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的让给私车使用,即规定所有住宅小区内一律不准公车夜晚停泊。 以某小区为例,该小区原设的地面停车场、车库和地下车库仅可供约250辆车停泊,而目前实际停车数已达500辆左右,且有不断增加的趋势,居住环境已大打折扣,业主意见很大。据初步统计,500辆车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各类公车(其中有不少是机关用车)。如果一下子减少三分之一的车辆,停车矛盾肯定会有不少缓解。 公车夜晚停泊住宅小区,从情理上讲既侵害了广大业主的利益,又浪费了公家的资源(不少机关单位的停车场、库晚上空空如也)。按有关规定,公车是不准开回家的,许多部门和单位也是这样执行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公车开回家的现象还是普遍存在的。这也正是广大老百姓深恶痛疾的一种现象。为此,建议有关部门能从/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0出发,在加快公车改革的同时,下文重申有关公车管理规定,真正让利于民。 如果包括停车费用在内的汽车使用成本足够的高,一部分人就会放弃使用小汽车,转而利用其它的交通方式。但是前提就是他有其它交通方式可以利用。如果没有其它交通方式可以利用的话,小汽车的使用成本再高,他也不会放弃使用小汽车。所以,我们要尽快加速的就是完善公交系统,提高公交的服务水平,比如说公交的覆盖率、可达性,公交的方便程度、公交的舒适度,使得公交有强大的吸引力,从而从根本上来解决问题。那么截流和开源应该相结合,我们不仅要堵,尽量让个体交通工具的利用者感到不方便,要付出巨大的成本代价,同时还要收,使得他们觉得用公交有好处,又方便,又快捷,又省钱。 另外,通过提高停车费用得到了一定的收入,这个收入应该全部用到公交设施的改善上,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的改善,既是我们城市发展的根本方向,也是这笔钱正确使用的方向。 众多老小区在设计建造之初,没有考虑到停车位,使得私家车只能停在公共通道上,甚至是人行道上。针对老小区停车位严重不足的问题,首先要做好市民的引导工作,市民买车之前应考虑车库车位的配套。如果住在没有车库车位的老小区内的市民,有条件的就应当搬迁到新小区后再买车。 另外,充分发挥业
主自治作用,要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的车辆停放秩序加以规范,特别是消防通道要严禁停车,对在小区内违规停车的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采取措施外来车辆的进入和停车过夜。在大力提倡建设和谐社会的今天,以人为本,加强管理,明确物业管理部的权利和责任,共同建设和谐社区,已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 物业公司要加强对小区停车管理,结合实际,配合业主大会共同制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针对小区,,, 宁波工程学院学报201X年第2期通,提高小区车位利用率,切实做好小区车辆通行和停放秩序的管理。 针对部分小区因停车场(库)租金售价较高,业主宁愿停在小区地面道路而使现存停车场(库)空位情况,应逐渐取消道路上停车/赶鸟入笼0。 目前有些小区已建的停车区域中,大多是露天区域,占地多,利用效率低。如果能够推广或者强制推行立体车库的运用,那就等于在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又多修了几个停车场。至于资金,考虑到目前露天或地下车位基本在10万元左右,立体车库完全可以通过出售车位实现资金的筹措,其养护也可以通过停车费实现,具有可行性; 面对住宅小区停车难现实,可在现有的城市规划,略作调整,在每隔一定距离的区域内,或是在居区集中的地方附近,建造社会停车场,通过这一城市基础设施来缓解小区内停车难的问题。社会停车场的规模要能辐射周边一定范围内的住宅区及商业用房,同时还要考虑城市发展的变化,最好是立体建筑,这样不至于占用过多的土地。对公共停车场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要按产业化的模式来运作,
一是要突破传统,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地参与公共停车场建设,形成、企业、个人共同参与停车场的开发建设。 二是要使投资者拥有公共停车场的经营权并有扶持,使公共停车场建设有好的回报。 例如可以建立停车场作业基金,以充实资金来源;制定办法,鼓励民间投资兴建停车场,指定银行提供优惠贷款;兴建停车场可减免地价税及房屋税等诸多优惠条件,吸引民间投资建设停车场。在住宅小区周围优惠供应土地,不妨多建一些大规模的停车场,这样可以缓解一下停车难的问题。按现行免征或少征停车场
营业所得税,提供贷款贴息等优惠,积极吸引、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公共停车设施,实现/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0的良性循环。
