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
关于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公告
生效的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要求。被执行人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损害了国家的司法权威,破坏了社会的和谐稳定,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为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司法权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涉案被执行人要认清形势,积极主动地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对拒不执行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人民将依法对其住所进行搜查,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变卖、拍卖。
二、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故意躲藏、逃避执行和转移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将采取网上追逃和刑事侦查等手段,并依据刑法追究其拒不执行人民判决、裁定的刑事责任。
三、被执行人家属和亲朋要积极劝导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对故意包庇被执行人和帮助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将从严从重打击。
四、对围攻、阻挠人民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将依照法律规定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坚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五、严禁被执行人进行以下高消费活动,望广大群众协助监督或举报。如被执行人违反以下条款,将按照法律规定,追究被执行人的相关责任,直至刑事责任。
1、婚丧嫁娶大操大办,明显超过当地中等家庭生活水平,在群众中有较大反映的;
2、家中添置小汽车、营运车辆、拖拉机、收割机等大型生产、交通工具的;
3、新建房屋、购买商品房和进行房屋装修、改建的;
4、一年之内累计添置价值1000元以上家用电器和耐用消费品的;
5、在豪华饭店、歌舞厅、咖啡厅、桑拿浴、夜总会、游乐场进行消费及出资购票观看明星演出的;
6、自己或与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出国、出境或到本市以外的旅游景点旅游的:
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根据申请人的书面申请,可按比例或按申请人承诺的标准奖励举报人,人民对举报人的身份严格保密。
广大群众如发现被执行人的人身或财产线索,可直接拨打举报电话:×××××××,或发邮件到××××××××。
在此,市人民正告那些躲避执行和拒不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及其家属,要认清形势,主动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如果继续软抵硬抗、拒不执行,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