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受理审批。
2. 接到集团批准核销毁损及报废物资的文件后,各类库房要单独建帐、单独保管。
3.报废、毁损的物资核销后,要进行变价处理,处理后的净收入,也作为当期损益,不得作为小金库处理。
十六、罚则
违反存货管理办法,造成公司损失的对事业部总经理处以损失额的1-10%罚款,并由事业部提出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
第六章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一、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较高,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
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较高,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也作为固定资产。
二、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范围:
1.各单位的经理(厂长)为本单位资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任务是会同本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及各实物直接管理部门对本单位资产进行全面管理,确保公司资产的合理有效运行,避免公司资产造成损失。
2.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资产管理会计,按资产类别建立资产明细账,对资产的增减进行价值管理和会计核算。各资产使用部门设置专兼职资产管理员,本着“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对实物进行日常管理。
3.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实物的管理进行监督,并对母公司范围内资产调拨、出售、报废、毁损等及母子公司间的资产调拨、出售等进行审批。子公司间资产调拨、出售及子公司对外出售资产等业务由子公司董事会审批。
4.固定资产可分为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电子设备、运输工具、其他设施、生物资产大类(详见“会计-固定资产核算”)。按照以上类别各公司分别设置实物直接管理机构:
a、房屋建筑物-各单位行政部门
b、机器设备-各单位车间或具体使用部门 其中: 计算机类设备-信息中心及使用部门 c、化验设备-研发部门、质检部门
d、运输工具-各单位行政部门及使用部门
以上各直接管理机构按划分范围配备专职或兼职资产管理员,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其主要职责如下:
(1)据集团公司资产管理办法,制定具体的业务管理规范、标准及有关制度。
(2)按照资产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登记台账,对调拨及处置
的资产随时进行台账变更,并定期与财务管理部门进行对账。
(3)对所管理的资产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定期清查盘点,根据实际情况对闲置资产提出合理的调剂、配置建议。
(4)对已无使用价值或报废的资产提出处理意见,经各单位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审批。
(5)收集整理闲置资产目录,按季报财务管理部汇总,由财务管理部按季发布闲置资产信息,以供内部调拨使用。
三、固定资产的计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执行;
四、固定资产的增加
1.新购置的固定资产。事业部、分子公司按照资产立项审批流程逐级报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经集团公司审批后方可购置。
2.新购入的需验收方可使用的大型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组织相关技术部门进行验收,由相关验收人员出具验收报告。财务管理部门凭借验收报告、合同、立项审批表等进行账务处理及支付款项。需要试运行阶段的机器设备,在试运行正常后1个月内由使用部门及其他参与部门将验收报告交与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留存入账。
3.新购入的不需验收可直接使用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填写资产验收单,一式四份,分别由使用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实物直接管理部门留存。
4.对新购入的资产,使用部门应及时进行台账登记录入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对台账登记事项的内容进行定期核实,如有缺漏及变更事项及时补充更正。
5.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按照资产立项审批流程逐级报集团公司,经集团公司审批后开工建设。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与原批准立项有变更的支出项目,报集团公司批准并备案。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资本性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6.融资租赁资产按照新购置固定资产的流程逐级上报,报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进行运作。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上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作为入账价值。
7.经营租赁资产,依照公司《关于修订以委托加工、承包租赁、托管等形式增加产能的管理审批办法》的流程逐级上报审批,并视同自有资产管理。
8.盘盈的固定资产,报集团公司批准后,按重置价值入账,并调整以前年度损益。
9.与增加的固定资产有关的图纸、说明书等技术资料应与提供单位办理详细交接手续,并随固定资产的交付使用按《档案管理办法》存档并由专人认真保管。
五、固定资产减少
1、涉及母公司范围固定资产的报废由实物直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鉴定小组,对报废资产出具鉴定意见,合理预见报废资产的变现价值。并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报集团财务管理部,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报废处理。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转入备查账进行管理,由使用部门的资产管理员及财务部资产管理会计共同造册,变现后及时进行处理。子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由其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批复后处理。
2、涉及母公司范围固定资产的出售由使用单位出具书面报告述明理由,报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出售,由实物直接管理部门、财务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组织进行定价,参照市场行情及资产的具体情况拟定合适的出售价格。(出售资产原则上不低于拟出售当月账面净值,特殊情况由申请单位报集团财务部详细书面资料阐明理由)。子公司相同业务由其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批复后处理。
3、涉及母公司范围固定资产的出租由租出单位提出书面报告报
集团财务管理部,详细列明出租资产的各项实际情况及租金的回收方式,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因租出资产在产权上属于出租单位所有,各单位要加强对租出资产的管理,定期与承租单位核对。租出和收回要办理移交手续,并对其状况进行评价,以防资产流失。子公司相同业务由其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批复。
4、涉及母公司对外投资、清偿债务、非货币性交易转出固定资产应由申请单位提出申请报集团财务部,经总裁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应聘请符合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后进行账务处理。子公司相同业务由其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批复。
5、涉及母公司盘亏、非正常原因毁损及报废的固定资产,使用单位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根据账面原值、净值填报《资产报废审批表》,逐级上报。子公司相同业务由其董事会批准,并报集团批复。
6、固定资产调拨
固定资产的调拨管理范围是集团公司范围内的各事业部、分子公司,由调出单位填写资产调拨表,列明调拨资产明细,调入及调出双方领导签字后报集团财务管理部,经集团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调拨资产。子公司调拨、出售固定资产,需其董事会批准后报集团批复。
六、移交
实物直接管理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员调离岗位时,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及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经该单位财务管理部门监交后办理调离手续。若账实不符则由移交人填具固定资产盘盈亏表逐级上报,查明原因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七、罚则 1、固定资产毁损
(1)如属个人原因造成的资产丢失、毁损由责任人按照不低于损失资产净值的50%进行赔偿,同时按损失资产净值的10%以内扣罚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工资。责任人为二人以上的,应按每人责任的大
小,确定赔偿金额。
(2)盘亏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查明盘亏原因,查明具体责任人的按以上赔偿办法处理;无法查明具体责任人的,对该部门直接资产管理员按损失资产净值的20%以内进行处罚,同时按损失资产净值的10%以内扣罚该单位相关负责人工资。
(3)以上固定资产如有保险赔偿,则按扣除保险赔偿金后对责任人进行扣罚。对责任人的赔偿金应在处理决定当月收缴,如金额较大可由有关部门批准分期收缴,但收缴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2、其他
未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管理、购置、调拨资产等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1000元以上罚款,直接领导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一、为规范集团公司的基本建设管理,加强基建工程的过程监控力度,有效地对投资监控、质量监控、进度监控,提高投资效益而制定本规定。
二、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内容包括: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投资项目、更新技术改造工程的立项审批办理贷款和资金支出的帐务处理;大修理工程的资金支出及帐务处理;所有项目的竣工决算及建成资产的移交工作;所有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各单位财务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在建工程、工程物资的监督、管理工作,正确反映工程造价,严格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对于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自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工程预算、工程造价或者工程成本等资料,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照决算调整原估价,已计提折旧不需调整。
四、严格区分项目在建过程中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正确核算新建资产的价值。对发生属于收益性的支出,应计入当期损
益,在当期损益中反映,对不属于收益性支出的资本性支出,应转作资产核算。
五、投资建设项目的执行,财务管理部门要做好投资项目建设财务管理的基础工作,按规定报送相关报表,指定专人负责该项财务工作,健全项目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对出入库各项财产物资及时做好原始纪录,及时掌握工程进度,定期进行财产物资清查。
六、立项单位要按照《投资管理办法》的要求办理立项手续,申报规定文件。立项批准后,执行财务机构应将批文复印件同时报财务管理部及有关部门。
七、项目实施开始后,执行机构可根据项目建设计划进度填制项目资金支付计划书报财务管理部,同时提供合同或协议复印件。根据有效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件,按审批权限规定,经有关负责人签字的单证到财务管理部办理项目贷款手续。
八、项目贷款手续办妥即可开始执行付款。如果是3万元(含3万元)以上单项付款,应即贷即付一次操作,由财务管理部根据立项、合同或协议、有关单证实施监控;如果3万元以下小额支付,可由执行机构贷款至本帐户,根据合同或协议及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的单证随时办理支付;不需要办理立项的大修理工程可不办理贷款手续,但支付款项必须执行上述规定。
九、付款限额规定;凡直接购置的固定资产或工程物资,签定合同付款规定必须预留5%—10%的质量保证金;凡需要进行工程决算的安装或土建工程,签定合同付款规定必须明确,在工程决算未审计完毕之前,付款金额不得超过预算的80%,审计完毕后,也要按规定预留5%-10%的质保金到规定的质量保证期。
十、投资项目中土建或安装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可设置“待摊支出”科目。其中“施工管理费”子目录开支范围包括:项目工作人员工资及附加费、劳动保险费、咨询费、办公费、差旅费、劳动保
护费、项目中使用的工具用具使用费、技术图书资料费和其他管理性质的咨询费开支;
十一、建设单位因设计或施工失误发生单项工程报废,必须报投资管理部审核确定损失金额,同时查明损失原因,并将其结果报总裁批准。经过批准报废单项工程的净损失,作为增加建设成本处理,整体工程结束转固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对造成净损失的事业部总经理,给以损失金额的20%的罚款,属于违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项目组所有参与人员按责任轻重分别罚款,罚款总金额不得低于损失金额的30%。
十二、在项目投资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工程建设副产品的变价净收入和试运行收入以及其它收入,减去相关成本和销售费用和销售税金后的净收入或净损失,计入工程成本。上述收入按规定交纳相关税金。 十三、资产建成应办理竣工验收和移交工作。竣工验收按国家相关规定办理;资产移交要造移交清单并由接收双方和监交人签字。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项目,40天内不办理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移交手续的,视同项目已正式投产,其费用不得从项目投资建设中支出,所实现的收入作为生产经营收入管理。