Abstract:iththedevelpmentfecnmyinthelargeandmediumcities,thenumberfprivatecarshasin-creasedrapidlyandmreandmrefamiliesillnthecar,yetmstfresidentialquartersarestillshrtfenughparkinggaragesandspace,asaresul,tcarsillbeparkedatrandm,hichhasseriuslyaffectedthelifefinhabitants.Suchprblemhasbeeaheadacheaffectingthesustaineddevelpmentfacity.Thepaper,basedntheinvestigatinandanalysisasellastheexperienceabrad,putsfrardfeasibleslu-tins.第四篇:《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住宅小区停车难与物业管理问题,是一件涉及千家万户市民群众利益的难事情,也是一个涉及社会公共管理的大问题。为此,我们开展了认真细致的调研工作,现将主要研究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住宅小区停车和物业管理的基本现状与根源分析今年4月,在市房管局和物业管理中心的支持配合下,我们开展了常州天宁、钟楼和戚区三城区住宅小区汽车停放和物业管理现状的普查工作。普查工作由市统计局城调队实施,对城区的83家物业企业和260个住宅小区进行全面摸底调查。我们按照规划设计上不同时期的公共设施配建标准,把260个住宅小区分为三类:
1998年之前建造的老小区114个,1998年至20**年之间建造的次新区87个,20**年之后建造的新小区59个。从5月上旬开始,联合房管、规划、、建设、物价等部门,组成调研组,对15个样本小区进行了实地调研;与相关部门、物业管理企业、开发企业、业主委员会分别召开了座谈会,进一步听取街道居委会、企业经营者和业主代表的建议和意见;我们还赴深圳、广州、苏州、无锡等城市学习取经,特别是到全国率先系统解决停车难的杭州市进行考察学习,与该市交警、房管、、物价等部门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在此,需要说明的是,物业管理的概念已经改为物业服务,小区保安改为秩序维护员,考虑到使用习惯,本课题仍沿用原先提法。目前,
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已经演变成为社会热点难点问题,情况错综复杂、不容乐观。在停车方面--既存在“停车难”又存在“停车乱”。从目前情况来看,小区停车矛盾十分突出。市民纷纷反应: 上班单位车难停,下班回家停车难,出门到处难停车。停车泊位供需矛盾突出,截至今年3月底,260个小区入住总户数1 9.1万户,汽车拥有量为
4.17万辆,而已开发完成的泊位只有 2.1万个,短缺
1.97万个,标准缺口率达48%;扣除区内道路规范划线停车,加上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车辆和未来增幅30%的增量车辆,缺口总量达2-3万个。114个老小区基本没有配建停车设施,1998至 20**年之间建造的次新区,不仅规划配建的车位只到位60%,而且车位需求量最高,缺口率达65%,如:
润德半岛、世纪明珠园、人民家园、怀德苑等;20**年之后建造的小区,由于规划车位比的调高和各项管理措施的到位,短缺矛盾并不十分突出,但使用率不高。许多小区停车处于混乱状态,车辆充斥小区路面,拥挤不堪;路面双向停车,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隐患严重;业主为“节省”养车开支,有库不停、有位不用;挤占、破坏人行道和绿化带;小区交通不畅,冲突时有发生。根据我们的问卷调查和对问题的深入了解,造成我市住宅小区停车难、停车乱的根源,除了我市私家车每年以30%以上的速度增长的客观因素之外,还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规划车位指标偏低。260个住宅小区平均规划系数仅为0.14。 二是规划指标的实际执行率不高。20**年以前的小区规划系数是0.15,而实际建设系数是0.11;201X-20**年,小区户数车位比的规划系数是0.47,而实际建设系数只有0.28。紫阳、新天地、河滨、
银河湾等小区规划执行率都只在25%-38%之间。 三是已建车位(库)未能物尽其用。260个小区中有2
1.9%的小区存在车位闲置或不能使用的情况,未使用车位数5849个,其中有60%的车位只售不租,有17%的车位处于闲置状态,有 7.8%的车位被改变用途,有16%的车位无法正常使用。安阳里、项家花园、虹景小区、花园西村 50%-70%的车库挪作他用,一些小区特别是次新区已建泊位因建筑质量和设计上的原因而不能使用,如锦绣南园、红梅公寓等小区均存在类似的问题。
