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经销协议 NO.
甲方(工厂):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长期合作,利益共享,优势互补的原则,为共同开拓国际市场和发展业务,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内容如下:
一、在本协议的有效期内,甲乙双方关系纯属买卖关系。本协议不产生代理权,任何一方不能向第三者代表另一方,若由此而致使另一方受损,则越权的一方须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二、产品
本协议所称的产品,系指甲方生产制造的_____________产品。
三、经销权:甲方给予乙方独家向_____________国家和地区出口销售产品的经销权。 四、专营权:除乙方外,甲方不得再委任其它公司为其经销商或代理商向_____________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也不得自行向_____________国家和地区出口产品。
五、价格:甲方必须向乙方提供最优惠的价格。最优惠的价格即必须低于正常贸易的价格。
六、质量:甲方承诺生产的产品符合______标准,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起的任何争议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七、交易方式:发生在双方间的每一笔交易都必须订立合同,双方均须受到每一个合同的约束。
八、数量:甲方保证每年至少向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型号产品各_________台用于乙方向_____________国家和地区的出口。
九、违约责任:甲方一旦违反本合同有关专营权的规定,则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______________.
十、管辖:因本合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