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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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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以上双方就双方有关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参赛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责任

  1.1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由_________主办,_________承办,规则制定及解释权属于_________。

  1.2甲方负责提供其具有知识产权的软件工具及使用说明,并在预先通知的时间地点向乙方提供集中培训。乙方可自愿到场接受培训。

  1.3乙方自愿参加本次_________卡拉制作大奖赛,并服从大赛规则。

  1.4乙方自行解决其他有关素材,包括声音文件,歌词和图片。乙方保证素材的选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1.5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工具制作的所有作品属于甲方所有,其中包括乙方提交了的参赛作品和没有提交的作废作品。

  2.保密条款

  2.1本条款适用于以下情况:乙方以各种形式或方式向其关联人透露甲方尚未以非保密方式公布的信息,乙方代表本方及其相应的关联人对所有保密信息,同意根据本条款规定,对有关方在本协议签定前后的行为承担保密义务。

  2.2乙方对于甲方在合作过程中向其透露的技术和商务等方面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均应承担保密责任,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给予或转让该等保密信息。

  2.3如甲方提出要求,乙方应将载有甲方保密信息的任何文件、资料或软件,按甲方要求归还甲方,或予以销毁,或进行其他处置,并且不得继续使用这些保密信息。

  2.4在本意向书终止之后,乙方的保密义务并不随之终止,仍需履行上述保密义务,直到甲方同意其解除此项义务,或事实上不会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甲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为止。

  3.其他

  3.1本意向书的订立、执行、解释及仲裁均应适用美国法律。

  3.2本意向书以中文签署,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授权代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方是《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委托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参与“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的课件编写制作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产品

  本合同所提及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由乙方编写制作完成或参与编写制作完成的“首都中医药实训与综合评估管理系统”学习、自测、考核课件及基础知识库课件成果和文档。

  2.上述产品的课件制作开发计划书、说明书、用户使用手册、以及在专家论证前后两个阶段产生的创意设计方案。

  第二条 知识产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

  第一条所提及的产品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将上述产品发表、署名、修改;有权将上述产品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有权行使由上述产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的完整权利。

  3.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有权行使基于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和专利权。

  4.乙方享有其相应编写制作课件的署名权。

  第三条 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

  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

  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

  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

  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

  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因延误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若就本合同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第六条 合同的生效及变更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本合同条款,需双方再行协商,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附件,该补充附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未经书面变更的任何内容,不对甲乙双方产生法律效力。

  第七条 其它

  (一)本合同的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______________市中医管理局      乙 方: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盖章):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

  聘请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单位: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业务需要,特聘请乙方担任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乙方指派顾问

  乙方接受甲方聘请,指派_________担任甲方的常年知识产权顾问,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认可乙方可能出现的临时委派其他人配合指

  派人完成第2条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如疾病、开庭冲突、出差等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经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暂时替代处理较急的事务。但乙方更换指派必须经甲方同意。

  第2条甲方的服务范围

  日常法律范围: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问题口头或书面解答法律咨询、提出法律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 审查、修改甲方因商务活动与第三方签署的各类合同、协议书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见及法律建议;

  2.3 应甲方要求,对甲方签署的各种法律文书进行见证;

  2.4 协助甲方参与较为重大商务活动的谈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论证;

  2.5 受甲方委托,签署、送达或者代为收领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经、面临和/或可能发生的纠纷进行法律论证,提出解决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损害甲方合法权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赔;

  2.9 协助甲方完善内部管理的有关法律事务,提出法律建议;(如企业用工保密制度、知识产权合同管理等)

  2.10 甲方在经济活动中发生的各类诉

  讼、仲裁及/或行政处罚案件,须另行约定;

  2.11 甲方在经济活动发生的企业改制、兼并重组、收购、破产、上市、融资、房地产开发、土地转让、投资、设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参股公司、股权转让、及其它类型的重大项目以及法律顾问工作量一次性达4小时以上的专项法律事务,不在本合同服务范围内,须另行约定;

  2.12 乙方的服务范围中,不包括各类合同、协议书、规章制度的撰写、草拟;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务范围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

  2.14 本条所列2.10条至2.13条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

  同),并向乙方经办律师出具授权委托书,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给予优惠。

  商标服务范围:

  2.15 就甲方日常商标方面的问题(国内外)做口头或书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见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16 审查、修改各项有关商标法律文书(国内外),代理国内外商标的申请、变更、转让、无效等事务;

  3.17 就甲方有关商标侵权问题(国内外)包括指控他人侵权或被他人指控侵权、或对市场侵权假冒行为提出进行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8 就甲方已经、面临或者可能发生的

  (国内外)商标权纠纷包括申请被驳回、被他人异议、被他人提出撤销注册或对他人提出异议、撤销他人商标注册等法律行为进行法律论证,发表律师意见、提出解决方案;

  2.19 就甲方有关商标战略进行整体策划提出律师意见、出具建议函;

  2.20 甲方有关商标的创意、(国内外)商标的使用、商标的管理、商标的保护、商标的许可使用、商标的市场运作等提出口头建议或出具法律意见书;

  2.21 本条所列2.17至2.20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办理委托手续(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同时,甲方须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专利服务范围

  2.21 就企业的专利战略、组织构架、人员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询意见;

  2.22 就合作伙伴的或竞争对手的国内外专利提供咨询、文献监视和检索;

  2.23 代理国内外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技术领域包括:电子、电工、通讯、计算机技术、机械、医药、农药、兽药、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环境保护等;

  2.24 代理复审请求及无效宣告请求;

  2.26 关于专利纠纷与侵权的法律服务,包括咨询、市场监视、专利权的海关备案、调查取证、庭外调解、申请行政调处及提起诉讼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专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专利权的法律意见书;

