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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华冶铸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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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市华冶铸钢有限公司“1•17”钢水喷炉灼烫事故。2009年 1月 17日 7时 15分,胶州市青岛华冶铸钢有限公司发生中频电炉钢水喷炉灼烫事故,导致4人死亡,1人重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90余万元。综合分析此次事故原因,主要是:(一)事故直接原因。1号电炉在熔炼第二炉钢水时,电炉内钢水熔化初期加入的铸件冒口料因其尺寸较大,熔化速度缓慢,顶部搭桥结壳捣不开,本应采取倾斜炉体用铁棍捣的办法解决。李某却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命人错误地向炉内倒入钢水。铸件冒口料顶部的钢水在炉膛内随即冷却成一体,不但未化开结壳,反而致使结壳更厚。铸件冒口料顶部存在补缩孔洞、夹杂,倒入的钢水将铸件冒口料上面的孔洞内气体、夹杂封闭住,使炉膛下部形成密闭容器。由于顶部钢水凝固结壳,铸件冒口料与炉墙成为一体不能下移,炉膛底部正在加热熔化,封闭在铸件冒口料下面的气体和夹杂燃烧产生的气体不能排出,造成高温加热过程中炉膛底部气体压力急剧增大,发生钢水喷炉。(二)间接原因。企业的管理原因:一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基础管理薄弱,技术水平低;二是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不完善,工人不能正确的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三是在日常劳动组织方面没有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致使职工安全意识淡薄;四是操作工人文化程度偏低,安全知识匮乏,操作技能与经验明显不足,违反工艺要求开展作业,缺乏处置生产过程中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青岛华冶铸钢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相关手续,严重违规建设施工,安全隐患未进行彻底整改,建设项目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验收,就开工生产,导致事故发生。(三)及相关工作部门的监管原因:一是马店镇安全生产监管人员配备不足,管理制度不完善,职责分工不明确。对园区内企业安全检查不严格,监管力度不够,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没有正确认识和处理安全生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二是没有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存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青岛华冶铸钢有限公司投入生产后,安监中队两次到该企业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发现该企业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不完善,没有制定事故应急预案等方面的问题,虽重复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但没有抓好整改工作,直至事故发生企业的隐患也未能整改;三是在安全生产投入、机构建设等工作抓的不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到位,使发生事故的企业建设项目投产前就存在安全隐患,导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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