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卷 第9期 中 国 水 运 Vol.9 No.9 2009年 9月 China Water Transport September 2009
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现状及对策研究
赵芳敏,刘 莹,李 深
(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北京 100011)
摘 要:本文在对《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要求的分析、国外船舶压载水处理经验和技术的总结,以及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现状调研的基础上,并结合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三期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的对策。 关键词:船舶压载水;现状;对策
中图分类号:U6.8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7973(2009)09-00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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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灾难性的后果引起了全世界的极大关注,为了尽量减少和最终消除有害水生物的转移对环境、人体健康、财产和资源引起的风险,2004年2月13日,国际海事组织(IMO)通过了《国际船舶压载水和沉积物控制与管理公约》[1],根据公约的生效条约,该公约将在合计商船总吨位不少于世界商船总吨位35%的至少30个国家签署,并在批准、接受或核准无保留,或交存了必要的批准、接受、核准或加入文件之后的12个月后生效。截止2009年5月31日,合计商船吨位占世界商船总吨位的15.36%的18个国家交存了相关文件。我国是国际海事组织(IMO)的A类理事国,很重视船舶压载水引发的外来生物入侵问题。为了在国际公约生效之前能够有效预防船舶压载水带来的外来生物入侵问题,国家环境保护部在港口、码头项目工程竣工环保验收环节要求港口采取有效的压载水管理措施,例如环境保护部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洋山深水港区三期工程提出了“在2008年底前完成港区运营期船舶压载水管理体系进一步论证工作,并根据论证结论落实相关措施,作为三期(二阶段)工程验收内容”的要求,为此,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开展了船舶压载水环保措施专题研究,并于2009年1月22日通过了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会同交通运输部水运司、海事局、环境保护办公室的联合审查。
二、压载水公约的主要要求
压载水公约包括22条条款、一个规则附则和两个附录。公约正文,包括公约的目的、适用范围、宣言、生效条款和修正程序等;公约附则,包括总则(A部分)、船舶压载水管理和控制要求(B部分)、某些区域的特殊要求(C部分)、压载水管理的标准(D部分)和检验(E部分)等五部分。
压载水公约对防止和减少船舶压载水造成的有害水生物和病原体的传播,做了详细规定。公约认为,治理压载水有害生物入侵是一个全球性关注的焦点问题,不提倡不同地域采取不同治理体系。基本要求是:要在船上处理;确保船舶和船员的安全;有效处理潜在有害生物;成本低廉;技术可
行、易于操作;不会对海洋近岸水域环境形成新的污染。公约对船舶的具体要求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压载水管理计划:“每条船都须备有并实施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压载水管理计划”;(2)压载水记录簿:“每条船都应备有压载水记录簿,应及时将压载水管理的相关作业详细记入压载水记录簿”;(3)压载水排放标准:包括压载水置换标准(D1)或压载水性能标准(D2)。目前一般采用压载水置换进行压载水管理,但所有船舶均要求在2017年开始执行压载水性能标准。
三、国外船舶压载水管理经验
从国外处理经验来看,压载水公约出台前,但很多港口先后采取了相应的单边[2-4],强制实施压载水管理措施,以减少压载水对本地水域带来的危害。主要措施如下:
(1)压载水置换:目前,多数港口国对驶入本地水域的船舶所携带的压载水采取了压载水置换的方法进行管理。例如,澳大利亚在1998年10月1日起,实行的《国际航运压载水管理要领》要求船舶航行途中要在大洋上(最好在热带的开阔水域中)换装压载水。智利1991年7月生效的《智利海岸警卫规则》,要求所有进入智利港口的船舶至少在智利海岸12海里外换装压载水。美国2004年颁布的《海洋入侵物种法》要求所有从专属经济区以外来的船舶以及在太平洋沿岸区域港口间航行的船舶实施压载水更换,一些特定种类的船舶还必须将压载水保留在船上或者采取其它措施。全英国范围内共有66个港口要求抵港船舶通过置换压载水来减轻外来物种入侵的危险。
(2)船上处理:船上处理技术还不成熟,澳大利亚、智利、阿根廷等几个国家采取了投放漂白粉、次氯酸钠等消毒处理。
(3)岸上管理:岸上管理措施包括:①申报,船舶在到港前要向有检验检疫部门、港方等有关部门提交压载水报表、船舶检疫声明、压载水管理环保措施等方面的资料进行申报。早在1996年,以色列就要求抵达其港口船舶的船长必须向港口管理人提供一份压载水置换报告。②监督检查,相关部
收稿日期:2009-08-10
作者简介:赵芳敏(1979-),女,内蒙古人,交通部环境保护中心 博士,主要从事交通环保工作。
2 中 国 水 运 第09卷 门对压载水申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美国如果被发现没有进行船舶压载水置换,港方则会对进入五大湖区的船舶的相关舱室实施密封。在澳大利亚如果申报资料虚假,则会被处于罚款和监禁的处罚。自1992年3月16日,新西兰要求在该水域排放压载水,必须向检验员呈交有关压载水的原始书面证明。③划定禁排区,例如加拿大海事主管部门设定了一些压载水禁排区,巴拿马规定在巴拿马运河内禁止排放压载水。
