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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入市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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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间外汇市场入市指引

文章属性

• 【制定机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 • 【公布日期】2010.01 • 【文 号】

• 【施行日期】2010.01

•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 【时效性】现行有效 • 【主题分类】外汇管理 正文

银行间外汇市场入市指引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 二〇一〇年一月)

一、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 3、非金融企业

4、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 5、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金融企业集团 (二)申请程序 1、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三)申请材料 1、银行

2、非银行金融机构

3、非金融企业

二、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三、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会员 四、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五、申请银行间外币对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六、申请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七、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八、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二)申请程序 (三)申请材料 九、申请退市 (一)退市条件 (二)申请退市程序 (三)申请退市材料 十、交易系统运行环境

十一、参加银行间外汇市场所需费用 十二、申请会员名称变更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三、申请外汇交易数字证书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四、申请专线及专线扩容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五、申请终端变更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六、申请清算帐户变更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七、申请增加交易币种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十八、申请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CSTP) (一)申请条件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一、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银行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具有外汇业务经营权的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2、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具有主管部门批准的外汇业务经营资格;

(2)具有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的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

(3)财务公司本外币注册资本金或营运资金之合不低于等值5亿元人民币; (4)保险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基金管理公司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 (5)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6)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7)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8)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3、非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进入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

(1)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25亿美元或者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20亿美元以上;

(2)具有2名以上从事外汇交易的专业人员; (3)具备与银行间外汇市场联网的电子交易系统; (4)自申请日起前两年内没有重大违反外汇管理法规行为; (5)国家外汇管理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4、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

(1)对于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的非银行金融机构集团,其注册资本金按集团境内所有成员汇总计算,由集团一级法人或其授权机构统一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2)对于集团不统一申请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可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但不得为集团内其他成员办理入市交易。 5、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的非金融企业集团

(1)对于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且没有下设财务公司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应对集团内部外汇资金实行集中管理,其贸易总额和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规模按集团境内所有成员汇总计算,由集团公司一级法人统一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2)对于下设财务公司的非金融企业集团,应由财务公司申请会员资格,入市资格条件和申请程序按非银行金融机构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均由财务公司集中办理,集团公司不得重复申请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会员资格。 (二)申请程序 1、银行

(1)银行申请银行间外汇市场即期会员资格,须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1],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审查批准。符合申请条件的银行,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向其发送初审合格通知书以及《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协议》;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该银行。 (2)初审合格的银行应当在收到初审合格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签署《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签署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会员资格。

(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协议》后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成为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并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当地分中心,同时发布市场公告。

2、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

(1)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资格,须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2、3],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初审不合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电话形式通知该会员,并告知当地分中心。在特定情况下,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可直接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

(2)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收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备案申请材料或在特定情况下收到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的直接申请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机构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同时注明原因。

(3)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备案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金融企业应当在收到备案通知书的10个工作日内签署《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签署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会员资格。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协议》后办理正

式发文,同意其成为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并抄送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当地分中心,同时发布市场公告。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银行:

(1)书面申请报告;

(2)国家工商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4)银监会关于同意银行金融机构开办外汇业务的批复; (5)外汇局关于同意银行金融机构开办结售汇业务的批复; (6)《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7)《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信息情况表》(未申请做竞价交易的无需提供);

(8)《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 (9)《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10)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2、非银行金融机构(或集团公司):

(1)书面申请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申请目的、人员和交易系统配备等情况;

(2)外汇业务经营资格批准件的复印件; (3)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批准件的复印件;

(4)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上年度财务报告;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交易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7)《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信息情况表》(未申请做竞价交易的无需提供);

(8)《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 (9)《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10)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3、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

(1)书面申请报告,并在报告中说明申请目的、人员和交易系统配备等情况;

(2)上年度经常项目跨境外汇收支和货物贸易进出口总额等有关情况的报告,包括贸易方式、主要贸易产品、主要进出口市场等;

(3)上年度外汇收支和结售汇业务情况,包括月度和年度外汇收支情况和结售汇情况;

(4)非金融企业(或集团公司)法人或者下属财务公司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对申请前两年外汇管理合规情况的证明;

(5)参与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交易的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交易操作规程、风险管理规定、业务权限管理规定等;

(6)企业集团内部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制度(对无需集中办理集团内部成员资金入市交易的企业集团可不报此材料); (7)《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8)《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信息情况表》(未申请做竞价交易的无需提供);

(9)《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无论是否自行办理均需提供);

(10)《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

(11)国家外汇管理局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二、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1、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远期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人民币外汇即期会员;

2、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会员参与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须获得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业务资格;

3、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会员须获得其监管部门的批准; 4、非金融企业会员须经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即期会员须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初审不合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会员,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2、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收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备案申请材料后,将在15个工作日之内对备案申请材料予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会员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会员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同时注明原因。

