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1 / 9 A0 文件发放范围
副本发放单位: □董事长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管理者代表 □财务部 ■采购部 ■业务部 ■人事部 ■模具工厂 □模具生产部 □模具工程部 ■压铸工厂 □压铸生产部 □压铸工程部 □压铸项目部 ■品质部 □文控体系办 本副本编号(文控中心分发副本时填写): 正本保存单位:文控中心
文件发行/修订履历
版本号 A0 制作/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归档确认/日期:________________ 归档人/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受控文件”章不是红色的,那么此文件未经DCC受控管制,为无效文件
日 期 2015-3-5 内 容 首次发行 制作/修改人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2 / 9 A0
章节号 1 2 3 4 5 6 7 内 容 目的 适用范围 参考文件 定义 职责 程序 附件 页 次 2 2 2 2 2-3 3-9 10
1
目的
藉由适当的检验、量测与实验室设备的管制及校验作业,使量测设备维持其准确性与稳定性 以确保产品的量测质量。 2
范围
公司内部所有之量测仪器设备 3
参考文件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YH-QP-04-03 4
定义 无 5
职责 5.1
品质部
5.1.1 全厂所有量测仪器设备及标准件之校验管理 5.1.2 标准件之保管及校验追溯
5.1.3 保存校验记录并分析校验记录及调整校验周期 5.1.4 建立自动召回制度,避免逾期之量测仪器被使用 5.2 5.3
采购部:量测仪器设备的采购及服务合同的签订。 使用单位:
5.3.1 需定期对所使用、保管之量测仪器设备做好保养 5.3.2 执行量测仪器设备校验送校作业
6
程序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3 / 9 A0 6.1 请购、验收:量测仪器设备之请购,应依公司采购流程规定办理;经测量室验收判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1.1 请购量测仪器设备时,需会签品质部,以确保所申请之量测仪器设备能满足日后校验管理及使用
的需求。主要核对范围如下: a) b) c)
新购之仪器是否充分评估其精确度、有无替代品以及未来使用性等。 公司内部是否有相同功能之量测仪器设备可供使用,以避免资源的浪费。 供应商是否有足够的技术及售后服务能力。
6.1.2 新购入量测仪器设备必须经过仪校。必须提供校正报告和合格证后,品质部才能登录【检测器具
管理台帐】,并永久保存。同时更新【年度仪器校验计划表】并呈品质经理核准。 6.1.3 所有量测仪器设备必须赋予一个识别码以利于管理,其编码原则如下:
6.1.4 新购入之量测仪器设备需内校的经内校员校验,需外校的送外校正后才可实际使用。 6.1.5 量测仪器设备之使用说明书及相关附件由品质部管理。 6.2
校验管理:量测仪器设备应依据校验周期定期送往指定校验机构校验,外校服务机关应为国家标准实验室、原级标准实验室或经国家发证的校验机构。(注一:原级标准是保存于各国原厂实验或授权校正实验室,其校正系由各国实验室自行调校,然后各国测试结果相互比对)。校验的具体作业按量测仪器设备校验流程执行。 6.2.1 校验周期
6.2.1.1 校验周期的订定系依据制造者的规格、前次的校验结果、使用方法与实际使用状况以及校验
机构或制造厂商的建议等决定之。
6.2.1.2 新购量测仪器设备或标准件之校验周期的判定,视其稳定性、厂商、校验单位之建议可将校
验周期延长之。
6.2.2 校验方式:校正方式可分内校、外校及无需校验等。
6.2.2.1 内、外校定义:
a) b)
实验室使用之标准件一律外校。
对环境、安规有特别要求的量测仪器设备一律外校。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c)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4 / 9 A0 对国家要求强制检定的量测仪器设备一律外校。
6.2.2.2 对精度要求不高或厂内有标准件,并且有内校能力的量测仪器设备实行内校。 6.2.2.3 无需校验:
a) b)
凡属参考性质、辅助设备、重要性不高并且无准确度要求的仪器量具。
凡是被列为无需校验之量测仪器设备,其所量测之值皆仅作参考,不可作为资料撷取或判定用.
