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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送礼金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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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日昆都楞镇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 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全镇反腐倡廉建设,根据自治区纪委会议部署及通辽市纪律检查委员会要求,现就全镇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推动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切实落实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通过专项治理,肃风整纪,建章立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努力形成各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长效机制,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治理各级领导干部违反规定给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从事其他公务的人员赠送礼金(包括赠送礼金)的行为;治理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从事其他公务的人员违反规定收受管理或者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人、外商、私营企业主或其

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等行为。

(二)治理领导干部的父母、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收受与该领导干部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赠送礼金的行为。

(三)巩固廉洁过“两节”活动成果,解决工作措施不具体,制度不健全、不完善等问题。

以上所称“礼金”,是指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现金”是指人民币、港币、澳门币、台币及各种外币;“有价证券”是指股票、债券、基金;“支付凭证”是指支票、本票、汇票及各种银行卡。 三、治理范围

全镇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村级领导干部。

四、工作时间

专项治理工作时间从3月20日开始,8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学习教育阶段(3月20日至4月20日) 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会议,动员和部署专项治理工作。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召开全体干部大会,传达贯彻全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收送礼金问题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在4月10日前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

2、学习教育阶段。一是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和广大职工,认真学习总在十七届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认真学习和纪委、自治区和自治区纪委有关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文件,重点学习、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1998]16号)、自治区和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内党发[1999]8号)、《中国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中发[1997]9号)、纪委印发的《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中纪发[2001]6号)、《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纪发[2007]7号)等相关内容。学习教育要做到两个结合。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学习文件要与观看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资料相结合,并要结合我区近年来发生的案件特别是徐国元案件,采取多种形式对领导干部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学习教育的实效性。二是各部门、各单位党组织要在深入学习的基础上,专门召开一次廉洁从政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专项治理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防微杜渐,强化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通过认真学习、普遍教育、深刻警示、严格规范,使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目的和意义,深刻认识违反规

定收送礼金问题的严重危害性,不断增强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25日至5月18日)

凡属治理范围人员都要对照本次治理工作任务内容,按照规定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对违反规定接受的礼金,在自查阶段要主动上交县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银行开设“廉政账户”。主动上缴的现金存入“廉政账户”时可不出示身份证,可不填写实名,上交或存入后,纪检监察机关或银行向存入人出具存据。对上交的礼金,由纪检监察机关统一登记后上交县财政,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由纪检监察机关会同有关银行和商贸等主管部门,由发售单位兑换成现金后上交县财政。 向领导干部违规赠送礼金的单位和个人,应积极配合工作,主动如实讲明情况。在专项治理自查自纠阶段主动如数上交、如实报告组织、主动如实讲明情况的,根据情节,可不予处分、免予处分或减轻处分;不上交、不主动报告组织、不如实讲明情况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小组要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信访渠道。其中现金也可存入旗纪委监察局在工商银行设立的“廉政账户”

(06090378290252271)中,有关反腐倡廉建设的要求,重点针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等问题,认真查找在贯彻执行纪委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找在健全和完善本部门、本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方面存在的问题,并

立即予以纠正。

(三) 整改建制阶段(5月20日至7月20日)

各嘎查、各单位要围绕专项治理工作,认真查找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制度上的漏洞,深刻分析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制定符合本部门和本单位特点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重点建立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防止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等行为的发生。

要围绕对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同时加强对管人、管财、管物、管事等权力的监督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努力消除权力寻租空间,铲除权钱交易的条件。

要整顿和加强机关、单位的财务管理,从严财务审计,切实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坚决取缔“小金库”。要认真执行集中招标采购制度,积极推行“公务卡”,严格各项会计制度,从源头上切断赠送礼金的资金来源。 (四)总结汇报阶段(7月20日至8月30日)

各嘎查、各单位要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工作经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要对所属部门和单位的专题报告进行审核,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整改建制不到位的部门和单位,要责令重新进行专项治

理和整改,并视情节依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嘎查、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将其摆上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议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的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纪委把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成立组织机构。镇里成立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开展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期间,各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全过程,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对各部门、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于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敷衍塞责、治理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责令整改,并追究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 (四)建立信息反馈、报告和通报制度。各部门、各单位在每个工作阶段,要向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报送2篇工作信息,同时,要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县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工作总结认真进行审核,对开展专项治理

工作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表扬,对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不认真的部门、单位要通报批评。

(五)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能,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对象的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违反规定收送礼金的行为要从严查处;对没有采取得力措施禁止收送礼金,问题严重的部门和单位,要依纪依法追究有关领导班子和领导的党纪政纪责任。同时,要协助有关部门、单位制定和完善从源头上防范和解决领导干部收送礼金问题的长效机制。

镇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专项治理举报电话。举报电话:7542599。

附:

阿日昆都楞镇专项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

收送礼金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额尔敦布和(镇)

副组长:白音仓(镇长)

图力古尔(镇副、纪委) 常山(镇委员、纪委副)

成员:宝音都楞(派出所所长)

宝音德力格尔(司法所所长) 娜仁图雅(镇纪委委员) 包桂兰(镇纪委委员) 照美荣(镇纪委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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