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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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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行为规范

前 言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和核心竞争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源动力。企业文化建设的实质重在使企业的文化生根落地,在于把企业文化渗透到制度建设、流程建设以及员工的行为规范的过程中去,使员工行为从他律走向自律,使企业进入组织管理的最高境界——文化管理。因此,为有效促进企业理念与企业制度的有机融合,克服“理念在天上飘、执行在地下爬”的相互脱节问题,加强企业制度文化建设,大力提升企业执行力和核心竞争力,特编制了《员工行为规范》,以此指导和规范员工的行为。

本员工行为规范分为总则、行为要求、奖励与处罚三大部分。总则包括目的、范围、目标和职责。行为要求则包括员工品行、形象、礼仪、语言、办公场所行为、环境、会议、日常活动和商务活动等规范。奖励与处罚包括对员工良好行为的奖励和不良行为的惩罚。良好的行为是一种成就,也是一种责任,我们希望每一位员工都能身体力行,规范言行,当好公司的形象

大使,为提升新龙川集团核心竞争力作出自己的贡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行为,建立一套科学的、有序的、规范的企业管理制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员工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新龙川集团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规范实施的目标:

(一)建立精炼、高效、统一、符合本公司特点,保证生产经营活动高效率运行的管理机构;

(二)建立一支品德高尚、技术优良,工作有序、勤奋敬业、作风正派的员工队伍,不断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各级经理人(集团公司高级经理人、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负责本规范的监督实施,并负有培养、关心、管理和监督所属员工的责任。

第五条:本规范未具体涉及的事项,参照公司其他基本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执行,如与本规范相抵触,以本规范为准(后“法”优于前“法”)。

第二章 行为要求

第六条:热爱公司、热爱工作,以公司为家。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模范遵守“六不”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找借口、不说假话、不浪费、不窜岗

“四请”请你欣赏身边的人、请你称赞身边的人、请你请教身边的人、请你把身边的人当家人

公司核心价值观:对人:关心、关注、关爱 对事:公平、公开、公正 对财:共创、共有、共享

第七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令行禁止。

第:制度督察人及质量督察人在履行督察职责时具有崇高的权力,任何不服从或与之对抗的行为都将被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制度,违反者每次罚款50至100元,情节恶劣者立即开除。

第九条:坚决服从上级的管理,杜绝与上级顶撞;对工作职务报告遵循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但紧要或特殊情况不在此限。上级不允许歧视员工且应分工合理,不允许敲诈勒索,徇私舞弊。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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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在工作期间遇到不懂的事应及时向有关上级汇报。

第十一条:工作上要虚心向上级及熟练的员工请教,请教完毕,不要忘记说谢谢。

第十二条: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他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第十三条:员工对公司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书面的方式向公司反映,不得私下议论;员工对上级有意见可向上级礼貌提出,不得无礼取闹,更不得因此不按时按量保质完成工作或中途中止工作。

第十四条:员工必须养成记笔记的习惯。上级安排的任务、客户的要求、同事的委托,均需记录,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答复或回话。自己解决或解答不了的问题应立即向有关人员汇报,不得拖延。杜绝问题石沉大海、有始无终。

第十五条:未经允许不得私自翻阅不属于自己负责的文件、账簿、表册或函件等。

第十六条:不允许员工在上班时间看报纸、杂志,规定员工在上午下班前半个小时内和下午下班前半个小时内可以看报纸、杂志或书籍(业务书籍不在此限);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餐、吃零食和打瞌睡;不得串岗;

第十七条:上班时间,员工不得一边工作,一边聊天;不得唱歌、听歌、吹口哨;不得打闹;不得打游戏、打牌(包括使用计算机打游戏、打牌);不得玩手机;不得影响别人工作。

第十:员工不得经常将子女尤其是小孩带入公司(偶尔或特殊情况除外)。

第十九条:爱护公共设施,不私自挪用公司物品,不得故意损坏或滥用物品;员工之间如因过失或方法不当损坏他人物品时,应立即主动承认并诚恳道歉,以求得物主的原谅。

第二十条:严禁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与工作无关物品进入公司;禁止私自携带公司物品出公司。

第二十一条:进领导和同事办公室应先敲门,得到允许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上班时间,办公室门不得关闭(会议、会见重要客人、涉密工作、符合公司规定的开空调条件,开空调时等除外)。