四、我国船舶压载水管理现状调查 1.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通过船舶压载水引入外来水生物和病原体问题,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立法。但涉及到外来水生物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上述法律主要是从防治水污染和疫情的角度出发对船舶压载水进行管理,并没有涉及外来生物入侵问题。
2007年《关于印发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发[2007]37号)提出,“以近岸海域为重点,开展重点海域生物多样性普查,查清外来物种入侵现状,对引进外来海洋生物物种实行管理。”的要求。可见,我国目前对压载水外来生物入侵方面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查清外来物种入侵现状。鉴于目前没有相关的法律依据,我国海事主管机关、环保主管机关、渔业主管机关、海洋主管机关还没有适当依据对于压载水外来生物入侵进行管理。
2.船舶/船公司
我国船级社2006年颁布的《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5],将压载水置换、压载水处理、原型压载水处理技术、排入接收设施、带回原加装地等列为船舶可选的压载水管理方法。但是指南仅对压载水置换的方式提出了具体详细的要求,而对选用压载水处理技术处理压载水方式只是提出了一般的框架性规定。国内各大船公司都已要求远洋船舶配备《压载水管理计划》和《压载水记录簿》,并做好相关记录。如:大远以澳大利亚《压载水管理计划》为蓝本,结合船舶的具体情况和所到港口的不同要求,为每条船舶编制配备了《压载水管理计划》,并要求船舶做好《压载水记录簿》的记录工作。目前,大远的船舶一般采用三倍灌注法在航行途中进行压载水置换。
3.造船厂/修船厂
造船厂从2002年开始就已经做置换设备了。配备这种设备的船舶包括中海运公司的VLCC项目中的新金洋和新宁洋,船号分别为T2980-1和T2980-2;11万吨成品油船柳林湾、杨林湾和榆林湾,船号分别为PC1100-13、PC1100-14和PC1100-15。具体做法是倒舱时采取交替式设置,以保证船舶在倒舱时候的平衡和稳性,在船舶结构强度上能够满足国际标准要求。此外,还向船东提供《压载水置换手册》。
修船厂主要问题集中在船舶沉积物的接收和处理方面。对于从压载舱中清理出来的沉积物,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会进行消
毒处理,然后根据沉积物的情况进行填埋或送垃圾处理厂。
五、洋山深水港区船舶压载水管理对策 1.工程概况及船舶压载水处理设施要求
洋山深水港区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核心工程,位于上海市南汇区的芦潮港区和浙江省崎岖列岛海区。设计年吞吐量为500万标准集装箱,7个7至1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泊位总长2,600m,分两阶段建设。2006年12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根据本工程环评报告书的结论,提出了“建立洋山深水港区运营期船舶压载水管理体系,设置高效压载水前处理和生物灭活装置及接收处理缓冲池”。在洋山深水港区三期(一阶段)工程环保验收中发现,该工程尚未建成压载水管理体系及处理装置,因此要求建设单位开展运营期船舶压载水管理体系进一步论证工作,并根据论证结论落实相关措施,作为三期(二阶段)工程验收内容。
2.船舶压载水管理对策
依据压载水公约,对船舶压载水推荐以深海置换和船上处理为主的处理方法,未对岸上处理设施提出强制要求。我国作为一个航运大国,历来主张统一适用国际公约的要求,且已在压载水置换方面做了比较充分的准备。目前国际、国内尚无港口船舶压载水岸上处理设施建成运行的先例,也没有成熟的管理体系和处理技术,港口船舶压载水岸上处理设施目前不具备可操作性。但是船舶压载水管理对于加强中国海域防止外来生物入侵的工作至关重要,建议洋山港采取如下措施对船舶压载水进行管理:
① 压载水置换:建议根据国外的经验以及公约的要求对船舶压载水进行置换,其中,欧洲线、地中海线、美东、美西线、南美南非线和澳洲线的船舶按D1的标准,对于东南亚线和日韩航线建议在公海进行置换。② 加强进港申报、监管:洋山港海事处在现有对压载水的排放地点、数量、压载舱、压载管系检查基础上,加强对压载水记录薄等方面申报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③ 鼓励船上处置:目前国际上已有3项船上治理船舶压载水的技术通过IMO的认证,我国也在积极研发相关的设备。基于这些设备的基础上,鼓励船上设置压载水处理设施。④ 继续做好环境管理及港区附近水域的环境监测工作:特别是水生生态环境的监测工作,掌握港口水域生态环境的第一手资料,为我国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提供基础资料。
参考文献
[1] IMO.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Control and
Management of Ships’Ballast Water and Sediments[s].2004. [2] 张硕慧,涂涓涓.美国防止船舶压载水转移外来生物的立
法[J].世界航海,2008,31(4):39-41.
[3] 蔡尊德.船舶压载水管理与安全评估[J].航海技术,2008,
5:25-28.
[4] 陈 宏.控制船舶压载水污染的措施[J].环境与可持续发
展,2007,6:24-27.
[5] 中国船籍社.船舶压载水管理计划编制指南[S].人民交通
出版社,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