十四、项目完成在竣工决算前要认真清理剩余资金、物资。剩余物资按帐面价交经营库存转帐,与剩余资金同时办理归还项目贷款手续。对应付的工程款项和质保金要在决算签字时与施工单位核对无误并办理签证手续。对因改建和技改而拆毁的设备、建筑物将其能用物资估价入经营库存,产生的损失按制度计入该单位当期。同时作好档案资料的归计整理、帐务处理等工作。
十五、项目投资建设竣工时都应编制财务决算,财务决算是正确核定新增固定资产价值,反映竣工项目建设成本的文件,是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的依据。各编制单位要组织专门机构和人员,认真执行有关财务核算办法,严肃财经纪律,按本办法规定,实事求是地
编制投资项目建设竣工财务决算,作到编制及时,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已编制单项工程竣工决算的待建设项目全部竣工后应编制竣工财务总决算。竣工财务决算未批准之前,原人员机构不得撤销,兑现奖不得发放。
十六、建设单位及集团公司应加强对投资建设项目的所有资料归档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档案。投资建设项目归集档案内容包括:
1.本办法所列文件的原件、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的原件。 2.《投资管理办法》所提出的所有资料。工程图纸、有关技术资料、大型设备安装说明、国家各部门各种批准文件。
所有部门和单位应积极配合建设单位作好归档工作。在归档工作未完成之前,原机构不得撤消,有关人员不得调离,兑现奖不得发放。
十七、项目投资建设竣工财务决算的依据和内容:
1.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修正总概算及其批复文件;经会审的施工图预算或标底造价,承包合同,工程审计决算,以及施工管理费分配转帐计算底稿等有关资料;根据上述依据编制整体财务决算。上述资料和有关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办法、其它有关资料作为附件。
2.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内容: (1)项目投资建设概况
(2)交付使用资产的清单,包括单项资产的造价及构成。 (3)会计帐务的处理、财产物资清理及债权债务的清偿情况。 (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分析、计算情况。 (5)建设项目管理及决算中存在的问题、建议。 (6)需说明的其他事项。
十八、未按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办理项目审批、贷款、支付款项、移交、档案管理、超预算支出的,对事业部总经理处以100元以上
的罚款。
第八章 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制度
一、为了完善公司无形资产和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提高无形资产的使用效益,防止公司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无形资产的管理
1.无形资产是指公期使用但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2.无形资产的计量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执行
3.无形资产的摊销依据“会计第二十四条无形资产核算方法”
4.品牌、专有技术、土地使用权及其他专利的管理
集团公司的商标、专利等各种无形资产受国家法律保护,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许可私自转让或使用,各种非专利技术也必须采取保密措施,以防外泄。
(1)品牌、专有技术及其他专利等由专人负责妥善管理,并登记造册。
(2)如出现盗用、仿冒、使用、许诺销售、私自转让公司商标、专利、泄密等危害集团公司利益的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经集团公司同意后,应当与使用单位或个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并应由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支付专利使用费。
(4)保管人调离工作岗位,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交接双方签字并经部门负责人监交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三、长期待摊费用的管理
1.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支出,但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各项费用,包括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
在一年以上的其他待摊费用。
2.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应在租赁期及设备使用期孰低期限内平均摊销。
四、罚责。
未按无形资产管理办法管理公司无形资产,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及未按规定摊销费用,造成公司财务信息失真的,事业部总经理处以100元以上罚款。
第九章 清产核资管理制度
一、为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和规范清产核资工作的具体操作程序,提高清产核资工作的效率,特制定清产核资管理办法。
二、清产核资范围:清产核资包括集团所有分子公司及机构。 三、财产清查的目的
通过清产核资工作,核实资产、权益等状况,加强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真实、完整地反映企业资产状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促进提高企业会计信息质量。促进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鉴于清产核资目的,企业清产核资工作应全面彻底、不重不漏、不虚报、瞒报、账实相符,保证清产核资工作结果真实、可靠。
四、清产核资的基准日
年度清产核资的基准日为每年11月30日。半年度清产核资为每年6月30日。
五、资产损失认定的原则包括:
1.为保证资产的真实性和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企业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已丧失了使用价值或者转让价值、不能再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账面无效资产,凡事实确凿、证明充分的,认定为损失。 2.对清产核资中清查出的各项资产损失,逐项进行认真清理和核对,取得足以说明损失事实的合法证据,并对损失的资产项目及金
额按规定的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核实和认定。
3.对经批准核销的不良债权、不良投资等损失,应当认真加强管理,建立“账销案存”管理制度,组织力量或成立专门机构进一步清理和追索,避免资产流失。
4.对经批准核销的报废毁损固定资产、存货、在建工程等实物资产损失,要分类排队,进行认真清理,对有利用价值或能收回残值的,要积极进行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六、企业实施清产核资工作的主要内容,一般必须包括:帐务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益认定、资本核实和完善管理制度等。
1.账务清理。指以清产核资资产清查点为基准对各类帐户、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以及企业内部资金往来和借款情况进行全面核对和清理,做到账账相符、账证相符、账表相符、帐实相符。
2.资产清查。指对企业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对和查实。重点做好各类存货、应收及预付账款、固定资产、对外投资、长期资产、账外资产的清理,以及企业有关抵押、担保等事项的核对。
3.价值重估。指对企业账面价值和实际价值背离较大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按照国家规定方法、标准进行重新估价。
4.核实。指根据企业上报的资产盘盈和资产损失、资产闲置等清产核资工作结果,依据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组织进行审核并批复准予账务处理。
5.完善制度。指企业在完成清产核资工作后,认真分析在资产及财务日常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实施《企业会计制度》计划,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巩固清产核资成果,防止前清后乱。
七、实施上述清查程序中应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1.公司财务管理部门应在清产核资工作开始时列示各项资产明细清单;
2.资产使用部门对各项资产进行分析,列出其中已知和可能存在损失的项目;
3.公司财务管理部门通过组织对各项实物资产的盘点、往来帐项的函证、长短期投资的检查,各项费用摊销的核实等程序,确认资产余额和资产损失,首先从企业内部收集损失证据;
4.将需要收集外证的损失项目分解到公司各有关业务部门、落实到具体执行人员,由执行人员在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搜集、补充、完善相关证据、资料;
5.依据企业已有及清查中取得、补充、完善的相关证据、资料,确认清查损失、预计减值损失;
6.各项损失证据企业要分类装订成册,留底备查,并经得起各有关方面的检查。
7.在清产核资的同时,财务管理部门对因管理需要而设置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进行自查,编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报告,反映企业内部控制的设立及执行情况。
八、货币资金的清查
(一)货币资金的清查包括:现金(含外币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其清查损失是指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和各类银行存款发生的损失。
(二)企业应对在金融机构开立的人民币支付结算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以及经常项目外汇账户、资本项目外汇账户等要进行全面清理。包括违规账户、账外银行存款、账外现金,违反规定侵占、截留的收入、私存私放的各项现金(即“小金库”)等,均应进行全面清理,认真予以纠正,及时纳入企业账内。
(三)现金的清查,主要是确定货币资金是否存在;货币资金的收支记录是否完整;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账户的余
额是否正确。
1.查看库存现金是否超过核定的限额,现金收支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核对库存现金实际金额与现金日记账户余额是否相符;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除清查时点已盘点现金、编制盘点表)。对库存外币依币种清查,并以清查时间点当日银行外币买入牌价换算。 2.备用金余额加上各项支出凭证的金额应等于当初设置备用金数额。
3.截止清查时间点,企业现金日记账的余额与库存现金的盘点金额是否相符;如有差异,说明原因。
(四)企业清查出的现金短缺,将现金短缺数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数额,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损失:
1.现金保管人确认的现金盘点表(包括倒推至基准日的记录); 2.现金保管人对于短款的说明及相关核实批件;
3.由于管理责任造成的,要有对责任人的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说明;
4.涉及刑事犯罪的要提供有关司法涉案材料。 (五)银行存款的清查:
1.主要清查企业在开户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各种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中该企业的账面余额是否相符;对银行存款的清查,应根据银行存款对账单、存款种类及货币种类逐一查对、核实。检查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中未达账项的真实性;
2.对不能收回的银行已付款项,按照本方案应收款项损失的认定原则,取得相关证据,确认产生的损失。 (六)其他货币资金的清查:
清查其他货币资金的全部内容(如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按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逐一核对。
主要是清查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在途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信用证存款等,按其他货币资金账户及其明细分类账逐一核对,编制余额调节表。分析未达帐项发生的时间、内容及原因,对于长期挂帐未收回的款项,应查明原因,如有明显证据表明为无法收回的款项,应比照应收款项的处理方法确认资产损失。
九、短期投资的清查 1.短期投资清查的要求:
(1)核对帐表,取得股票、债券及基金账户对账单; (2)盘点库存有价证券,编制盘点表,检查帐面金额及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3)函证保存在外的有价证券,查明帐实不符的原因,对已形成的损失,取得相关证据;
(4)取得财产清查时点各项资产的市值,将其与投资成本进行核对,确定是否存在预计损失。
十、各项应收和预付帐款的清查
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货款
1.逐笔核对各类应收、预付的原始资料,确认其真实存在性; 2.归集应收款帐龄,分析可回收性;
3.逐一函证应收和预付款款项,取得债务单位确认函,对于应收票据,企业要按其种类逐笔与购货单位或银行核对查实,对有争议的债权应认真清理、核实,重新明确债权关系;对长期拖欠,要查明原因,积极催收;对经确认难以收回的款项,要明确责任,做好有关取证工作。
4.根据取得的资料确认资产损失。 5.认真清理企业职工个人借款并限期收回。 6.坏帐损失的确认
短期投资清查的内容包括:各种债券、股票、基金等。
应收帐款清查中债务人存在下列情形,在取得以下证据后,对确实不能收回的债权,确认为坏帐损失: (1)债务人已死亡或依法宣布死亡、失踪
取得或机关出具的债务人失踪、死亡的法律文件,在调查和取证的基础上,确认以其剩余财产或遗产确实不足清偿债务或无法找到承债人追偿债务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鉴定证明,确认为损失。
(2)由于债务人被依法宣布破产、撤消、注销、吊销证照或被部门责令关闭、停业、行政性合并的,造成应收款项难以收回的,依据下列证据,确认为损失:
的破产公告和破产清算的清偿文件; 工商、税务部门的注销、吊销证明; 部门的行政决定或文件;
对上述情形中已经清算的,扣除债务人清算财产清偿部分后,确实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确认为损失。
对尚未清算的,由社会中介机构进行职业推断和客观评判出具经济鉴证证明,确认不能收回的部分,认定为损失。
