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Industrial Study| 产业研究
行业垄断对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影响
——以电信行业为例
曾小康 张 欢
天津商业大学 天津 300400
摘要:垄断能够产生一定的市场势力,进而形成对价格的控制,导致社会福利的损失,一部分消费者剩余被生产者剥夺,一部分消费者剩余以“无谓损失”的形式被浪费掉。本文以Harberger(1954)和Cowling,Mueller(1978)的研究方法为基础,以电信行业为例通过对电信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估计和其占GDP的比重分析,来反映垄断行业的市场势力效应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
关键词:垄断;市场势力;福利损失
中图分类号:F062.9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673-58(2020)08-0030-02
一、引言和文献综述
目前对社会福利损失的衡量所采用的估计方法主要有美国经济学家Harberger(1954)的最低估计法以及西方学者Cowling and Mueller(1978)的最高估计法。从笔者所掌握文献来看,国内研究情况如下:姜付秀和余晖(2007)运用上述方法对我国行政性垄断危害从市场势力效应和收入分配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认为行政性垄断造成的社会福利损失和制度成本巨大;邱希明、李实和史泰丽(2010)以Oaxaca-Blinder分解法对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认为垄断行业与竞争行业收入差距50%以上是不合理的;于良春和菅敏杰(2013)运用费景汉—拉尼斯分解法,测度了各个行业特征对行业收入差距的贡献度认为,行业垄断程度对行业职工收入差距影响较大。
本文在前人的基础上,以电信行业为例,采用Harberger(1954)和Cowling and Mueller(1978)的研究方法在姜付秀和余晖(2007)的研究基础上单独就电信行业所造成的福利损失进行分析。
求曲线为d,完全竞争条件下,P=MC厂商利润为0,此时的均衡产量为D,消费者剩余为三角形KEC的面积;在垄断条件下由厂商利润最大化条件:MR=MC。此时的均衡产量为H,垄断厂商的利润变为矩形ABGF的面积,消费者剩余减少为三角形KGB的面积,消费者剩余损失为三角形MBC部分地面积,这部分消费者剩余既没有被生产者占有也没有被消费者所有,属于完全的“无谓损失”,我们将这部分“无谓损失”成为社会福利净损失。
(二)研究方法介绍
关于社会福利净损失的计算目前尚不能做到精确地计算,我们在前人的基础上只能尽可能合理地做一个近似估计,主要估计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最低限的估计:
⑴
其中DWL为垄断福利净损失,r为资本平均报酬率,ε为需求价格弹性,在垄断行业中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假定为1,
为销
二、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定义和研究方法介绍(一)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含义
售利润可以从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得到。这种方法是由美国经济学家Harberger提出来的,一般认为Harberger对垄断福利损失估计值偏低,因此将此方法作为垄断福利净损失的最低估计值。
另外一种是最高限的估计:
⑵
这种估计方法是Cowling and Mueller的估计方法,一般认为我们可以用这种估计方法来估计福利损失的最大值,在上式中表示我们可以用垄断利润的一半来估计净损失,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垄断利润和垄断成本都可以在资产负债表中直接得到。
三、社会福利净损失的估计
本文研究行政垄断对社会福利净损失的影响,选取了具有代表性的垄断行业以电信行业为例,鉴于数据的可得性选取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垄断企业2010年~2017年的数据运用上述方法进行社会福利净损失估计,其中销售收入和营业利
图1
社会福利净损失也即“无谓损失”,如图1所示,假设厂商需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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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都可以直接获取,而需求价格弹性因为垄断行业需求价格弹性较低将其假定为1,而关于r的设定相对比较复杂,我们沿用姜付秀
和余晖(2007)在研究中所采用的的方法,将上市公司的销售利润率作为正常报酬率,其中,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销售收入,(鉴于中国移动、中国电信只在上市,文中所有数据均采用上市公司数据)。虽然采用这一指标与实际情况会有些误差,但是总体上能说明问题。
