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人事部
考勤处罚规定
1. 员工应强化纪律观念,自觉遵守各项规定。
2. 旷工:旷工半天扣一天工资并取消当月1.5天公休,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并取消当月公休,连续旷工三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无薪开除
3. 迟到/早退:1—10钟扣5元,11—20分钟扣10元,21—30分钟,扣30元,31分钟到1小时扣50元(分),月累计5次扣除当月休班
4. 员工当月无迟到、早退、无超休、无病假、无旷工每月享有100元满勤奖(当月入职新员工不享受)。
5. 当月18号之前,员工出勤不满10天以上,上月工资不予发放,具体发放日期干满10后在做发放。
6. 部门负责人安排每日点名,必须登记当日考勤人姓名,必须严格如实划考勤,否则处200元负激励,如给公司造成
行政人事部
直接损失的处罚损失的5倍以上负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