(3)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依法追缴后,有败诉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胜诉但无法执行或债务人无偿债能力被裁定终(中)止执行的,依据的判决、裁定或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确认为损失。
(4)逾期(至清查基准日)三年以上的应收款项,确认债务人已资不抵债、连续3 年亏损或连续停止经营3年以上的,并能认定在最近3年内没有任何业务往来,认定为损失。
(5)其他有明显证据表明无法收回的款项,应取得相关证据。 (6)企业集团内部单位相互拖欠的款项,债权人核销债权应当与债务人核销债务同等金额,同一时间进行,互相提供内部处理债权或
者债务的财务资料。
十一、存货的清查
(一)存货清查的内容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燃料、修理用备件、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外购商品以及代保管、在途、外存、外借、委托加工的物资(商品)等。 (二)存货的清查分为两部分: 1.核对帐目
财会部门负责核对:总分类帐余额与明细分类帐余额、物资管理部门库存物资余额是否一致。
2.核对实物:
(1)盘点实物资产,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清仓查库,对所有存货全面清查盘点;推算财产清查基准日的实存数量(清查基准日已盘点的除外),并编制盘点表,若出现盘盈、盘亏及清查出的积压、已毁损或需报废的存货,应查明原因,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2)清理出租存货,核对出租合同及其他相关资料,查明差异原因,并书面说明。
(3)对长期借出的物资要查明借出原因、借出时间及借用单位(人),并积极组织收回或按规定作价转让;对未办理借用手续的补办借用手续,防止资产流失;对不能收回而又未办理借用手续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按规定处理。
(4)代保管物资由代保管单位协助清查,并将清查结果告知产权单位。
(三)下列存货在取得以下证据的前提下确认资产损失: 1.对报废、毁损的存货,将报废、毁损存货的账面值扣除回收利用的残值及保险赔偿和责任人赔偿后的净损失,确认为损失: 2.对被盗的存货,将被盗存货的账面价值,扣除保险理赔以及责
任人赔偿后的净损失,确认为损失。
3.对盘盈、盘亏的存货,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差额,确认为损失。 4.其他发生实质性损失的存货,应在取得相关证据情况下确认资产损失。
十二、待摊费用的清查
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帐应摊未摊的费用。
待摊费用主要由财务管理部门检查,检查各项费用的原始发生额、摊销期限、是否按规定摊销,查明长期挂帐应摊与实摊差额的原因。
十三、长期投资的清查
1.长期投资的清查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对其他单位的投资;其中对企业投资包括以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各类资产向国内外企业进行的各种形式的投资。
2.对债券投资的清查
盘点投资凭证,编制盘点表,将其与帐面核对,检查其产权归属、投资数量、票面金额、票面利率、投资成本,是否存在损失及损失原因;预计减值损失。
3.对股票投资的清查
盘点投资凭证,编制盘点表,将其与帐面核对,检查其产权归属、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投资成本,是否存在损失及损失原因,取得清查基准日市值,与帐面投资成本核对,预计减值损失。
十四、固定资产的清查 (一)固定资产清查的方法
企业应对所有固定资产: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工具器具等(包括帐内和帐外资产)进行全面清查。 1.核对帐目、卡片:
(1)财务管理部门负责核对:总帐与明细帐及固定资产卡片合计
金额是否一致;
(2)财务管理部门与归口管理部门核对卡片,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原始金额等的核对,并与相关产权归属资料进行核对; (3)归口管理与使用部门核对卡片: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原始金额等是否一致。
2.核对实物
由财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清查、盘点,以卡查物,以物对卡,核对帐实,检查是否相符,并编制资产盘点表。清查中应特别关注以下六种特殊资产的核对:
(1)有卡无物的资产,要查明原因,确属丢失、毁损的列入固定资产盘亏,填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申报表”,属于出租出借的应追查出租出借合同;
(2)有物无卡的资产,要查明原因,一般有四种情况: 属于正常固定资产盘盈,填报“固定资产盘盈、盘亏申报表”; 属于接受捐赠未入账或作为成本费用支出的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会计差错更正,补作账务处理,填制管理卡片;
租入、借入固定资产,需要追查有关文书,登记管理备查簿; 用账外资金购入的资产,应先补记入账、填制管理卡片,并查清购买资产的资金来源,避免更大的损失。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内容
1.查清固定资产原值、净值、已提折旧额,清理出应提折旧与实提折旧差额。
2.清理出已提足折旧、待报废和提前报废固定资产的数额及固定资产损失、待核销数额等。
3.清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检查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是否存在应摊未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
4.清理单独核算长期挂帐的固定资产装修费用。
5.清理出盘亏、盘盈及以帐外购置的固定资产,认真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
6.租出的固定资产由租出方负责清查,没有登记入账的要将清查结果与租入方进行核对后,登记入账。
7.借出的固定资产,要认真清理,将清理结果与对方核对,取得一致,完善相关手续。对于非经营借出和未按规定手续批准转让出去的资产,应尽量回收或补办手续,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按公司规定程序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8.对清查出的各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要查明购建日期、使用时间、技术状况和主要参数等,按调拨(其价值转入受拨单位)、转生产用、出售、待报废等提出处理意见。
9.经过清查后的各项固定资产,依据用途(指生产性或非生产性)和使用情况(指在用、未使用或不需用等)进行重新登记,建立健全实物账卡。
十五、固定资产损失的确认
固定资产损失包括:①盘亏损失、②毁损报废、③技术淘汰、④质量报废、⑤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⑥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⑦无使用及转让价值。对清查出的固定资产损失,应查明原因,取得相关证据。
对应提折旧与实提折旧的差异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应摊未摊的未确认融资费用,属应提未提的潜亏。
十六、在建工程的清查
(一)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开工建设,完成了一定的工作量,尚未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按其性质不同分为:
1、正在施工的基本项目,技术改造项目;
2、已完工未使用和已交付使用尚未验收转入固定资产的工程。 在建工程要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按项目逐一进行清查,主要登记在建工
程的项目性质、投资来源、投资总额、实际支出、实际完工进度和管理状况。
(二)、具体清查内容:
1.核对在建工程明细帐、总帐,并与相关批复文件进行核对,编制在建工程清单;
2.依据上述清单与实物资产进行核对,包括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的检查,取得工程管理部门的工程进度报告、质量验收报告或相关文书;
3.依据在建工程合同、借款协议、工程进度,工程成本支出资料等检查工程资本化核算情况;
4.对清查出资产价值不实的部分,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相关帐目或申报资产损失;
5.对于企业清查出的挂往来帐的在建工程支出,应按规定进行调整,计入在建工程核算,完善相关手续;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的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由企业自行处理,调整相关账目,不作为损失处理。
十七、在建工程损失和工程物资损失是指企业已经发生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项目造成的损失,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相应工程物资报废或者削价处理等发生的损失。
1.对企业清查出的因停建、废弃和报废、拆除的在建工程,将其账面投资扣除残值后的差额部分,确认为损失;
2.由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毁损的在建工程,将毁损的在建工程账面价值,扣除可收回残值、保险赔偿及责任赔偿后的差额,确认为损失;
3.对于在建工程中核算的工程物资,其资产损失的确认、减值准备的计提,比照存货损失认定要求进行。
十八、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
一般存在以下一项或若干项情况的,应当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项目长期停建并且预计在未来3年内不会重新开工; 2.所建项目无论在性能上,还是在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3.其他足以证明在建工程已经发生减值的情形。 十九、长期待摊费用的清查
长期待摊费用清查的范围和内容包括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等。对长期待摊费用要逐一清理,认真核查摊销余额。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帐应摊未摊的费用。
二十、无形资产的清查
主要检查是否存在长期挂帐应摊未摊的费用及减值准备的计提。无形资产的清查内容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
1.对已入帐无形资产的清查
(1)应核实本科目所含各项无形资产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摊销,若存在应摊未摊费用和应提未提费用差异应查明原因,确认为损失。 (2)对于企业帐面无形资产,已证明被其他新技术所代替或已超过了法律保护期限,或已丧失了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依据有关技术部门提供的鉴定材料,如专业技术鉴定部门出具的鉴定报告、评估报告、咨询报告等,或已经超过了法律保护的期限证明文件,将尚未摊销的无形资产账面余额,确认为资产损失。
2.对未入帐无形资产的清查
直接进费用或挂往来科目,符合无形资产核算条件而没有作为无形资产入账的,均应补充入账,并按照受益年限进行摊销。
3.土地使用权
(1)取得土地相关证明资料,如合同、协议、土地使用权证及购买原始单据及凭证等,依据其中规定的使用年限和成本金额计算各期应摊销金额,检查是否存在损失;
(2)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经营项目取得的土地使用权,不能作为无形资产,而应计入受益开发产品的成本中。
二十一、其他资产科目的清查
其他资产科目的清查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期货保证金、专项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的清查,应比照应收账款、预付账款等债权科目的清查方法进行。取得相关资料,确认资产价值及资产损失。
第十章 涉税业务管理制度
一、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涉及到集团公司以及所属的事业部、分公司和所有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各类涉税业务。
二、 本管理办法的内容符合现行国家法律与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本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将随国家法律与本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的变化做相应的调整。
三、 涉税业务管理组织机构
1. 公司负责人负有涉税业务管理工作领导责任,各公司应在财务管理部门设立税务会计岗位,根据其经营规模与业务特点设立一名或多名税务会计,税务会计受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直接领导。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还可以设立税务筹划专职人员。
2.税务会计工作职责
(1)办理税务登记证各项事宜;
(2)税务申报表和其他税务报表的编制与报送;
(3)运费、海关完税凭证抵扣申报、抵扣联扫描认证以及防伪税控系统的申报;
(4)的领购、开具(有专职开票员的由专职开票员开具)、保管;
(5)整理税务资料,及时整理存档;
(6)管理核算应交税金明细帐; (7)维护税、企关系;
(8)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涉税业务的具体情况。 四、办理税务登记证业务管理办法
1.税务登记证的相关业务包括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年检、变更、注销、保管;
2.税务登记证的办理,由财务负责人根据需要确定是否办理税务登记证,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的税务会计在规定时间内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领取税务登记证;
3.税务登记证的年检,根据税法相关规定由税务会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年检;
4.税务登记证的变更,税务登记证的内容发生变化由税务会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5.税务登记证的注销,由本公司投资设立的分、子公司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等需要办理税务登记证注销手续的,由税务会计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变更手续;
6.税务登记证的保管,由税务会计负责保管;税务登记证如果遗失,由丢失税务登记证责任人及时向公司报告,并且由税务会计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挂失手续与补办税务登记证手续,同时根据对公司造成的损失大小对丢失税务登记证责任人罚款100元到1000元;办理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的各项业务,由经办人提出口头申请,税务会计即可予以提供;办理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原件的各项业务,由经办人办理借用手续,税务会计即可予以提供 (税务登记证的借用手续,由税务登记证的保管人建立备查簿,经办人按照备查簿项目详细填写,财务负责人签字,借用手续为确认丢失税务登记证责任人的证据),经办人按照借用手续要求及时归还税务登记证;