第二十三条:未经允许禁止用公司电话办私事。 第二十四条:各办公室之间使用内线电话沟通工作

第二十五条:节约用水,安全用电,不铺张浪费。用水后确认水龙头关好才可离开,如水龙头损坏,应第一时间报修。

第二十六条: 节约用电,冬季零度以下、夏季三十二度以上才可开空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

第二十七条:全体员工在休息日应确保手机开机,防止公司有紧急事务需处理。

第二十:公司宿舍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房间定员定位,严禁私自调换房间及床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外人,晚11点前必须回公司宿舍。保持自己所住宿舍干净整洁。

第二十九条: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办公文件及办公用品应摆放整齐,保持清洁。

第三十条:自己患有传染性疾病时,必须向公司汇报,以便公司做出妥善处理。如隐瞒病情,将会受到公司的严厉处罚。

第三十一条:爱护公共环境卫生,卫生间用完之后,必须立即冲刷干净。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烟头、垃圾和杂物。不得在公司车辆内吸烟(陪同客人除外)。

第三十二条:值日人员每天都要将垃圾桶内的垃圾倒掉,时刻保持过道的清洁。下班时必须检查各办公室是否关灯,关电脑等,如果被值班人员查到,每次罚款10元;值班人员未检查,被公司其他部门人员查到,责任人和值班人员每人罚款20元;被公司领导查到,责任人、值日人员、部门经理每人罚款30元。

第三十三条:不打人、不骂人、不、不,不酗酒,不在禁烟区吸烟。违者由公司主管部门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和声誉。 第三十五条:穿着与佩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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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穿奇装异服,衣冠要整洁;衬衫纽扣要扣牢,不得敞胸,禁止卷袖口; (二)女士穿着不得露脐;

(三)女士穿袜时要穿与肤色相近的颜色,不得穿艳色,并注意袜子脱落或跳线; (四)不得穿拖鞋;

(五)工号牌端正地佩戴于左前胸。 第三十六条:仪容仪表

(一)要定期理发,男士不得留长发;女士长发不得遮脸,不得抹气味浓重的护发用品; (二)保持面部清洁,女士化妆要清淡自然,不得涂过重口红,不得涂过重指甲油; (三)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勤刷牙、勤洗澡,勤换衣; (四)上班前不饮酒(工作需要除外),不吃有异味的东西。 第三十七条:仪态

(一)站姿:优美的站姿能标示个人的自信,并给他人留下美好的印象。不勾肩搭背,不松垮,不懒散,精神饱满;

(二)行姿:正确的走姿:两眼平视前方;抬头、收腹、挺胸、直腰;身体重心落于足的。双臂靠近身体随步伐前后自然摆动;手指自然弯曲朝向身体。两步的间距以自己一只脚的长度为宜;

(三)与人交谈时,双目应注视对方。不得将手插入兜内,或玩弄手指,左顾右盼。语速要适中,语调要平和。

第三十:文明礼貌用语

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公司提倡说普通话。讲文明,懂礼貌,不说粗话、脏话;见面问声好,分手说再见;真诚待人;不恭维成性,不溜须拍马成习。

(一)工作语言为普通话:

1.把“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这最基本的十字礼貌用语与其他服务用语密切结合起来;

2.把“您好”作谈话、交流的开场白,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的使用; (二)电话接听用语:

1.外线电话:“您好,新龙川集团(博思堂、信一投资、龙川置业、„„)”;内线电话:“您好,综合部(财务部„„)”

2.确认对方名字,并问好:“请问先生/小姐贵姓?” 3.确认转接对象:“请问您找哪位?”

4.如果所找的人不在,要确认是否可转接其他对象:“***先生/小姐现在不在座位上,找其他人可以吗?”

5.如果无法找到替代人可询问来电事项:“***先生/小姐现在不在,有什么事情我可以转告吗?”

6.正确记载所欲传达的事(何时、何人、何地、何事、如何处理)。 7.对来电表示感谢:“谢谢您的来电”。 (三)来访人员接待用语和要求:

1.见面后的自我介绍:“您好,我是**部/公司的***”,“请问您贵姓?” 2.不能立即接待客人:“请您稍等”、“麻烦您等一下”。 3.对在等待的客人:“对不起,让您久等了”。

4.询问对方来访的意图:“请问您今天来,是关于哪方面的事宜?” 5.当您听不清楚问话:“对不起,请您重复一遍好吗?”