为了能够确切的比较出三家厂商社会福利净损失的程度我们引入了一个社会净福利损失程度概念:DWL损失程度=DWL平均值/销售收入。在这里我们做出了三家上市公司2010年~2017年间三家上市公司社会福利损失程度折线图(见图2)用以判断公司福利损失程度,下面我们具体进行分析。
单位:百万元
图2 电信公司2010年~2017年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折线图
作图依据:作者从新浪财经电信行业综合损益表中整理计算所得。
注:为了表达直观,在下文分析中我们直接取其百分数。在图2中我们做出了三家运营商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折线图,红色代表中国移动,蓝色代表中国电信,青色代表中国联通。在上图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移动的社会净福利损失程度最高,2010年达到最大值,随后出现一定的下降趋势;中国电信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表现相对比较平稳;中国联通公司社会净福利损失程度较其他两家公司较低,在2014年以前呈一路上升趋势,之后呈现一定程度下降趋势,2017年达到最低值。我们可以看到三大运营商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有所下降但下降有限,无谓消耗所占数额依然较大。
在上述分析中,我们用式(1)、式(2)所介绍的方法对三家运营商的社会福利净损失进行了估计,并取其均值计算出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来衡量电信行业垄断厂商市场势力效应,在下文的分析中为了更好地衡量电信厂商因为市场势力效应所造成的损失对国民经济的影响我们就整个电信行业进行分析。
如下表所示,我们利用式(1)、式(2)和综合损益表中数据计算出了电信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的最大值和最小值以及均值,以及所对应GDP的比重,可以清楚地看到在此区间电信行业福利净损失最小值区间为8826.96~15428.09百万元,占GDP的比重区间为0.01%~0.04%,社会福利净损失最大值区间为637~75770.5百万元,所占GDP比重区间为0.09%~0.17%,这一数值不可谓不大;为了便于比较我们取其均值,福利净损失区间为36307.98~45328.68百万元,所对应GDP比重区间为0.05%~0.10%,虽然我们只是做了粗略估计但这一数据仍然触目
产业研究 | The Industrial Study惊心,即便是只比较其下限,电信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估计值为36307.981百万元所占当年GDP比重为0.05%。我们计算的只是一个垄断行业的社会福利净损失,而国内这么多行政垄断行业,由垄断形成的市场势力效应所造成的损失可想而知。
表 电信行业福利净损失占GDP比重
资料来源:作者由统计年鉴和新浪财经电信行业综合损益表中整理计算所得。
四、结论
本文我们以Harberger(1954)和Cowling,Mueller(1978)的研究方法为基础,先对三家企业社会福利净损失程度进行了估计,后又对整个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所占GDP比重进行了计算。我们发现关于垄断行业市场势力效应所带来的社会福利损失问题已越来
越严重,长此以往必将加剧社会财富分配两极分化。鉴于到目前为止关于对垄断行业社会福利净损失量化分析的研究较少,学术界也尚未有一种方法能精确的计算出社会福利净损失的数值,本文中我们采用了估计的方法,此外可得数据也较少,旨在说明问题,不在具体测算。而如果有学者收集到更全面的数据同样可以采用本文的方法进行更精确的测算。
参考文献:
[1]Harberger,Arnold C.Monopoly and Resource Allocation[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4(5).
[2]Cowling,Keith,Dennis C.Mueller.The Social Cost of Monopoly Power[J].Economic Journal,1978(12).
[3]姜付秀,余晖.我国行政性垄断的危害[J].中国工业经济,2007(10).
[4]邱希明,李实,史泰丽.垄断行业高收入问题探索[J].中国社会科学,2010(3).
[5]于良春,菅敏杰.行政垄断与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影响因素分析[J].产业经济研究,2013(2).作者简介:
1.曾小康,天津商业大学产业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产业组织理论。
2.张欢,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研究方向:国民经济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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