7.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年检、变更、注销是否需要办理及办理
时限等具体要求根据现行的税收征收管理法确定;
8.税务登记证的办理、年检、变更、注销等业务的责任人是财务负责人与税务会计。
五、纳税申报管理办法
1.纳税申报管理办法分为纳税申报表的编制、报送、税款的缴纳和纳税申报表的存档。
2.纳税申报表的编制及报送:依照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如实编制、报送纳税申报表、财务会计报表以及税务机关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纳税人报送的其他纳税资料,所填报的报表需同时满足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与及时性要求。
申报后要及时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签收的纳税申报表回执,当期有税款实现的还需要取得由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通用缴款书。在填报纳税申报表前需要办理防伪税控机开具销项税抄税、进项税抵扣联扫描认证及其他事项的应该按照税法规定,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按时完成。
3.税款的缴纳:在法律、行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内(税收通用缴款书送缴限缴日期)及时把加盖银行预留印鉴的税收通用缴款书送缴(开户银行)完税。
4.纳税申报表的存放:取得主管税务机关签收的纳税申报表回执后,按照纳税所属期妥善存放备查,到年末,再按照税种分类所属期顺序装订成册。
5.纳税申报表装订的具体要求:集团及所属公司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印花税等税种;纳税申报表分两册装订,第一册为申报表,装订顺序为:主表、附表一、二、三、四、专用统计表、抵扣进项税运输清单、
海关完税凭证清单;第二册为其他税种申报表,装订顺序为: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以及印花税。
六、管理办法
1.管理办法,分为普通、专用和农产品收购凭证,管理办法分为领购管理办法、开具管理办法、保管管理办法和外部取得管理办法。
2. 领购管理办法:办理税务登记证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取领购簿,根据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必须指定专人作为领购经办人。
3.开具管理办法:对外发生经营业务,在符合国家相关财税法规要求的基础上,根据业务双方的约定开具,按照各类的开具要求在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填开,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或者专用章;
领购的不得转借、转让,不得为其他公司代开,不得跨地区使用,不得拆本使用,不得自行扩大专业使用范围。 开具专用的,需要具备开具和保管专用的物资条件:
(1)有专业电子计算机技术人员、操作人员; (2)具备通过电子计算机开具专用的能力; (3)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所开具的纸质号码与电子号码相同。
有专职开票员的,专职开票员开具,没有专职开票员的,税务会计开具。
由于跨期作废导致的更换,除需要按照税法要求办理相关手
续的,还应由具体经办人员出具作废书面说明,税务会计根据该书面说明,向财务负责人提出处理建议,财务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换票。
农产品收购凭证受票方必须是农业生产者。
4.保管管理办法:开具后的存根联应按照顺序号装订成册,没有纸质存根联的应当按月编制存根联明细表,年末后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
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由公司指定专人在专用场所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已开具的存根联和登记簿,应当保存五年。保存期满,首先由公司财务负责人提出销毁申请,经检查无误后,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5.外部取得管理办法:办理各项需要取得外单位的业务,对所取得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核实,核实后不符合以及无法核实合法性和真实性的不予报销入账,因此造成涉税损失,应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七、涉税会计账务处理及内部报表报送管理办法
1.涉税会计处理,按照相关财税法规与公司有关财会制度,设立应交税费、营业税金及附加及其下级会计科目,在必要的情况下可以在其他应交款、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其他业务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下设立相应下级科目,按月准确核算各项税金的实现与缴纳。
2.涉税会计报表报送,随同财务报表编制报送的涉税报表有应交明细表填表与应上缴款项情况表,按应交明细表与应上缴款项情况表的填表说明报送(填报说明后附)。
八、其他涉税业务管理办法
1.在符合现行税法的前提下,本着降低税负,延迟税款实现的原则,处理各类涉税业务。
2.根据业务特点公司可以划分为:综合管理型公司、原料供应
型公司、生产型公司和销售型公司。各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特性,从原料供应到生产、销售产品,合理安排存货结构,完善价格体系,均衡保障各公司合理的税负率。
3.在签定各项经济合同时,具体签定经济合同部门,应报送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税务评估,明确所签定经济合同存在的税务风险及税务成本。
4.筹资和投资时,承办筹资和投资的部门,应该会同财务管理部门,作好税务筹划工作,合理安排各项筹资和投资活动。兼并、托管以及投资成立新公司时,应该分析当地涉税环境,从根源上杜绝无谓的涉税损失。
第十一章 会计核算及报告
一、会计核算基本要求
1、执行集团会计,不得随意更改
2、会计核算程序设计要求:内控制度与经营管理结合,简化手续、提高工作质量及效率。
3、原始资料客观真实:会计人员记录各项经济业务时,认真审核原始凭证,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不予受理;对不完整、不准确的凭证,予以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4、核算过实可靠:各项经济业务处理正确,记录正确,帐证相符、帐帐相符、帐表相符、帐实相符。
5、任何公司不得以虚假的经济业务或资料进行核算。 二、原始记录管理
1.公司有关单位或部门必须认真做好记载经济活动的原始记录。 2.原始记录的设置和记录表式、台帐表式的设计要适应本单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满足经营管理和业务核算、统计核算、财务核算的要求。
3.原始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表式、内容和填报
方法必须健全统一,传送路线明确。
4、原始记录要妥善保管,按类别、发生期装订成册,保存期限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科目
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会计科目设置及使用,各级财务管理部门修改或新增会计科目,需报集团财务管理部统一设置下发。
会计科目表(启用供应链后,统一使用液奶供应链科目码)
编号 1001 1002 1003 1012 1101 1121 1122 1123 1131 1132 1141 新会计科目名称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 银行存款 内部银行存款 其他货币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账款 应收股利 应收利息 内部应收账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会计科目适用范围说明 含巴盟\\杭州\\锡林浩特分公司 含杜尔伯特奶粉销售分公司 114101 114102 114103 114104 114105 114106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含呼市原奶分公司\\包头原奶\\肇东原奶 114107 114108 114109 114112 114113 114114 114119 114124 114128 114129 114130 114131 114132 114133 114134 114135 114136 114137 114138 114139 114140 114141 114142 114143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114144 114145 114146 114147 114148 1142 1143 1151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内部预付账款 内部票据存款 关联应收账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禁用 115101 115102 115103 115104 115105 115106 115107 115108 115109 115112 115113 115114 115119 115124 115128 115129 115130 115131 115132 115133 115134 115135 115136 115137 115138 115139 115140 115141 115142 115143 115144 115145 115146 115147 115148 115155 115156 115157 115158 115159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上海伊利爱贝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伊利康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陕西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115160 115161 115165 115166 115167 115168 115169 115170 115171 115172 115173 115174 115175 115176 115177 吉林市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领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达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 赤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115178 115179 115180 115186 115187 115188 1151 115190 115191 115192 115193 115194 115195 115196 115198 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伊利芦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托菲尔婴儿乳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多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利苏州乳业有限责任 公司 1151101 1151102 1151103 1151104 1151105 1151108 1151109 1151110 1151111 1151112 1151113 1151114 1151115 1151116 1151119 杜尔伯特伊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伊利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投资有限公 司 1151120 1151121 1152 1221 1231 1241 内蒙古华兴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预付账款 其他应收款 坏账准备 内部其他应收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禁用 124101 124102 124103 124104 124105 124106 124107 124108 124109 124112 124113 124114 124119 124124 124128 124129 124130 124131 124132 124133 124134 124135 124136 124137 124138 124139 124140 124141 124142 124143 124144 124145 124146 124147 124148 1242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关联其他应收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124201 124202 124203 124204 124205 124206 124207 124208 124209 124212 124213 124214 124219 124224 124228 124229 124230 124231 124232 124233 124234 124235 124236 124237 124238 124239 124240 124241 124242 124243 124244 124245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124246 124247 124248 124255 124256 124257 124258 124259 124260 124261 124265 124266 124267 124268 124269 124270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上海伊利爱贝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伊利康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陕西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领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达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24271 124272 124273 124274 124275 124276 124277 124278 124279 124280 124286 124287 124288 1242 124290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 赤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伊利芦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托菲尔婴儿乳品有限公司 124291 124292 124293 124294 124295 124298 1242101 1242102 1242103 1242104 1242105 1242108 1242109 1242110 1242111 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多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利苏州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伊利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1242112 1242113 1242114 1242115 1242116 1242119 1242120 1242121 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兴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待摊费用 材料采购 保险\\租赁\\待抵\\书报\\运输1271 1401 \\广告等,待抵进项税放到应交税费里核算 核算企业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的在途物资的采购1402 在途物资 成本,我公司一般不用。