6.2.3 误差值是依照仪器自身规格或国家检定规程定订,且需满足生产与测试要求,若校验超出规定者
应与使用单位联络是否符合使用;若不符时需贴示暂停使用标签,并立即移离使用区及安排维修。 6.2.4 所有测仪器设备都必须备有校验规范(相似之仪器设备或具有相同型式、等级、相同的校验点、
环境条件和准确度要求等,可共享同一校验规范)。
6.2.5 校验规范必须包含基本的校验规格资料,如校验点、环境条件、校验标准条件和准确度要求等,
并依量测仪器设备本身所附之准确度规格或国家规程计算“容许误差范围”,作为允收判定之依据。
6.2.6 使用的标准件及其配附仪具必须列表,包含制造厂名、型别、规格,若使用相似品应有相等的准
确度。
6.2.7 校验人员应依照校验规范之校验步骤执行校验工作。若无校验规范时,可使用制造者手册之方法、
市面发行的方法或自行制定校验方法,唯应该将校验的方法记载,以供追溯或下次使用。 6.2.8 当使用新的标准件或变更、改良校验方法时,应迅速修正校验规范。 6.2.9 校验完成后,应贴示校验标签,并填写相应的校验报告。
6.2.10 量测仪器设备校验作业,必须在校验室内,依校验程序执行,体积大或不易拆除搬者可在现场进
行校验,但环境必需满足校验作业的要求。
6.2.11 送外校验返厂之量测仪器设备,应由校验单位先行确认合格后方可使用。 6.3
标示
6.3.1 公司所有量测仪器设备均应贴有状态标示,以显示该量测仪器设备的使用区分或使用状况,所有
显示状态之标签依校验标签一览表标示。 a)
校验合格标签:该标签须填写如仪器设备编号、本次校验日期、下次校验日期、校验者章等资料,并贴附于合格之仪器设备上。
b)
无需校验标签。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5 / 9 A0 c) 暂停使用标签:仪设尚待校验、损坏、待修或逾期未送返校验之仪器设备,则标贴本标签并且禁止使用。如果量测仪器设备闲置长期不再使用,可改贴暂停使用标签不做校验。
d) 使用标签(黄色):某个功能或量程禁止使用时,则标贴本标签注明禁止使用之内容。
6.3.2 任何校验合格之量测仪器设备除非受(如水洗易脱落者允许以作记号方式代替),否则须张贴
“校验合格”标签(绿色),委外校验之仪设需贴有外校单位之标签标示。
6.3.3 标签之制作应力求清晰醒目,所填资料应不易擦拭或消失,标签之贴法应力求于仪器设备明显处
并与边缘平行正贴之。
6.3.4 量测仪器设备上之标签,若有破裂、损坏、模糊不清时使用人员应迅速通知品质部做处理。 6.4
校验报告
6.4.1 校验报告不论是公司自行校验的结果或是送外校验之报告,均应包括下列信息:
a) b) c) d) e) f)
校验日期、校验报告编号
受校量测仪器设备/标准件名称、厂牌、型式、仪器设备编号 校验时的环境状态(温度、湿度) 校验结果
校验追溯(何种校验规范或作业说明书) 校验者之签名或盖章,并呈部门主管审核。
6.4.2 一般的量测仪器设备的校验报告至少保存二年,而作为最高级次标准件的校验记录则一直保存至
不再作为最高级次标准器使用为止。具体依照【记录管制程序】作业。
6.4.3 【校验记录表】及外校报告存放于品质部,若现场需要矫正资料时,由品质部附贴于量测仪器设
备上供其使用。
6.5
仪设强制召回
6.5.1 测量室每年年初应提出【年度仪器校验计划表】。
6.5.2 为确保量测仪器设备能依规定的校验期限送校,测量室应依校验计划表强制召回。 6.5.3 测量室依据资料将到期的仪器设备以【联络单】于通知使用单位按时送校。
6.5.4 使用单位接到通知书后,如对所安排的校验日期有所意见时,应立即与校验负责单位协调校验日
期,否则即依所订日期安排送校事宜。
6.5.5 量测仪器设备逾期不送校,测量室应于该量测仪器设备应校日三日内贴上“暂停使用”标签,禁
止现场再使用,并立即安排校验事宜。
6.6
仪校环境与设施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6 / 9 A0 6.6.1 为维持适当的校验环境,以减少校验调整与补正的困扰。其温湿度必须维持在温度20~25℃、相对
湿度25%-85% 范围内,并记录于 【温/湿度记录表】。
6.6.2 校验量测仪器设备时,应记录当时之环境温湿度,并确认是否在管制范围内,若超出界限时,应
