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关于一裁终局及各阶段撤诉的问题”。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关于一裁终局及各阶段撤诉的问题
一、一裁终局的含义与影响
含义:一裁终局,即仲裁裁决作出后,公司不能上诉,只能向中级人民申请撤销裁决(且撤销条件苛刻),而劳动者如对裁决结果不满意,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起诉。
影响:
对公司:公司需满足严格条件(如仲裁员受贿、证据伪造等)才能申请撤销裁决,且成功率极低(95%不会通过)。即使申请撤销,也不会影响劳动者申请执行。
对劳动者:如对裁决结果不满,有权向起诉,维护自身权益。
二、终局裁决的适用情形
法律规定: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注意:这里的“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指的是分项裁决金额,而非总金额或请求金额。
三、拿到终局裁决书后的处理
接受裁决:如劳动者接受裁决结果,可等待裁决书生效。
不接受裁决:如劳动者不接受裁决结果,可在收到裁决书后15日内向起诉。
特殊情况:如案子属于一裁终局范围,但裁决书未注明,公司上诉且受理,劳动者需在答辩意见和开庭时指出公司无上诉权,并提前与法官沟通确认。
四、撤诉问题
仲裁阶段的撤诉
主动撤诉:劳动者可主动申请撤诉,并重新提起诉讼,诉讼时效重新计算。
视为撤诉:如劳动者拒不到庭或无故中途退庭,将视为撤诉,且不能再提起仲裁或到起诉。此情况剥夺了劳动者的诉权,需尽可能避免。
阶段的撤诉
一审撤诉:如劳动者在一审时撤诉,将导致仲裁裁决书生效。
二审撤诉:如劳动者在二审时撤诉,且公司也上诉,则只会受理公司的新诉求,劳动者此时为被告。
特殊情况:如劳动者拿着仲裁给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去后撤诉,需从仲裁开始重新走程序。
被申请人/被告拒不出庭
如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被告拒不出庭,仲裁/将缺席审判,劳动者有较大胜诉机会。
五、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规定终局裁决的适用情形。
第四十:规定劳动者对终局裁决不服的起诉权利。
第四十九条:规定公司申请撤销终局裁决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
第三十五条:规定申请人可自行撤回仲裁申请,并有权重新申请仲裁。
第三十九条:规定申请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按撤回仲裁申请处理,且重新申请仲裁不予受理。
六、图片展示(以下为裁决书示例图片,用于直观展示终局裁决的标注方式)
(注:图片仅为示例,实际裁决书内容可能有所不同)
综上所述,一裁终局制度及撤诉问题在劳动争议处理中具有重要意义,劳动者需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