如有特殊业务可在其他相关科目中设二级进行核算 1403 1404 1405 1406 原材料 材料成本差异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委托代销商品) 据情况可设为委托、受托代销商品 1407 1408 1409 1410 受托代销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包装材料 其他材料 核算企业包装产品而储备的各种包装容器,能够多次1412 包装物 使用、逐渐转移价值但仍保持原有形态不确认为固定资产的材料 1413 1414 1415 1416 1421 1471 1501 1502 1503 1511 低值易耗品 燃料 自制半成品 在产品 消耗性生物资产 存货跌价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长期股权投资-其他权益变动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 半成品及在产品核算事业部与其子公司口径需明确统一 151101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151102 151103 1512 1521 1522 1523 1531 1532 1601 1602 1603 1604 1605 160501 160502 160503 1606 1607 1621 11 1701 1702 1703 1711 1801 1811 181101 181102 181103 181104 181105 1901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 长期应收款 未实现融资收益 固定资产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工程物资-专用材料 工程物资-专用设备 工程物资-工器具 固定资产清理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司拔付款 无形资产 累计摊销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坏账准备形成 存货跌价准备形成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形成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形成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形成 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 2001 2005 2101 2201 2202 2203 2204 短期借款 流动资金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预收账款 内部应付账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220401 220402 220403 220404 220405 220406 220407 220408 220409 220412 220413 220414 220419 220424 220428 220429 220430 220431 220432 220433 220434 220435 220436 220437 220438 220439 220440 220441 220442 220443 220444 220445 220446 220447 220448 2205 2206 2207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内部预收账款 内部票据借款 关联应付账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禁用 220701 220702 220703 220704 220705 220706 220707 220708 220709 220712 220713 220714 220719 220724 220728 220729 220730 220731 220732 220733 220734 220735 220736 220737 220738 220739 220740 220741 220742 220743 220744 220745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220746 220747 220748 220755 220756 220757 220758 220759 220760 220761 220765 220766 220767 220768 220769 220770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上海伊利爱贝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伊利康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陕西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领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达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220771 220772 220773 220774 220775 220776 220777 220778 220779 220780 220786 220787 220788 2207 220790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 赤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伊利芦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托菲尔婴儿乳品有限公司 220791 220792 220793 220794 220795 220796 220798 2207101 2207102 2207103 2207104 2207105 2207108 2207109 2207110 2207111 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乳业 石河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多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利苏州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伊利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 公司 2207112 2207113 2207114 2207115 2207116 2207119 2207120 2207121 2208 2209 2211 221101 221102 221103 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兴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关联预收账款 代销商品款 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 职工福利 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费 养老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工伤保险费 生育保险费 少儿英才险 禁用 注: 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按准则规定设置明细,将原来在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中核算的企业承担的相关内容转移到应付职工薪酬相应明细中 22110301 22110302 22110303 22110304 22110305 22110306 22110307 221104 221105 221106 221107 221108 221109 2221 222101 残疾人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 职工教育经费 非货币性福利 辞退福利 股份支付 应交税费 应交 进项税额 已交税金 转出未交 减免税额 销项税额 出口退税 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转出多交 期初未交 应交消费税 应交营业税 应交企业所得税 应交个人所得税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 职工培训发生的费用进此科目 22210101 22210102 22210103 22210104 22210105 22210106 22210107 22210108 22210109 22210110 222102 222103 222104 222105 222106 222107 22210701 22210702 222108 222109 222110 222111 222112 222113 222114 222115 222116 222117 222118 222119 222120 222121 222122 222123 2231 2232 2241 2242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应交资源税 应交土地 应交房产税 应交土地使用税 应交车船使用税 应交印花税 未交 待抵进项税 应交教育基金 应交防洪费 水资源费 河道维修费 水利建设基金 主副食品基金 价调基金 其他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内部其他应付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注:从工资中扣除的个人应交纳的社保费等在此科目核算 224201 224202 224203 224204 224205 224206 224207 224208 224209 224212 224213 224214 224219 224224 224228 224229 224230 224231 224232 224233 224234 224235 224236 224237 224238 224239 224240 224241 224242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224243 224244 224245 224246 224247 224248 2243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关联其他应付款 伊利集团公司总部 伊利集团公司冷饮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液态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奶粉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酸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公司原奶事业部 伊利集团供应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动力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包装厂 伊利集团公司乌兰察布乳品厂 伊利集团公司沙河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北京大兴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肇东奶粉分公司 伊利集团公司杜尔伯特分公司 伊利集团天津分公司 伊利集团济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广州分公司 224301 224302 224303 224304 224305 224306 224307 224308 224309 224312 224313 224314 224319 224324 224328 224329 224330 224331 224332 224333 224334 224335 224336 224337 224338 224339 224340 224341 224342 224343 224344 224345 224346 224347 224348 224355 224356 224357 224358 224359 224360 伊利集团上海分公司 伊利集团武汉分公司 伊利集团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沈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成都分公司 伊利集团哈尔滨分公司 伊利集团湖南分公司 伊利集团深圳分公司 伊利集团郑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福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西安分公司 伊利集团重庆分公司 伊利集团包头分公司 伊利集团柳州分公司 伊利集团昆明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京分公司 伊利集团贵阳分公司 伊利集团南昌分公司 上海伊利爱贝食品有限公司 上海伊利冷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天津伊利康业冷冻食品有限公司 陕西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武汉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市伊利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 224361 224365 224366 224367 224368 224369 224370 224371 224372 224373 224374 224375 224376 224377 224378 内蒙古领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肇东市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林甸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安达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沈阳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阜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定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廊坊伊利乳品有限公司 赤峰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齐齐哈尔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朔州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伊利泰普克饮品有限公司 