立即停止进行校验工作,待恢复正常条件并稳定后,始可进行校验工作。
6.6.3 量测仪器设备于进入仪校室前应先清洁干净。如需拆卸仪设,应在室外进行并清洁内部后再进入
仪校室。
6.6.4 仪校室应保持整洁,室内各工作区域应有明确标示。 6.7
仪校人员资格
6.7.1 校验人员应培养其稳定的情绪、感觉的平衡、思维和动作的灵活以及仔细作业等特质。 6.7.2 校验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数理处理能力、理解力和判断力。 6.7.3 新进人员之训练应着重于下列几点:
a) b) c) d)
质量及环境管理系统。 基本统计技术。
基本校验原理、校验方法、测试器、标准件及追溯体系。 专业技能(各工作领域、仪设的矫正技术)。
6.7.4 在职人员的训练:
a) b) c)
6.8
纠正措施
6.8.1 校验结果发现有校验不合格时,应即采取以下措施:
6.8.2 应即研究、分析发生不合格的原因归属。若确认为量测仪器设备本身之问题时,须立即通知使用
单位评估分析先前量测结果的有效性及其对产品质量影响程度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依【失效仪器评估表】之分析结论行动, 其追溯范围可由制程到成品仓库,若产品已出货至客户时,要立即通知客户作相关的处理,其追溯之结果及检验资料应书面记载并适当处理,连续追溯三批无异常后方可结案。
6.8.3 失效之量测仪器设备需决定是否重校或维修等。经调整或修理后之量测仪器设备需再进行校验符
合要求后再使用。
6.8.4 如非量测仪器设备本身之问题,而系校验作业之原因时,应即检讨:
时常参加厂外各种量测技术研讨会、发表会及训练课程。 经常阅读各种量测技术刊物,吸收各种量测信息。 研究新仪设及新测试技术,以扩充技术视野和领域。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7 / 9 A0 a) b) c)
6.9
校验程序或检定周期 人员的训练 设备的适宜性
不合格仪器设备处理方法:
6.9.1 校验判定不合格之量测仪器设备需贴上“暂停使用”标签,并注明处理方法(如禁止使用、报废、
送修、再校验)。如发现某个功能/量程不合格时,应在量测仪器设备上标贴\"使用标签\"注明禁止使用之内容﹐并通知使用单位,作有效管控以防该仪器误用。
6.9.2 当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异常时,如现场无法及时排除故障,应把量测仪器设备移开现场送
至测量室加以分析处理(如重新校验或维修),同时需立即评估其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并采取适当处置措施,依「失效仪器评估表」之分析结论行动,其追溯范围可由制程到成品仓库,若产品已出货至客户时,要立即通知客户作相关的处理,其追溯之结果及检验资料应书面记载并适当处理。
6.10 标准件的管理
6.10.1 量测标准件必须定期的追溯国家或国际标准,并管制其校验周期,而校验服务机关应为国家标准
实验室、原级标准实验室或经国家发证的校验单位。 6.10.2 标准件选用原则
6.10.2.1 量测标准件的稳定度、灵敏度和适用范围符合所量测标的物的量测要求。 6.10.2.2 量测标准件的准确度应为已知并且高于所校验量测仪器设备10X精度。 6.10.3 标准件使用规范
6.10.3.1 标准件不可用来做校验以外之用途。
6.10.3.2 标准件严禁受震动、掉落、高温等现象之破坏。 6.10.3.3 标准件应集中存放于校验实验室。
6.10.3.4 标准若需携出校验实验室作校验测试必须做管制。 6.10.3.5 标准件送校时必须加以适当防护。 6.10.3.6 标准件送校前后应进行检查比对。
6.10.3.7 标准件发现有不合格情形时,应立即检讨其已实施校验的准确性,并作必要的矫正措施。
6.11 量测仪器设备的管制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8 / 9 A0 6.11.1 现场使用单位应对所属之量测仪器设备应妥善的保存、放置,避免碰撞、倾倒、掉落,并对量测