四是泊位购置价格过高。我市小区车库价格均在10万以上,香江华廷、河景花园等已建新小区以及核心城区在建小区的车库价格均高达16-18万。目前,一些开发商采取了一次性租断的变相出售方式,业主难以承担。五是停车的管理主体和管理制度缺损。由于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小区的交通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导致交警部门“无权”将管理的触角伸进小区;省物业管理条例对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行为缺乏细则性的规定,致使物业企业的停车服务没有规范性的管理标准;城效管理中未将小区的停车秩序纳入考核范围;缺乏对车主的制约制度,车主文明停车的意识不强。物业管理方面--一方面业主对物业管理的满意度不高,另一方面是物业企业难以生存。业主对物业管理环境不满的主要表现:
老小区和次新区公用设施不到位,老小区短缺率为32%,次新区短缺率为22%;小区内存在乱开店、乱设摊、乱搭建、乱排放等现象;小区开发建设所遗留的问题常常得不到有效解决;开发商在售房时期以物业管理作为卖点,高价补贴物业,一旦开发完成后,就中断补贴,造成物业管理水平大幅度下降;部分小区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存在父子、输血关系,队伍素质不高,服务意识淡薄,服务水平低下;一些为小区配套的公共设施未能正常使用或擅自改变了使用功能,特别是部分业主因得不到停车泊位而拒交物业费;部分物业管理企业收费不透明,服务承诺不兑现;小区内盗窃频发等治安问题,不仅极大地损害了居民的切身利益,而且促使业主与物业企业的矛盾十分紧张。
物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
市区136家物业企业亏损面达5 6.62%,平均利润只有
2.3万元。这次受调查的83家物业企业的经营情况更加困难,管理老小区和次新区的项目几乎全部亏损,新小区情况略为好点。相当部分的小区居民不满物业管理,纷纷采取拒缴物业费的极端方式,从而导致物业企业难以生存、居住环境质量日益下滑、居民抱怨情绪严重的恶性循环。截至3月底,全市天宁、钟楼、戚区19万住户中有 6.4万户欠缴物业费,比例高达三分之一以上。同时,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自然增长机制未能建立,用工成本逐年上升,水电等不合理负担较多。一方面成本居高不下,不断向上攀升,另一方面物业管理费收缴率逐年下降,从而导致物业企业经营陷入困境。目前,我市许多小区业主与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日趋严重,群众与企业的呼声越发增多,翠竹北区等小区收缴率从四年前的80%下降到58%,勤业 一、
二、三村的收缴率只有30%,甚至像金色新城等这样的新小区的收缴率也不到50%;近几年来,我市不断发生物业企业撤离小区的现象,如荷花池公寓、广景山庄、芦墅广景苑等小区。分析物业管理矛盾的根源,主要是以下几个因素:
1、法律法规不完善。一方面缺乏与物权法相配套的实施细则,我市又无立法权;另一方面,我市规范性文件的建设工作,在一定程度上滞后于小区物业管理和停车新的发展需求,致使实际工作中出现有法难行、无法可依的现象。 2、管理不顺畅。
一是社会管理没有延伸到终端,一些法规在小区中出现梗阻、断层现象,乱开店、乱停车、盗窃等影响居住环境质量问题未能
得到遏制;
二是基层党支部及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三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制约,共建和谐小区的机制没有建立,居委会名义上是自治组织,现实上是从事党政工作,但在处理业主与物业矛盾中“名不正、言不顺”,解决基层矛盾的一线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对其缺乏考核激励制度,社会管理的积极性不足,特别是社区居委会和物业企业在协调解决与上级部门相关的具体事务上,显得为力。 3、市场主体不对称。业主个体直接面对物业企业或开发商必然处于明显弱势,而我市目前业委会尚未普遍建立。业主自治意识不强,据调查,62%的业主对业主委员会不清楚、不参与。对业委会的设立、监督以及主要人员的权利和义务没有形成统一有效的规范。【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业主委员会的自治能力、内控能力、团队精神和依水平不高,业委会成员服务全体业主的动力不足,年纪轻、能力强的现职人员更不愿加入业委会。另一方面,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很低,实力不强,规模不大,素质不高,管理人员、高学历层次、技术职称等方面的比例都低于全国水平,物业管理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不强。