包头伊利乳业有限责任 公司 224379 224380 224386 224387 224388 2243 224390 224391 224392 224394 224395 224396 224398 2243101 内蒙古金川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锡林浩特伊利乳品有限责任公司 大庆市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唐山市伊利芦台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扎兰屯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托菲尔婴儿乳品有限公司 内蒙古青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石河子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多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金海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利苏州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杜尔伯特伊利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2243102 2243103 2243104 2243105 2243108 2243109 2243110 2243111 2243112 2243113 2243114 2243115 2243116 2243119 2243120 内蒙古牧泉元兴饲料有限责任公司 呼和浩特市伊利奶业发展有限公司 内蒙古伊利畜牧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滦县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济南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河南伊利乳业有限公司 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黄冈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乌鲁木齐伊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佛山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金山乳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伊利投资有限公司 内蒙古华兴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243121 2271 内蒙古伊利企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预提费用 燃动费 运费 租赁费 广告费 营销费用 业务宣传费 研发支出 委托加工费 折旧费 修理费 其他 递延收益 与收益相关递延收益 与资产相关递延收益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项目贷款 公司拔入款 长期应付款 未确认融资费用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三、共同类 衍生工具 此科目仅供集团总部核算事业部上交的研发费用 生活服务公司使用 227101 227102 227103 227104 227105 227106 227107 227108 227109 227110 227111 2401 240101 240102 2501 2502 2511 2521 2701 2702 2711 2801 2901 3101 3201 3202 4001 4002 套期工具 被套期项目 四、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股本) 资本公积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盈余公积-储备基金 盈余公积-企业发展基金 盈余公积-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本年利润 利润分配 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利润分配-储备基金 利润分配-企业发展基金 利润分配-职工奖励及 400201 400202 4101 410101 410102 410103 410104 410105 4103 4104 410401 410402 410403 410404 410405 福利基金 410406 410407 410408 410409 4201 5001 利润分配-应付现金股利(利润) 利润分配-转作股本的股利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库存股 五、成本类 生产成本 基本生产成本 辅助生产成本 委托生产成本 委托加工费用 制造费用 职工薪酬 工资 福利 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 注: 生产成本中有关职工薪酬部分比照制造费用明细执行. 修理费取消,管理费用中核算 500101 500102 500103 500104 5101 510101 51010101 51010102 51010103 51010104 51010105 5101010501 5101010502 5101010503 5101010504 5101010505 5101010506 5101010507 51010106 51010107 51010108 510102 510103 510105 510106 510107 51010701 51010702 51010703 51010704 51010705 51010706 510108 510109 510110 51011001 51011002 51011003 510111 510112 51011201 51011202 生育保险金 少儿英才险 残疾人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 非货币性福利 与职工薪酬有关的其他费用 折旧费 差旅费 物料消耗 劳动保护费 办公费 固定话费 手机费 办公用品 邮递费 网络费用 报刊资料费 低易品摊销 水电暖费 租赁费 房屋租赁 车辆租赁 设备租赁 交通费 检验费 产品检验 证照检验 包括产品检验、员工体检费、健康证年检等费 51011203 51011204 51011205 510113 510114 51011401 51011402 51011403 51011404 5201 行业检验 员工体检 其他 运输费 其他 消防\\计量 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在职工薪酬中核算 同上 慎用 考虑到税收优惠,公司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发费用在此科目进行归集 此科目核算处理: 发生相关支出时直接 借:研发支出相关明细 贷:银行存款等 不进行预提 月度终了,将此科目余额转入管理费用-研发支出 类似于制造费用的账务处理,此科目月末无余额 驻外补贴 误餐费 活动费 其他 劳务成本 5301 研发支出 530101 费用化支出 职工薪酬 工资 福利费 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53010101 5301010101 5301010102 5301010103 5301010104 5301010105 530101010501 530101010502 530101010503 530101010504 530101010505 530101010506 530101010507 5301010106 5301010107 5301010108 53010102 53010103 5301010301 5301010302 5301010303 53010104 53010105 5301010501 5301010502 5301010503 5301010504 53010106 53010107 5301010701 5301010702 5301010703 5301010704 5301010705 5301010706 53010108 53010109 工伤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 少儿英才险 残疾人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 非货币性福利 与职工薪酬有关的其他 包括设备维护费用 费用 折旧费 修理费 车辆修理费 设备修理费 房屋修理费 差旅费 物料消耗 印刷品 燃油费 仓储物耗 其他物耗 劳保费用 办公费 固定话费 手机费 办公用品 邮递费 网络费用 报刊资料费 低易品摊销 水电暖等费 53010110 5301011001 5301011002 5301011003 5301011004 53010111 5301011101 5301011102 5301011103 5301011104 5301011105 53010112 53010113 53010114 53010115 53010116 53010117 53010118 53010122 530102 6001 6051 交通费 打的费 养路费 路桥费 通勤车费 检验费 产品检验 证照检验 行业检验 员工体检 其他 财产保险 业务招待费 咨询费 竞品购置 新品设计费 工艺规程制定费 试验费 其他 资本化支出 六、损益类 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内部收入 关联收入 包括试验用材料、燃动、人工等 形成无形资产的部分。此科目月末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 运费\\废品\\材料\\租赁资产收入 母公司内企业 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605101 605102 子公司之间 605103 6101 6111 6301 外部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债务重组利得 补助 入的补助 对联营合营企业\\子公司 630101 630102 630103 630104 63010401 直接计入营业外收指未通过递延收益科目直接计入的补助 注意所谓税费返还要看返还时的名义,如果名义上也是税费返还则在此科目核算,否则不归. 一般情况下存货盘盈冲管理费用 运费\\材料成本 分项目设明细 6301040101 税费返还 6301040102 63010402 630105 630106 630107 630108 630109 01 02 03 6601 其他 递延收益的摊销 盘盈利得 捐赠利得 罚没利得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 其他 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支出 营业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职工薪酬 工资 660101 66010101 66010102 66010103 66010104 66010105 6601010501 6601010502 6601010503 6601010504 6601010505 6601010506 6601010507 66010106 66010107 66010108 660102 660103 66010301 福利 工会经费 教育经费 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 少儿英才险 残疾人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 非货币性福利 与职工薪酬有关的其他费用 折旧费 修理费 车辆修理费 包括办公车辆、运输车辆的修理费及仓储用车辆修理费 包括办公设备及营销用其他设备维修费,其中办公设66010302 设备修理费 备修理费包括微机修理更换键盘、鼠标、声卡等备件支出 66010303 660104 660105 66010501 房屋修理费 差旅费 物料消耗 印刷品 出库单、统计报表、帐本、凭证等 66010502 66010503 66010504 660106 660107 66010701 66010702 燃油费 仓储物耗 其他物耗 劳保费用 办公费 固定话费 手机费 车辆油耗,包括车补(用油票报销) 指基本办公用品包括笔、本、微机耗材(纸、墨粉、硒鼓、色带等)、档案用品等 网络管理、使用、维护费 包括办公用房、员工住房租赁 奶粉区域车辆费 66010703 办公用品 66010704 66010705 66010706 660108 660109 660110 邮递费 网络费 报刊资料费 低易品摊销 水电暖等费 租赁费 房屋租赁 库房租赁 车辆租赁 设备租赁 交通费 打的费 养路费 路桥费 车辆费 66011001 66011002 66011003 66011004 660111 66011101 66011102 66011103 66011104 660112 66011201 66011202 660113 660114 660115 66011501 66011502 66011503 66011504 66011505 66011506 66011507 66011508 66011509 66011510 66011511 66011512 66011513 66011514 660116 检验费 产品检验 员工体检 广告费 业务宣传费 营销费用 促销物料 调研咨询费 进店费 堆头费 导购理货费 产品促销 行销支持费 售后服务费 临期品费用 试饮费 场地租赁费 竞争性费用 店庆节庆费 其他促销费 装卸运输费用 装卸费 分拨运费 自有车辆运费 用商品 海报、宣传手册等 非本企业产品的外购促销本企业产品促销 实际核算时应尽可能将促销费用按类别归集,减少此科目的金额 分仓库房至经销商的运费66011601 66011602 66011603 及下站后直接至经销商的运费 酸奶事业部使用 66011604 66011605 66011606 66011607 66011608 66011609 66011610 660117 公路运输费用 铁路运输费用 航空运输费用 海路运输费用 市内配送费 外埠配送费 短途运费 产品损耗 库损 途损 包装费 业务招待费 其他 驻外补贴 会务费 误餐费 退货损失 其他 管理费用 职工薪酬 工资 福利费 工会经费 生产型分子公司运输产品到车站、库房间倒货、产品下站至总仓(分仓)的运费 包括经销商换箱、阵列箱、物流承运商补损用箱 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并入职工薪酬核算 差旅费放入差旅费,包括饭费、场地费、会务费 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并入职工薪酬核算 66011701 66011702 660118 660119 660125 66012501 66012502 66012503 66012504 66012505 6602 660201 66020101 66020102 66020103 66020104 66020105 6602010501 6602010502 6602010503 6602010504 6602010505 6602010506 6602010507 66020106 66020107 66020108 660202 660203 教育经费 保险费用 医疗保险金 养老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 生育保险金 少儿英才险 残疾人保障基金 住房公积金 非货币性福利 与职工薪酬有关的其他费用 折旧费 修理费 车辆修理费 包括生产车间、办公车辆、运输车辆的修理费及仓储用车辆修理费 包括生产车间、办公设备及管理用其他设备维修费,其66020301 66020302 设备修理费 中办公设备修理费包括微机修理更换键盘、鼠标、声卡等备件支出 包括生产车间(部门)修理费 出库单、统计报表、帐本、凭证等 66020303 660204 660205 房屋修理费 差旅费 物料消耗 印刷品 66020501 66020502 66020503 66020504 660206 660207 燃油费 仓储物耗 其他物耗 劳保费用 办公费 固定话费 手机费 