仪器设备每天应做点检(或仪器自我检测)动作,以避免不合格量测仪器设备的使用,保养依保养记录执行。
6.11.2 对于现场使用之量测仪器设备,应依其特性加装保护治具等安全装置,或把〝封条撕破校验无效
标签〞贴在未被授权调节的地方,如校准转换开关等;有些旋转调节开关需调在某个档位使用时应将其固定在需使用位置,(如用胶来固定),以防止对仪设不经意的调整或修改。
6.11.3 对损坏、掉落或有失效疑虑之量测仪器设备,应立即送测量室作检测/校验,以避免不合格量测的
发生。
6.11.4 暂时不用而需留置现场的量测仪器设备亦应予以清洁保管,并注意其校验期限及使用状况。 6.11.5 长期不用之量测仪器设备应送至仪校室统一保管,并列为暂停使用之仪器设备;如需再使用,应
重新校验合格后方可领用。
6.12 搬运及储存:无论是标准件和其他量测仪器设备之搬运与储存,都应保证其安全维持其性能。
6.12.1 搬运规定
6.12.1.1 不管其结构外观为何,一律视同精密仪器。
6.12.1.2 重量超过或体积过大时应由两人或可使用仪器避震防护的载具搬运。 6.12.1.3 使用包装搬运时,包装内必须有防护材料做保护。 6.12.1.4 量测仪器设备外露部分(如刻度盘旋钮等)必须加以防护。 6.12.1.5 附件必要时可以单独包装运输。
6.12.1.6 在无包装保护的情况下严禁将仪器堆栈运输。 6.12.1.7 搬运时应选择平坦的途径并避免剧烈的震动。
6.12.1.8 对有特殊要求之量测仪器设备依仪器原厂说明书执行。 6.12.2 储存规定
6.12.2.1 量测仪器设备的存放不能降低它的性能,除非其特性允许否则一律平放于桌面或架上,不
得堆栈、挤压。
6.12.2.2 量测仪器设备储存环境不得超出仪器/量具最大储存要求之规格。
6.12.2.3 量测仪器设备储存地点不可有易燃易爆腐蚀性较强的物品并避免震动、噪音等干扰源。 6.12.2.4 量测仪器设备储存前应实施保养或其他预防措施。
6.13 备用仪器管理:使用单位应依据实际需求,对主要生产量测仪器设备配置相应的备品,以确保生产与检
测的正常运作。备用量测仪器设备应处于校验管制状态。
文件名称: 文件属性: 量测设备管理控制程序 程序文件 版本号: 文件编号: 页 次: YH-QP-16-08 9 / 9 A0 6.14 保养:量测仪器设备保养应根据使用说明书及相关资料/实际使用状况,依不同的种类个别制定保养方
法,保养方式执行。
6.14.1 日常保养:所有仪器设备应按规定进行每日保养,保养内容详见各「保养记录」。
6.14.2 定期保养:一些大型仪器设备或有特殊要求的仪器设备都须按照使用说明书作定期保养,保养频
率可视实际使用状况调整,并联系原厂商或专业公司来现场完成,测量室监督核查,把保养结果详细记录于仪器保养记录表存档、保管。
6.14.3 仪器保养记录表经使用单位主管审核后每月送交品质部,品质部必须确认纪录表内容是否填写确
实或异常,保养记录保存时间为一年
6.15 故障维修
6.15.1 当量测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确认操作是否正确,若确认为仪器设备本身故障可先进行简
易维修,但不能随意触动仪器内部任何可调整部件,若不能排除故障可与代理商/制造商或专业维修公司联系送修。
6.15.2 当量测仪器设备有维修事实时,应记录于量测仪器设备的「仪器履历表」上。
6.15.3 维修后之量测仪器设备应确认是否已将故障排除后方可验收。并且再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15.4 若量测仪器设备在使用中损坏严重、无维修价值、需报废的应首先通过品质部确认、登记,并取
消校验管制。
7
附件: 7.1 7.2 7.3 7.4 7.5 7.6
【测量设备台帐】 YH-FM-16-039 【测量设备校验计划】 YH-FM-16-041 【测量设备履历表】 YH-FM-16-040 【测量仪器失效评估表】 YH-FM-16-044 【温/湿度记录表】 YH-FM-16-043 【测量设备日常点检表】 YH-FM-16-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