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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人员离岗时的工作交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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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碰到这样的问题“出纳人员离岗时的工作交接怎么做”。小编为您整理了以下解决方案,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决方案1:

出纳人员离岗时的工作交接应严格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 准备工作 完成未了事项:已经受理但尚未填制收、付款记账凭证的出纳业务,应填制完毕。 登记完毕账目:尚未登记的账目应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余额后加盖本人印章。 整理移交资料:整理应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要写出书面说明。 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移交的记账凭证、现金出纳登记簿、银行存款日记账、财务专用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会计主管章、现金支票簿、转账支票簿、现金、有价证券、有关空白凭证、空白账表、文件、资料及其他物品等,并详细记录相关信息。

2. 办理移交手续 监交人监交:移交手续必须由监交人监交,监交人一般为会计主管或由会计部门负责人指定某一会计人员。 当面点收:接交人员要按照移交人员编制的移交清册,当面逐项点收。 补充书面材料:对需要继续办理的事项和移交中说明的问题,需移交人补充书面材料的,要当面补上。 签章留执:移交清册一式三份,分别由移交人、接交人、监交人签章后留执。

3. 注意事项 名章管理:在交接之前,财务部门应为接交人员刻好名章,移交人员的名章不再交由接交人使用。 账簿连续性:现金出纳登记簿和银行存款日记账要继续使用,接交人员不得自行另立新账。 注明信息:移交清册上要注明单位名称、交接日期、监交人职务。现金日记账与银行存款日记账的扉页内印有“启用表”的,还应由移交人、接交人注明交接日期、接交人员和监交人员姓名,并由交接双方签章。

对于出纳人员休假时的临时离岗,也应根据具体情况办理部分交接手续,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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