6.当您要打断客人的谈话:“对不起,能占用您一点时间吗?”、“对不起、我打断一下”。 7.如果不是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可与相关部门联系:“请稍等,我请相关部门的人员与您洽谈。”如果未找到客人要找的人:“请问需要找别的人吗?

8.如果客人不认识所找的办公室,接待的人负责引领客人找到目的地(即首问负责制)。 9.打扰、给客人带来麻烦或由于失误表示歉意:“对不起”、“实在抱歉”、“给您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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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如果无法立即做决定:“请您留下联络方式,我们研究后再与您联系。” 11.如果拒绝对方的提议。“非常抱歉,等下次有机会我们再合作。

12.当客人向您表示致谢时:“请别客气”、“不客气”“不用谢”、“很高兴为您服务”、“这是我应该做的”。

13.当客人向您致歉:“没什么”、“没关系”。

14.来访人员离开时。“请走好,我就不远送了。” 第三十九条:礼貌服务 (一)微笑服务。

(二)迎客走在前,送客走在后,客过要让路,同走不抢道。做到主动、热情、细心、周到。

(三)陪客人就餐时:

1. 应让客人先就座。主客坐在主人的右手,然后是左手,依次安排; 2. 手机打到静音或震动状态,不当客人面接听手机、发短信; 3. 就餐时,客人先吃,客人喜欢的菜,陪客少吃

4. 给客人斟酒时,将酒杯拿到客人身后,防止酒水洒到客人身上 5. 上主食前征询客人意见

(四)客人询问时的应对技巧:

1.客人问话,要热情完整的回答,不能含糊其词,更不能爱理不理或想当然的回答。

2.不知道或没把握的事应向客人解释,等问清楚后再答复客人;不能轻易允诺,答应客人的,就要办到。

3.解释问题时要谦虚诚恳,不强调客观理由,使对方满意。

第四十条:在睡觉(午休等)时间不得大声说笑,以免影响其他同事的休息,从而影响工作。

第四十一条:员工参加会议、培训和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均须准时参加,不得迟到;因事无法参加,须提前向组织者请假。员工在参加会议和培训时,须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震动状态;会议和培训结束后,须将座椅归为原处。员工参加公司组织的集体活动时,须服从统一管理、遵循统一行动;不做有损公司和个人形象的事,不说有损公司和个人形象的话。

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外界交往须不卑不亢,不得对外吹嘘、炫耀公司及有关的事情。 第四十三条:禁止在材料等采购中收取回扣,或者在产品的销售过程中进行贿赂;禁止私自同其他公司做生意。

第四十四条:员工对公司要忠实,不得谎报情况,不得散布流言蜚语,不允许报喜不报忧。 第四十五条:严禁在公司出现非常事故时袖手旁观或散布谣言,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第四十六条:员工不得向公司提供书、假体检报告、明信等一切假文件及假复印件或涂改过的文件。

第四十七条:严格遵守各项勤务制度。请参照《员工考勤制度》和《员工请假休假制度》执行。

第四十:不得探听领导和同事的隐私,更不得将同事的隐私对外扩散;未经允许,不得向外人透露领导和同事的私人联系方式。

第四十九条:不可与同事及闲人议论其他同事或公司的事物,更不允许指责与讥讽同事。 第五十条:公司实行“薪酬保密”制度。员工不得打听公司其他成员的工资及奖金,同时,也不允许将自己的工资及奖金数目告诉别人。

第五十一条:员工之间应互相尊重,不拉帮结派,不挑拨是非,不公报私仇。

第五十二条:严禁搞小集团,禁止鼓动或以暴力协迫等手段唆使他人罢工、怠工、擅离工作岗位或集体离职。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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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三条:奖励规定

(一)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公司酌情给予荣誉表彰或50至200元物质奖励,并纳入年度考评。

1.品行端正,工作积极努力,起表率作用者;

2.在工作中,发现重大问题并及时解决或汇报解决,为公司减少不必要损失的; 3.发现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当场制止或积极举报; 4.团结同事,助人为乐,拾金不昧者; 5.节约用水、用电者;