车辆油耗,包括车补(用油票报销) 与仓储相关的物料消耗 指基本办公用品包括笔、本、微机耗材(纸、墨粉、硒鼓、色带等)、档案用品等 网络管理、使用、维护费 包括办公用房、员工住房租赁 包括产品检验、员工体检66020701 66020702 66020703 办公用品 66020704 66020705 66020706 660208 660209 660210 66021001 66021002 66021003 66021004 660211 66021101 66021102 66021103 66021104 660212 邮递费 网络费用 报刊资料费 低易品摊销 水电暖等费 租赁费 房屋租赁 库房租赁 车辆租赁 设备租赁 交通费 打的费 养路费 路桥费 通勤车费 检验费 费、健康证年检等费 66021201 66021202 66021203 66021204 66021205 660213 660214 660215 660216 660217 660218 660219 660220 660221 660222 660223 660224 660225 660226 660227 660228 660229 660230 660231 66023101 66023102 66023103 产品检验 证照检验 行业检验 员工体检 其他 财产保险 研发支出 业务招待费 咨询费 存货盈亏 诉讼费 审计费 信息披露费 协会费 董事会费 监事会费 技术转让费 保安费 保洁费 绿化费 消防费 品牌使用费 无形资产摊销 税费 房产税 印花税 车船使用税 消防\\计量 车辆、房屋等财产保险 月末由研发支出转入 非自然灾害等形成的存货盘盈亏及报废毁损等 66023104 66023105 66023106 66023107 66023108 66023109 660232 660233 660234 66023401 66023402 660235 660236 660240 66024001 土地使用税 防洪费 河道费 排污费 价调 其他 认证费 招聘费 产品损耗 库损 途损 离退休人员费用 开办费 其他: 驻外补贴 证费 包括HACCP、IS9000等认 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在管理费用中核算 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并入职工薪酬核算 相关差旅费放入差旅费明细核算,会议发生的饭费、场地费、会务费在此科目核算 依据人力资源部有关文件,并入职工薪酬核算 如北京综合楼 66024002 会务费 66024003 66024004 66024005 66024006 6603 误餐费 宣传费 物业管理费 其他 财务费用 利息收入 660301 事业部与结算中心之间及66030101 集团内部利息收入 事业部与分子公司间进行资金拆借所产生的利息收入 事业部与结算中心之间及事业部与分子公司间进行资金拆借所产生的利息支出 不通过结算中心托转,直接发生的支出,包括供应公司外汇手续费支出 可设下级明细 66030102 660302 外部利息收入 利息支出 66030201 集团内部利息支出 66030202 660303 660304 66030401 66030402 660305 6701 外部利息支出 汇兑损益 手续费 集团内部手续费 外部手续费 现金折扣 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存货跌价准备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营业外支出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670101 670102 670103 670104 670105 670106 6711 671101 671102 671103 671104 671105 671106 671107 6801 680101 680102 6901 公益性捐赠支出 非常损失 盘亏损失 罚没支出 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费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流动资产的非正常盘亏及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盘亏 固定资产盘盈 四、会计报表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和相关监管机构信息披露的要求和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设计本公司的会计报表。会计报表分为法定会计报表、审计工作底稿、其他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
1.法定会计报表 主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应上缴税费明细表及应交明细表 利润分配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合并利润表
附表:
合并报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审计工作底稿
按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要求,编制审计所需的基础数据表,并纳入整体的会计报表体系中。
3.其他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
报表体系除法定报表外应涵盖信息披露和内部管理等各方面需求的报表。公司下属的各个分公司、子公司分散于全国各地,为满足公司内部管理以及合并报表的需要,公司增加以下报表内容。
财务月报:各事业部、分子公司作为核算主体的报表 伊会01表 资产负债表 伊会02表 利润表
伊会01表附表1-1 应交明细表 伊会01表附表1-2 应交税费明细表 伊会01附表2-1 存货明细表
伊会01附表2-2 内部(关联)购进存货明细表 伊会01附表2-2 库存商品进销存表(总仓专用) 伊会01附表3 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 伊会01附表4 应收帐款帐龄分析明细表 伊会01附表5 工资计提及发放明细表 伊会01附表6-1 内部应收帐款明细表 伊会01附表6-2 内部应付帐款明细表 伊会01附表6-3 关联应收帐款明细表 伊会01附表6-4 关联应付帐款明细表
伊会02附表1 主营业务收入(内部、关联销售)明细表 伊会02附表2 主营业务收支明细表 伊会02附表3 产品生产成本表
伊会02附表4 制造费用、财务费用明细表 伊会02附表5 销售费用、管理费用明细表 季报、中报、年报附表
4.事业部分析报表:业务分部的合并分析报表,各事业部对事业部本埠、事业部代管分子公司、总仓、合建公司的相关业务合并报表 ,包括以下内容:
财务指标(控制能力、营运能力、发展能力、偿债能力、盈力能力)
合并利润表
合并销售结构表(分产品及地区) 合并管理费用、营业费用明细表 合并存货明细表 合并应收帐款帐龄分析表 预提费用明细表 成本分析表 5.报表报送时间
(1) 财务月报报送时间为:事业部每月8日前报集团,各分子公司每月6日前报送;
(2) 季报、中报、年报及附表据披露时间确定报送时间; (3) 事业部合并分析报表报送时间为:每月15日前 6.报表报送要求
(1) 财务报表(月报、季报、年报)以B4纸按报表编号顺序装订,分别以电子版及手工版报送;季报/中报/年报附表以A4纸按顺序装订,分别以电子版及手工版报送;分析报表以电子版报送
(2) 报表的数字必须真实、可靠,报表必须以调整核实的帐簿记录为依据,不得使用估计数或计划数代替,更不得弄虚作假,隐瞒谎报。报表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报表项目必须填写齐全,不得少报、
漏报。
(3) 各分子公司资产负债表期初余额与事务所审定数一致; (4) 财务报表主表间、主表与附表间勾稽关系无误; (5) 会计科目使用正确; (6) 费用摊提有据可依;
(7) 每月内部(关联)往来帐的债权方,要与债务方核对月末余额,如有差额写明原因及事项,说明须清晰明确;(内部及关联往来,统一使用一个科目,即债权方使用内部(关联)应收帐款,债务方使用内部(关联)应付帐款);
(8) 季报、中报、年报,核对公司拨付款→项目贷款明细帐,有差额写出产生差额的原因;
(9) 季报、中报、年报,固定资产清理、其他流动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不得有余额;
(10)季报、中报、年报,所得税必须提足(呼市地区集团合并纳税的公司及免税公司除外);
(11)总仓及合建公司需提供产品事业部分部报表。 五、计提项目及计提依据(按月提取) 科目 项目 职工福利 非货性福利 计提基础 计提工资 计提工资 计提比例 4% 4% 说明 实发福利超过计提数的,按实发数补提。 实发福利超过计提数的,按实发数补提。 适用集团所有分子公司,实际发生数超过2.5&的,按实际发生数补提 适用集团所有分子公司。按国家相关规工会经费 计提工资额 2% 定,无工会组织的公司,需全额上交当地工会(税务局代收);有工会的公司,应付职工薪酬 教育经费 计提工资额 2.5% 60%上交当地工会(税务局代收) 0.5% 液奶、冷饮、奶粉事业部本埠提取, 0.5%上交集团;自支部分据实列支。 管理费用研究开发费 营业收入 据实列支 酸奶事业部 应付职 工薪酬 管理费用 研究开发费 六、上交集团项目 科目 项目 计提基础 教育经费 计提工资额 2.5% 工会经费 计提工资额 2% 营业收入 0.5% 利润 总额 利润总额 计提比例 上交集团 适用范围 呼市地区集团合并上交时间 1% 纳税的事业部、分公司 月度 呼市地区集团合并 2% 纳税的事业部、分公司 呼市地区集团合并月度 0.5% 纳税的事业部、分公司 月度 盈利全额上交呼市地区集团合并集团,亏损则集纳税的事业部、分团返还 公司 月度 应交 税费 按税费发生额,分项目上交 呼市地区集团合并纳税的事业部、分公司 月度 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 长期待摊费用 累计折旧及清理时净值 发生额 有项目贷款的事业部、分公司 每年11月 累计摊销及清理时净值 发生额 有项目贷款的事业部、分公司 每年11月 摊销额 发生额 有项目贷款的事业部、分公司 每年11月 七、罚责
违反会计核算及财务报告规定,按影响程度处以直接责任人及负责人100元以上罚款,直接上级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二章 会计稽核制度
一、会计稽核是指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对有关会计帐本凭证等进行审核、复查。通过稽核,对日常核算工作中所出现的疏忽、错误或不法行为,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
二、稽核工作的组织形式及分工:
1.财务稽核制度以财务管理部门为中心,各职能部门相配合; 2.财务负责人对会计稽核工作负责,并对财务收支、成本费用、财产增减变化等重大事项负责稽核;
3.财务稽核工作岗位,其工作主要包括:会计凭证的审核、帐簿的核对、会计报表的复核以及基础工作的复核。
三、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工作的主要内容:
1.审核财务收支、成本、费用等标准指标是否齐全,编制依据是否可靠,有关计算是否正确,各项计划指标是否衔接等。
⑴审核目标成本的执行情况,及时分析目标和实际的差异; ⑵审核成本开支范围和费用开支标准; ⑶审核成本费用核算期间和成本差异。
审核之后应当提出建议或意见,以便修改和完善计划和预算。 2.审核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财务收支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如发生问题,应及时指出并采取切实措施加以制止和纠正。
3.审核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的内容是否合法、真实、准确、完整,手续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
⑴原始凭证必须经过授权人的审核,只有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才能作为会计记录的原始依据;
原始凭证稽核事项:
a. 原始凭证的名称,填制日期,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接受单位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位是否正确。
b.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是否盖有填制单位财务章或专用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自制原始凭证是否有单位领导人或指定人员签字或盖章;对外开出原始凭证是否已加盖本单位财务章或专用章。
c. 稽核原始凭证的大小写金额是否相符。
d. 职工借款凭据,是否已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不应退还原借款收据。
e. 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
附件。
f. 原始凭证不得涂改,挖补。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票单位的公章。
g. 由外单位提供的原始凭证如丢失,应取得原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凭证号码、金额等内容,严禁外单位提供的白条凭证。
⑵记帐凭证的内容必须与原始凭证的内容保持一致,除期末结转损益及调帐类凭证外,记帐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
记帐凭证稽核事项
a. 每一交易行为发生,是否按规定填制记帐凭证,如有积压或事后补制者,应查明其原因。
b. 会计科目、子目、细目有无误用,摘要是否适当,有无遗漏、错误以及各项数字的计算是否正确。
c. 转帐是否合理,借贷方数字是否相符。
d. 应加盖的戮记编号等手续是否完备,有关人员的签章是否齐全。
e. 所附原始凭证是否合乎规定、齐全及手续是否完备。 f. 记帐凭证编号是否连贯,有无重编、缺号现象,装订是否完整。 g. 记帐凭证的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是否已登录日计簿。
h. 记帐凭证的调阅及拆阅是否依照规定手续办理。 (3)定期审核凭证帐簿和报表之间是否相符;
会计报表之间,会计报表各项目之间,凡有相对应关系数字是否一致;
本期会计报表与上期会计报表之间有关数字是否相互衔接;如果不同会计年
度会计报表中各项目内容和核算方法有变更的,是否在年度会计报表中加以说明;
会计报表的数字有无篡改,是否真实,计算是否准确; 报表的编号、装订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齐全、送报有无缺漏; 报表保存方法及放置地点是否妥善。
内部(关联)往来帐,是否及时核对并按月填制未达帐明细表,核实产生原因。
(4)定期审核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账、总分类账和日记账是否相符。
4.审核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动和结存情况,并与账面记录进行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并查明账实不符的原因。
5.检查各种质押品、寄存品及其他有价值的凭证单据时,应注意其是否存放库内,并应根据开出收据的存根副本及有关帐册与库存核实是否相符有无漏记,如另存其他地点,应查询原因并检阅其有关单据。
四、稽核人员要对所审核签署的凭证、帐簿、报表、成本标准、财务收支负责。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一、会计档案的构成
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验资报告、审计报告等会计核算及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簿。
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
销毁清册。
二、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1.账册管理
及时将记账凭证装订成册;
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科目文件,并装订成册;
