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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学概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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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除农村老年人口贫困的路径探讨

当中国步入老龄社会时,农村老年人口的贫困现象日益凸显。从长远看,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最终解决农村社会养老问题的关键。从近期看,应探寻多种灵活、有效且又切实可行的措施,如加大农村社会救助对老年贫困人口的覆盖和倾斜,逐步建立非缴费性农村老年津贴;将农村家庭养老纳入到法治化轨道上来;强化对农村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的引导和扶持。 我国正面临老龄化浪潮汹涌澎湃之势,社会老龄化中的民生问题亦日益凸显。其中,处于社会底层的农村老年人的生活状况最为艰辛,他们中的不少人正在演变为新的贫困群体。 与先行的老龄化国家比较,我国进入老龄社会有三大特征:一是时间短、速度快。我国仅用了不到30年的时间走完了欧美发达国家近百年的历程,并以平均每年3%的速度快速推进。二是数量大、延续时间长。我国现有老龄人口已占到世界老龄人口总量的20%,占亚洲老龄人口的50%,如此庞大的老龄人口的社会还将延续半个多世纪。三是未富先老。欧美国家是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000—10000美元时进入老龄社会的,有财力和实力应对人口老化,而我国则是在人均l000美元时就提前迈过了社会老龄化的门槛,老龄社会的不期而至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所有这些特征,在我国现实的二元经济结构中,农村较之城镇表现得更突出、更严峻,也更具危险性。

导致农村老年贫困的客观因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三类:一是劳动参与方式。资料显示,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中,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城镇老人占87%,农村占50%,继续参与劳动的老年人为33%。有调查显示,城镇有七成老人能享受到退休金,而农村只有4%的老年人拥有退休金,绝大多数老年人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由于农村经济发展的相对滞后,农业劳动收入的相对低下,刚刚满足温饱的农村家庭及其老年人难以顾及养老积蓄。尽管现实农村老年多拥有承包的土地,从理论上可视为养老保障,但因为老年人丧失的正是劳动能力,加之土地流转难,使其在体力日衰后难以维持老年生活,而更易陷入贫困之中。由此可见,对于步人老年的劳动者而言,因劳动参与方式所导致的城乡差别就是农村养老社会保障制度的最大欠缺。

二是农村养老保障方式。养老保障方式可分为三个层次:社会养老保障、家庭养老保障和自我养老保障前述城乡劳动参与方式不同,决定了现实的中国农村普遍缺乏社会养老保障。而通过储蓄和购买养老保险的自我保障虽然有助于老年生活。但因农村经济条件普遍欠缺,多数农村老人一生无积蓄或储蓄甚少。 三是农村老年人致贫因素。从个体来看,由于农村养老以家庭为主体,老年贫困首先源于家庭贫困。家庭贫困既可能是受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也可能是因家庭劳动力缺乏或家庭成员疾病、生活能力欠缺、婚变以及意外灾害等多种凶素所致。其次。老年贫困源于其自身的衰老和疾病。农村老年人整体生活条件

差、医疗水平低,大多数老年人都或多或少地患有诸如风湿、类风湿等慢性疾病,或是高血压、心脏病等突发性疾病,体弱多病和生活无依靠,凶病因老致贫成为老年人难以回避的窘境。从所处环境来看,一地农村的贫困会推动青壮年人口的外出,青壮年劳动力的流出又阻碍了当地农村致富的步伐,进而加剧了农村的贫困和人口的老化,由此形成了贫困一人口老化一加速贫困和人口老化的怪圈,致使农村的贫困往往与老年人相伴相随。

毫无疑问,农村人口老化正随时间的推移而加速,尽快消除和杜绝老龄人口贫困化现象的演变和蔓延,已成为各级当前应对老龄社会防微杜渐、未雨绸缪的紧迫任务。国际经验表明,作为主体介入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域,大都在工业有能力反哺农业的工业化中期。中国现已步入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社会发展阶段,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经济社会条件正在形成。尤其是在“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不断深化中,关注民生已成为职责的中心要义,解决农村老年人贫困问题的经济政治基础业已奠定。

当然,农村老年贫困是一个社会经济发展的历史性问题,其涉及面广、情况复杂、难度大,并非能一蹴而就,即便具备了上述有利条件,解除农村老年贫困的工作依然是困难且艰巨的,以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看,完全由国家和集体大包大揽起来是难以做到的。因此,它既需要有长远筹划和部署,又需要有近期的具体措施和安排。

从长远看,关键是建立健全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以最终解决农村的社会养老问题。要从农村实际和农民特点出发,根据不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集体经济承受能力和农民富裕程度制定配套和制度,设置多层次保险方式。要重点解决的问题:一是增加财政资助和法律的强制性,变现有的与商业养老保险并无二致的农村养老制度为真正意义上的社会保障制度。二是创新制度设计和增加制度弹性,不仅要改变现行农村养老金偏低无法养老的现象,还要为实现城乡养老保险制度的对接创造条件。三是拓宽农村养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的渠道。四是在制定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时.要加强对养老保障的关注,促进土地保障向社会养老保障的转换和衔接。

从近期看.关键是探寻多种灵活、有效且又切实可行的措施.遏制住农村老年人贫困势头的蔓延,以杜绝后患;同时,营造出养老敬老的社会文化和氛围,提升社会文明程度。重点工作应从下述三方面着手:其一,加大农村丰十会救助对老年贫因人口的覆盖和倾斜,逐步建立非缴费性农村老年津贴。其二,将农村家庭养老纳人到法治化轨道上来。一方面,要加大相关法律,尤其是《老年益保障法》的宣传,增强农民的法律意识。 另一方面,要强化农村老年人的维权意识。当赡养权被侵害时,农村老年人要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以保障其老年生活在正常水平上正常进行。其三,强化对农村家庭养老和社区服务的引导和扶持。在当前和今后相当一段时间内,

家庭养老依然是农村养老的主体.要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契机,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人均收入、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的基础上,提升家庭赡养功能,提高家庭赡养质量。要正视现实家庭养老中存在的各类问题.既要加强对传统家庭养老和孝道的正确引导,加大法治宣传和社会表彰,又要对赡养社会化及社会化管理进行多种尝试和探索。

与此同时,还要加强农村基层丰十区初级服务体系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老年群众组织的建设。只有不断发展和巩固农村基层社区硬件和软件的养老支持.农村现代家庭养老才能可持续地健康发展,农村老年贫闲问题才可能最终得以消除。

总之,消除农村老年贫困需要全丰十会的共同参与,它不仅需要由履行“让最穷的那部分人受益最多”的社会职责,还需要弘扬中华民族孝老的优良文化传统,在实现全民共享改革成果,中,提升社会整体文明程度,以应对老龄社会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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