6.模范遵守公司规章制度,连续3个月以上出全勤者;

7.主动打扫公共场所卫生,保持公司内环境清洁卫生,表现突出者; 8.有上述类似的好人好事行为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公司给予100至1000元物质奖励,并纳入年度考评。 1.积极出勤,无私奉献,全年出满勤者;

2.爱公司如家,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任劳任怨,表现突出者;

3.对公司经营或管理制度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给公司带来较大效益者; 4.提高业务技术水平,超额完成工作任务,成绩显著者; 5.节约原材料,或废料利用成绩显著者;

6.敢于坚持原则,检举揭发公司内的不良现象,维护公司利益者; 7.维护安全,奋不顾身处理突发性危险事件者; 8.见义勇为者;

9.在公司进行的定期和不定期考评中,获“优秀”者; 10.对公司有其他特殊贡献者。 第五十四条:处罚规定。

(一)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警告处分或罚款10~200元,或二者并处。 1.怠工,或擅离工作岗位未造成不良影响者; 2.出言不逊,行为不检点,对客人不礼貌者; 3.不服从上级管理或与上级顶撞者; 4.不注重环境卫生及个人卫生者;

5.上班时干私事,无故离岗窜岗,影响他人工作者; 6.例会、培训无故迟到、早退者;培训不做记录者。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造成产品(工作)质量低劣者;

8.随地吐痰,乱丢垃圾、杂物、纸屑、果皮、烟头且不听劝告者;

9.不执行宿舍作息时间及门卫制度,晚11点不归者,以及未经允许留宿外人者; 10.有上述类似行为者。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处分或罚款50~1000元,或二者并处。 1.连续两次被警告,或者2个月内3次被警告而无改观者; 2.例会、培训无故缺席者;

3.不服从工作安排,工作挑三拣四,推卸责任,无故终止工作或分派工作未按时完成,给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

4.由于工作过失,造成工具及机器设备损坏,以及碰坏工件者; 5.上班前饮酒过度,严重影响工作,给公司造成较坏影响者;

6.在公司范围内吵闹、打架斗殴,影响较坏但未造成恶性事件者; 7.工作懒散,上班时睡觉或消极怠工者;

8.对下属违纪及不良行为不予制止,不纠正处理,纵容放任者; 9.上班时间搞娱乐、,影响较坏者; 10.破坏消防设施,不爱护消防器材者; 11.有上述类似行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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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开除处分,罚款200~2000元,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1.带动5人以上擅离岗位,对生产或工作造成重大损失者;

2.故意在公司办公区、生产区、生活区等场所酗酒、滋事,造成恶性影响者;

3.屡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服从公司调动,给公司生产及日常管理工作造成较大损失者; 4.连续记过两次以上或连续警告4次以上者;

5.带头煽动罢工、严重怠工、严重影响生产进度者;

6.在生产区、办公区、生活区打架、、滋事,造成恶性事故者; 7.大肆散布谣言,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者;

8.拉帮结派,搞小集团,对公司造成一定损失者;

9.故意破坏公物,损坏工具及机器设备、消防设施,造成一定损失者; 10.偷盗同事或公司财物者;

11.利用职务之便,贪污或挪用公司钱物者;

12.携带危险物品(武器、炸药、毒品、爆炸物、易燃物等)进入公司生产、办公、生活区但未造成事故者;

13.严重泄露公司机密、损害公司利益及声誉者;

14.故意浪费原材料,浪费能源,给公司造成一定经济损失者; 15.弄虚作假,巧立名目,报销费用开支,经查明属实者;

16.服用毒品、发动、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其他对公司不利的活动; 17.触犯国家法律及违反当地治安管理条例者; 18.有上述类似行为且情节严重者。 第五十五条:奖罚费用专户管理。

第五十六条:执行奖惩,须填写《奖惩呈报单》,并报综合部审查。 第五十七条:《奖惩呈报单》每月存入每位员工人事档案,作为员工异动(调动、晋升、辞职、辞退、除名)和调整薪资的依据之一。

第五十:本规范由集团公司综合部制定,并负责解释、考核及修订。 第五十九条:本规范自2012年 月 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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