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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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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工助学中心会议纪律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勤工助学中心系统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对勤工助学中心会议纪律规定如下:

第一条、 严格会议考勤。凡安排的会议,各部门必须按照会议通知的要求安排人

员准时到会。要求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会议,未经会议主持人同意,不得安排他人代会。有特殊情况需请假者,必须提前获得会议主持人批准。与会人员到会后应自觉签到。签到工作由秘书处负责,并定期汇总后在中心内部通报。

第二条、 严肃会议面貌。与会人员必须穿戴整洁得体,带好工作记录本和笔。全

员大会上,职位在及以上的成员必须穿正装。各与会人员按安排就座,保证入场安静有序。

第三条、 加强会议纪律。会议期间一律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或调至静音,会场中不

得接听电话。不得中途无故出入会场,不得早退。严禁会议过程中聊天,交头接耳。

第四条、 强化会议氛围。与会人员须服从会议安排,认真学习有关文件与会议精神并

做好记录;认真听取他人发言,同时踊跃发表自己的观点和意见;遇有争议性的问题时,若持不同的看法,可适时地提出个人看法,但注意不得影响到会议进程。

第五条、 明确会议记录。每次开会必须作好会议记录。重大会议的记录由秘书处负责,

内容记录在会议记录表格上并做好存档工作。

第六条、 保持会场清洁。与会人员会后应及时带走杂物和垃圾,将桌椅等设施放置整

齐。

第七条、 贯彻会议精神。与会成员应将会议精神认真贯彻实施。缺席会议者须在会后

主动向会议主持人了解会议精神并深入学习。

上海理工大学勤工助学中心

秘书处

2009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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