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后同意其成为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申请报告;

2、《银行间远期外汇交易会员银行基本信息表》;

3、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和汽车金融公司,提交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需提交相应监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复印件;非金融企业需提交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4、内部风控制度及衍生品交易操作流程、会计制度等; 5、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三、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掉期会员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快发展外汇市场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202号)规定:“远期外汇市场会员自获得远期交易备案资格起6个月后,可按即期交易与远期交易相关管理规定,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即期与远期、远期与远期相结合的人民币对外币掉期交易。”

四、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

(一)资格条件

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市场参与主体须为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 ;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人民币外汇远期会员须先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初审合格后报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初审不合格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2、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收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备案申请材料后,将在20个工作日之内对备案材料予以审核并出具备案通知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备案通知书并同时注明原因。

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出具的备案通知书后同意其成为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从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书面申请报告;

2、开展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业务的风险内控制度; 3、《银行间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会员基本信息表》;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五、申请银行间外币对会员

(一) 资格条件

具有自营或代客外汇买卖业务并具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即期会员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企业,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币对会员。

(二)申请程序

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审查批准。申请被批准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同意其成为外币对会员,并发布市场公告,告知分中心;申请未被批准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外币买卖会员基本情况表》;

2、《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信息情况表》; 3、 授信资料:

(1)本机构概况(包括结售汇、外币买卖等业务开展情况说明、对我中心信用限额或交易限额的需求额度等); (2)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国内金融监管部门对其经营外币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6)验资报告复印件;

(7)最近报告期(首次进入银行间市场的会员需提供三个报告期)(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相关详细附注;

(8)外国银行境内分行(港、澳、台参照执行)还应提供国内金融监管部门对其营运资本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9)完整填写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数据(见下表),并加盖公章。 货币单位: 指标编号 指标名称 1 2 3 4 5 6 7 8 9 10 资本净额 核心资本净额 指标数值 表内、外加权风险资产总额(本外币合并) 正常类贷款 关注类贷款 次级类贷款 可疑类贷款 损失类贷款 贷款余额(本外币合并) 利润总额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全部资产期末余额 资本期末余额 本期利息收入 本期表内期末应收利息 本期表内期初应收利息 本期表外应收未收利息 营业费用 流动性资产期末余额 流动性负债期末余额 人民币超额准备金 存款余额(本外币合并) 外汇现钞期末余额 外汇存放央行期末余额 外汇存放同业款项期末余额 各项外汇存款期末余额 各项外汇贷款期末余额 拆入资金比例 拆出资金比例 会员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六、申请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一)资格条件

具有外币拆借业务资格的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其授权分支机构,可申请成为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 (二)申请程序

1、符合条件的机构可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联系,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向其寄发《外币经纪服务协议书》。

2、符合条件的机构须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审查批准。申请被批准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成为银行间外币拆借会员,并抄送分中心,同时发布市场公告;申请未被批准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通知该机构,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三)申请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签署完毕的《外币经纪服务协议书》; 2、《外币拆借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3、本机构概况(非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提供上级行的授权文件); 4、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复印件;

6、主管部门经营外币拆借业务的有关批复文件复印件; 7、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七、申请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1、遵守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有关规定,在提交申请的前两年内,无结售汇业务和外汇市场交易违法、违规记录;

2、具备健全的外汇业务风险管理系统、内部控制制度和较强的本外币融资能力;

3、集中管理结售汇综合头寸;

4、取得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以下简称市场会员)资格两年(含)以上; 5、上一半年期全行在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与外币交易规模排名在前30名(含)以内;

6、上一半年期全行境内代客跨境收支规模排名在前50名(含)以内; 7、上年度全行资本充足率达到8%或外汇资本金在等值1亿美元(含)以上。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商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银行间人民币外汇市场做市义务的市场会员,由其总行或有头寸集中管理权的授权分行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国家外汇管理局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发送核准意见书;

3、被核准的会员应当在收到核准意见书后15个工作日内签署《做市主协议》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签署协议和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人民币外汇做市商资格。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做市主协议》后公告其成为人民币外汇做市商的市场通知,并告知当地分中心。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承诺严格履行做市商做市义务的申请报告;

2、符合银行间外汇市场做市商基本条件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主要包括外汇业务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上一半年期全行银行间即期外汇市场人民币与外币交易规模、上一半年期全行境内代客跨境收支规模、上年度全行资本充足率、资本金规模、外汇敞口、流动性比例及关于API交易的已有或即将具备的技术条件等); 3、国家外汇管理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八、申请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商

(一)资格条件

1、在国际外汇市场享有较强实力和较好声誉;