4、市场环境不和谐。某些新闻的导向有偏差,部分群众对物业管理行业存有偏见,“享受免费午餐”的习惯在相当范围内存在,物业的“佣人”地位和劳动成果得不到应有的尊重,少数离退休干部、现职领导、司法人员和教师等机关公职人员,带头欠缴物业费,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
5、市场制度不健全。物业企业进入市场的门槛过低,市场的进退制度不规范,对业主和物业企业制约有效的社会诚信系统未能建立。追讨恶意欠费的司法程序过长,成本过高,企业难以维权。对开发企业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完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屋质量差,随意更改规划设计,公用配套设施数量不到位、技术标准不达标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一些小区建管不分掩盖着前期遗留问题,或转嫁给后进
入的物业企业,开发项目前期的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有待全面推进。业主与开发商、物业企业的纠纷在基层和司法诉讼层面上得不到高效解决。物业管理菜单式的分项消费制度未能建立,业主不能明白消费、透明监督。许多物业企业把出租公共共用设施和停车管理费作为重要的收入渠道,千方百计扩大路面停车,帐目不清,隐瞒收益。 6、管理不完善。在扶持、监管物业管理产业上,一些部门存在着职能错位、缺位和越位现象,扶持物业管理这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没有形成,对小区内违规违章现象执法不力,把某一些义务和负担转嫁给企业,对物业管理费和停车费的价格水平还不够高,一些部门的工作协调不到位。特别是基层行政组织事务多、经费少,就搞违章搭建或出租老小区仅有的公共用房公共设施,以补充管理经费不足。
7、公用设施不配套。在老小区和次新小区中,物业管理用房、社区服务用房、公共车库等存在不配套不完善的现象,在调查中有34个小区要求解决公用设施不足的呼声很高。与深圳标准比较来看,深圳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的标准是国家建设部制定并即将出台相关规定的重要参考。该市按每个社区管辖 6000-10000人口规模,要求社区各类管理、服务用房是1100平方米以上,户外文体广场是1000平方米以上,而我市(不含武进区)社区各类管理服务用房平均规模仅为360平方米,500平方米以上的只有69个,223个社区设施低于500平方米以下。总之,从根本上说,公用设施上的硬件不足和管理制度上的软件不优,共同导致了停车难和物业管理矛盾。解决存量问题,一靠管理二靠建设;防范增量问题,靠的是规划的执行和制度的创新。只有设施补起来、管理跟上去,才能解决好现实中的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
二、关于解决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目标、原则和工作思路的建议重要意义:
解决好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是人民群众之所盼,物业企业之所愿,城市文明之所趋,固本强基之所需。总体目标:
一是在解决停车难上逐步实现停车有位、停放有序、收费合理; 二是在解决物业管理问题上,以有物业管理用房、有治安警务网点、有汽车停放泊位、有文化活动场所、有社区服务设施和自治好、秩序好、环境好、邻里好、风尚好、治安好“五有六好”为目标,着力推进市场化、高水平物业管理的全覆盖,使小区生活居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此外,需要说明的是,许多有车家庭希望停放的车辆能够得到安全保障。考虑到相关赔付保险制度已经建立,而建立管理单位的风险规避机制并非是地方所能解决的问题,因此我们建议,要强化管理单位的责任,在收费的同时履行好看管的义务,督促其为车主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近期目标:
1、围绕停车有位,以老小区、次新小区为重点,三年增设停车泊位2-3万个。
2、围绕停放有序,规范停车秩序,保障无车群体的行路权,保证消防、紧急医疗通道的畅通,为车主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 3、围绕收费合理,建立合理价格体系,降低停车收费水平特别是车库租用价格,减轻车主停车负担,并对利用小区公用道路和设施停车而产生的经营收益,建立合理的分配制度,保障无车业主的合法权益。
4、完善老小区和次新区公用服务设施,分三年,为三城区60个矛盾突出的老小区和次新区补建一批停车和其他公用服务设施,并对人员混杂、盗窃频发、有实施条件的开放式老小区实行整体或局部封合式改造,切实落实长效管理。
5、为廉租房、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全免物业费,为经济适用房家庭减半物业费。我们建议,酌情将以上近期目标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主要内容。指导原则:
