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受案跟立案有什么区别”。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受案和立案的区别有两个,分别是:
1、处理时间不同。受理和立案是机关处理刑事案件的两个环节,先受理案件才能立案;
2、处理结果不同。受理是必须的。机关对于公民扭送、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的,都应当立即接受,问明情况,并制作笔录,经核对无误后,由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自动投案人签名、捺指印。必要时,应当录音或者录像。
受理案件的条件如下:
1、原告必须是与事件直接相关的;
2、被告也必须是明确的;
3、对于所要诉讼的事件也要交待清楚,有什么请求或者与事件相关的事实理由都要明确具体;
4、所诉讼的事件也要在人民的管辖范围内。
立案的流程有以下:
1、当事人或有关人士报案;
2、机关受理报案;
3、机关审查;
4、凡符合立案条件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凡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经县级以上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综上所述,受案和立案的区别有两个不一样。受案就是受理,受理的范围要大于立案的范围;立案是起诉的审查工作,通常由的立案庭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立案的条件 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