2、在电子外汇交易平台方面具有丰富的业务和技术经验; 3、积极参与中国外汇市场建设,实行积极的中国市场战略; 4、必须在中国设有分支机构。 (二)申请程序

1、符合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商基本条件并愿意承担银行间外币对市场做市义务的机构,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 2、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申请材料审查后,并与申请机构进行深入沟通了解,评估其做市资格;

3、对评估合格的机构,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会发送正式书面批复;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签署完毕的《做市主协议》,并完成对做市商系统的验收测试后,发文公告其成为外币对做市商。 (三)申请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正式申请函;

2、本机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国际外汇市场表现、电子交易平台经验和对中国外汇市场的参与等);

3、本机构外汇业务、电子平台相关介绍材料; 4、本机构在中国外汇市场方面的发展情况介绍;

5、机构信息表,包括《FX Settlement Accounts Form》、《CFETS FX Trading Digital Certificate Application Form》、《CFETS FX Helpdesk Contact Form》及专线申请表、运行支持信息表、SCS证书申请表,并提供最近年度财务报表等。

6、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九、申请退市

(一)退市条件

因业务范围发生变更、终止营业或其他情况,并已履行银行间外汇市场上所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的会员,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出申请,退出银行间外汇市场。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可终止会员资格。 (二)退市程序

1、需要退市的会员可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提交退市申请[需提供的申请材料见(三)],由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审批。

2、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退市申请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对符合退市条件的办理正式发文,同意其退出银行间外汇市场,同时发布市场公告,并抄送当地分中心。

3、被批准退市的会员应协助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办理相关事项。

(三)申请退市材料(相关表格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退出银行间外汇市场的书面申请; 2、《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

3、《新一代外汇系统数字证书废除申请表》; 4、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和资料。

十、交易系统运行环境

1、网络要求

(1)连接方式:要求会员以DDN方式接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ISDN拨号为备份方式。原帧中继(FrameRelay)专线方式需改为DDN。

(2)带宽要求:若会员终端以DDN方式同时连接至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则建议每台交易终端分配的网络带宽为kb至128kb。例如某会员有3台交易终端同时运行,则该会员的DDN专线带宽应在192kb(kb×3)至384kb(128kb×3)之间,实际申请的带宽配置对应为256kb和512kb。

对于做市商银行的Pricing dealer,每终端至少需要128kb的 DDN专线带宽,实际运行中建议申请256kb的DDN专线带宽以为未来需求留出带宽余量。 另建议每家会员配备路由器一台,该路由器至少有一个Serial端口和一个 Ethernet端口(CISCO2800或同类路由器)。

(3)DDN接入地点:位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络接入点的会员,可申请同城DDN专线连接当地外汇交易中心;其余会员依照下表接入规定的网络接入点。 网络接入接受地区 点 上海总中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心 西,福建,江西,,,国外 北京备份黑龙江,吉林,辽宁(除大连),河北,内蒙古,北京,山东,山西,中心 河南,宁夏,陕西,甘肃,,青海 广州分中广东(除深圳),海南,澳门 心 深圳分中深圳, 心 天津分中天津 心 大连分中大连 心

(4)SDH接入地点:位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网络接入点的会员,也可申请SDH专线连接。会员按其所在地可依照下表进入规定的网络接入点。 网络接接受地区 入点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湖南,四川,重庆,云南,贵州,广上海总西,福建,江西,,广东(除深圳),深圳,海南,,澳门,香中心 港,境外 北京备黑龙江,吉林,辽宁(除大连),河北,内蒙古,北京,天津,大连,山份中心 东,山西,河南,宁夏,陕西,甘肃,,青海

(5)ISDN拨号连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可供ISDN拨号接入的号码为: 上海:021-962318或************ 北京:************ 深圳:*************。

ISDN拨号用户名是CFETS FX2009的系统管理员用户名,如

bcho.mbadmin@bcho, 拨号初始口令888888,用户可以登录系统的资源中心进行修改。

(6)防火墙配置:如交易终端有防火墙,则须设置成允许该交易终端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相关服务协议的连接。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地址(上服务端口 海主服务器) 200.31.52.18 PING 443200.31.52.18 (https) 200.31.52.19 PING 443200.31.52.19 (https) CSTP服务(旧版服务,将于三期200.31.52.19 8087 上线后停止提供) CSTP服务(选择此项服务者需要200.31.52.80 9877 开通) 200.31.52.21 200.31.52.21 200.31.50.32 200.31.6.208

