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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长沙蔬菜市场价格形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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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xx蔬菜市场价格形成情况

,客观反映蔬菜市场行情,引导市民正确看待当前菜价的市场走势,并形成有效蔬菜价格的建议,根据姚永春副的指示和要求,在杨、刘的主持下,王红副、张雷副调研员、黄捷、史诺平和蔡碧良等于8月10日下午三点至14日同市物价局、市农业局、长沙晚报、长沙新闻频道、频道以及马王堆、红星两大蔬菜批发市场的负责人、几位经营大户,分赴山东省聊城市冠县、岳阳君山广兴洲镇、浏阳古港镇蔬菜生产基地,对蔬菜价格从田头到餐桌的形成全过程进行了纪实性的全程跟踪调研和采访,感受很深,收获颇多。

一、工作情况

本次蔬菜价格追踪调研与采访活动共分为省内组、省外组两组,省内组赴岳阳、浏阳调研蔬菜品种为辣椒、茄子、苦瓜、豆角;省外组赴山东冠县调研蔬菜品种为黄瓜,主线主要为辣椒、黄瓜两个品种。

省内组于8月10日下午赴岳阳,8月11日上午11点出发跟随运货车辆于下午两点半到达红星蔬菜批发市场,12日起赴红星二级批发经营区、香樟路农贸市场、三湘小区菜市场、大润发超市,全程了解辣椒批发、零售价格及成本构成情况。8月12日下午赴浏阳,13日中午1点跟随运货车辆于3点左右到达红星蔬菜批发市场,随后继续追踪了解蔬菜品种批发、零售价格及成本构成情况。

省外组8月10日赴山东冠县,8月12日下午5点出发随运货车辆途经山东、河北、河南、湖北、湖南,于13日中午到达马王堆蔬菜批发市场,并在13日下午起至14日上午9点于二级批发市场及二马路农贸市场跟踪了解黄瓜的销售价格及成本情况。

二、蔬菜价格形成情况

据实地调查了解,蔬菜从田头到餐桌即从生产到销售终端主要经历五个环节,分别是蔬菜种植环节、产地收购环节、一级批发环节、二级批发(配送)环节、农贸市场(超市)终端销售环节,经过上述五个环节,最终形成蔬菜销售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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辣椒等蔬菜品种价格形成表(表一) 单位: 元/斤 品种 辣椒 价格

产地收购价0.25瓜黄 茄子苦瓜豆角

0.650.250.451.3一级批发价0.45 0.6-0.

81.20.45-0.60.61.5二级批发价 (配送 公司价0.8) 农贸市场零 售价1.2 (超市零售

价1.3)1.30.8-1.00.8-1 .0.01.8-2 2.01.51.3-1

.6.52.2-2辣椒等蔬菜品种流通环节差价表(表二)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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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斤 品种 辣椒 差价 产地收购— 0.20 一级批发 一级批发— 二级批发 二级批发— 0.40 农贸市场0.7 0.15- 0.350.550.20- 0.35

黄瓜茄子苦瓜豆角0.150.20 0.10.35- 0.40.40.2-0 0.30-0.5 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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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60.5-0 三、思考与建议 一个现象:

农民种菜卖不起价,赚不到钱且同时存在卖菜难;经销商觉得流通环节费用等成本高,利润低,赚得不多;市民和消费者认为菜价高,有的贵得买不起。

两个症结:

生产和一次批发经销环节,能否做到供需平衡。消费环节,普通市民特别是低收入市民能否买到经历较少流通环节的低价菜。

两个关键问题:

生产环节,如何解决供需平衡,除了保障正常供应,还需要通过贮存、加工等调节手段来规避风险。流通销售环节,会同相关部门和有关经营者、消费者,在此次调研的基础上深入探讨以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制定出少环节、低价格的蔬菜(和肉食)供应办法、措施和等。

调研结束后,杨、刘主持会议进行专门讨论,从八个方面对解决蔬菜供应和价格问题提出建议,具体为

1、加强生产环节信息引导; 2、加强税费控制,减少物流成本; 3、打击垄断,维护经营秩序; 4、增加补贴支持;

5、建立和完善储备机制,本地菜从生产环节进行,外地菜从流通批发环节进行;

6、扶持蔬菜生产基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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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缩短从生产到消费的中间环节; 8、对低收入群体实行生活补贴。 长沙鼓励蔬菜优先供应本地 2011-08-04 10:36 长沙晚报 颜开云 相关链接:

长沙将实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

本报讯(记者颜开云实习生朱君玉)“小菜篮”里装的是沉甸甸的民生――蔬菜供应是否能满足市民需求?如何有效避免“菜贵伤民、菜贱伤农”的怪圈?昨日,市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长沙市蔬菜基地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长沙将进一步保障城市蔬菜的有效供给、价格稳定和食用安全,并促进蔬菜产业的发展、致富农民。

长沙菜地缺口达6万多亩

“按照最低保有量制度的要求,长沙市应有蔬菜基地16.5万亩,而目前仅有10.3万亩,主要分布在长沙县、浏阳市和宁乡县,缺口超过6万亩。”市法制办负责人汇报情况时说,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的通知》和《湖南省关于加快蔬菜产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的意见》的要求,地级市须按照城镇常住人口最低人平0.033亩的标准保有城镇菜地面积。

《条例(草案)》要求,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最低保有量标准测算全市蔬菜基地的面积,提出各区、县(市)蔬菜基地的面积指标,报市批准后,将面积指标下达到各区、县(市)。

基地周边污染项目禁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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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例(草案)》明确规定,蔬菜基地应当常年种植蔬菜。不得弃种抛荒,擅自改变性质和用途;禁止在蔬菜基地上取土、挖沙,倾倒、排放有毒有害的污水和气体以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禁止在蔬菜基地周围建设污染环境、影响蔬菜生产的项目等。

《条例(草案)》要求,生产经营者应当对蔬菜质量安全负责,生产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同时,应自行或委托检测机构对蔬菜质量安全状况进行检测,并建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机构。

另一方面,主管部门须加强监管,推进标准化蔬菜生产,建立健全检验检测、质量追溯和质量安全风险预警体系,及时向社会公布蔬菜基地的蔬菜质量监督结果。

资金扶持促优先供应本地

为保障蔬菜基地的发展,《条例(草案)》规定了资金、信息、技术等扶持制度。

凡是新建规模化、标准化蔬菜基地的;扩建和提质改造现有蔬菜基地的;推广科学种菜、育苗,进行技术培训、科研实验、技术推广的;或是其他性支持的项目,都可向市、县(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蔬菜基地补助基金。

同时,为满足“淡季”市场供应,平抑菜价,《条例(草案)》规定,市蔬菜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制定本市短周期应急蔬菜种植指南,对根据种植指南进行生产的经营者可以给予一定补贴。

通过上述对蔬菜基地建设和应急蔬菜种植进行资金补助、补贴等手段,《条例(草案)》鼓励蔬菜基地优先供应本地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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