  2.28 接受委托就专利申请的复审决定和专利的无效宣告决定向提起行政诉讼;

  2.29 技术转让与专利实施许可的中介谈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调查;

  2.30 为企业大型投资、合资、引进技术和设备过程中涉及知识产权的技术改造项目提供法律意见书,等;

  2.31 关于专利保护的其它事务。

  2.32 本条所列2.23至2.31项法律事务的具体个案实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办理委托手续(或另签委托代理合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费,乙方则在收费上给予优惠。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________

  乙方:________

  鉴于乙方受聘于________及其下属各子公司、分公司、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在职期间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并获得增进知识、经验、技能的机会,同时甲方对乙方的劳动支付了工资、奖金、提成等报酬,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保护双方的权利和利益。

  一、商业秘密:

  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不为公众知悉,是指该信息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

  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构成甲方商业秘密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乙方因工作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财务数据、经营方案、管理规程、客户名单、货源情报、销售计划、技术构思、软件、硬件、系统集成方案、供销渠道以及计划、措施等一切与甲方有关的信息,这些信息可能全部是乙方本人的工作成果或间接取得。而这些信息的产生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乙方为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而产生;

  乙方为了工作而构思或取得;

  甲方对公知信息进行选择、整理而形成的新的信息;

  甲方合法向第三者取得;

  甲方偶然取得。

  二、保密义务:

  乙方有不披露或使用信息的责任,如果甲方有明示或默示的授权,仅在授权范围内披露或使用信息。

  乙方有进行合理注意的责任,乙方对所获得的甲方信息给予合理的注意,保证不超出授权范围披露或使用。

  乙方不得以下列不正当手段获得或帮助他人获得甲方的信息:获得信息是未经授权而获取、控制包含有信息的载体,或采取任何技术手段而取得的;获得信息是使用暴力、胁迫、欺诈、贿赂、盗窃或其他任何非法手段的结果;获得信息的地点是未经授权而进入的地点;劝诱或帮助他人劝诱甲方内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离开甲方。

  竞业:

  1.保密义务:乙方同意为甲方利益尽最大努力,不组织、不参加任何与甲方竞争的企业,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行为。

  2.保守构成秘密信息要素的信息:甲方的上述秘密信息的部分个别要素可能产生这种情况,即其虽未被公众所知,但未产生该信息的其他部分或整体成为公众知识,这种信息整体仍然具有保密价值,因此乙方同意遵守这种部分或个别要素的公知不影响其对仍处于秘密状态信息的保密义务,乙方不得泄露这些信息,不得诱导第三人通过收集部分公开信息以整理出甲方的秘密。

  3.保密信息的使用:除因工作需要之外,乙方无论受聘于甲方期间还是聘用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以后,保证不使用、不发表和不泄露有关甲方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残缺、不污损,在甲方指示和在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甲方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露;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甲方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甲方或甲方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

  4.负责高级管理、掌握技术秘密的员工,无论是因故还是无故终止、解除合同,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自营与甲方相同的产品或相关类似的业务及不向这些企业提供技术性指导等顾问工作,也不得引诱现在是或在其终止、解除合同前任何时候是甲方职员的任何人离开甲方。(竞业及其补偿)

  5.文档的移交处理:当结束在甲方的工作时,乙方应及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本和复印的资料)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6.发明的归属及报告:乙方在受聘于甲方期间,由甲方资助或由甲方提供工作环境创造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为了甲方的利益,应将其职务创造中有关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迅速向甲方汇报,并以书面形式作出报告,同时协助甲方获得和增加上述权利。乙方保证在合同期内向甲方完整透露关于业务活动的一切构想。

  7.发明归属文档上交:乙方应该写出并保管第6条涉及的发明、革新或设计的文字记录,并及时将这些记录及补充的说明提交给甲方指定的代表。

  8.时效及时效期内应遵守的规则:鉴于甲方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和劳动合同终止、解除之日起壹年内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19.乙方承担因泄密或非法使用、转让甲方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而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名誉侵害的责任。如果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违反公共利益和或显失公平、加重保密义务的,甲方应负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的直接损失。

  10.执行本协议产生的争议应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解决。

  11.本协议任何部分的修改和无效,均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法律效力。

  签字生效

  甲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合作服务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在乙方为甲方代理专利申请过程中,为了保护涉及的甲方的专有信息(本协议第二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一、专有信息所有人:

  二、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与甲方专利申请有关的,由甲方提供给乙方的资料和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子版的、磁盘的或其他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资料、技术方法、仪器设备或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1)对于书面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乙方时必须表明“专有”或“秘密”。

  (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乙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并进行书面记录。

  三、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专有信息,乙方在此承诺:

  1、严格保守专有信息,并采取所有合理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专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专有信息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专有信息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许诺使用。

  3、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专有信息的本方员工、代理人等签订保密协议,该保密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同样严格。

  4、除专利申请已经提交专利局并被专利局公布或公告外,乙方及其专利代理人对专有信息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责任。

  5、保证机构内部的其他人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所接触到的甲方交付给乙方的专有信息。否则,应由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6、乙方不得复制、仿造或修改甲方提供之专有信息作为己用或提供于他人。

  四、乙方不承担保密责任的例外情况

  1、甲方已公开泄露的该专有信息。

  2、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公开。

  3、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专利局审查、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或处理程序)的要求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甲方应明确书面指示乙方如何操作,其操作后果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五、违约责任

  若乙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的费用、律师费和所有损失或损害费用及预期利益。

  若乙方因其违约行为而获利的,则乙方应将其获利全部偿付给甲方。

  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七、其他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至甲乙双方完成本协议约定之事项止。

  3、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识产权保密协议范本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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