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报,项目部、成本部共同签署意见,需填写价格说明及预估总价。
2、本表需作为在oa系统发起正式合同变更事项确认流程的附件,待审批流程结束后将此表盖项目部章返回给施工单位。
3、本表是对工程/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的事项进行确认,作为结算附表,不作为最终的结算依据。
4、本表一式四份,其中由施工单位存2份、项目部、成本部各存
1份。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