1、以民为本与兼顾各方相结合,积极稳妥地化解停车难中的矛盾。积极适应有车家庭飞速增长的大趋势,因势利导,以民为本,牢固树立停车场和停车设施是公品和基础设施的理念,各级部门和单位要让利于民,更不能以停车谋利。要按照“满足生活地停车、控制核心城区工作地停车”的城市停车现代管理理念,在满足停放、规范停放的总原则下,拓展停车资源,规范停车秩序,总体降低收费水平,兼顾无车人群、开发商和物业管理企业的现实利益,兼顾停车产业化的需要,兼顾有关部门和城市基层组织的积极性,兼顾不同区域的地租差异、不同小区的服务等级,兼顾区外工作地的停车需求以及对城市动态交通的影响,满足城市居民生活质量提高所产生的日益增长的停车需要,千方百计均衡和协调不同利益群体的矛盾。 2、培育主体与转变职能相结合,推进物业管理市场化、产业化、规范化。物业管理中的矛盾实际上是反映了这个市场行业的不成熟性和成长的初级阶段性,市场的供需矛盾需要市场机制来调解和配置,因此,必须把培育和规范业主的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企业这两大主体作为首要环节,紧紧依靠业主自治和市场机制解决物业矛盾,同时,也要切实解决社会公共管理在小区领域的错位、越位和缺位问题,逐步偿还历史欠账,积极满足硬件需求,着力创新监管制度,以市场环境和市场制度的改善,促进物业管理产业的发展。 3、部门协作与重心下移相结合,充分发挥城市党和行政基层组织的一线作用。当前,我市的城市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最重要的经验就是通过“下放权力、重心下移”,实现了对社会管理的纵向延伸,但是面对宝塔型的社会结构,许多方面管理的触角仅仅是下放到区和街道,小区围墙外的管理到位了,而围墙内的问题却未能解决或解决不力。从理论上讲,物业管理问题属于社会管理的范畴;从实践上讲,物业管理问题是城市管理中最基础的层面。要解决住宅小区面广量大、繁琐复杂的各种矛盾,“让小区也动起来”,促进城市管理的再创新和再提升,就必须以社区党支部和居委会为重要依托和载体,强化考核,激发动力,依托其把管理、协调和服务的触角延
伸到群众的家门口,从而把物业管理中的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 4、加快建设与加强管理相结合,解决难停车和乱停车问题。严格管理才能制止停车乱,才能避免资源浪费。【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文章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出自个环节改革探索:
1、多管齐下,兼顾各方,建立小区停车地下场库的统一收费价格。第一,降低人防车库现实租用价格,切实改变人防车库被开发商或物业企业作为经营资源的做法,充分利用人防车库这一国有资产为民服务,对其实行指导价;第三,鉴于开发商产权车库占用业主的公共资源,不能简单地实行开发商单方面自主定价,也要实行;第三,将地下人防车库、开发商产权车库和公用配套车库的不同价格,加权平均,制定出统一的租用价格,但是要以每月 300-350元为上限区间(杭州360元,苏州400元),不准上浮,只能下浮,并根据不同性质的所有权,对收益分配进行合理规定,其中人防车库收益必须归分配使用。这种加权平均、统一定价的办法,不仅增强可操作性,促进小车进车库,也均衡了业主、开发商和物业企业的利益。与此同时,要对占用业主公共空间的开发商产权车库,强化成本核定特别是土地成本的核定,遏制出售价格不断攀升的势头,并发挥对开发商的“窗口指导作用”,规定开发商产权车库2 年内未能出售就必须出租,抑制其只售不租或变相强制出售的行为,引导小车停放进场库。
2、稳定当前小区路面停放收费价格水平;
3、对于城市道路道板和公共空地停车,实行包月制;
4、对生活时段与周边单位合作停车和使用经营性车库停车,也实行包月制。对于后两者停放方式,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安全防范服务。【关于解决住宅小区停车难和物业管理问题的调研报告】各类报告第五篇:《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物业管理问题是加
强社区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综合公开电话每年受理情况看,物业管理方面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年年都是热点、难点之列。仅今年上半年,我办就接到此类投诉0余件,主要是房屋质量不好、高层供水难、卫生状况差、亮化徒有虚名、被盗现象严重、地下室或车棚挪作他用、乱搭乱建、油烟噪音扰民、强制指定消费太阳能等涉及物业管理工作的问题。就此,我办于近日进行了调研。 一、小区物业管理基本概况我市物业管理自1998年起步,现已有物管企业61家,其中二级资质企业3家,三级资质企业48家,暂定级企业10家,从业人员3000多人。已交付使用的住宅物业管理项目118个,总建筑面积66
8.69万平方米,其中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有81个小区;在建住宅物业管理项目(实施前期物业管理)27个,总建筑面积480万平方米。这些管理项目中,荣获物业管理部优称号的1个,省优称号的20多个。