PING 80,443 80 80 网络连接测试 即时通讯服务 数字证书更新 拨号服务器修改口令 交易系统 网络连接测试 交易模块/管理模块 网络连接测试 服务内容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地址(北京服务端口 灾难备份) 200.0.52.18 PING 443200.0.52.18 (https) 200.0.52.19 PING 443200.0.52.19 (https) CSTP服务(选择此项服务者200.0.52.80 9877 需要开通) 200.0.52.21 200.0.52.21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地址(模服务端口 拟环境) 200.31.42.18 PING 443200.31.42.18 (https) 200.31.42.19 PING 443200.31.42.19 (https) 交易系统 网络连接测试 交易模块/管理模块 网络连接测试 服务内容 PING 80,443 网络连接测试 即时通讯服务 交易系统 网络连接测试 交易模块/管理模块 网络连接测试 服务内容 CSTP服务(选择此项服务者需200.31.42.80 9877 要开通) 200.31.42.21 200.31.42.21

(7)交易终端设置

一是获取银行内部对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各服务器的转换地址,并将这些地址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相应服务器一一对应。

银行技术人员首先从银行内部网络管理人员处获取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的访问地址,并按照以下表格对应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名称。对于大多数未作地址转换的银行,转换地址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地址相同。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地址 200.31.52.18 200.31.52.19 200.31.52.21 200.31.42.18 200.31.42.19 200.31.42.21 200.0.52.18 200.0.52.19 银行内部转换地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名称 址 Fxtrade.chinamoney.com.cn Fxportal.chinamoney.com.cn fxchat.chinamoney.com.cn fxtradetest.chinamoney.com.cn fxportaltest.chinamoney.com.cn fxchattest.chinamoney.com.cn fxtradebak.chinamoney.com.cn fxportalbak.chinamoney.com.cn PING 80,443 网络连接测试 即时通讯服务 200.0.52.21

Fxchatbak.chinamoney.com.cn 二是将机器名-IP对应关系添加到交易终端的本地域名解析中。操作时,请用记事本打开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文件,将银行内部转换地址与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服务器名称的对应关系添加到该文件末尾,并保存即可。 2、软硬件配置

会员交易终端须安装Windows操作系统、IE浏览器和Java虚拟机(JVM),另外还需微软的Excel。如需打印交易清单,则还需安装Arcobat Reader中文版7.0或更高版本。

交易终端硬件/软件最低配置要求 配置要求 详细说明 备注 PC终端机必须为CPU-1.7GHz或更高 1GB内存/30GB硬盘PC终端机硬件 /100M网卡 屏幕分辨率1024X768或更高 机,建议使用双屏显示器 PC终端机操作系统 简体中文版MicrosoftWindowsXPSP2或以 上 简体中文MicrosoftVista或以上 (IE6.0))SunJava1.6.0_06 Java虚拟机环境 (IE7.0))SunJava1.6.0_06 (XP系统)简体中文版InternetExplorer MicrosoftIE6.0SP2或以上 (Vista系统)简体中文版MicrosoftIE7.0 第三方软件 简体中文版MircosoftExcel2003版本以上 交易系统专用简体中文版MircosoftWord2003版本以上 下载查看结算清简体中文版AdobeReader7.0 单

十一、参加银行间外汇市场所需费用

参照《关于公布〈银行间外汇市场收费方案〉的通知》(中汇交发〔2007〕80号)(可通过中国货币网下载,收费方案如有调整,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将报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后发布在中国货币网,会员参照新的收费方案缴纳费用。)

十二、申请会员名称变更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申请更名的会员机构,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填写完毕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基本情况表》; 3、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更名后的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5、《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信息情况表》(未申请做竞价交易的会员机构则无需提供)。

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后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三、申请外汇交易数字证书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及程序

申请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外汇交易系统数字证书申请表》,按规定填写完毕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四、申请专线及专线扩容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专线或专线扩容的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按规定填写申请专线数量、带宽等内容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五、申请终端变更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终端变更的机构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外汇交易系统会员入网退网申请表》,填写申请增加或撤销的终端数后,加盖公章并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六、申请清算帐户变更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清算帐户变更的竞价交易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

(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

算帐户变更信息情况表》,填写变更后的清算帐户信息,加盖公章并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七、申请增加交易币种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需要申请增加交易币种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清算帐户变更信息情况表》,填写新增的清算帐户信息,加盖公章并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十八、申请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CSTP)

(一)申请条件

银行间外汇市场会员(包括做市商)均可申请。 (二)申请材料和程序

1、需申请CSTP服务的会员可从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下载或向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服务人员索取《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申请表》;

2、申请会员填写完整《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申请表》,加盖公章后递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市场一部;

3、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对《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申请表》审查合格后,对会员的内部开发过程提供技术支持;

4、会员在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的验收测试后,与市场服务人员沟通并确定申请上线日期,并向市场服务人员递交加盖公章的《外汇交易系统客户数据直通服务上线申请表》(www.chinamoney.com.cn--外汇市场--表格下载);

5、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收到正式上线申请表后开放权限,并通知会员正式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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