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金融相关共同
一.金融——金融行业——融资租赁行业 共同特色:
1.税收优势:保税港区优势,对试验区内注册的国内租赁公司或其设立的项目子公司,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从境外购买空载重量在25 吨以上并租赁给国内航空公司使用的飞机享受税收优惠
2.不设最低资本金:金融租赁公司、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在自贸区保税港区设立租赁项目子公司并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含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按一般公司设立流程,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不设最低注册资本金,并纳入融资租赁出口退税试点范围。
3.均可以设置境外融资租赁子公司:增加融资租赁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自贸区融资租赁优势
4.出台金融改革,支持融资租赁企业境外发展:融资租赁类公司开展对外融资租赁业务时,不受现行境内企业境外放款额度。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到所在地银行开立境外放款专用账户,用于保留对外融资租赁租金收入。该账户内的外汇收入需结汇时,融资租赁类公司可直接向银行申请办理。
二.金融——资本市场对外开放 共同特色:
1.区内企业境外母公司可在境内发行人民币债券,成立股权母基金,境外融资,投资区内企业。
2.自贸区内可以投资境外证券期货:支持自贸区内符合一定条件的单位和个人按照规定双向投资于境内外证券期货市场。建立分帐户管理体系。
3.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可按照规定进入证券和期货交易所进行投资和交易;
4.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境外个人可按规定在区内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开立非居民个人境内投资专户,开展境内证券期货投资;
5.允许符合条件的区内金融机构和企业按照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 6.在区内就业并符合条件的个人可按规定开展境外证券期货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