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书香教师评比制度
一、评选范围
以全校所有教师为评定对象,根据积分评比星级书香教师,每学期评比一次。“一星级书香教师”要求积分75分以上;“二星级书香教师”要求积分80分以上;“三星级书香教师”要求积分85分以上。“四星级书香教师”要求积分90分以上,“五星级书香教师”要求积分95分以上。
二、评比要求
(一)教师自身阅读发展
1.有浓厚的阅读兴趣和良好的阅读习惯,能充分利用平时闲暇时间进行阅读。
2.每学期有个人的读书计划与读书总结各一份。
3.能根据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每学年购书4本以上(其中1—2本为教育教学专著)每学期阅读1~2本教育教学名著专著,经常阅读教育期刊、教育报纸和论文汇篇等。
4.能在阅读教育类书刊的基础上,阅读1—2本的中外名著、童话、诗歌散文、科普科幻、长篇文学以及当代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等。
5.积极参与学校和市组织的各项阅读活动,经常性向学校阅览室借阅书籍,能写较为具体生动的读后感,每学期读书随笔不少于4篇。
6.能够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成为最爱读书学习的人,养成勤读书勤思考的习惯。
(二)教师指导学生活动
1.每天晨诵时间及时进班,对学生进行指导。
2.午读时间及时进班督导,能与学生一起每天阅读30分钟,共享读书乐趣。 3.每位语文老师保证每周一次学生进阅览室时间,每学期有2次对学生进行阅读方法的指导、课外读物的拓展、名篇精读、名著交流等。(包括指导学生如何精读、速读,如何做好读书笔记、如何查阅资料等读书方法),引导他们读好书,读有益身心的书,为他们的阅读指明方向。
4.积极指导学生参加各项读书活动,力争校级获二等奖以上,市级获三等奖以上。 三、评比细则
考核项目 类别 及分值 教育教学方面教师藏书量达到 20本以上(不包括教材练习册等)得5分;藏书量达到 15本以上(不包括教材练习册等)得4分;藏书量达到 10本以上(不包括教材练习册等)得3分,藏书量达到 5本以上(不包括教材练习册等)得2分。 每学期认真制定适合自己的个人读书计划 个 人 阅 读 发 展 (55分) 读书笔记 (25分) 读书数量 (12分) 读书计划 (5分) 学期末有一份个人读书总结 根据学校推荐的阅读书目,每学年购书4本以上(其中1—2本为教育教学专著) 订阅与本学科相关的教育教学报刊1—2份 每学期阅读1~2本教育教学名著专著,经常阅读教育期刊、教育报纸和论文汇篇并有相关文摘记录 在阅读教育类书刊的基础上,阅读1—2本的中外名著、童话、诗歌散文、科普科幻、长篇文学以及当代优秀儿童文学作品等。 每学期教师读书文摘不少于5次,每次不少于200字,每少1次扣1分 35周岁以下教师每月1篇教师读书随笔(35周岁以上可以两月1篇),一学期不少于4次,每次字数不少于600—700字,须写真实的阅读感受,发现转载网络文章一次扣3分 教师每月撰写1篇教师随笔发于校园网,须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写真实教学感受,发现转载网络文章一次扣2分 2.5 2.5 2 2 评分细则 分 值 5 自评分 查评分 扣 分 说 明 藏书量 (5分) 5 3 5 15 5 学科教研 (8分) 结合读书实际,认真进行学科研究,每学期撰写一篇相关的教育教学论文 每日及时进班指导学生晨诵、午读,未到岗一次扣0.5 保证学生晨诵、午读时间,不占用,不挪用,发现一次扣1 认真指导导学生晨诵,组织好,效果好 8 5 每日阅读常规指导 (15) 指 导 学 生 活 动 (45分) 学期阅读考级指导 (5) 每周阅读课指导(10) 5 5 5 5 保证学生每周1次进阅览室阅读时间,未上1次阅读课扣1分 语文教师每学期对学生阅读指导不少于3次 语文教师每学期向学生推荐3—4本好书,其余任课教师可推荐1—2本 语文教师组织学生制定个人阅读考级计划,力争班级80%以上学生参加考级 班主任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每年读书各项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积极组织参加市级相关读书活动 2 3 其他读书活动指导 (15) 5 5 附加分 1.学生参加市级以上读书活动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指导教师 加2、1、0.5分。 2.教师在市级、省级、全国刊物发表文章的,每次加2、4、6分 3.学生在市级、省级及以上报刊杂志发表文章,指导教师每篇每次加2、4分。 书香教师每学期评比一次,评前四位老师,获奖教师各奖励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