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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办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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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湾镇教师办公电脑使用与管理制度

为了保障学校教师办公电脑的正常使用,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特对教师办公电脑管理使用作如下规定:

一、办公电脑及附件属学校固定资产,教师只有使用权。学校根据工作需要给教师配备一台电脑,电脑实行专人、专机、专管,任何个人不得将设备据为己有或挪作他用。

二、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更换计算机设备,不得私自外借、搬离办公室。

三、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系统配置、IP地址、删除软件。

四、使用期间若有人为损坏或丢失,使用人应照价赔偿;如果工作需要可以随时收回或调节给其他教职工;使用人调动、离职或退休,电脑必须上交学校。

五、为保证计算机的正常运作,确保校园网络的通畅,教师应对软件经常更新,不使用有病毒源的光盘,对移动存储设备应杀毒后使用,不私自安装有害系统运行和校园网络的软件,上班时间不要打开占用网络资源带宽较多的窗口(如大容量文件下载等),以免引起网络堵塞。

六、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文明上网,禁止浏览色情、反动的网站。工作时间不得聊天、游戏及其他与教学工作无关的各种网上活动。勿高声放音乐影响他人。

七、教师应对重要的数据资料,建立相应的备份并妥善保管。不在系统盘(C盘)中存贮资料,重要信息还应进行备份。因电脑维修造成数据资料丢失的,后果由教师个人承担。

八、下班离校或长时间不使用计算机,请务必及时按照正常的方法关闭计算机,切断电源,不得强行关机。坚决杜绝通宵开机的现象,以防火灾隐患。

九、教师应定期对电脑及相关设备进行清洁,并做好防晒、防水、防尘和防震工作。电脑设备遇到损坏,使用人必须填写电脑维修申请单,报学校后,由学校联系售后或送校外维修。教师不得擅自将电脑送校外维修,不得私自拆卸电脑,调换配件。

十、学校应安排专人专管,对学校教师用电脑设备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和维修。每学期结束前学校组织检查每台计算机情况,并据实登记。

本制度自2017年3月20日起执行。

孔湾镇中心学校

2017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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