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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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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合作协议

合同编号: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一家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研发、营销、创新、品牌的全产业链权威文化企业。

2.乙方为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是一家专业从事文化交易和信息服务的公司;以及从事文化企业投融资服务等业务的公司,具有签署、履行本协议的资格与能力。

3.甲乙双方拟共同合作运营项目公司:杭州文交所非遗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暂定名)。

现双方经友好协商,秉承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就共同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内容: 第一条 合作目的

充分运用合作双方的优势,使得甲方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交易平台在艺术界形成较强的号召力,实现在未来的艺术品交易领域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为合作各方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第二条 合作内容

2.1 甲方拟与乙方合作的公司名字暂定为: 有限公司(具体以工商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项目公司”)。

2.2 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其中甲方占股比例 45 %,乙方占股比例 20 %,杭州文交所占股比例为35%。甲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乙方以货币方式出资 万元。

2.3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项目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组织机构设置、管理人员安排、日常运营、市场策略、管理体系、运营模式等一系列工作。

第三条 双方的职责

3.1乙方的职权: 3.2 乙方的职责: 3.3 乙方禁止行为: 3.4 甲方权利义务:

3.4.3、如果乙方违反本约定的义务,甲方有权终止合作并收回赠予给乙方的股份。 第四条 权益分配

项目公司成立由甲方占股比例 45 %,乙方占股比例 20 %,杭州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占股比例 35 %。其中乙方股份的50%(也就是项目公司股份的 10 %)由乙方实际出资获得,剩余股份的50%(也就是项目公司股份的 10 %)系作为甲方对乙方的附条件赠予,获得条件参考4.1.

同时,乙方全部股份暂由甲方代持(代持协议另行签署),直至第一轮融资的时候方可以解冻。乙方占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在后期资产运作当中,其转让股份时需事先通知甲方,并且甲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匹配权。

董事会人员设置由项目成立后组建,相关人员比例按照股权比例分配,相关职责成立后另行说明。

4.1经甲乙双方协商后一致确定,乙方拥有项目公司的 %的股份,满足下列条件后可以无偿转为项目公司股份,具体方式如下:

i.乙方全权筹划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正式开业时,乙方可将项目公司 %的干股转为的实际股份;

ii.当非遗运营中心达到如下目标其中之一时,乙方可将非遗运营中心 %的干股转为非遗运营中心 %的实际股份。目标如下:

1.上市品种累计市值超1亿; 2.注册用户量大于等于5万个;

3.连续十个日均交易量大于等于1000万。

4.2 如乙方提前离职,则未转化的部分股权自动归甲方所有。 第五条 保密条款

5.1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协议有效期还是终止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

5.2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之内容,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在七日内立即纠正,若违约方拒不纠正或纠正无效果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

6.2如因任何一方而使本协议另一方遭受到第三方的索赔、起诉或追究法律责任的,该违约方须赔偿遭受损失方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向第三方支付的许可费用、赔偿金以及律师费、诉讼费等。 第七条 不可抗力

7.1不可抗力指双方在订立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灾、飓风、海啸、战争等。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7.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一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及时通知协议相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相应证明,并采取措施以尽量减少协议相对方的损失。双方在确认不可抗力真实存在后,可视不可抗力对继续履行本协议的影响程度协商最适宜的解决办法。 第 其他

8.1 本合同期限为 年,自 2016 年 月 日始 至 年 月 日止。合作期限届满,未经一方书面通知,则本协议将自动延续 年。

8.2 本协议签订后,任意一方不得擅自终止或退出,且不得从事损害项目公司及联盟利益的事宜,否则需向另一方承担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违约责任。有关合作事宜,双方可在后续进一步的补充。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整体,作为双方合作的法律文件。

8.3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提起诉讼。

8.4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 8.5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为签字落款处,无正文)

甲方: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签字: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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