月末结账后,须及时打印月度会计报表,并连同报表附注及文字说明等归档;
月末结账后,须将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及其他应归档的会计资料及时归档;
年终决算后,及时打印会计帐簿,将财务档案及时归档。 2.电子档案管理
数据备份:每月结账后须将明细账、参数文件(包括科目文件、部门文件、客户文件)作电子档案永久性备份,并将记账凭证作临时性备份;
每年应定期将硬盘数据作一次性全部备份,并双重备份存放于不同地点。
3.会计档案的整理立卷
会计年度终了后,对会计资料进行整理立卷。会计档案的整理一般采用“三统一”的办法,分类标准统一、档案形成统一、管理要求统一,并分门别类按各卷顺序编号。
分类标准统一
一般将财务会计资料分成一类账簿、二类凭证、三类报表、四类文字资料及其他;
档案形式统一:案册封面、档案卡夹、存放柜和存放序列统一; 管理要求统一:建立财务会计资料档案簿、会计资料档案目录;会计资料装订成册,报表和文字资料分类立卷,其他零星资料按年度排序汇编装订成册。
4.会计档案的装订
会计档案的装订主要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文字资料的装订。
(1)会计凭证的装订
一般每月装订一次,装订好的凭证按年份妥善保管归档。 会计凭证装订前的准备工作:分类整理,按顺序排列,检查档案期间、编号是否齐全;
摘除凭证内的金属物(如订书钉、大头针、回形针),账页或附件要折叠成同记账凭证大小且要避开装订线,以便翻阅保持数字完整;
整理和检查凭证顺序号,如有颠倒要重新排列,发现缺号要查明原因。要检查附件是否漏缺,领料单、入库单、工资、奖金发放单是否随附齐全;
记账凭证上有关人员(如财务主管、复核、记账、制单等)的印章是否齐全;
会计凭证装订时的要求:
装订时尽可能缩小所占部位,使记账凭证及附件保持尽可能大的显露面,以便于事后查阅;
凭证外面要加封面,封面规格略大于所附记账凭证; 装订凭证厚度一般1.5厘米,方可保证装订牢固,美观大方。 会计凭证装订后的注意事项:
每本封面上填写好凭证种类、起止号码、凭证张数、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员签章;
在封面上编好卷号,按编号顺序入柜,并要在显露出表明凭证种类编号,以便调阅。
(2)会计账簿的装订
各种会计账簿年度结账后,除跨年度使用的账簿外,其他账簿应
按时整理立卷。基本要求是:
账簿装订前
首先按账簿启用表的使用页数核对各个账户是否相符,账页数是否齐全,序号排列是否连续;然后按会计账簿封面、账簿启用表、账户目录、该账簿按页数顺序排列的账页、会计账簿装订封底的顺序装订;
活页账簿装订要求
保留已用过的账页,将账页数填写齐全,去除空白页和撤掉账夹,加封面、封底,装订成册;
多栏式活页账、三栏式活页账、数量金额式活页账等不得混装,应按同类业务、同类账页装订在一起;
在账本的封面上填写好账目的种类,编好卷号,会计主管人员和装订人(经办人)签章。
账簿装订后的其他要求
会计账簿应牢固、平整,不得有折角、缺角、错页、调页、加空白纸的现象;
会计账簿封口要严密,封口处要加盖有关印章;
封面应齐全、平整,并注明所属年度及账簿名称、编号,编号为一年一编,编号顺序为总账、现金日记账、银行存(借)款日记账、分户明细账;
会计账簿按保管期限分别编制卷号,如现金日记账按顺序编制卷号;总账、各类明细账、辅助账按顺序编制卷号。
(3)会计报表的装订
会计报表编制完成及时报送后,留存的报表按月装订成册谨防丢失;
会计报表装订前要按编报目录核对是否齐全,整理报表页数,上边和左边对齐压平,防止折角,如有损坏部位修补后,完整无缺的装
订;
会计报表装订顺序为:会计报表封面、会计报表编制说明、各种会计报表按会计报表的编号顺序排列、会计报表的封底;
按保管期限编制卷号。 5.会计档案的移交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财务会计部门在会计档案移交本单位档案部门时,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开列清册,填写交接清单; 在帐簿使用日期栏填写移交日期;
交接人员按移交清册和交接清单项目核查无误后签章。 6.会计档案的保管 (1)会计档案的保管要求
会计档案室应选择在干燥防水的地方,并远离易燃品堆放地,周围应备有适应得防火器材;
采用透明塑料膜作防尘罩、防尘布,遮盖所有档案架和堵塞鼠洞; 会计档案室内应经常用消毒药剂喷洒,经常保持清洁卫生,以防虫蛀;
会计档案室内保持通风透光,并有适当的空间、通道和查阅地方,以利查阅,并防止潮湿;
设置归档登记簿、档案目录登记簿、档案借阅登记簿,严防毁坏
损失、散失和泄密;
会计电算化档案保管要注意防盗、防磁等安全措施。 (2)会计档案的借阅
内部各单位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放原处;需要查阅入库档案室必须持本部门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外部人员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持单位正式介绍信,经财务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
借阅人应认真填写档案借阅登记簿,详细登记借阅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查阅理由、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数量、内容、归还期等情况登记清楚。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必须经本单位负责人和财务管理部门经理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限期归还;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会计档案查阅、复制登记制度和会计档案查阅登记簿,详细记载有关内容。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五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本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则上应当按照本办法附表所列期限执行。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表
顺序号 档 案 名 称 保管 期限 备 注 1 一、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和汇总凭15证 年 其中: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永会计凭证 久 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3 二、会计账簿类 日记账 3年 15年 其中: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25年 明细账 15年 总账 15年 固定资产卡片 4 5 包括日记总账 6 固定资产报废清理后保存5年 7 辅助账簿 15 年 8 涉及外事和对私改造的会计账永簿 三、会计报表类 久 包括各级主管部门的汇总会计报表 3年 包括文字分析 永久 四、其他类 会计移交清册 15年 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永久 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永久 5年 5年 包括文字分析 9 月、季度会计报表 10 11 年度会计报表(决算) 12 13 14 银行余额调节表 15 银行对账单 电子计算机处理会计帐务核算数据和资料的磁盘、软盘等,其保管年限与书面档案相同。
7.会计档案的销毁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由本单位档案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
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财务管理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会计档案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其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不得销毁。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具备采用磁带、磁盘、光盘、微缩胶片等磁性介质保存会计档案条件的,由业务主管部门统一规定,并报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备案。
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单位分立后原单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由分立后的存续方统
一保管,其他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后原单位解散的,其会计档案应当经各方协商后由其中一方代管或移交档案馆代管,各方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单位分立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相关方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因业务移交其他单位办理所涉及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原单位保管,承接业务单位可查阅、复制与其业务相关的会计档案,对其中未结清的会计事项所涉及的原始凭证,应当单独抽出由业务承接单位保存,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解散或一方存续其他方解散的,原各单位的会计档案应当由合并后的单位统一保管;单位合并后原各单位仍存续的,其会计档案仍应由原各单位保管。
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期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在办理竣工决算后移交给建设项目的接受单位,并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单位之间交接会计档案的,交接双方应当办理会计档案交接手续。
移交会计档案的单位,应当编制会计档案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档案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等内容。
交接会计档案时,交接双方应当按照会计档案移交清册所列内容逐项交接,并由交接双方的单位负责人负责监交。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经办人和监交人应当在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上签名或者盖章。
境内所有单位的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出境。驻外机构和境内单位在境外设立的企业的会计档案,应当按照本制度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预算、计划、制度等文件材料,应当执行文书档案管理规定,不适用本办法。
第十四章 会计工作交接管理制度
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职。
二、会计人员申请辞职的,应提前一个月(试用期内半个月)提出书面申请,以便单位招聘接替人员。
三、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
四、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 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尚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 2.尚未登记的帐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
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 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簿、、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电算化的单位,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
五、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派人会同监交,特殊
情况下必须由法规审计部门进行离任审计,然后进行交接。
六、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
1.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帐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帐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
2.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如有短缺,必须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册中注明,由移交人员负责。
3.银行存款帐户余额要与银行对帐单核对,如不一致,应当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并注明末达帐项形成原因。
4.各种财产物资和债权债务的明细余额要与总帐有关余额核对相符,要帐实相符;必要时,要抽查个别帐户的余额,与实物核对相符,或者与往来单位、个人核对清楚。
5.移交人员经管的票据、印章和其他实物等,必须交接清楚;移交人员从事电算化工作的,要对有关电子数据在实际操作状态下进行交接。
七、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移交时,还必须将全部财务会计工作、重大财务收支和会计人员的情况等,向接替人员详细介绍。对需要移交的遗留问题,应当写出书面材料。
八、交接完毕后,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要在移交清册上签字确认,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员的职务、姓名,移交清册页数以及需要说明的问题和意见等。移交清册一般应当填制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
九、接替人员应当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帐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帐,以保持会计记录的连续性。
十、会计人员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或者单位领导人必须指定有关人员接替或者代理,并办理交接手续。临时离职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会计人员恢复工作的,应当与接替或者代理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移交人员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办理移交的,经单位领导人(上级财务管理部门批准,可由移交人员委托他人代办移交,但委托人应当承担规定的法律责任。
十一、单位撤消时,必须留有必要的会计人员,会同有关人员办理清算工作,编制决算。未移交前,不得离职。接收单位和移交日期由主管部门确定。
十二、单位合并、分立的,其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比照上述有关规定办理。
十三、移交人员对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