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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拖欠工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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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拖⽋⼯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劳动者在⼯作时可能会遇到被拖⽋⼯资的情况,遇到单位⽼板拖⽋⼯资,劳动者既想要拿回⾃⼰⼯资⼜希望能保住这份⼯作,就应该要积极的维权避免损失。那么,劳动合同法拖⽋⼯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听听店铺⼩编的答案。

劳动合同法拖⽋⼯资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1、《中华⼈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条⼯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付给劳动者本⼈。不得克扣或者⽆故拖⽋劳动者的⼯资。

2、《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单位有下列情形之⼀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的,应当⽀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付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

(⼀)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额⽀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低于当地最低⼯资标准⽀付劳动者⼯资的;(三)安排加班不⽀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付经济补偿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拖⽋⼯资怎么处理⼀、没签合同——赔偿⼆倍⼯资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条中已经明确规定“建⽴劳动关系,应当订⽴书⾯劳动合同。已建⽴劳动关系,未同时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之⽇起⼀个⽉内订⽴书⾯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参见《劳动合同法》第⼋⼗⼆条)。

⼆、拖⽋⼯资——加付赔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条,⽤⼈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政部门责令限期⽀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解除、终⽌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付的,责令⽤⼈单位按应付⾦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

三、解除合同——经济补偿⾦

从《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中我们知道,⽤⼈单位“未及时⾜额⽀付劳动报酬”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需提前三⼗⽇通知单位,即可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有权要求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具体的补偿标准可参见于《劳动合同法》第四⼗七条)。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都有给拖⽋劳动者⼯资的规定,劳动者在遇到⽤⼈单位拖⽋⼯资时,可以参考⽂中提到的相关法条主张⾃⼰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此还有问题,欢迎来店铺进⾏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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