二、小区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房地产市场的逐步完善以及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小区物业管理矛盾也日渐突出,其中既有业主和物业企业主观上存在的问题,也有客观环境制约带来的问题;既有历史遗留的老问题,也有发展中产生的新情况。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业主对权利义务的认识不对称。随着住房商品化、私有化程度的提高,业主的维权意识日渐增强,对物业管理企业不断提出高标准的服务要求,但也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对自身应承担的义务认识不清。表现为:
一是房屋维修养护责任意识不强,“产权归己,维修自理”的观念没有树立;
二是不服从管理,乱装修、乱搭建屡禁不止,自律意识淡漠; 三是不按时交纳或不交纳物业管理费,尤其是老旧小区。不交费的
理由多种多样,物业服务不到位自不必说,房屋质量等开发商遗留问题、邻里纠纷、下岗等都作为不交费的理由。如此恶性循环,直至物业企业服务质量下降,干脆关门走人,广大业主也深受其害。最典型的就是年初闹得沸沸扬扬的鸳鸯一村业主与新雨物业纠纷,最终两败俱伤。据了解,目前我市已有七、八家物业管理企业因收费难,物业管理工作难以为继,无奈撤出,涉及13个小区,50多万平米住宅。 四是业主委员会流于形式。很多小区业主主人翁意识不强,放弃物业管理自主权,对成立业主大会参与物业管理漠不关心。业主大会召开难,作用发挥不够,业主委员会并没有实行真正意义上的自治管理,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矛盾和问题因缺少沟通而无法解决,为小区物业管理和发展带来隐患。
(二)企业对管理服务的定位不准确我市物业管理企业从业人员文化层次普遍较低,素质不高,很难树立科学的管理和服务理念,加剧了业主和物业企业之间的矛盾。【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关于小区物业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主要表现在:
一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员工缺乏客户至上意识,服务态度不端正,服务用语不文明,服务行为不规范,对业主的正当要求不能满足,更谈不上主动帮助业主排忧解难。特别是由于物业企业造成的问题也不能得到及时解决,直接影响物业管理服务水平的提高和客户满意度的提升。
二是某些物业管理企业缺乏专业人员。日常维修是物业管理一项重要工作,维修不及时、不到位都会使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产生怀疑,甚至出现矛盾。
三是部分物业管理企业从自身经济利益出发,出租车棚、地下室等,用于经营谋利,产生的各种污染等负面影响直接侵害了业主的利益。 (三)老旧小区基础条件不配套我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分为三类:
一是缺乏物业管理配套设施的老旧住宅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区面积40%;
二是实行半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21%;
三是配套设施完善、实行全封闭管理的住宅小区,占全市物业管理住宅小区面积的39%。其中,老旧住宅区面广量大,建设标准普遍不高,历史欠账多,硬件环境、公建配套、区内公共秩序、居住对象的弱势群体、管理运转等各种矛盾突出。具体表现在:
一是可用于小区管理与服务的物业管理用房、车库配套设施数量低,无法建立市场化管理运作机制。
二是安全防范设施匮乏,大多是敞开“不设防”住宅小区,无法实行封闭管理,小区环境秩序混乱,治安案件时有发生。
三是小区支干道路、宅前道路出现不同程度的破损,小区公建配套用房及房屋本体屋面、楼道墙面等公共部位陈旧、破损严重。 四是地下管网不畅,经常出现下水堵塞或雨天积水问题。五是小区绿化布局不合理,常年失养,地被植物逐年减少。六是收费率低,每月每户在4—10元,且只能收到50%,物业企业基本上只是对小区进行维持型管理。
(四)开发商遗留问题的解决不到位开发商遗留问题突出,相关部门没有按规定进行验收,严重影响了物业管理。
一是新建住宅小区交付使用条件不明确,对交付使用环节缺乏有效监督,一些项目交付使用时往往绿化、封闭、道路等配套设施尚未完善,业主未得到承诺利益,引发物业服务收费矛盾,也制约了物业管理的顺利开展。
二是有些公建配套设施,如:
车库、地下室、架空层、活动中心、会所等权属界定不清,易引发纠纷。有的开发商侵占和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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